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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我喜欢你好多年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林栀蓝
出版社 广东旅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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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我喜欢你好多年》是一本“花火”明星作家林栀蓝的经典青春暗恋故事小说集。书中一篇篇关于青春年少的暗恋故事,或美好,或冲动,或忧伤,但无论是那种情怀,书写的都是青春的色彩。

附赠:《听说你还回忆我》两大男主真实版番外+林栀蓝全套青春写真!

内容推荐

如果你从一开始就知道,你喜欢着的那个人,他永远不可能喜欢上你,他不曾给你任何一个眼神暗示,不曾对你暧昧对你微笑,反而在你面前无所顾忌地谈及对另一个人的喜欢,那么你,还有告白的勇气吗?

林栀蓝编写的这本《我喜欢你好多年》收录了十五个短篇故事。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目录

自序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贪恋]

 忘记你是我做的假动作

 我喜欢你好多年

 两万公里蓦然回首,拍下天长地久

[卑微]

 你换了几站,我继续流浪

 我曾经害怕失去你

 有女朋友别忘了请我吃饭

[慌张]

 有个男生为我哭

 春风再美,不及你笑

 和你有关的,都是悲伤的

[伪装]

 为你一人,四海潮生

 你突然来的短信就够我悲伤

 多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倔强]

 你来的那天春天也来到

 这些年再无人像你

 给阿宝读一首情诗

《听说你还回忆我》番外1

 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听说你还回忆我》番外2

 你都如何回忆我

后记 过去让它过去,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试读章节

她以为某某会解释大叔是亲戚,或者许长歌会上去和人干一架。但是这些竟然都没发生,许长歌就这么像模像样地上前,定定地看了某某一眼。两个人谁都没有说话,大叔反倒脸上堆积着扭曲的笑意。

接着,许长歌伸出右手,再自然不过地牵住了阿宝的左手,和她一块儿转了个身,潇洒地离场。身后没有人喊他的名字,甚至没有一句解释,连一通电话、一个短信也没有。

许长歌就这么戏剧性地被劈腿了。

阿宝被他牵着手,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她有点儿晕,说不上来到底自己是个什么心情。高兴吗?为他终于被甩了而高兴吗?还是替他不值,替他伤心?

离开学校,两个人稀里糊涂地轧了很长一段马路,许长歌买了两瓶啤酒,递给阿宝一瓶,喝着喝着终于开始疯疯癫癫,他拉着阿宝的胳膊使劲甩来甩去,口中念念叨叨,阿宝,你回来得真是时候……还好有你陪着我……有朋友真好啊你说是吧!当初你失恋了怎么都不找我啊……你没把我当朋友!

你为什么不考虑我呢?阿宝忽然大声说。

嗯?许长歌没听明白,明显一愣。

我说,你为什么不考虑我!阿宝转过身去不敢看他,你当初为什么不考虑考虑我呢?

许长歌忽然笑了,那你也没考虑我啊。

时间就那么轻轻地,静止了。阿宝看着他,他醉醺醺的,眼神却依然清澈真诚。她很想号啕大哭,想质问他为什么喜欢她不早点儿告诉她,为什么不给她一次机会,为什么最后竟然选了别人。她还想骂他浑蛋,骂他竟然胆小到宁可让她一个人来承受这样的孤单。如果早一点儿,如果再早一点儿说出来……

许长歌轻轻地,伸出双臂,抱了抱她。

她以为许长歌终于确定她的心意,会真的不管不顾来到她身边。可惜她又错了。

她在这个轻如尘埃的拥抱里,才明白,时光真的已经走过太远,根本回不了头。错过的时间,也都补不回来了。

她不停地问自己,如果她当初勇敢一点点呢。

可是说这些又有什么用。

许长歌不是也没有勇敢一点儿吗?

也许他们根本就一样,只有避开最怕失去的人,才能勉强鼓起勇气。

她第一次亲吻,是和别人;她第一次牵手,是和别人。即使他现在拉着她的手,还给她温柔的拥抱,但过了今天,这些也都不会再有了。

这些阴错阳差,只要想起来,都会觉得心里好难过啊。

阿宝吸了吸鼻子,问他说,那你怎么办呢?

不知道,可能和她摊牌吧。

那……加油!阿宝慢慢推开他,做了一个很man(男子汉)的表情。  回C大的火车上,阿宝把手机开机,发了个短信给号码簿第一个名字。那是她进学校第一天就跟她要电话的一个男生,也是她现在的男朋友。

来接我,四点到。

过了很久,阿宝都没有再得到许长歌的消息。直到七夕过去,许长歌才忽然发来短信,只有简单几个字,我们和好了。

P20-21

序言

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

我想过很多次,要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上一本书《听说你还回忆我》曝光了前三章的内容,连载过后,直到真正出版上市,这长长的大半年时光中,有过很多很多人问我:用十九年喜欢一个人,不觉得辛苦吗?

