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主讲了简·奥斯汀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某些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不仅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而且还融汇在整个故事的反讽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臆想进行嘲讽。男主角达西最初断定,贝内特家有那么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有地位的男人,可后来恰恰是他娶了伊丽莎白。而伊丽莎白呢,她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由她做了达西夫人。再看看那个不可一世的凯瑟琳·德布尔夫人,为了阻止伊丽莎白与她外甥达西攀亲,她不辞辛劳,亲自出马,先是跑来威吓伊丽莎白,继而跑去训诫达西,殊不知正是她这次奔走为两位默默相恋的青年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美满结合。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弄的同时,书中那位最可笑的“愚人”贝内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她认为:“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但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思索。
由简·奥斯汀所著的《傲慢与偏见》以二女儿伊丽莎白波澜的爱情为主线,一者因高贵而误为傲慢,一者因独特而保持偏见。但是爱情如破冰之剑,虽步履维艰,但最终击破了他们间的种种误会。放下傲慢与偏见,来迎接真正的幸福和美满。
贝内特太太在五个女儿的协助下,千方百计想从丈夫口里套出一些有关宾利先生的情况,却始终未能得到令人满意的信息,她们从多方面向贝内特先生发起攻势,正面提问啦,巧妙想象啦,迂回推测啦,真可谓用尽心机,但贝内特先生毕竟道高一丈,没让她们的图谋得逞,她们也就无可奈何,只好从邻居卢卡斯夫人那里去打听一些二手信息。卢卡斯夫人全是赞誉之辞,威廉爵士对宾利先生也满意有加,说他年轻英俊,风流倜傥,和蔼可亲。最重要的是,他还打算率一大批人去参加即将举行的舞会呢。还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令人兴奋的呢?喜欢跳舞是坠入爱河的第一步,姑娘们都满怀希望,渴望着赢得宾利先生的倾心。
“我要是能看到我的一个女儿在泥泽地别墅幸福地安家,其他几个女儿也能攀上这样好的姻缘,那就终身无憾了。”贝内特太太对丈夫这样说。
不几天,宾利先生前来回访贝内特先生,在书房里坐了约莫十分钟。他对贝内特先生家的几个女儿的美貌早有耳闻,实指望这次能一睹芳颜,不想只见到了她们的父亲。而这些小姐们还是要幸运一些,她们利用得天独厚的条件,从上方的窗户里把宾利先生看了个真真切切:他身着蓝色外套,骑的是黑色骏马。
不久,贝内特一家就向宾利先生发出邀请,请他赴宴,贝内特太太还计划好了精心制作什么样的拿手菜。可是宾利先生的回话使这一切得往后推延。他说自己将于次日进城,故而无法抽身赴宴等等。贝内特太太顿时感到左右为难,不知所措。她怎么也想象不出,这个宾利先生才到赫特福郡不久就进城,到底会有什么事?想着想着,她不由得担心起来,害怕他可能一直这样东奔西走,根本不会在泥泽地别墅长久安顿下来。后来听卢卡斯夫人说,宾利先生这次去伦敦好像为了邀请一大班人马来参加舞会,这才消除了她的一些担心。不久又传来消息说,宾利先生将携十二位佳丽和七位先生前来赴会。一听说要来那么多的女士,这儿的姑娘们不由得黯然伤心。可是等到了舞会的前一天她们又听说宾利先生从伦敦带来的女士没有十二位,仅有六位,而且其中五位是他的亲姊妹,还有一位是他的表妹,这消息让她们大舒了一口气。到了舞会开始,这一行人走进舞厅时,人们发现他们只有五人:宾利先生本人,他的两位姐妹,姐夫以及另外一位年轻男人。
宾利先生仪表堂堂,温文尔雅,举止自然得体,待人和颜悦色。他的姐妹天生丽质,有着高贵不俗的气质。他的姐夫赫斯特先生仅仅只是看上去颇有教养,没有什么过人之处;而他的朋友达西先生则身材高大,相貌不俗,英俊潇洒,气宇超凡,很快就赢得满堂注目。更有甚者,他人场不足五分钟,关于他年进万镑的话就在人群中传开了。男士们说他真是玉树临风,女士们则称他比宾利先生更英俊。他每到一处都有人们艳羡的目光追随。当舞会进展到一半的时候,他的行为举止终于激起了人们的憎恶之情,致使他的人气急转直下。人们发现这家伙高傲、不合流、难相处,纵然他在德比郡的偌大家产也无法挽回已然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的恶感,大家觉得他那副神情实在令人憎恶,根本不能和他的朋友宾利先生相媲美。
