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人三更半夜人住了新家。要是换成别人家,搬家一定是个崭新的开始——在一个新地方展开新生活,是开启往后生活的第一个清晨。这等大事不可能摸黑进行。
大女儿——名贝儿,十七岁——上了楼梯,直接进人她自己的房间:方方正正,面朝南,可以看到一株槭树和一排白色康乃馨,她在暗夜中都能感受到盛开的花朵,像星辰般闪亮。她把床头调向北边,床头柜也搬过去。开始想象墙上贴满她多年来旅游各地带回来的海报。贝儿的到来让这个地方顿时活了起来——今后,她就要这里睡觉、温习功课、琢磨体态和动作、赌气、做白日梦、嬉笑,有时候,免不了还会哭——从青少年时代开始,日子都是这么过的。
比她小三岁的弟弟华伦,住进隔壁房。他对房间没什么讲究,空间配置、视野都无所谓,只要有电和一条他专用的电话线就行了。一个星期之内,凭他超强的网络本领,他就可以制造回家的幻觉,完全忘记法国乡村,甚至欧洲。他的家在大西洋另一边;他从那儿来,有一天还要回那里去。
这是栋一九○○年代的平房,用砖和诺曼底石头盖的。特别是装饰着方格图案的正面门楣,沿着屋檐镶着木制的蓝色月牙形花边。东西角还伸出一个悬空的小尖塔,铸铁大门有美丽的阿拉伯式曲线。远看像一座小小的巴洛克式宫殿,让人很想进去一探究竟。
但是这深更半夜的,布雷克一家可没心情欣赏,只顾检查设备。虽然有一定的魅力,毕竟是老屋了,掩饰不了它的陈旧,跟他们在美国新泽西州纽尔瓦克豪宅的那种顶级现代化设备真有天壤之别!
一家四口都来到了客厅。一句话不说,他们把盖在大皮椅、长沙发、矮桌,还有各式橱柜上的灰色大帆布掀开。红黑相间的壁炉大得足够烤一只全羊。上面放着一块雕刻,刻的是两位绅士手搏野猪。壁炉上面的厚木板放了好些木头做的小玩意儿,华伦一把抓起来,全往火炉里扔了。所有他认为没用的东西他都忍不住立刻销毁。
“这帮蠢蛋又忘了电视!”华伦说。
“他们说明天。”妈妈说。
“确定明天,还是像上次那样的明天?”费德里克跟他儿子一样不放心。
“你们两个,你们给我听好了,不要每次这屋里少了什么东西就瞪我,直接找他们去。”
“电视不是一个‘东西’,妈!电视是我们跟世界的连接。真实世界——不是这老鼠洞里摇摇晃晃的破窝。搞不好还得跟那帮乡巴佬纠缠好几年呢。电视,才是人生,是我的人生;是我们,是我们这一国的!”
玛奇和费德里克突然觉得很有罪恶感,不知如何回应,也就不敢追究他的言辞粗野。他们认为华伦是有权想家的。毕竟他们被迫离开美国时,他还不到八岁。一家四口中,他受害最深。贝儿赶紧转换话题,问这个城叫什么名字。
“诺曼底的阿弗——襄龙。”费德努力使发音不带怪腔。想想有几个美国人听过诺曼底,谁知道这是他妈的什么鬼地方!
“除了我们的小伙子一九四四年曾在这里登陆,这里最出名的是什么?”华伦问。
“卡蒙贝尔奶酪。”老爸随口回应。
“以前我们在天蓝海岸的坎尼城也有,还多了阳光、海岸呢。”贝儿说。
“以前我们在巴黎也有,那可是巴黎!”
六年前他们初到巴黎的回忆很愉快,然后就被迫移居天蓝海岸,住了四年,直到命运之神再度打击,就沦落到厄尔省的襄龙了。
随后他们分头去探勘还没看过的房间。费德到了厨房,检视了空冰箱,打开几个橱柜,把盘子放在玻璃陶瓷的烹饪板上。他对流理台很满意——当他兴致上来想做西红柿酱的时候,需要超大空间才能一展身手——他轻抚砧板、洗碗槽的砖、高脚凳的藤座,又拿起几把刀握了握,用手指甲测试刀锋。他试探的第一步一定是用触觉,对待一个地方,就跟对待女人一样。
楼上的贝儿正在浴室的一面漂亮大镜子前左右顾盼。老桃花木做的镜框,已略有虫蛀,上面一个玫瑰形毛玻璃小灯罩,才装上灯泡。她从此恋上了镜中身影。
玛奇则把她卧室的窗子都打开了,把床单从套子里取出,再把折叠在衣柜顶上的被子拖了下来,用力嗅了嗅,认为够干净,才铺在床上。
只有华伦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乱转:
“有人看到那条狗吗?”P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