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辞典收录的法律经济术语多达两千余个,内容不仅涉及民法、商法、知识产权、刑法、监狱、诉讼、船舶、邮便、电信等实体法领域内的法律经济专门术语,还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人事诉讼手续、非诉事件手续等程序法方面的内容。本书所引用的重要成文法五十多部,广泛全面地吸收引用明治政府法律编纂的成果。本书解释条文的方式不拘一格,多种多样。清水澄编著的《法律经济辞典(精)》编纂于明治政府时期,这时日本的近代法律体系刚刚形成,法典依旧保留着浓厚的封建色彩,辞典所引之《大日本帝国宪法》,形式上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实际上却是专制主义与民主自由主义相妥协的产物,具有较强的专制主义色彩。
本书的底本是民国三年 (1914年) 由群益书社出版。辞典收录从明治十三年到明治三十三年间的颁布的日本帝国成文法, 主要包括了《大日本帝国宪法》、《皇室典范》、《民法》、《刑法》、《商法》等五十多部重要法典律令。词条上方标注日文假名以示读法, 日文中文对照, 方便留日学生与曾留日学生读修之便。汉译法律辞典历经百年, 我们仍旧能够从中找出现代法律的源头, 细细品之, 莫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