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村是当代最了解中国农村的作家之一。他远离文坛,以独立姿态,坚守着传统士夫文人的生存气节和审美取向。作品多描写社会底层人的苦难与抗争。他的小说接续了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小说之魂,堪称当代最具民族精神与中国气魄的典范之作。《妖精》就是他写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费飞是一位著名作家,他来到锅山镇采访写作,结果与故事里敌人的女儿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而又肝肠寸断的爱情。最后,这个女子被以革命的名义活活打死,费飞也一把火将作品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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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妖精(全新修订插图本老村作品)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老村 |
出版社 | 中国工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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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老村是当代最了解中国农村的作家之一。他远离文坛,以独立姿态,坚守着传统士夫文人的生存气节和审美取向。作品多描写社会底层人的苦难与抗争。他的小说接续了严格意义上的中国小说之魂,堪称当代最具民族精神与中国气魄的典范之作。《妖精》就是他写的一部长篇小说,讲述了主人公费飞是一位著名作家,他来到锅山镇采访写作,结果与故事里敌人的女儿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而又肝肠寸断的爱情。最后,这个女子被以革命的名义活活打死,费飞也一把火将作品化为灰烬。 内容推荐 老村的长篇小说《妖精》讲述了: 著名作家费飞来到锅山镇,要写发生在当地一个真实而壮烈的故事。当采访一步步深入的时候,作家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谎言陷阱。在小镇饭馆里,他遇到故事里敌人的女儿——一个风韵别具的女子。他意识到这是他平生不可能第二次再遇到的女人,他和她将要发生的是一次对社会身份和人生理想的严重越轨,一场非常的悲剧。在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下,他听凭内心的选择,与之经历了一场酣畅淋漓而又肝肠寸断的爱情。不久,这个女子被以革命的名义活活打死。愤怒之下,费飞一把火将作品化为灰烬,不愿再进行这种有悖良心的写作…… 目录 自序:我的小说自觉 正文 二十年后的补记 附:刮骨疗毒的疼痛 试读章节 我从麦场回来,听妈说了,心里七上八下,还没彻底明白是怎么回事,只见父亲掂着烟锅拉长着脸走进门来。看他的那模样,似乎我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等他说出话来,才知道他心里喜盈盈的。在旧社会里,他常年出门贩卖牲口,是有远见、懂大理的人。当天夜里,他决定终止我与牛燕霞的婚事。 他斩钉截铁地说: “人家费老师在信里说了,咱娃是小作家。作家是啥?作家是出门挣钱的人。总不能给咱娃娶个不识字文的粗人吧!” 父亲说话算话。从此他将我的婚事就撂下不管了。我将光棍一直打到三十老几上。后来若不是自己亲自出马,恐怕至今仍还是光杆一个。不过当时这事情说出来还是让我有些尴尬。村里人一旦提起,我就心跳得像奔马,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事情弄坏了。因为初闻文章其名,就约摸有了问题。心里一直嘀咕:驴乎?马乎?还是非驴非马?果不其然,一星期后,这本杂志终于传到我的手里,我一眼看见,这篇署名张孝来的小说,并不是我写的那篇东西。我写的是马,费飞却修改成了驴。当时我不明白费飞为何要这样做,多年之后我才了解了费飞的意思,他大概是想,作为长者,他写了马。我呢,不该和他等同。 不管怎么说吧,此后我开始徒享虚名。