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哲学》里,安德瑞·马默提供了一个全面的分析当代辩论有关法律的基本性质——法哲学的心脏这个已经存在几个世纪的问题。法律是什么,似乎是一个事实问题,但这一事实的规范性意义:它告诉人们他们应该做什么。有什么法律可以规范的道德约束?我们完全可以定义和分类的法律,但不承担什么法律应该是一个道德观念吗?最后,是法哲学来描述法律是什么,或应对方式应该是什么?马默认为,无数的问题所提出的事实和规范性的法律特征实际上取决于减少的可能性——无论是在别的东西,更多的基础性法律领域可以解释。在探索当代法律思想中的重大问题, 法哲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分析和想法。这将是法律的性质感到好奇的人的必备读物。
“法律是什么”一直是数个世纪以来法哲学领域中备受争议的难题,法律仅仅是由社会事实所决定的吗?法律和道德之间是否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在不借助于一种“法律应当是什么”的道德观念的条件下,我们能否全面地描述和界定法律?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是否必然蕴含着对法律的解释?法哲学是有关描述“法律是什么”的理论,还是有关规定“法律应当是什么”的理论?安德瑞·马默教授在这本《法哲学》中对有关“法律基本性质”的这些问题提供了一个十分全面的分析。
马默教授主张,由法律的事实性和规范性特征所引发的种种难题,实际上都取决于一种还原的可能性,亦即法律范畴是否可以根据其他一些性质上更为基本的范畴来解释和描述。除了探讨当代法律思想中的主要问题之外,本书还对在过去数个世纪主导该领域的学者及其思想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对于那些以法律为业或对法律的性质等基本问题感兴趣的人来讲,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