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观满洲入关以来,每遇汉人起义,辄用汉人剿平。杀人盈野,流血成河,皆汉人自相屠戮,而于满人无所损。举其大者,如嘉庆年间,汉人王三槐等举义四川,湖南、湖北、陕西诸省相继响应,满清政府势垂危矣。八旗之兵,望风奔溃。禁旅驻防,皆不可用,乃重用绿营,招募兵勇。于是汉人杨遇舂、杨芳等为之效力,屠戮同胞,死者亿万。湖陕诸省,遂复归于满洲主权之下。又如咸丰年间,太平天国起义广西,东南诸省,指日而定。西北则张乐行等,风驰云卷,天下已非满清所有。其督师大臣赛尚、阿和春,一败涂地,事无可为。及汉人曾国藩、左宗棠、胡林翼、李鸿章等,练湘军淮军,以与太平天国相杀。前后十二年,汉人相屠殆尽,满人复安坐以有中国。
凡此皆百年来事,我父老兄弟想皆熟知者也。汉人不起义则已,苟其起义,必非满人所能敌,亦至明矣。所最可恨者,同是汉人,同处鞑虏政府之下,同为亡国之民,乃不念国耻,为人爪牙,自残骨肉。彼杨、曾、胡、李、左诸人,是何心肝,必欲使其祖国既将存而复亡,使其同胞以将自由而复奴隶乎?自经诸役以后,满人习知以汉人杀汉人为上策,故近来怵于革命之祸,曰谋收天下之兵权,以满人任统御,以汉人供驱役。一旦有事,则披坚执锐,冒矢石,当前敌,断头流血者皆汉人。而策殊勋,受上赏者,则满人也。我国民之为满人将士者,苟一念及身为中国之人,当知助满洲杀同胞为天下所不容,可无待踌蹰而断然决心者。且我国民苟助满洲,岂止国家之罪人而已?即为一身计,亦无所利。
盖满洲之待汉人不过视同奴隶,即为尽力,亦毫不爱惜。嘉庆年间川湖之役,绿营乡勇立功最多。事后八旗受上赏,绿营诸将仅沾余唾。至于乡勇解散之后,穷困无聊,半世当兵,战功尽为八旗所冒,口粮复为上官克扣,出营之后,工商诸业,久已荒疏。无以谋衣食,穷而为盗,则被杀戮,于是蒲大芳怨望作乱。杨芳、杨遇眷念其战功,诱以甘言,使之降服,而满洲政府震怒,黜杨芳,使率蒲大芳等远戍伊犁。其后密使人尽杀蒲大芳等数百人,无一留者。咸丰同治间,湘军遍于十八行省,所至努力破敌。敌军既尽,湘军解散,克扣粮饷,饥寒不免。其至丰者不过给三月口粮,不敷归家盘费,因此流离者,父母妻子终身不得相见。而他省之人,以其当兵杀人,畏之如蛇蝎,视之若寇仇。见其落魄,反斥为流氓,穷无所归,则相聚结会以相依赖。而满洲政府恶其结党,捕拿杀戮,不可数计,是故川湖陕之氛告尽,而乡勇失所;太平天国既覆,而湘军无归。乃知满洲政府之用汉人也,犹农夫之用牛也,既尽其力,则杀而烹之,无一毫人心相待。此其故何也?盖以同胞杀同胞,实为天下至贱之事,不惟为万国所鄙弃,同胞所切齿,即满人亦未尝不轻贱之,以为汉人相杀乃其种性若此,宜其甘为奴隶,万劫不复。既存轻贱之心,故对待之手段刻薄如此。即使身居重镇,屡立战功,而偶迕廷旨,缇骑立至,其他将校,受文官呵叱驱使,甚于仆隶。而于兵士所发口粮,尤朝不保夕,而一有战事,即责其死敌,直视之如虫蚁耳。
