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年少的情愫是一场盛宴,而仰慕就好像是盛宴里的一碗酒,再醇香,一饮也就尽。
时间久了,酒意就散了。
若不是这个秋意渐浓的黄昏,这个男子的出现,她真的会就此忘却,那个在她生命里出现却突然消失匿迹的人。
1
从写字楼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弄堂深处吹来的风,透着阴冷而晦涩的气息。
秦栾树下意识地裹紧了风衣,朝轻轨站台走去。刚走几步,”啪”的一声,右边6寸鞋跟毫无预兆地“骨折”了。
真糟糕。这可是战靴啊!求职尚未成功,它却先牺牲了。
她无比心痛地弯下腰将它拎在手里。抬头看看四周,没有修鞋子的摊位。但是有鞋店,就在马路的斜对面。若是以前,她定会毫不犹豫地冲进去。但现在,她不能。
当初卷着铺盖回家时,她可是对老秦夸下海口:“阮绵绵给我介绍了一家不错的实习单位。老爸,从此之后,我再也不做你的米虫了!”
这就意味着,她必须省吃俭用,挨上好一阵子。这不是找工作的好时节。那些知名度较高的企业总是会将招聘活动安排在年末或者年初。剩余那些整日整月挂着招聘牌匾的小企业其实只是一种广告策略。更何况,她只有大学肄业证书。
阮绵绵怜悯地看着她啃一块连鸡蛋也舍不得加的手抓饼,叹息道:“你这又是何苦呢!就算你对老秦说你退学了,他也不会怪你的。”
“对,他是不会怪我。但是,他会急得睡不着觉。而且,指不定就开着人家的车直奔A大给我讨个说法去了。”秦栾树就着白开水咽一口饼回答。
老秦开着一家小的洗车房,起早摸黑已经够辛苦,她实在不想增添他的负担。至于,什么时候告诉他真相呢?至少得先找到份适合的工作再说吧!
她一步一步地挪到路边,一屁股坐在了水泥地上,脱掉另一只完好的鞋。她直直地看着它,像是要永远把这双鱼嘴鞋记在心里。接着,她拿起来,然后凶残地敲在了地上。
啪!又是一声清脆的断裂,没有一丝拖泥带水。高跟鞋一秒就变成了平底鞋。
她满意地看了看,将脚塞进去,头也不回地朝弄堂口走去。
她没有注意到停在街边的一辆酒红色奔驰GLK300。墨色的车窗里晃动着两个笑得前俯后仰的人影。一个甚至还拿着大三星拍下她刚刚骇世惊俗的举动。
“萧冉,你说这个放在网上会不会像‘一秒钟变格格’那样火?”
毕竟是靠播音吃饭的。男孩的声音很悦耳,有着沉寂的电流声,与他鬼灵精怪的模样实在是不相符。但他自叹不及萧冉腹黑。真正的高手,是深藏不露的。比如萧冉,穿着考究,沉默寡言,看起来充满睿智的天成集团长子,而你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整蛊你。
就好像,这一秒他只是饶有兴趣地盯着秦栾树的背影想,这个纤细的姑娘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彪悍地敲掉了自己的鞋跟。真是萝莉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汉子的心啊。可下一秒他居然趁男孩不留神,便抢过他的手机,迅速地按下确认键。“一秒变平底”的组图,“咻”的一声,就公布到了男孩的微博上。
醒目的V形图标下,有着一行简单明了的介绍——知名电台主持人许旻生。
这下该火了。
萧冉的嘴角微微露出一丝得逞的笑。他很想知道,如果给她本人看到,她会有什么反应?隐忍、跺脚,或者,不顾一切地冲进许旻生的电台?不过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他只是个看好戏的人。
许旻生却大惊失色:“为什么不发你自己的微博上,我可是有几十万的粉啊!”
他抢过来打算删除。
萧冉却不给:“要不是你有几十万的粉我才懒得上传!”