最起码在我还不怎么样的时候,村里便有许多人赞扬我,管我叫作家。只是我一听到这称呼,就掩饰不住地一阵脸红心跳。这样子使得我在与他人接触的初期,不经意便留一个谦虚憨厚的假相。其实人们哪里知道,作家这个冠冕堂皇的牌子起初对我几乎是盗贼的称谓。尽管我后来也知道了,当代那些活跃在文坛上的作家,大半以上家伙的名誉,基本是靠不住的。尽管后来我自己经过点灯熬油的切实努力,混成了一个作家。但是沽名钓誉,到了这一行,已是你想躲也躲不过去的事实了。所以我当作家的起因,它背后的秘密,说来也只有费飞和我,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说来也怪,我和恩师费飞出名都和畜生拉上关系。这倒应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打地洞”的老话;或许费飞将写畜生作为他写作的一个窍门,密传到我手里。说实在的,我的感觉,跟吃草干活的畜生没有什么区别了。如今在西安市,我终于也算混出手了。与那大名鼎鼎的程远之,成就显赫的柳文愈,风度翩翩的费飞,以及被文艺评论界誉为杂文圣手的闻念楚等一干人马,享受着作家的虚名,同在社会大面上行走,同住在国家专门为作家修盖的大楼里。大家个个装得像大牲口一样,一天到晚都埋头在所谓写作的槽头里。 我开头便说过,费飞每天到我家来一趟,有时还不无得意地看着我。他那慈祥的神态,竟像家乡的饲养员去看经自己一手养大的驴子,一边还不无怜爱地摩挲着驴子的皮毛。 是啊,我是他晚年的自豪。粉碎“四人帮”不久,我写的那本震响全国的书,书名不说大家恐怕也都晓得,就是那本获得过小说大奖,使我名噪一时的《县委书记日记》,里面自然也包含着他的心血。甚至费飞给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也常以此书作为他晚年的成就。其实那本书现在看已经过时了。比如说写那位县委书记,一贯能坚持正确主张,顶着风险,开拓进取。现在看实在是虚假得可以。但它当初对于我,还是很有用的。在文学圈里混事情,没有名声,等于裸体出行。 P6-7 序言 我的小说自觉 我写小说,原初的目的,确实是源于对现实的不满。十七岁那年的秋天,在陕西渭北地区农村的一间厦房里,我拉出抽屉当板凳,坐在上面写了许多的夜晚,完成了第一个小说。那小说写一个农村女子反抗她专制的父亲。我花八分钱的邮票,将三十多页的小说装进一只信皮里,鼓囊囊地寄往《陕西日报》。结果不用问,石沉大海。我猜想也许它压根就不会到达陕报。因为信封那么厚,不定在哪个环节的盘查中,就会被截留了下来。但无论如何,从这时候起,我开始学着用文字诉说了。从此,这诉说就再也没有停止过。因为那时候我在农村,在那种绝对的痛苦中,即便到了十八岁,在当地按理说也到了定婚的年纪,但在母亲的虐待下,我仍像懵懂的幼童一样,经常会站在院子里,或小镇的街面上,像演唱一样放声哭泣。那些日子,小镇里如果说哪天下午放学时候人们没有听到我的哭声,哪我一定是交了什么好运。所以白天挨打,晚上看小说,是我每天必经的程序。后来,住在涝池沿的干爹送我一只小羊羔。这羊羔到了第二年冬天便也开始怀小羊羔了。身怀有孕的绵羊跟不上羊群,不能在沟岔上爬高下低,这时候一般都要主家领回去自己饲养。每年到绵羊怀孕的日子,我都会躲个干净。放学后带绵羊到村北的水库上。羊往草坡上一放,合衣躺在背风向阳的地方,专心致志地看小说。那时候,似乎只有读书才能让我能感到存在的意义和生命的温暖。因为在一个用谎言教育孩子的学校,和那种以暴力代替家教的生活环境里,年幼的我是不会感到更多什么的。所以,我对人生的悲观不是时髦的理论教给我的,而是生活通过一张张冰冷的脸,还有极度的物质匮乏,这些隐形的刀子一刀刀地刻到我心上。就生活的残酷性而言,它从没欺骗过我。该感受的,我都真切地感受了。因而我的写作,初期除了可能因为少许的模仿而不能窥见描述对象的本质之外,在对现实的看法上,似乎不大有过含糊的时候。有作家最初写作是想有个好工作,端个好饭碗,我也这样想过,但这不是我的主要动因。在那些时候,对于我,写作和哭泣似乎都是一样的,都出自我诉说和排解的需要。这大概是我写作的初级阶段。 当然,这里首先要感谢人类社会的进步。譬如说有了高尔基这样的关注痛苦的作家。当时他的《童年》、《在人间》是那样深深地感动过我,让我晓得,在我生活的小镇之外,还有另外的一个世界。那世界里有另一种人,他们是文明人,懂得爱,懂得尊重。那时我特别幻想能逃出去,流浪到社会上。假如能像小说中的阿廖沙,在伏尔加河的轮船上端盘子,碰到那位英俊、有头脑的进步青年,那是多美好的经历啊。阿廖沙到他的身边,就像孤儿找到上帝的天堂一样。我之所以没逃跑,是因为一次我反抗三哥的欺负,打破了他的头。那一次,我逃出去很远,十多里,但最终还是没逃跑成。