世人见清廷刻薄寡恩,不重军人,皆知叹恨痛息。岂知欧美日本各同,所以尊重军人者,以其为国努力,倚若长城。故军人之名誉,军人之身份,皆为社会所矜式。至于满人使汉人当兵,非以为国家之干城,不过专防家贼。故其军人以拥护国仇为天职,以诛戮同种为立功。禽兽之行,宜为世界所不齿。我国民之为满洲将士者,若犹有人心,当不待劝告,而决然反戈归顺,惟恐不速也,何用迟徊审顾为?意者或误会国民军之旨,以为国民军既与满洲政府为仇,则凡为满洲政府之将士者,皆所不容。虽欲反正,而无路可投乎?然同是汉人,地位虽殊,情谊固在。且国民军当未起义以前,处于满洲政府之下,与我国民之为满洲将士者,固无所差别也。嗟乎!宗国之亡久矣,举我同胞悉隶于满洲之下,不能互相庇翼,而使寄食于仇雠。又不能速拯之出于水火,斯已大负国民矣。何忍复较量前眚,自相携贰乎?为此布告天下,凡我国民之为满洲将士者,若能顾念大义,翻然来归,军政府必推诚相与,视为一体。其以城镇、乡村或军族反正者,及剪除敌军心腹将校来归者,暨以器械粮食来归者,皆为国立功之人,当受上赏。其军至即降者,亦予优待,此皆偿典、恤典、略地规则等所一一规定者。其各激发忠义,以涤旧污,以建新猷。若犹有包藏祸心,怙恶不悛,甘为国民军之蟊贼者,则是自绝于中国,其罪不赦。P8-9
“鞑虏易驱,民国难建。”
此非但史家之高论,亦乃残酷之事实。
辛亥革命最响亮的口号是:驱除鞑虏,建立民国。前四字言破坏,锁定革命对象;后四字言建设,标示革命前景。“驱除鞑虏”,说白了就是去驱满清专制统治者,而非世俗所云杀尽满人,然其变政治革命为民族革命,扩大了统战阵线,缩小了打击目标,立即成为“全国一致信服的意志”,令广大民众的积愤找到了喷射口。终是满清王朝气数已尽,西太后与光绪帝相携入土后,清廷只剩几个孤儿寡母和昏聩糊涂的大臣,守制无方,改革无量。1911年武昌起义一声枪响,未经摧枯拉朽之力,它就土崩瓦解。虽说是千年之帝制一朝改弦易辙,并未大动干戈,涂炭生灵。皇室得优待而和平退位,较之此前此后以人头换王位都来得文明,故日“鞑虏易驱”。
那么民国呢?
辛亥革命与民国成立至今皆逾百年,从1912年到1928年为北洋时代,前后换了13任总统(包括临时总统,临时执政,摄政内阁,大元帅等)。从1928年到1949年为蒋氏时代,到1975年去世,蒋介石做的是终身总统。蒋经国接任到1987年7月14日宣布解除党禁报禁,几经努力才创建了个“台湾模式”。百年沧桑,“民国”建成了么?史家的答案是:四不像!
民国何似?
孙中山是民国的总设计师。辛亥革命刚有点眉目,实力优于威望的黎元洪与威望高于实力的黄兴在排座次上闹了两个星期的哑剧,让孙中山从美国打工场兼程赶到上海码头。史家有云,黎、黄二帅得一即可安天下,不幸两人相持不下,孙中山即以绝对优势,当选了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时年46岁。一向与孙中山不睦的章太炎说,这位置“论功应属黄兴,论才应属宋教仁,论德应属汪精卫”。言下之意,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孙中山。然而章疯子忘了“论革命历史,论海内外声望,论建国学理,则应属孙文”。孙中山凭此三条当选。当选之后对民国影响至大的自然是他的“建国学理”。孙初抵上海时,革命军粮草俱乏,时人风传他带回巨款,足解燃眉之急。当中外记者以此相询,孙答:“予不名一钱也,所带回者革命精神耳!”此革命精神即是金不换的“建国学理”。有别千年帝制的“民国”无有学理,焉能建成?