两人便在车里扭成一团,上演了抢手机大战。而女主角,早已不见踪影。
萧冉最终赢了,他得意地将手机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转了转车钥匙,打算离开。一抬头,却发现了被遗弃的鞋跟旁,还有一个包。方正的漆皮上印满了青翠的水墨画,难看又诡异。
它无声地躺在那里,却像是潘多拉盒子,莫名地散发出奇异的魔光,让人忍不住想要走近。
2
他最终还是拿起了包,踩着油门就去追秦栾树。
这大概是他做的最有雷锋精神的事了,可对方却还不领情。好不容易在弄堂口见到她,他摇开车窗大声地喊她:“嗨,你的包!”她却置若罔闻,反倒是撒腿跑得更快了,转眼就又钻进了另一条弄堂里。弄堂口太窄,他想跟着她拐进去,却差点擦掉倒车镜。
他恼火地拍了拍方向盘,停顿一秒钟,毅然下车跑着追赶她,留下一脸无措的许旻生。他从未见过这样冲动的萧冉,他平时可是连路都不愿多走几步的傲娇男啊!
萧冉也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他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将这一生的路都跑完了。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直到肺部开始隐隐作痛,他终于瘫下来大口大口地喘气。最郁闷的是,他如此卖力,却还是没有追上她。他狠狠地将包摔在了地上,还忍不住用脚踢了踢,甩腿离开。
可走了几步,手机铃声透过厚密的包竟微弱地响起。一声、两声、三四声。萧冉站住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调转身体,皱着眉头将包拎起来。
真是个邋里邋遢的女人。这包不仅难看,还脏兮兮的,嗯……里面还乱七八糟。
他不耐烦地在包里摸索着手机。先是摸到一个黑不溜秋的旧手机,屏幕并不是亮的,可包里的铃声却持续地响着。他愣了一下,又丢进去,继续摸。直到第三个电话打进来的时候,他才摸到那只正在闪烁的手机。
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响起:“秦栾树,怎么还不回来吃饭?菜都凉了!”
萧冉怔了怔,嗓子突然被什么硌了一下,顿时呼吸不畅。
是这声音太过温暖了,以至于他听得不知所措。还是因为,秦栾树这个名字过于熟悉?
他突然想起,十七岁时,那个扎着马尾,露出光洁发亮的额头的女孩,她时不时地与自己擦肩而过,试图轻声叫着他的名字:“嗨,萧冉!”
他总是置之不理,甚至傲慢地抬头看蔚蓝的天空,就当她只是一缕空气,根本不存在。她也不恼,笑嘻嘻地离开。而下一次见面,她似乎已忘记他对她的无理,再一次若无其事地朝他微笑。
他喜欢这样的女孩。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记得她仿佛永远不会受伤的朝气蓬勃的脸。可是,来不及握住这年少细微而甘醇的小情愫,他便已跌入漆黑的深渊,从此万劫不复。
那么,刚才的女汉子……是她吧?这世上哪里会有第二个姑娘叫栾树呢!
他迅速地翻出许旻生的手机,点开那些照片,却没有一张可以看清楚女孩的脸。
“栾树,你怎么不说话?发生什么事了?”
男子温软的声音在没有听到任何应答之后,陡然转换成焦虑不安以及担忧的语气。
萧冉无法再缄默,便解释道:“她的包丢路边上,我捡到了。”
可下一秒他实在后悔接了这通电话。因为在接下来的十分钟,他便不停地接到这个男人的电话,叫着秦栾树。他一遍一遍地解释,可,对方还是会忍不住打来确认。
萧冉怅然地想,如果哪一天他不见了,父亲会不会马不停蹄地找寻他。
应该不会。
没了他,还有萧泉。可明明他才是萧家名正言顺的血统,受到的却不是与之持衡的关爱。反倒是没有名分的人才更值得溺爱。这世界好像完全倾斜了。
手机铃声再一次响起,而这一次是他自己的。
萧冉刚接起来,母亲哭天喊地的声音就传来差点震破他的耳膜。
“你爸居然背着我给那野种开了个4S店。马上就开业了。你知道吗?”
母亲刚说完这句,电话就被抢走了。萧冉听见电话里有激烈的碰撞声与争吵声。
是萧拓怒吼的声音:“我待你们母子不好吗?你要买什么我从未说过半句不好。他们母子因为我吃尽苦头,如今我给点补偿不应该吗?”
