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与政治理论》由马丁·洛克林所著,本书是一种阐释理论的展开。它采用了一种“实用性的阐释方法”,以揭示作为政府实践之基础的价值预设。它所引入的评价维度仅限于根据融贯性、一致性和无矛盾性等批判性的标准来检验这些预设和实践。采用这样一种方法的目的在于确定什么样的预设和实践在经验上是令人满意的。由于我们的经验往往是含混不清和令人困惑的,所以,在对它们进行理论分析的时候,我们不可避免地会进入一个持续不断的批评、创新、驳斥和提炼的过程。一种阐释性的理论是这种背景中唯一具有独特性的公法理论类型。当然,我们也可以尝试提出一种规范性的公法理论,但是,这样一种理论在所有的要素上都无法与一种政治理论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