孙中山建国学理之精髓在“三民主义”:民生、民族、民权。在驱除鞑虏时,民族主义为首选;救民于水火之中,则民生主义为当务之急;而建立民国确立国体,则以民权为立国之本,以民权主义内保民生,外争民族地位。民权归根到底是民治,是法治,是三权(行政、立法、司法)分立,再加考试、监察五权独立,同时又有四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由人民掌握)制约的宪政。
凡此种种,皆缘孙氏以美为师:“美利坚合众国之制,当为我国他日之模范。”亦即林肯所谓“民有、民治、民享”是也。
近代中国既无先进的生产力,也无先进的文化,它是以落后挨打的身份起步现代化的。如果说魏源之“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张之洞之“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云云,启动的是“洋务”,是科技的“四个现代化”;那么孙中山追求的共和制,给力的是“政务”,是“第五个现代化”:政治的现代化。没有“第五个现代化”,“四个现代化”就难以实现,即使实现了也会变成一摊烂泥。可见孙中山的宪政设计与尝试是何等重要。其“建国学理”并非一次完成,也非一成不变,然其初衷大抵如上所述。秉此初衷,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时,有誓词:
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至专制政府既倒,国内无变乱,民国卓立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中华民国元年元旦。
此誓词之精义有三:其一,民国乃有别满洲专制政府,是以民、民意为旨归的民治政府;其二,临时总统制天职是为国为民服务,既非终生制,也非一党专利,完成使命即可解职;其三,令满清王朝彻底退位,令民国卓立于世界之林,非辛亥革命一蹴而就,还得借助外力。
而那外力是宰相当国权倾一时的袁世凯。早在孙中山未归之前黄兴就以战时总司令的名义致信袁世凯,劝他反戈一击,“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的当天即电告袁世凯,自己只是“暂时承乏,而虚位以待”之。袁世凯果然以和平手段逼清宫退位,他也剪辫告别清廷;孙中山果然解职让位于袁世凯。此两者为中国历史上千古未有之盛事,仅此即足令孙、袁名垂青史。
孙中山奋斗三十年,十次起义前赴后继,结果只做了45天I临时大总统(1912年元旦就职,2月24日辞职),到4月1日正式解职,实际担当政务也只三个月。他的解职让位在革命党内部引起轩然大波,甚至有人自杀以表抗议。为安抚人心,孙中山慨然致电报章,公布自己的心声:
文等所求者,倾覆满洲专制政府,创立中华民国也。清帝退位,民国统一,继此建设之事,自宜让熟有政治经验之人。项城以和平手段达到目的。功绩如是,何不可推诚?且总统不过国民公仆,当守宪法,从舆论。文前兹所誓于国民者,项城亦不能改。若在吾党,不必身揽政权,亦自有其天职,更不以名位而为本党进位之征。
此电内容丰富,最精彩的是给总统定位为“国民公仆”,其在法下而非法上;在法上者无法无天,在法下者则“当守宪法”且受舆论监督。这大概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给最高行政长官定位。
“当守宪法”,那么宪法何在?
孙中山受过西方科学训练,深知法律对国家之生存、发展至关重要。他有道:“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共和之根本在法律,而法律之命脉在国会。”在诸法中,他尤其重视宪法,认为“政治上的宪法就是支配人事的大机器,也是调和自由和专制的大机器”。宪法是“人民公意之表示”,是“国家之构成法,亦即人民权利之保障书”。基于此,孙中山就职伊始就主持将武昌革命军中央政府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修订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共七章五十六条,除现代民主共和国所应有的主权、人权、政权、治权、疆土、法院,以及模仿美制上下两院的国会等条文外,最引人注目的便是临时政府模式由原定美国式的总统制,改成法国式的内阁制。约法规定,内阁总理直接向国会负责,变大总统为虚位元首。大致体现了分权制衡这一宪政精髓。此即近代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民元约法》,1912年3月11日由临时大总统孙中山颁布。