他自己种下的孽缘,听起来却那么理直气壮。
萧冉的表情瞬间凝结成冰,手机攥在手里仿佛要捏碎了一般。他爱上一女孩,定是一生一世只爱她一人,绝对不让她遭受母亲的苦。他发誓要靠自己的能力闯下一片天,然后带着母亲离开。
白昼最后一点余晖终于从西边的天空彻底地消失。月亮还未爬上来之前,整个世界一片漆黑。
萧冉沉默的背影像一座静默的山。却是一座火山。许旻生远远地看着,便闻见了即将爆炸的气息。
3
从弄堂里拐进去,秦栾树便开始后悔。
这里不是主干道,行人本已稀稀落落。更何况是抄近路的幽窄的巷子。她顿时想到,香港警匪片里层出不穷的变态杀人案多半是在这种巷子里发生的,恐惧便从心底一点点蔓延开来,迅速窜满整个神经。
她甚至感觉一直有人在身后追赶她,她却不敢回头看。现在她的腰肢已经变得僵硬无比,只有双脚像是达达的马蹄,疯狂地朝前迈去。而身后的脚步似乎越来越近了,甚至还在怒吼她!她的神经越绷越紧,越绷越紧。实在是万不得已,只能拿出小学时参加百米冲刺的劲,拼了!
在她抵达轻轨站台的时候,蹊跷的脚步声戛然而止。
秦栾树捂着自己像乱了套的五线谱一样上蹿下跳的小心脏,鼓起勇气朝周围看。哪里有什么可疑的跟踪者?多半是她自己吓自己。她长吁了一口气,一屁股瘫坐在长椅上,打算掏硬币坐轻轨,却顿时惊跳起来。这才是真正恐怖的时刻啊!
她才发现自己的手里没有包!她的包什么时候丢掉的!她怎么也记不起,是在鞋跟断裂的地方,还是在奔跑的途中?她一路返回,将途经的每一处都仔仔细细地检查,却也不见踪影。
想想也是,就算有人发现,也会顺手牵羊,谁还会在原地等着完璧归赵啊!
她颓唐地走回站台,摸摸口袋,居然还有一个硬币!这感觉就好像要渴死在荒芜的沙漠里,却突然发现水壶里还有最后一滴水。可犹豫良久,她还是在坐轻轨回家还是打自己的手机之间,选择了后者。
她抱着一丝侥幸的心态,拨通了自己的手机。龚琳娜还没来得及开唱《金箍棒》,对方那气急败坏的声音就瞬间袭击了秦栾树的耳朵。
“我说了不认识这手机的主人。我只是恰巧捡到她的包!“
听起来,他受了不少骚扰。
秦栾树小心翼翼地答道:“不好意思,我是这手机的主人。” 她这样一提,对方的声音就更火了。
“你是聋子吗?!我喊了你半天,你居然一直往前跑!“
原来刚才不是幻觉。那个人是想还包给自己,可她哪里知道呢。这世界太不安全了,谁还没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她有些懊恼,却只能低声下气求对方将包送还给她了。
可那家伙却横声横气地挂了电话:“我现在有急事。你先想办法回家,晚点再跟我联系!”
“喂……我身上没钱……!”
她还没来得及说这句话,话筒里就传来嘟嘟的忙音。她无可奈何地跺跺脚。
是怎样!不想还了吗!
包里虽然没有很多钱,可是身份证和履历表都在里面啊!还有那款早已过时的旧手机。
校园卡还没来得及停,是她与过去唯一的联系。然而,她回来整整三个月,手机却从来没有响过。
她知道,她已回不到过去了。
4
秦栾树坐在电话亭旁不敢走。她在挣扎,是不是应该再打一个电话过去。
天幕已经完全降了下来。浑圆的月亮,在无数璀璨的星星点缀下越发显得清透的美。在A大的几年,倒是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夜空。也许有,只是,她所有的记忆都只剩下黑色的。犹如一夜的暴风骤雨。
在陈笙南的实验室,她一眼就看见了姚浅璃。她坐在高脚凳上,晃荡着双腿,笑得花枝乱颤。瞥见秦栾树,竟毫不避讳,仍然由着陈笙南拿指甲钳挠自己的手掌心。好一对打情骂俏的小冤家!