十九年听起来很可怕吗?我好像不觉得很久啊。

就好像书里有写到的,这十九年间,有整整五年,我没有和顾潮生联系。

这五年里,他看过北城的雪,吹过南海的风。而我只要一想到这些统统是我不曾参与的时光,就觉心如刀绞。

可能有人觉得奇怪,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能忍得住五年都不去找他?

那么喜欢一个人,怎么受得了十九年缄口不提?

这些年里我也有很多次想要脱口而出的念头,可我真的不敢啊。我真的特别特别害怕,哪怕只是十万分之一的机率,我会从此失去他。

他可以不喜欢我,可是如果连朋友都做不了了,我想我一定受不了。

但,我又很矛盾。

我五年都没找他,以为自己会渐渐放下。

但事实却证明,就像杨过等了小龙女十六年。世人觉得时光漫漫,而我觉得时光匆匆,没有他的那些时光,从来都是脚步匆匆。

以至于我回头去看,才发现时光真的已经走了太久太久了啊,原来已经回不了头。

在写《听说》以前,我已经写了很多个短篇。

记得这两天,有姑娘看过这本书,给我发来的消息里说,她看过的一句话,想要送给我。

“十四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是不懂爱情的,懂爱情的不过是莎士比亚。”

没错,当年的我也尚不懂爱情,懂爱情的不过是多年后回望过往时,固执不愿说后悔,却心有不甘的林栀蓝。

这些年来,我陆陆续续写过的故事里,有很多个,男主都有顾潮生的影子。

而事实也证明,读者最喜欢的几个故事,总是我写他写得最用力的那几个。

用力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是我写《听说》时几次三番差点就进行不下去,每次我写到痛苦得连自己都不忍回顾的片段,我不愿意继续这种把自己的回忆撕裂,并狠狠撒一把盐的过程。

我想过要放弃的。

但我跟自己说,如果不写,如果不说,可能我这五年空白时光中所受的煎熬,就永远,永远都再没机会让他感同身受了。

毕竟,他不会坐下认认真真地听我哭,看我笑,更不会让我一个字一个字地跟他诉苦,对他解释。  解释什么呢?

五年前,无论我是害怕再爱他也好,还是真的想从此与他死生不复相见也好。毕竟,是我状似决绝地选择了离场。

用力的感觉,就是对回忆的殊死搏斗,与念念不忘的生撕拉扯,与耗费余生的激烈对峙。

去年年底,我终于做到了。我曾对自己承诺,要在《听说》写完后,贪婪再去他的城市,看一看他。

我想,我永远也忘不掉那个晚上了。

北京街头的风呼啸地吹,南方长大的我,从来都没有吹过那么冷的风。而我孤身伫立在城市的街道,我只不过是想要拦一辆,能够载我落荒而逃的出租车。

我想躲起来大哭一场。

可我把自己丢在了什么样荒凉的地方啊。

在冷风里吹足五十分钟,用叫车软件好容易有师傅接了单,可当他问我在哪里等的时候,我四处张望,只看到22点的北京漆黑一望无际的夜,街道两旁被风一吹就拼命往下哗啦啦掉叶子的树。

空旷的夜,却竟然,连妄图找到一个稍微明显的坐标,都成了奢望。

我张张嘴,只得尴尬地说:我好像……也不知道我在哪里啊。

师傅无奈地说:那我也没有办法了,您另外再叫别的车载您吧?