没逃跑成原因是,母亲一直在我身后,用她那封建遗留的艰难小脚坚韧不拔地跟着我。她怕我真的从此就一逃了之。自有了这次经历,我突然一下子感受到母亲、我的家庭,以至于小镇的百姓们,那种掩藏在冰冷甚至麻木不仁的面孔下面的对我的深爱。尽管这爱让人如此痛苦,如此不堪忍受。 绕这么大弯子,其实还是在说我的写作。在稍稍成熟之后,便有了这样的意识,即不再那么激烈,和强走极端。我感到,好的写作,要有一种背负和承受的精神,要有和这个初看起来如此落后的文明绑在一起,一种同生共死的精神自觉。尽管这样做在这个花样翻新的时代会显得不那么旗帜鲜明,但这样做又确是出自做人作文的真诚。自然这需要勇气。世界上没有一种文明是你只能取用它的好,而不必去承受它的差。作为有民族自主意识的文人,一个不能忍受自己民族缺陷的人,是不会真心实意地与这个民族一起,对其所存缺陷进行有效而自觉地认识与改造的。西方宗教讲原罪与忏悔。中国没那个宗教,但我们讲“仁爱”,讲“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的忍,讲“吾一日三省吾身”的自省自悟。所以,假如我们文明没有在它刚露成熟端倪便被纳入王权的黑暗长廊,我们也应该有一个极其美好的文明。王权的产生有其复杂的诸多方面,但责任不能简单地推卸给文明的本身。譬如多民族生存地理的同一性、人口的周期性膨胀、宗族村社的抱团守成……等等,都构成这个多民族大国走向王道治国的必然——抑或是别无选择的选择。在当今中东问题已泛滥成世界性难题的时候,我们却没这个包袱。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我们民族曾经的历史付出。我们文明讲“和”,讲“顺应天时”,看似被动,其实是一种大智慧。在自然界,一种生物要生存,自身须得携带一定的毒素。人类的进程,大概也是如此。但世界在发展,一成不变是对人类自身的反动。特别是鸦片战争后,国门应声打开,这个王道的国度,缺陷也日益显露。 早年在家乡听过一出戏,叫《周仁回府》。之所以说“听”,是因为那时正值文革,还不允许上演这样的老戏。仅靠村中老人口头讲述,知道那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这出戏在民间的每一次演出,都会引起巨大的轰动,并让戏台下面的百姓们群情激奋,热泪横流。故事的主人公周仁,为主张正义承受了所不能承受的巨大委屈。乡亲们不是在哭周仁,其实是在哭他们自己。中国小说戏剧中塑造的周仁这一类英雄,以及被认可的贤者、推崇圣人,最后都要登上王者的宝座。即个人发展的终极,不是仁爱的大“人”,而是凌驾于一切之上的王。即便教育者的孔夫子,也被帝王一次次加封,成了至圣的圣人。这便是由王权专制所派生出的“内圣外王”。内圣的核心,是要人们通过自我修炼首先成为圣人,从而再达到统治、凌驾于他人之上的“王”。这几乎又成了中国知识者人生成功的一条必由之路。 近百年的中国文学,在各种冠冕堂皇的旗帜下面,隐藏着两大暗流,一可称之为奴性式的涂彩,一可称之为泼粪式的写作。这第一种写作,基本上都是不加思索地认为,一切新的都是好的,一切旧的都是坏的;一切保守都是错误的,而一切破坏都是正确的,总之为追赶世界大潮,为一个新的确立,知识者放弃基本的常识判断,自甘堕落为暴力的同谋。而另一暗流,又走向一个极端,即干脆没有了对人对民族历史的基本尊重。怎样丑怎样脏怎样写,怎样恶怎样怪怎样作。将写作变为一场展示或夸大民族丑恶的大竞赛。华夏大地,一个教化如此深远、心性如此优雅的民族,在这些作品里几乎和野蛮人没有区别。这些作派,本质上仍是施暴。骨子里延续的仍是奴性的思维。目的只一个,将媚眼投向西方,投向那个看起来似乎并不存在的主子。所以百年的中国文学史,堪称为文化的自虐史。即自己虐待自己的历史,虐待自己的文明,也虐待着自己的现在和将来。而这正是近代以来,东西方文明的交流与碰撞中,中国文学畸形发展的实际现状。勿庸讳言,我的小说写作,同样经历过这种畸形发展的深刻影响。 真的和好的文学在哪里呢?不是没有,尽管它们也被挟裹在无法抗拒的暗流里,但在历史的一隅,那些被人们忽视的角落,仍有少数真诚的写作着,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守护着文明的薪火。是的,当你在最底层的村庄,看到一个贫困的穿不上第二条裤子的庄稼人,却仍不忘记将自己院落打扫的干干净净,给自己小女儿的头发上插一朵小花,你就该知道,文明以至于文学的根子没有断。自由博爱不是西方特产,美好同样在我们老百姓的心里。该抛弃和谴责的不在这里,而是知识者自己心中的暴力以及由它同卵双生的奴性。它已经深深地渗入了我们的血液。是我们用自己的血,供奉起残害自己文明的魔王。 回到自己。以前我写了许多苦难,许多残暴。