倒是秦栾树这正牌女友显得如此唐突,站在实验室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陈笙南抬头也看见了秦栾树,他惶恐地丢下指甲钳,却不小心在姚浅璃的手上擦过去。姚浅璃矫情地叫了一声,指腹冒出一丁点的小血泡。一丁点的小血泡而已,陈笙南却紧张地握住,就在秦栾树的面前,毫不犹豫地吸吮起来。于是,秦栾树也将买给他的滚烫的馄饨毫不留情地砸过去,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她以为陈笙南会追出来。可是,他没有。
她在实验楼前面的人工湖边坐了很久。直到整栋楼的灯都暗淡下去,直到她将所有的石子全部砸进湖里,他还是没有出来,姚浅璃也没有出来。她实在无法想象,在被她撞见的情况下,他还可以假装若无其事。她甚至还替他做了辩解,他一定有自己的苦衷。
她一直在等他说出自己的苦衷。可是,他也没有。
她开始堵他。在宿舍楼,在图书馆,在食堂。可无论她撒泼取闹还是低声哀求,他只是沉默地绕过她,始终没有给她想要的答案。直到最后,她将所有的纪念品用行李箱运到他的寝室,一件一件地砸到他身上。他终于冷冷地开了口:“别让我厌恶你。” 秦栾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曾以为他们可以相互扶持走完漫长的一生,可这一刻,她悲怆地知道,他们结束了。
她并没有停下自己的手。
箱子里还有最后一件礼物,是一罐杨梅酒。端在手里,沉沉的。当初他花了太多的时间和心血特意为她酿制。可这一刻,她却奋力地砸在地上。砰的一声,支离破碎。杨梅滚得到处都是。整个屋子,一片狼藉。暗红色的汁掺杂着白酒浓郁的香气在地面不断地延伸,在空气里流转,染成氤氲的悲伤。这血一般触目惊心的颜色渗进他们白色的鞋底,灼伤着他们的脚。
谁也没有动。
她从未想过,她与陈笙南是以这样一种惨烈的方式结束。
可任何事物都是易碎品。玻璃罐、时光,还有爱。
她花光所有运气,直至再也无法肆无忌惮地复刻这似锦的时光,只是得到一个结论:爱是她漫长青春里一道过不去的坎,唯有存在有保质期的记忆里,等待时间一点一点过滤。
就好比,动物园里的凶猛动物。再驯服感化,终究不减劣性。离得太近,难免伤亡。唯有隔岸观望,才不会受伤。
不会受伤,就,不再痛。
回C城的时候,她没有告诉任何人退学的事情,除了闺蜜阮绵绵。
阮绵绵拿起手中的遥控器就对着她的头上敲去:“你这傻逼啊!因为被甩了就退学,丫的脑袋被门挤了吧!”
秦栾树没有反驳。
退学自然不是因为失恋。太多的厄运绕成一团乱麻接踵而来,她只是应接不暇。
很多事,不想提起,也无从提起。
P3-12
十月。
我遇见一种树。果实像紫红色的小灯笼,一串串挂满树冠,簇拥着翠绿的叶子。细细弱弱的树干,却坚牢地支撑起繁茂的枝丫。隔着沪宁高速公路远远看去,它像一把硕大的充满力量的芭蕉扇。
后来,我才知道,它叫栾树。喜光,耐寒,却怕水。
就好像曾经那个与我仅有一面之缘的女孩。
那么凉的夜,在黄山顶,她只穿了一件薄开衫,抚在我肩上的手却如此温暖。可是,她怕下雨。不过落了几滴罢了,她却迟迟躲在凉亭里不肯冲出去。而我恰巧有伞,也是一个人来旅行,于是,便邀她一同走。
她很白,鼻翼上有细小的雀斑。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得像月牙儿,很讨喜,连我这样疏离的人都忍不住想要与她攀谈。
一起等日出的时候,我问她:“大学是否快要毕业?”
她没有回答我,却给我讲了一个没有完结的故事。
故事里的女孩,活泼,开朗,聪慧,优秀。所有的坏事情在她眼里,都会变得没那么糟糕。直到她过了二十岁的生日。
一夕之间,好像所有的好运气都全然耗尽,剩下一场场挡不住的厄运。
说永远爱她的男孩突然就爱上了别人,如亲人般的室友却质疑她偷窃,她甚至被整个学校的人误会。这一切被人精心策划的预谋像是盘丝洞的蜘蛛网,越织越大,最终,就连最惜才的老师也解救不了她。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然后问我:“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我没有回答她。因为,在我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便已昏然入睡。
等我醒来时,明媚的阳光透过葱郁的迎客松落下斑驳的光影。她已离开,没留只言片语。我错过了日出,也错过了故事的结局。
我还来不及问她的答案是什么。而我此生,也再没机会,对她说出我的答案。
后来,我将这个故事复述给所有的人听。我也问她们:“若是你,你会怎么做?”
她们给了我不一样的答案。
从小在城堡里长大的A毫不犹豫地金手一挥:“姐立马退学出国!”
工薪家庭的B就有点踌躇不定了:“也许我会离开,但……考虑到前程……唉,我也说不好!”
