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是冯唐十七八岁时创作,关于青春的最初文字。如今看来也是冯唐最纯情的文字。这部作品鲜活重现1980年代的往事,可谓是阴柔纯情版《阳光灿烂的日子》。作者曾评价“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
冯唐特意为《欢喜》的精装定本,撰写了全新的序言。在这篇文章中,冯唐分享了1987年创作这部小说的缘起,以及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重新审视这部作品的心情,他说:“再看,尽管装得厉害,但是百分之百真实,特别是那种装的样子。或许,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欢喜》是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酷爱读书的秋水,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以及异性的好奇,有着青春期少年的乖张和叛逆,在80年代末的高中校园里,他和同学们一起议武侠、论诗歌、谈理想。那个时候没名没利,却有人生真正的欢喜。
01.
合上书,暂且合上硌得眼眶生疼的铅字和惨黄的劣等纸色,我掸了掸耳朵,幻想掸掉挤满耳朵的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习惯地把脸转向左边。左边是窗子。窗子下的暖气烧得“兹兹”地响,听谙于校人校事的人透露,这套暖气是用十几个位子换来的,价值十几万。一个个有关头头脑脑的儿子们的人头,平均能摊上一万多,想当初地主乡绅们给贺龙富有传奇色彩的头颅开的价儿,也不过如此而已。
冬天被紧紧闭合的窗子关在了外边,我也仅能从蒙在窗子下层浓浓的水雾推想,外边一定很冷。这水雾和唐寅画中女士掩面的团扇有相同的功用,不同的只是团扇掩盖了美人淡洗梅妆下微呈的瑕斑,平添了一抹撩人的羞韵,水雾模糊了棺材样遍身死桐儿的楼房,食道堵塞似的胀在街上的车辆、行人,宕开一块可供我想象的空间。
暖气的热力涨过水雾,直透到窗户的中段,被加热的空气像极清的溪水一样,在那里悬着缓缓地起浮。窗外的景物透过它涌进眼里,有一股缥缈虚幻的感觉,让我联想到书上说的海市蜃楼。
涌进眼来的,主要是树。也不知怎的,我一看见它们,尤其是像现在,有一种亲切的感觉。仿佛小时候,那帮坏孩子抢走了我扎的风筝,我掩着被扯破的衣服,一个人低着头回家,抬眼看见了哥哥。又仿佛离开家,第一次在被人们叫作学校的地方,手背后,脚并齐,看完了一天“毛主席”,再次见到了似曾永别了的妈妈。这时间的树,美在简洁。郑板桥的诗里说“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在我看来,深秋的树,枝上、杈上难免吊着几片枯黄的叶子,风一过来,无力地摆几下,让人不免想起“挣扎”“垂死”“惨淡”之类不洒脱的词汇来。而现在,只是疏疏的几枝簇成爽爽的一束,只是疏疏的几束缀成爽爽的一列,只是疏疏的几列连成爽爽的一小片。树是淡青的,天是淡青的,勉强能感觉到的极远的山也是淡青的。在林子的身后再添一规软嫩如蛋黄,红润如女孩子面色,几乎不放出一点光线而影响周围色调的,冬天那种圆圆的落日,在天上再疏疏地抹上几片还是那种淡青调子的云,或是再添上一行疏疏的飞鸟,还像是缺了点什么,我取来碳素钢笔,仿着丰子恺的笔法,在幻想“河边”的窗玻璃上勾了个代表自己的蓑衣老者,持一柄三尺的钓竿——十二岁上,学着古人的样子,根据屋子的特点和自身的癖好,我曾给自己起过一个可笑的号——鸽楼寝翁。
这时候,伴着气喘病人脖管里轰隆隆的痰声,林子那边拱过来一股沉沉的烟。于是树没了,云飞了,鸟散了。接着从死死封闭的窗缝里,渗进来那股甜臭甜臭的饴糖厂特有的味道。这让人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味道,顺着鼻孔钻进脑子,很快干掉了像小鸟一样吱喳蹦跳的想象。我绕着脖子让脑袋转了两转,好叫那味道均匀地散开,略定一定,就看见了黑板。满黑板的数字、公式叫喊着向我的眼睛杀将过来,撞得它一花。
数学张老师正在讲课。像往常一样,她尽忠职守地尽可能多说,而说得越多,你能得到的就越少。好在认真听的几位,在我看来,是每个字都听得见,一句话也不懂的。
张老师是个女的,四五十岁,很平凡,很随和。清汤挂面的短发,微福的身子。货次的小贩吼不出吓人的价钱,三针扎不着静脉的实习护士态度最好,张老师也从不多跟我们发脾气。课听也可,不听也可,自己看书也可,小憩也可,只是不许大声说话、提怪问题。双方都清楚,彼此只不过是在履行各自毫不相干的义务,你是你,我是我,大家凑在一起或是巧合,或是谬误。
与众不同的只是她那颗大得夸张的头,形色暗合ENIAC(世界上第一台电子管计算机,产地美国,重30吨,占地170平方米,每秒钟加法运算5000次),里面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如果要到对街小铺打瓶酱油,根据地球呈球形的事实,它总会作出判断,命令身子向后转,开步走。
“四的平方十六,三加四是七,对不对?我没错吧?”
虽说上一次听她的课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这一句典型人物的典型语言就足以证明一切还是老样子。
我迅速扫了眼黑板,知道结果也还是老样子——黑眼镜向上推推,露出鼻梁两端一左一右暗红色的压痕,透过眼镜的底部再看一遍“三八十四”之类的结论,然后怀疑地问:“不对吧?是不是错了?”接着就是没有同情心的“根号2”(简称“根2”)扣下铅笔盒盖儿。
根2个子很小,所以得了这个绰号。胆子和个子也般配,当众答话的时候,脸会像小姑娘一样变红,嗓子里像含了个热茄子,说不出一句清楚的整话。再加上和我一样瘦,弱弱的身子弯腰时生怕“咯吧”一声折了,所以性子顺和的女生有时打趣说“看在眼里,硌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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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起笔于一九八七年左右,结笔于一九八九年左右,对应我的年龄,就是十六到十八岁。
当时,写就写了,了无心机,现在想来,缘起有三。
第一,有闲。八七年初中毕业,保送上高中,一个暑假,无所事事。八九年的夏天,人们都去广场了,我不太搀和我不懂的事儿,于是宅在教室,把《欢喜》结尾。
第二,有心。一个是差别心。我心灵似乎发育晚,一直对于世界缺乏差别心。录音机能录放英文就好,管它是几百块的松下还是几十块的校办厂“云雀”牌。女生十八岁,哪有丑女?洗干净脸和头发,都和草木一样美丽。但是十四、五岁开始,心变了。几百块的耐克鞋明显比几块钱的平底布鞋帅多了。个别女生的脸像月亮,总是在人梦里晃。二是好奇心。好奇于这些差别是怎么产生的,是否傻逼,如何终了。
第三,有贪。学校里好几个能百米跑进十二秒的,我使出逃命的力气也就跑进十五秒。我很早就明白,我只能靠心灵吃饭。两种心灵饭对于外部条件要求最少,一支笔,一叠纸就够了,一种是数学,一种是文学,但是数学没有诺贝尔奖,文学有。我少年时想“那就文学吧”。
于是,就在青春期当中,写了关于青春的《欢喜》。再看,尽管装得厉害,但是百分之百真实,特别是那种装的样子。或许,也只有那个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冯唐
2014/10/11
伯克利山不二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