她是胡适先生眼中的一代才女,她是最受现代人受关注的民国女诗人,她就是独一无二的林徽因。
沈从文眼里的林徽因是“绝顶聪明的小姐”,萧离则称林徽因是“聪慧绝伦的艺术家”。
费慰梅认为林徽因“能够以其精致的洞察力为任何一门艺术留下自己的印痕”。
费正清称赞林徽因:她是具有创造才华的作家、诗人,是一个具有丰富的审美能力和广博智力活动兴趣的妇女,而且她交际起来又洋溢着迷人的魅力。
民国时代的才子当属徐志摩,才女当属林徽因。她不仅在建筑方面造诣深湛,在文学方面更是一颗耀眼的明星。
《你是那人间四月天(精)》收录了林徽因主要的诗歌、散文和小说作品。
《你是那人间四月天(精)》收录了林徽因主要的诗歌、散文和小说作品。她的诗歌玲珑剔透,感情细腻,风格婉丽,具有新月诗派典型的韵律感;她的散文和小说注重抒发真情实感,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其中诗歌《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散文《窗子以外》,小说《九十九度中》堪称其代表作。林徽因也因其创作上的天赋和成就被胡适誉为一代才女。
就说它是情绪上的小小旅行吧,不走并无不可,不过走走未始不是更好。归根说,我们活在这世上到底最珍惜一些什么?果真珍惜万物之灵的人的活动所产生的种种,所谓人类文化?这人类文化到底又靠一些什么?我们怀疑或许就是人身上那一撮精神同机体的感觉,生理心理所共起的情感,所激发出的一串行为,所聚敛的一点智慧——那么一点点人之所以为人的表现。宇宙万物客观的本无所可珍惜,反映在人性上的山川草木禽兽才开始有了秀丽,有了气质,有了灵犀。反映在人性上的人自己更不用说。没有人的感觉,人的情感,即便有自然,也就没有自然的美,质或神方面更无所谓人的智慧,人的创造,人的一切生活艺术的表现!这样说来,谁该鄙弃自己感觉上的小小旅行?为壮壮自己胆子,我们更该相信惟其人类有这类情绪的驰骋,实际的世间才赓续着产生我们精神所寄托的文物精萃。
此刻我竞可以微微一咳嗽,乃至于用播音的圆润口调说:我们既然无疑的珍惜文化,即尊重盘古到今种种的艺术——无论是抽象的思想的艺术,或是具体的驾驭天然材料另创的非天然形象——则对于艺术所由来的渊源,那点点人的感觉,人的情感智慧(通称人的情绪),又当如何的珍惜才算合理?
但是情绪的驰骋,显然不是诗或画或任何其他艺术建造的完成。这驰骋此刻虽占了自己生活的若干时问,却并不在空间里占任何一个小小位置!这个情形自己需完全明了。此刻它仅是一种无踪迹的流动,并无栖身的形体。它或含有各种或可捉摸的素质,但是好奇的探讨这个素质而具体要表现它的差事,无论其有无意义,除却本人外,别人是无能为力的。我此刻为着一片清婉可喜的阳光,分明自己在对内心交流变化的各种联想发生一种兴趣的注意,换句话说,这好奇与兴趣的注意已是我此刻生活的活动。一种力量又迫着我来把握住这个活动,而设法表现它,这不易抑制的冲动,或即所谓艺术冲动也未可知!只记得冷静的杜工部散散步,看看花,也不免会有“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狂”的情绪上的一片紊乱!玲珑煦暖的阳光照人面前,那美的感人力量就不减于花,不容我生硬的自己把情绪分划为有闲与实际的两种,而权其轻重,然后再决定取舍的。我也只有情绪上的一片紊乱。
情绪的旅行本偶然的事,今天一开头并为着这片春初晌午的阳光,现在也还是为着它。房间内有两种豪侈的光常叫我的心绪紧张如同花开,趁着感觉的微风,深浅零乱于冷智的枝叶中间。一种是烛光,高高的台座,长垂的蜡泪,熊熊红焰当帘幕四下时各处光影掩映。那种闪烁明艳,雅有古意,明明是画中景象,却含有更多诗的成分。另一种便是这初春晌午的阳光,到时候有意无意的大片子洒落满室,那些窗棂栏板几案笔砚浴在光霭中,一时全成了静物图案;再有红蕊细枝点缀几处,室内更是轻香浮溢,叫人俯仰全触到一种灵性。
这种说法怕有点会发生误会,我并不说这片阳光射人室内,需要笔砚花香那些儒雅的托衬才能动人,我的意思倒是:室内顶寻常的一些供设,只要一片阳光这样又幽娴又洒脱的落在上面,一切都会带上另一种动人的气息。
这里要说到我最初认识的一片阳光。那年我六岁,记得是刚刚出了水珠以后——水珠即寻常水痘,不过我家乡的话叫它做水珠。当时我很喜欢那美丽的名字,忘却它是一种病,因而也觉到一种神秘的骄傲。只要人过我窗口问问我“水珠”么?我就感到一种荣耀。那个感觉至今还印在脑子里。也为这个缘故,我还记得病中奢侈的愉悦心境。虽然同其他多次的害病一样,那次我仍然是孤独的被囚禁在一间房屋里休养的。那是我们老宅子里最后的一进房子;白粉墙围着小小院子,北面一排三间,当中夹着一个开敞的厅堂。我病在东头娘的卧室里。西头是婶婶的住房。娘同婶永远要在祖母的前院里行使她们女人们的职务的,于是我常是这三间房屋唯一留守的主人。
在那三间屋子里病着,那经验是难堪的。时间过得特别慢,尤其是在日中毫无睡意的时候。起初,我仅集注我的听觉在各种似脚步,又不似脚步的上面。猜想着,等候着,希望着人来。间或听听隔墙各种琐碎的声音,由墙基底下传达出来又消敛了去。过一会儿,我就不耐烦了——不记得是怎样的,我就趿着鞋,捱着木床走到房门边。房门向着厅堂斜斜的开着一扇,我便扶着门框好奇的向外探望。
那时大概刚是午后两点钟光景,一张刚开过饭的八仙桌,异常寂寞的立在当中。桌下一片由厅口处射进来的阳光,泄泄融融的倒在那里。一个绝对悄寂的周围伴着这一片无声的金色的晶莹,不知为什么,忽使我六岁孩子的心里起了一次极不平常的振荡。P16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