而家境贫寒的C却坚定地回答:“我必须得忍气吞声地留下来啊!当初家人可是倾家荡产为我缴的学费啊!再说,不念书我能干吗?”
……
最后,她们都反问我:“后来那个女孩,到底怎么样了?”
我却无从得知。
她就像是一只没有脚的飞鸟,从我的天空划过绵长的痕迹,再消失得无影无踪。再也不会回来。
但我梦见过那张明媚执拗的脸。那里,有我最喜欢的结局。
我第一次提出想写一个被人诬蔑成偷窃犯的女主,是在前年。当时不过是一念之间,与责编小姐潦草说了几句,她便回我:“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你真是悲伤教主!”
她也是性情中人,且本身就很会写故事,所以不过是个三言两语的概述,她便能衍生出更多曲折动人的情节来。得到她的认可,我便坚信,这会是一个很好看的故事。于是,我便开始动手拟人物与大纲,并很快地写起来。
然而,她看过前面的四万字之后,却很不满意。
她给我的评语是:故事太过于偶像剧,根本不能打动人,并且文字也不够精致,感觉很不用心。她说:“我希望你对自己要求更高一点。突破自己。”
我顿时感觉很挫败。其实我写得很用心,但是结果却令人失望。我开始陷入创作的瓶颈。面对这四万字,我根本无从下手。想要突破自己,真的很难。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连电脑都不愿意打开,整日无所事事地窝在家里看各种电视剧,或者在黄昏时分下楼与人闲扯。日子过得如此迅速,以至于我几乎丧失斗志。
不如就此放弃吧,倒是也落得逍遥快活。可我这样想着,心却不甘。
写作于我,在当时,实在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欲罢不能,痛不欲生。
三个月过去了,半年过去了,一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起色。
我很感激我的责编小姐,在我遇见的如此多的编辑中,她是最愿意与我一起分担的人。在那么多的作者中,我不是最好的,既不高产,亦不卖座。但是,她却仍然对我说:“我看好你。”
哪怕,这是一种善意的鼓励,我也会铭记在心。
她喜欢旅行,文艺而清新,她的照片,美得不沾一点风尘。我曾经惊叹,为何会有如此美好的女子。后来,我才知,那是一种对人生的热衷折射出来的美。
她与我详细地探讨了这个稿子的情节与路线。她说:“我不希望再看到苦大仇深的女主形象,我希望她的性格可以俏皮一点。”我才惊觉,既然无力更改,为何不放弃重来?玛丽苏女主令人招恨,反倒是积极明媚的姑娘更令人讨喜。于是,我果断地摒弃之前的四万字,仅仅保留一些人物的特征以及几个好的梗,开始重新叙述一段新的故事。
十月,我从常州出发,去乌镇。在沪宁高速公路上,我遇见一种树。果实像紫红色的小灯笼,一串串挂满树冠,簇拥着翠绿的叶子。细细弱弱的树干,却坚牢地支撑起繁茂的枝丫。隔着公路远远看去,它像一把硕大的充满力量的芭蕉扇。我深深地被吸引,抬头用单反拍下了它。后来,回常州,我念念不忘。查了很久,才知道,它叫栾树。喜光,耐寒,却怕水。
不知为何,我突然就想写一个像它这样坚定执拗的女孩。于是,就有了这本书里那个在逆境里顽强生长笑靥如花的女主。我就叫她——栾树。她很善良,却不懦弱。她被冤枉,义无反顾地选择了退学。面对宿敌姚浅璃一次又一次的挑衅,她选择了反击。面对前任陈笙南的背叛以及最终的挽回,她毫不犹豫地抽身而出。她在职场上与小人斗智斗勇,为报答上司萧泉的知遇之恩而兢兢业业地工作。唯独,面对腹黑毒舌傲娇的男主萧冉,她没有把持住。
她曾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千疮百孔,承受不起任何感情,直到再次遇见年少时仰慕的萧冉,这一切的借口都变得不成立了。她爱他,就算没有了任何光环与气势,成为一个平常男子,她依旧爱他。就像是五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她不了解他的世界,他如此孤独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可她还是始终如一,想要守在他的身边。
无论他富有或者贫穷,健康或者病痛,悲伤或者欢喜,就这样,永永远远地守护。
她也曾经抱怨过,她的人生为何如此多的磨难。但如今,她才懂得,所有的磨难都是上天送的礼物。只有经历过失去、背叛与痛苦,才能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
所以,直到后来,即便他伤害了她,让她跌入万丈深渊,她仍然选择原谅。
因为爱,所以可以忘记怨恨,因为爱,所以可以原谅。
