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组编的《质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内容介绍:金质工程在总体设计上具有鲜明的特点。首先,它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同的业务子系统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同业务子系统实现了业务数据资源的高度共享。其次,它是一个实时的应用系统,上下级机构之间可实行数据的实时交换,可实现各地数据实时汇总上报到总局,为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行政监察等很多方面的应用奠定了基础。第三,它是一个资源高度共享的系统。组织机构代码、产品分类代码等基础数据全国共享,保证了数据的一致性,也保障了业务数据的规范性。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组编的《质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主要介绍了“金质工程”(一期)中质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的功能说明与使用操作指南,包括质量监督行政许可部分(上篇)和检验检疫行政许可部分(下篇)。上篇主要介绍了甲级、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核准,工业产品、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核发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审批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功能的使用与操作。下篇主要介绍了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大中家畜、其他动物临时隔离场使用申请,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业务的行政许可审批功能的使用与操作。
《质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读者对象主要面对“金质工程”(一期)质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使用人员和维护管人员。
上篇 质量监督行政许可部分
1 系统综述
1.1 系统功能综述
1.2 术语
1.3 相关设置
1.4 行政许可业务工作平台操作说明
1.5 行政许可监察系统操作说明
2 甲级、乙级设备监理单位资格核准
2.1 申请及接收申请
2.2 受理
2.3 审查
2.4 决定
2.5 制证
2.6 送达
3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3.1 申请及接收申请
3.2 受理
3.3 审查
3.4 决定
3.5 制证
3.6 送达
4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4.1 申请及接收申请
4.2 受理
4.3 审查
4.4 决定
4.5 制证
4.6 送达
4.7 证照管理
4.8 食品新申请最终公示
4.9 食品变更最终公示
4.10 上报信息查询
5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5.1 申请及接收申请
5.2 受理
5.3 审查
5.4 决定
5.5 制证
5.6 送达
5.7 证照管理
6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6.1 申请及接收申请
6.2 受理
6.3 审查
6.4 决定
6.5 制证
6.6 送达
6.7 证照管理
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7.1 申请及接收申请
7.2 受理
7.3 审查
7.4 决定
7.5 制证
7.6 送达
7.7证照管理
下篇 检验检疫行政许可部分
8 出口危险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
8.1 申请及接收申请
8.2 受理
8.3 审查
8.4 决定
8.5 制证
8.6 送达
9 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
9.1 申请及接收申请
9.2 受理
9.3 审查
9.4 决定
9.5 制证
9.6 送达
10 大中家畜临时隔离场使用申请
10.1 申请及接收申请
10.2 受理
10.3 审查
10.4 决定
10.5 制证
10.6 送达
11 其他动物临时隔离场使用申请
11.1 申请及接收申请
11.2 受理
11.3 审查
11.4 决定
11.5 制证
11.6 送达
12 国家隔离场使用申请
12.1 申请及接收申请
12.2 受理
12.3 审查
12.4 决定
12.5 制证
12.6 送达
13 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
13.1 申请及接收申请
13.2 受理
13.3 审查
13.4 决定
13.5 制证
13.6 送达
14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14.1 申请及接收申请
14.2 受理
14.3 审查
14.4 决定
14.5 制证
14.6 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