也就这几年,在与京城一些优秀的有识者接触以后,我始才慢慢醒悟。我想,以后我的小说应该进入到第三个阶段了,即该从农民打扫干净的院落,和他们小女儿头上的小花写起,多写写隐藏在麻木与冰冷下的温暖和爱,让文明的温暖、爱的阳光,播撒进同样麻木冰冷的文学。2005年,我对自己以前的两部小说进行了认真地改写,一本是《一个作家的德行》(后改为《怅》),一本是《人外人》(后改为《阿盛正传》)。从此除了《骚土》,我又有两部可以放心让读者去看的书了。 我非常赞同一位智者的说法,专制是一个魔咒。既然知道是个魔咒,那么就让我从自己心里,从自己的写作里,先解开它吧。 老村 2014.5 后记 二十年后的补记 关于费飞的故事,我本来以为讲得很彻底了。对这位逝去多年的恩师,已不再有多余的念想。也是去年,我从作协退下来。清明节,回乡给父母上坟。上完坟后,对家人说,我要自己走走,你们先回。 那天,天色灰蒙,有点儿雾霾。我一人在光秃秃的山峁上走。快到镇子东面的豁崖下面,远远看见坡底下一丛鲜艳的亮色。迎春花在这里,竟然开了。我心一动,那是人家那家子人——妖精王佳梅和他父亲王掌柜的墓地。 大自然与某些人类,也许真有私下的契缘。 当然,我来这里,有一个唯我独知的秘密,即费飞的骨灰盒在他去世的第三年秋天,被我偷偷地安放在这里。 再往前走,看到花丛里矗立一面石碑。这要补充一下。也是几年前,王掌柜王宝山的大儿子从台湾回来,通过县政府,冠冕堂皇地给父亲立了一个很气派的墓碑。县政府这样做也不无道理。王掌柜对其时当地经济,是有过一定贡献。这件本来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却因为县政协有几个阶级立场仍旧十分坚定的老干部不断给上头写信反映,随后不久,当年的民兵连长鲍箩子的儿子,又带人砸了墓碑。事情捅到了媒体上,又牵扯到两岸关系,一时成了轰动全国的一个政治事件。据说后来当地政府还是派人修复了墓碑,平息了事态。 爬上一道不高的土坎。石碑下居然坐着一人。走近,是个老汉。老汉扶着根拐杖,披件黑棉袄,转身看了看我,又低头用拐杖拨拉脚下成为灰烬的冥纸。等我走近,老汉问我: “你谁嘛?我咋没见过你。” 老汉说罢,又回头看我。这时,我从老汉嘴唇上的豁痕,联想到一个人。 “你不认得我,我认得你。” “你认得我?你是……” “老叔,你得是在学校当过校工?张爱民。” “是,你……” 张爱民快九十了,如不是他唇上的特征,也认不出他。 这天中午,我不再隐瞒。“即往西走五十步远,坡头,有两块砖头,底下就是恩师费飞的骨灰。”我指着说。说罢带张爱民走过去。砖头不见了,所有的标记都消失了。又费劲四周找,也没痕迹。 张爱民看我慌张的样子,笑笑说: “算了,甭找了,许合埋了!” “不可能!” “没啥不可能。锅山镇屁大的地方,你藏得住啥嘛!” 我走回到王掌柜的坟头,去看旁边的王佳梅,像没触动过的样子。 “费先生和王佳梅好,是人皆知·。王佳梅临死之前,为把王佳梅转院到县上治疗,费先生那么大的作家,亲自跑到革委会主任李振南的办公室,急的给李振南都下了跪,逼着李振南开放人的条子。拿到条子后,又赶到了双河镇,找到鲍箩子,当场把手腕上的表都抹给了他。赶到医院里,前脚刚进门,里面人说,王佳梅死了。费先生对王佳梅,把该尽的心都尽了!” “……这事你听谁说的?” “锅山镇人都晓得。” “不可能,费先生给我一个字都没提过!” “去年,也是这时候,鲍箩子扬言要砸王掌柜的碑哩,我寻到门上,把他收了人家费先生的表的事说出来,狗日子起头嘴硬,但他究底没敢动手。” 我抬头去看王掌柜的墓碑。确也是,光滑洁净,碑面如新,并没有媒体传说的被砸的痕迹。 “报纸上不是说砸了吗?” ……也许,曾经的历史,以及我了解的费飞,还有另外的脚本?譬如让他告诉我,他给李振南下跪以及行贿鲍箩子这样的小人,显然超出他死要面子的一贯风格。但我能想象到,依他分裂的人格,他会那样做的。总之人性里流动的不都是寒冷顺从的水,里面还是会有血的温度。 妖精身边有了费飞,这个好。 她还会继续爱他。 这才是妖精。 书评(媒体评论) 一部《柳如是别传》,一部《骚土》,这两部20世纪下半叶的作品,是属于新世纪的。 ——张宇光 经典之作只有天才作家才能写成,而天才作家是不世出的。我们绝不敢说,没有曹雪芹,《红楼梦》照样会出现。如今,我们终于盼到了一部经典之作。这经典之作,就是老村的《骚土》。 ——吴洪森 老村的心目中一定有着一种火美,这种不言的人美弥漫在天地之间,他看见了,而且试图告诉我们这种大美。最终,这种大美也是他执着地追求的目标。 ——邱华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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