“当守宪法”之“当”,则见此乃中山及国人之愿望。然此后有谁破坏约法,解散国会就不得人心,有谁复辟称帝则更为国人所不容,就会有人以“约法”为旗帜与之抗争,甚至宣战。民初护国、护法之战皆因之而起。
辛亥革命老人吴玉章有言:“从前皇帝自称为天子,如果有人说皇帝是强盗,可以打倒,别人一定把他看作疯子。孙中山就曾经是一个被人家看做疯子的人。相反,在辛亥革命以后,如果有人想做皇帝或者拥护别人做皇帝,一定也被看做疯子。”这就是“三千年未有之变局”,这就是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这就是“民元约法”的权威所在。
凝聚着民国志士仁人智慧与鲜血的“民元约法”,虽然没有阻挡住袁世凯称帝,也没有制止纷纭的“府院之争”,更没有平息南北干戈对峙……但其至少制约了一些人的行为,成就了一些人的功绩,更重要的是标示着中国国体现代化的方向。即使袁世凯悍然称帝,也仅八十三天就在众叛亲离中宣布取消帝制,不久含恨而亡,临终托孤,其念念不忘的也是“约法”,遗书则期待“看中国再造共和”,并不像有的人真的是带着花岗岩头脑进棺材。尔后的总统其功过则皆以“再造共和”为见证。
遗憾的是“第二次革命”失败以后,孙中山自己的建国学理由以美为师转向以俄为师,从以法治国转向了以党治国。其所谓的以党治国实则一党(即国民党)治国,非两党制或多党制;而且要全党附从他一人,说是“再举革命,非我不行”,“除我之外无革命之导师”,甚至连“附从总理”、“附从领袖”的提法都被否定。虽然他手订《中华革命党总章》也规定其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也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的日程,承诺终将还政于民,而其全过程都由国民党单独完成,说是“革命未成功时,要以党为生命;成功后,仍绝对用党来维持”。如此这般,孙中山自己就有违初衷,背离约法。于是“从前是约法无上,此后将是党权至上;从前谈法理,此后将谈党纪;从前谈‘护法’,此后将谈‘护党’;从前争‘法统’,此后将争‘党统’了”。所幸孙中山始终是个理想家,设计家,在野的批判家,不是实行家,只当过两任短暂的临时大总统、非常大总统,并未真正执政。如果他的革命方略付之实践也可能是如他所言“徒有民国之名,毫无民国之实”。当初民国的设计是要走向共和,实行宪政的,而任何形式的集权都不能称之为宪政。晚年走向以党治国,领袖至上的孙中山当与称帝的袁世凯有异曲同工之糟。诚如西哲所云:“不受限制的权力本身就是一个糟糕而危险的东西……无论它被称为人民还是国王,无论它被称为贵族政体还是民主政体,无论它被称为君主国还是共和国,我都会说,他播下了暴政的种子。”蒋介石接过这颗种子,经营了南京政府,终因“搞民主无量,搞独裁无胆”而败走台湾。孙中山未及料到和看到这种结局。1925年3月12日劳顿不堪的孙中山与世长辞,留下的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的遗训,为“民国难建”作了注脚。
民国难建,原因太多,而朝野尤其是最高行政长官对国体模式的选择与实行关系尤大。就民国而言,其有多种选择,或欧美式之民治(法制)、或苏俄式之党治、或日本式之君主立宪制。凡此种种,民国都不同程度地尝试过,民国总统也不同程度地为振兴中华做过努力,也各自有过不可抹煞的政绩。但民国尝试的种种外来国体模式都是焊接在中国三千年帝制传统模式的躯体上,都受到其严重侵染。“百代犹行秦法政。”毛泽东氏一言以蔽之,君主专制传统势力何其强大。民国以推翻帝制为宗旨,却免不了为之污染。不说别的,仅于总统之前加一个“大”字,即使是临时的或非常的也未幸免,就是世界奇闻,就是大中华脸谱的写照,这一中国特色何尝没有帝王意识潜伏其中。民国是啥模式都有点啥模式都不彻底,故日“四不像”。不过其主色调是中国特色与苏俄特色的混合体,尤其是南京政府,尽管蒋介石对苏联政权早有异议。