抛开之前无虐不成欢的套路,我花更多的心思在爱的细节之上。每个人都在为爱付出。
许曼生为了帮栾树,谎称同事要买手工饰品,其实是自己私下掏了腰包。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胆怯地喜欢一个人。轻拿,轻放,生怕弄碎了它。即便栾树的心里只有萧冉,他仍然愿意默默地守护着她。
而萧冉,冷漠傲娇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柔软深情的心。他一直爱着栾树,却在得知自己的好朋友萧泉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之后,变得乖戾霸道,腹黑而毒舌。他甚至被设计流放到澳大利亚。归来后,他再一次遇见了栾树,却是以捉弄她的方式想要一次一次地见到她。他用他的方式守护着她,哪怕被质疑被误解也在所不惜。他亲自下厨为她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并深情款款地对她说:“我只做给我心爱的女人吃。”他还为了她找了一棵完美得不真实的栾树,作为他们新的开始。
写到这里的时候,你们知道吗,我几乎写不下去了。
他与许曼生都如此用心地对待我的栾树,我真不忍心伤害任何一个。
于是,在我狠心将栾树交给萧冉之后,赐了许曼生一个美好的姑娘才算安心,她就是董晓箐。她这样一个热情、直爽、善良、仗义的姑娘,对待爱情却连半点勇气都没有,她爱许曼生,可就连许个愿都如此小心翼翼,生怕太过分而得不到庇护。可最终,她是幸福的。因为,这样的好姑娘,值得许旻生用心去呵护。
而一直深爱着萧冉,爱到为他去整容的姚浅璃,最初也不过是个呆萌的小丫头,不经人事,懵懵懂懂。她的父亲是C城称得上名号的房产商,她简直是世间所有女孩都会羡慕的对象,可是,生活优越并不代表幸福。缺少父母足够的沟通和关心,她希望通过某些行为引起他人的注意,并且,她有一种强烈的占有欲望,对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既好奇又想获得,而且企图马上获得。在私欲的引领下,她便悄悄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因为偷窃癖,她被人抓住把柄,要挟勒索,险些丧命,并因此牵连了萧冉与栾树。还好,她最终顿悟,选择了收手。
陈笙南,十岁时一场火灾烧光了他所有的一切,包括家人。从此之后,他只能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他知道,唯有出人头地,才能远离这样的生活。他爱栾树,从来没有变过,然而,姚浅璃能带他通过一条光明而无曲折的大路。所以,他只能牺牲栾树。没有人愿意一直站在被伤害的地方。他回过头,想要去挽回时,栾树早已不在了。
而萧泉,庶子的身份是他一生无法泯灭的伤。他一直为别人而活。为复仇的母亲,为心爱的姚浅璃,同时被萧冉恨着,被父亲监控着,还有被一个爱到不值的女人无视着。这样的人生,就是一场悲剧。好在,最终,他选择了自己的人生。他留在G城,开了家叫“时光慢递”的店。古色古香,还透着一股文艺的小清新。偌大的招牌上写着“写给未来”四个大字。墙上365个格子,装着一年365天的信。每一月,每一天,每一个格子装着要寄到世界各地的信笺。你可以写给未来的自己或者任何想念的人,约定寄出或收到的日期就可以寄存在这里。他留在这里,且守得云开见明月。
你们看,这一次的结局有多圆满,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每个人都得到了想要的幸福。没有令人扼腕的错过,也没有催人泪下的肝肠寸断,它不过就是个温暖而曲折的故事。但我足够欣慰,在我写过的那么多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故事里,它最治愈。
2014于我来说,是一个多事之年。生活的琐碎令我苦不堪言,然而,我在缓慢的进程中还是坚持写完了这本小说。交给责编小姐时,我很忐忑。我害怕她再丢来一大波的批注,勒令我重新修整。可意外的是,十天之后,她却轻描淡写地告知我已定稿。
我难以描述自己激动之情,眼泪都快要流下来。这是我第一次初稿就被认可的长篇。顿时,一切的辛苦与煎熬都抛向九霄云外。唯有收获的喜悦缠绕在心中。
写作是条漫长而艰辛的路,你永远看不到路的尽头在哪里,但是,你一直向前走,却总能看到希望。而我所欣慰的是,在这条孤独而充满荆棘的路上,你们一直都在。 王晓露
写于2014年5月24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