说完便挂断了电话。

我捂着脸,穿着为了去见他而特地新买的一双细跟的单鞋,觉得自己在零下两摄氏度的气温里冻得浑身发颤。握着手机的手指关节裂生生地钝痛。

大悲无言,大笑无声。那一刻,我根本连哭都哭不出来。

五十分钟以后,我终于等来了一辆亮着“空车”招牌的出租车。

将自己塞进后座的那一刻,我颤抖着手,给闺蜜打电话,电话接通的时候,我揉了揉冰凉冰凉的我的左脸,终于落下仓皇的泪。

我是从没见过火光的飞蛾,想朝你的方向飞,即使明知要坠毁。

坠落的时刻,我看见漫天星光,和从前你眼里的晶亮,一模一样。

回来后不久,我写了《听说》的番外。

当时这本短篇合集的制作便已经被提上日程,而《听说》已经进入最后的出版流程。我便选择把这个番外,收录在这本书中。

我写过好多千篇一律的暗恋。

就像有懂爱的人,曾为心爱之人长途跋涉,翻越山川,淌过江海,拍下旅行途中看过的,这个世界每座城市上方湛蓝的天空。

他们将其称之为,我想你时的天空。

我写的故事,也是一样。是我将对你的执念深藏不露的那些年,写给你的静默无声的情书。

也许有天,你会恰好读到。

也许终其一生,你无缘参与其中。

还记得这五年空白的时光中,我常常会做的那场梦吗。

梦里,无论我如何努力,雨夜,你的电话都是我始终拨不对的一串号码。

她们说,这个梦好恐怖。

因为现实里到不了的地方,连梦里竟然都不可以。

是啊,十九年了,你还是跑得和以前一样快。

你一直在跑,而我已经不再有机会,像好多年前那样,能够站在你的身旁。

可我,我已然将最好的时光,与无言将你搁置左心房的那段岁月,在这本单薄的淡蓝色情书中,为你,双手奉上。

不为你的殷切目光,不为你的回首张望。

我不后悔我曾爱过,只是天涯从此寂寞。

后记

过去让它过去,来不及从头喜欢你

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是我在2012年的夏天写的。也意外成为我写过所有短篇当中,让自己最难过的一个。

那时候,我还处于和你失去一切联络的情绪当中。

我想写一个故事给你,但又害怕被读到的人对号入座,真的猜到男主是你。于是,只好像以前很多很多次那样,我每每写到剧情的关键地方,都会稍作更改,以图自己安心。

这个故事的尾巴,其实,是我梦里曾出现过的场景。

后来,我写了一本书给你,十几万字。

结尾时,我忍不住沿用了这个梦境。

其实写那本书时,好多次,我又犯老毛病,想要做点手脚,将真实的成分粉饰。可我都对自己说:这次不一样了啊。等书上市,也许有一天,你会看到呢。

我不能让你觉得,我在信口胡诌我们的青春。

而这或许也将会是,我今生唯一一次,有机会让你读到我逐字逐句的情深。

若不是以这样静默的方式,我想,你必会温柔地捂住酒醉的我的嘴,然后说:温澜,别再说了,你再这样,我们就连朋友都做不了了。

一想到这里,我很难过。

顾潮生,可我请求你,原谅我的自不量力。

2014年11月的北京,就如番外所写,我还是丢盔弃甲,不管不顾地跑去找你。

以往小半生中,我从未有过的一腔孤勇,大概都在北京城那个冷若冰霜的夜,一点,一点地,消弭殆尽。

故事或许会有结局,可我和你呢。

顾潮生,我太了解你,你不是那样的人。

你从来不肯将我拖入难堪的暖昧之中,而也正因如此,曾经深深喜欢过你的岁月,才那样值得留恋。

她们说,这其实是你在表达对我的珍视。

就好像那个,你曾给过几乎是每一个爱慕过你的女生的拥抱,独独轮到我时,你说,温澜不行。

《听说你还回忆我》全国发货以前,我去印厂签名,回来时,只捎出来两本样书。其中一本,我寄给一个正要生日的好朋友,另一本,则快递给你。

还记得在这之前,我曾信誓旦旦跟自己说,我才不要主动送书给你,你想看就自己去买好了。可没出息的我,还是食言了。

扉页上,我写了五个字给你:海内存知己。

快递没有让我失望,你果然是全中国,《听说》的第一个读者。

你收到书后没多久,就发来一张照片,然后说:错误。

我点开看,果然是一个让人心痛的错别字。可我似乎又应该感谢这个错字,不然,我怎么知道你竟然看得这么认真。

后面,你还主动跟我聊起其中几个人物,你问我××是不是那个×××。我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若无其事,用最简单的文字回答了你。

又过了个把小时,你发来另一张照片。你调侃地跟我说起傅湘——也就是你直到现在还深深喜欢的人出现的这一页。

这一次,我点开小图的时候,冷不防一怔。

我看到了什么?

我竟然看到你在这一页折了一个角。

顾潮生,我写了一本书给你,十几万字;我喜欢你十九年啊,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你收到我的书,然后,在傅湘出现的那一页,轻轻折了一个角。

你别告诉我,你只是刚好看到那一页,然后去了趟洗手间。

还是你根本看到那儿忽然看不下去,她的名字都能影响你的情绪?

顾潮生,你能明白那种感受吗?

就像是我为你画了一幅山水画,而你却说,看着这山水,忽地想起你曾经心爱的姑娘。

若我说我一点儿也不难过,你信吗?

可我心疼你,这是真的。

你有你的刻骨铭心,我有我的念念不忘。

而倘若它给你带来的是困扰,我会将它收好。

前些天,我看到一个读者写给我的书评。

她说,有一句她特别喜欢的林夕的话,想要送给我:他可能没做什么,也可能不小心做多了什么,就无辜被你大爱一场。

你从来都不曾做错什么,而我,也再没有遗憾了。

林栀蓝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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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