民国历史证明,选择(选举)总统固然重要,而调教总统则尤不可等闲视之,可是调教总统又谈何容易。中国传统意识往往将“成王败寇”延伸为“政治地位有多高水平就有多高”之定式。贵为总统,乃先知先觉,乃大彻大悟,乃真理化身,甚至被宗教神化,谁能调教,谁敢调教!除法律、时局、战争之外,古有王者师、言臣,今亦有诤友、诤臣如胡适。二十世纪30年代胡适反复呼吁,国民党废除党治,实行法治;抛弃专制,实行宪政,断定“今日党治的腐败,大半是由于没有合法的政敌的监督”,而“树立一个或多个竞争的政党正是改良国民党自身的最好方法”。指出国家领导人“必须是一国的领袖而不是一党一派的领袖”,“他的眼光必须超出党的利益之外,必须看到整个国家的利益。不能如此,决不够资格做一国的领袖”。作为一个“守法护宪的领袖”,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最高领袖是“处高位”,他的任务是自居于无知,而以众人之所知为知;自处于无能,而以众人之所能为能;自安于无为,而以众人之所为为为。凡察察以为明,琐琐以为能,都不是做最高领袖之道。
胡适1932年11月在汉口第一次见到蒋介石,就郑重送上倡导无为哲学的《淮南王书》,算是对“小事不能糊涂”的蒋介石的应时良药,结果却无异对牛弹琴。
总统不可调教,因而只能指望其自身的素质、教养与觉悟。民国总统之基本素质如何?总统素质令其在总统位上有何作为?且带来何种结局?其实有多种民国史与总统传记在论说着,奈何后见之明的种种著述或有为另种意识形态改写、注水以至失真之嫌。天下何处有信史!
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看看总统们是怎么自说白话的。于是就有了这套《民国总统自叙丛书》。丛书首选了袁世凯(1859—1916)、黎元洪(1864—1928)、徐世昌(1855一1939)、段祺瑞(1865—1936),这四位故事较多而被研究较少的总统。他们四位都曾是前清之能臣,思想较为进步且多有作为。黎元洪、段祺瑞都是在张之洞、袁世凯以西法编练新军时崭露头角的军事人才,徐世昌虽为文人,也曾在小站新军中担任过要职。也就是说袁氏之外的三位总统,皆与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将之编为一套丛书,分则自成体系,合则有似民国编年实录。这四位前清能臣都当上了民国总统,本就有传奇色彩;而他们间分分合合的纠葛中插入南北对峙情节就更可观;此四位总统都属北洋,到1927年北伐战争则沦为“革命”对象,除袁世凯没有赶上此一幕,其他三位都是特殊“看客”,他们的观点当别有另一番滋味……
与我此前策划的《民国现场报导丛书》(出版时称为“可触摸的民国.现场”版)一样,请了四位少帅操刀,他们忙乎了一个暑假。今年暑假燥热无比,每部书又都是汗水泡出来的。尤其是徐世昌、段祺瑞之日记难以获读,无文献你无法代总统去自叙,其难度远超过当初的预想。不过,只要读者爱读且能从中获得有益的历史启示,我们也就乐在其中了,而且尽可能将民国人物自叙系列丛书次第进行下去,以飨读者诸君。
于此还有句多余的话要说,凡人皆有虚荣心乃至自恋情结,总统或许更甚。因而别以为读了总统自叙就真的进入了历史现场。对总统尤须听其言,观其行,千万别让总统忽悠了。
2013年国庆于秦淮河畔
为什么是黎元洪
“与革命党初无若何深切之渊源”的黎元洪,如何在十余年间得三任副总统、两任大总统,是机缘巧合还是时事造就?
“黎菩萨”“黎屠夫”,“首义元勋”“床下都督”,为何后世的评价如此两极?
大练新军,支持新党,维护共和,投资实业。一生中的多重角色,是性格使然还是命运助推?
自叙中,看黎元洪自释此生瑜瑕。《黎元洪》由张蓓编著。
“民国总统自叙”丛书首选袁世凯(1859—1916)、黎元洪(1864—1928)、徐世昌(1855—1939)、段祺瑞(1865—1936)四位民国大总统作为“自叙”者,通过编者整理、辑录的总统密电、书信、手札及家书等第一手材料,梳理总统生涯之浮沉,意为自叙。如此形式,希求尽量还原一个直观的历史现场,各位读者在窥探当日社会政治经济状态和史实的真切情境之外,也能够对历史人物作为独立个体的性情与命运之间的关系,进行更加清晰地印证。《黎元洪》由张蓓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