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她的书是孤独的。我无法跟任何人谈她的书,我怕谈她的书。
我想谈谈1980年夏到1996年3月3日这16年当中的事。谈谈我跟她共同生活的那些岁月。
我说的是“她”。
我总是难以说出她的名字,我无法说出她的名字,除非写出来。我从来不曾以“你”称呼她。有时,她希望我这样称呼她,希望我以“你”称她,希望我能直呼她的名字。但我叫不出来,这个名字无法从我嘴里说出来。对她来说,这是一种痛苦。我知道,我看出来了。然而,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我可能不小心以“你”叫过她两三回。我看见她露出了笑容,孩子般的笑容,一种发自内心的欢欣。要是我一直跟她这么亲近那该多好!
我叫不出她的名字,我想是因为我首次读到这个名字,看到这个名字,看到她的名和姓,这个名字就马上把我迷住了。这个笔名,这个化名,这个作者的名字。总之,我喜欢这个名字,我永远喜欢这个名字。
事情就是这样。
我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康城 ,我在那个城市学哲学,马莱伯中学法国高等师范学校文科预备班。我读的是《塔吉尼亚的小马》。当时,我和克里斯蒂娜·B和贝内迪克特·L同住一个套间。我是在套间里发现那本书的,书是贝内迪克特的,被扔在地上,混在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书中。我是偶然看到的。这是一种一见钟情。我开始喝苦康巴利酒。我只喜欢喝这种酒。在康城的小酒吧里,要找到可并不容易。
所以,初次相遇就是《塔吉尼亚的小马》。第一次读,第一次喜欢。后来,我抛开了一切,抛开了所有别的书:康德、黑格尔、斯宾诺莎、司汤达、马居斯和别的哲学家或作家的书。我开始读她所有的书,所有的书名,所有的故事,所有的文字。
作者的名字越来越使我心醉神迷。我亲手把她的名字抄在一张白色的纸上。有时,我试着模仿她的签名。
什么时候见到她的真模样?我记不清了。我忘了是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她的照片的。
我扔下了所有别的书,只读她的作品。这个作者,我对她一无所知,我并不认识她。谁也没有跟我提起过这个名字。然而,我从此以后再也离不开她了。这已成定局。我是一个真正的读者。我立即就爱上了她写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句子,每一本书。我读了又读,把书中的句子完整地抄写在纸上。我想成为这个名字,抄她所写的东西,让自己模糊不清,成为一只抄写她的文字的手。对我来说,杜拉斯成了文字本身。我喝着康巴利酒。
在我所读的东西和我这个人(我现在还是这样)之间,有一种神奇的巧合。在她和我之间,在杜拉斯这个名字和我——扬之间,有一种巧合。 读她的书是孤独的。我无法跟任何人谈她的书,我怕谈她的书。要是遭到别人的嘲讽怎么办?要是别人不喜欢,或不怎么喜欢,或喜欢得不够,那怎么办?所以,我宁愿缄口不语,把话留在心里,接着读她的书。独自读,躲起来读,羞耻地读。
我已经想把她留给自己了,我已经想保护她了。她已经跟我在一起,但她本人还不知道。我是一个读者,第一读者,因为我喜欢她写的所有文字、全部文字,毫无保留。“杜拉斯”这个由三个字组成的名字,我全身心地爱着它。它刚好落在我头上。我再也没有离开她,我无法离开她,永远也不能,她也同样。
当时我还不知道,故事其实已经开始了。
1975年,康城的“吕克斯”电影院在放《印度之歌》。电影放完后,她来参加一场讨论会。当时,导演习惯与公众交谈。因此,必须组织一些讨论。我想买一大束鲜花,但又不敢买。我害羞。怎么在座无虚席的大厅里献花?怎样才能对付那些讥笑嘲讽和插科打诨?我没有买花。我口袋里有一本《摧毁吧,她说》,我想要一个签名。灯光重新亮了起来,她出现了,她穿着电影制片人送给她的那件栗色皮背心,穿着那条大家都熟悉的鸡爪状花纹的裙子,脚蹬威士顿式的高帮皮鞋。那条裙子,她一穿就是二十年。那件背心,她后来给我穿了,是借给我穿的。那件背心质量很好,是软皮的。
“扬,我不能离开它,我不能把它给你。我太喜欢这件背心了。我很乐意借你几天,好让你跟我一起出去。”
这是几年后她对我说的话。
我坐在第一排,就在她对面。我提了一个问题,我弄糊涂了。她笑了,帮助我,好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并且作了回答。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什么都没听见。我看到她站在那里,面对座无虚席的大厅,我都替她害怕。怕人们不喜欢这部电影,不喜欢《印度之歌》。就像这有可能似的,就像这事会发生一样,就像人们会伤害她一样。我看见她感到痛苦了。对她来说,这不仅仅是一部电影。她喜欢这部电影,就像这部电影不是她拍的似的。她发疯似的爱上了这部电影,爱上了副领事的叫喊,爱上了德尔菲娜·塞里格 ,爱上了安娜-玛丽·斯特莱特 的红裙子,爱上了卡洛斯·达莱西奥的探戈。她绝对喜欢《印度之歌》,喜欢布洛涅森林边上、印度边缘那座破败的宫殿。加尔各答就在这里,在法国。我看见她了,我看见她了。她怕别人破坏这些形象、这些文字和这一音乐。我害怕,但我想给她献花,但愿大家都保持沉默,但愿就我一个人在这家电影院里——看《印度之歌》。就她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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