宾利先生很快就与在场的主要人物们熟识了。他热情奔放,翩翩起舞,场场不漏,恨只恨这场舞会结束得太早。他甚至放话说他将在泥泽地别墅亲自举行一场舞会。这种可亲可敬的品质本身就说明了一切。他和他的朋友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达西先生只是和赫斯特太太和宾利小姐各跳了一曲,而将其他女士冷落一旁,整个晚上就是在大厅里四处走动,偶尔与同伴们说上几句。他的个性就是那样鲜明,他算得上是世界上最高傲、最可憎的人了,谁都不希望再见到他,对他最为反感的要数贝内特太太了。她对达西先生的言谈举止没有丝毫好感,特别是看到他怠慢了她的一个女儿时,她心中的厌恶之情顿时化作一团憎恨。
由于男宾少于女士,伊丽莎白·贝内特有两场舞被冷落一旁,坐在一边观看。一次,宾利先生从舞池下来,用了几分钟时间来劝说达西先生去跳舞,他的朋友碰巧就站在离伊丽莎白很近的地方,他们之间的谈话被她听了个清清楚楚。
“上场吧,达西,”宾利先生说,“我非得让你跳舞不可。我不喜欢看到你一个人傻乎乎地站着。你最好上场来跳舞。”
“我是决意不跳了,你知道,除非我与舞伴特熟,否则我讨厌跳舞,这样一场舞会简直让人难以忍受。你的姐妹们都在忙活,而要是和在场的其他任何一位女士跳舞,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在经受刑罚。”
“瞧,我可不会像你那样挑剔。”宾利叫出声来,“我敢说,我这一生中还从来没有遇到过今晚这么多可爱的姑娘呢。你看,其中有几位还真是美艳超凡呢!”
“你的舞伴是这大厅里唯一漂亮的姑娘。”达西说着,眼睛瞅着贝内特家的大小姐。
“噢,她可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姑娘。不过,她们姐妹中就有一位还坐在你身后,我敢说,也是非常美丽可人。我来让我的舞伴把你介绍给她,好吗?”
“你说的是哪一位?”达西转过身,往伊丽莎白身上打量了一会儿,正巧碰到对方的目光。四目相对,达西赶紧避开,冲着朋友淡淡地说道:“她的长相倒也还过得去,可是还没有美得让我一见倾心。况且此时此刻,我也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被别的男人冷落的年轻姑娘。你还是回到你的舞伴的身旁,去欣赏她的微笑吧!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听了这话,宾利先生回到了舞场,达西先生也走开了。伊丽莎白仍坐在那里,她原先对达西尚心存亲切和热情,此刻荡然无存。可是她生性活泼顽皮,对一切滑稽可笑的事情都能怡然处之,于是她把刚才的事兴致勃勃地告诉了朋友们。
对贝内特一家来说,这是一个愉快的晚上。贝内特太太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大女儿大受泥泽地别墅那一行人的青睐:宾利先生还请她跳了两曲,他的姐妹们对她也是另眼相待。简和她妈妈一样对此十分得意,只是她没有那样显露而已。伊丽莎白也感觉到了简的喜悦。玛丽听到有人向宾利小姐提起过自己,说自己是这一带最有才华的女子。凯瑟琳和丽迪亚也非常幸运,整个舞会中她们从未缺少过舞伴,这可是在舞会上她们最为关心的事情。就这样,她们兴高采烈地回到了龙博恩村(她们在这村上算得上大户)。回到家里,贝内特先生还没有睡觉。他只要翻开书就会把时间忘到脑后;而此刻,他满脑子翻涌的是对这场曾激起美妙憧憬的舞会的好奇。他本认为妻子对那位初识的年轻人会大失所望,可是很快就发现自己所听到的事情却正好相反。
“哎呀,我亲爱的贝内特先生,”妻子一进屋就嚷嚷起来,“这个夜晚多么愉快,这场舞会多么精彩!你要是在场就好了。咱们的简可是最受青睐的了,那情景简直无法形容。人人都夸她容颜出众,宾利先生也认为她是国色天香,竟然请她跳了两曲舞呢!你想想,亲爱的,他请她跳了两曲,这可是半点不假的呀!整个舞厅得到宾利先生第二次邀请的只有你女儿一人。起先,他邀请的是卢卡斯小姐,看到他俩站在一起,我着实恼怒了一阵子,不过还好,他并不欣赏她。事实上,你知道,没有人会的。简走进舞池的时候,他似乎一下子着迷了,赶忙打听她的姓名,请人引荐,请她跳了一曲双人舞。接下来,他与金小姐跳了第三曲,与玛丽亚·卢卡斯跳了第四曲,第五曲又是与简一起跳的,然后就是丽兹、包兰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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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Jane Austen,1775—1817)生活在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身处政治风云激荡的历史时期,面对变换更迭的文学趣味,她坚持以冷峻独立的笔触表现社会道德现状和作家个人独特的生活体验,用自己精心构筑的艺术世界启迪和影响读者,成为被公认的最有世界影响的小说家之一。她的艺术魅力在其身后近两百年里历久弥香。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埃德蒙·威尔逊指出,最近一百多年来,英国文学史上出现过几次趣味革命,文学口味的翻新影响了几乎所有作家的声誉,唯独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经久不衰。
