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巩固
奥托被加冕为皇帝后,德意志就由鲁道夫的萨克森王朝统治。先后经历了奥托二世、奥托三世和亨利二世的统治。925年,奥托一世吞并了洛塔林基亚(现在被称为洛林)。在东部边境,他创造了两个“马克”——北马克和奥斯特马克——作为缓冲国,意在征服奥得河东部斯拉夫人口密集的地区。亨利二世死后,撒里法兰克人登上了帝国王位。利用手中的权力,他们极大地限制了地方性封建公爵的权利。
主教叙任权之争
11世纪,罗马教皇与罗马皇帝为“主教叙任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教皇格利高利七世宣称教堂有权任命主教。同时,亨利四世依赖于他曾经任命的神职人员,召集主教们一起要求教皇下台。教皇把亨利逐出了教会。
萨克森的公爵们利用这个机会,指定了一位国王和亨利作对,而教皇试图调停这场纠纷。亨利四世发现自己只能迁往意大利卡诺萨,教皇为防止其帝国四分五裂,在那里为其寻求避难。这种苦行赎罪的方式逼得教皇撤销了将亨利四世逐出教会的决定。可是,纷争并没有就此化解,而是持续了若干年。最终在1112年,争斗双方签署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这场争斗才由此画上了句号。
霍亨斯陶芬家族和韦尔夫家族
1125年,法兰克尼亚王朝灭绝,在萨克森王朝洛泰尔三世的短暂统治之后,另一场历久不休的冲突在霍亨斯陶芬家族和韦尔夫家族(在意大利被称作吉伯林派和圭尔夫派)之间爆发。霍亨斯陶芬家族获得了帝王权力,腓特烈一世巴巴罗萨(意思是“红胡子”)赢得了政治大胜。他想逐渐打破公国,在一个封建体制下统治它们。12世纪见证了王朝向东和向西的领土扩张,帝国疆域扩展到了西北斯拉夫部落居住的地域。13世纪初始,巴巴罗萨还征服了波罗的海人和爱沙尼亚人占据的领地,其间动用了德国北部城市的武装征战:
1220年腓特烈二世加冕,他同时还是西西里的国王。他对意大利的兴趣加深了罗马教皇职位纠纷。最终他的政策导致了帝国权力的崩溃。1250年去世后,他的继承者寻求不到任何支持,于是有了德意志历史上的“大空位时期”。
空位时期
1254~1273年,在德意志历史上被称为“空位时期”。原先大封建主之殊死争夺帝位,此时却一下子没有皇帝了,诗人席勒把它称为“没有皇帝的恐怖时期”。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衰败标志着旧帝国体制的终结。大统治者的缺失导致法律和秩序的崩溃和强盗大亨的猖獗。为了保护共同利益,贸易城市结成联盟。帝国权力的瓦解和公爵权利的衰落使得德国城市的权力逐渐增大。
公爵们从王朝的男性成员中选出,所以帝国王位的继承人从一开始就是经过挑选的。当时没有固定的首都城市,帝王即位后就会把首都从一个城市迁到另一个城市,这样就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与财力。
13世纪时建立了公爵选举制,只有七位公爵有权选举帝王,他们是:勃兰登堡侯爵、巴拉汀伯爵的竞选者(或者说巴伐利亚公爵)、萨克森公爵、波希米亚国王以及特里尔、科隆和美因茨的大主教。哈布斯堡皇室的鲁道夫一世于1273年最先被选为德国国王,直到1438年,国王才从哈布斯堡的对手——维特尔斯巴赫和卢森堡家族中选出。1312年以后,依然是这两个公国竞争帝王称号。14世纪德国最杰出的统冶者是卢森堡的卡尔四世,他一直定居在布拉格。1338年,选举人拒绝了让教皇确认竞选结果的要求。1356年,卡尔四世颁布了“金玺诏书”,强调国家的联邦性质,并阐明了选举国家领导者的规则。“金玺诏书”堪称其对德意志王国整整100年来政治法权发展的总结,直到1648年,它仍具有法律效力。P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