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基本要求》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委托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制(修)定“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1]158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在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由建筑设备类专业分指导委员会编制完成。
本教学基本要求编制过程中,对职业岗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知识体系与专业技能体系等开展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而定稿。本要求是高等职业教育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本教学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是: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教育内容及标准、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学习深造建议;包括两个附录:“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教学基本要求实施示例”和“高职高专教育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校内实训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