简·奥斯汀1775年12月16日出生于英国南部汉普郡斯蒂温顿村的一个教区长家庭。她的父亲乔治·奥斯汀毕业于牛津大学,兼任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童年的奥斯汀断断续续在牛津、南安普顿等地寄宿学校学习过,但主要还是在家里接受父亲的教育。她广泛阅读了当时的流行小说和古典文学作品,并从戏仿流行小说开始了她的文学生涯。1798至1799年,她戏仿当时流行的哥特式小说,创作了她的首部小说《诺桑觉寺》(Northanger-Abbey),巧妙地将哥特式小说与以纯真少女走进陌生世界为传统题材的风俗小说相糅合,并初步涉及了她所有小说的基本主题,即对世界和自我的认识。1801年,奥斯汀随父亲迁居到英国东南部著名的温泉疗养地巴斯,在那里接受了一个庄园继承人的求婚,但随即意识到这是一桩没有感情的婚姻,继而悔婚并终生未嫁。1805年,父亲的去世之后,奥斯汀一家居无定所,经过一番颠沛流离,她与母亲等人在汉普郡的乔顿定居下来。随后,她陆续创作和发表了《理智与情感》(Sense and Sensibility,1811)、《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1813)、《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1814)、《爱玛》(Emma,1816)、《劝导》(Persuasion,1818)等5部作品。1817年7月,奥斯汀在开始动笔写作《沙地屯》之后不久,因病去世,享年42岁。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是她自己最喜爱也最受读者喜爱的作品,被英国小说家毛姆称为世界十大小说之一。这部小说原名《初次印象》(First Impressions),于1797年以书信体形式写成,1809年奥斯汀进行了彻底改写,于1813年发表。改写后的书名来自范尼·伯尼的感伤小说《西西丽亚》结尾的一句话:“整个不幸事件是傲慢与偏见的结果。”作品在情节上也与《西西丽亚》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但是奥斯汀经过其独特的艺术处理,将这部小说精心雕琢成为超脱流俗的艺术精品。
与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同其他作品不同的是,这部小说以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主线,共计描写了四起姻缘,是作者最富于喜剧色彩、也最引人人胜的一部作品。乡绅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没有男性继承人,由于遗嘱附加条款的限制,贝内特先生身后的家产只能由远亲柯林斯牧师继承,于是尽快为女儿们寻找可以仰靠的佳婿成为贝内特太太的头等大事。从伦敦搬来的单身阔少宾利先生成为她追猎的目标。宾利爱上了贝内特家温柔美丽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青年军官威克汉的谗言,对达西产生了偏见。经过一连串周折,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排除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故事还涉及了其他两对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可以依靠的“归宿”而答应了柯林斯的求婚;丽迪亚一贯轻浮,与威克汉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亲。
表面上来看,故事讲的是伊丽莎白·贝内特与达西的爱情,但寻遍全书,却难见热情澎湃的只言片语,难怪《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说,奥斯汀不知激情为何物。奥斯汀的作品更多地透射着理性的光芒。她以理智诠释爱情,虽然没有生离死别的爱恨情仇,没有《简·爱》的那种浪漫热烈,但其所反映的社会现实却是一针见血,作者的态度也是泾渭分明。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对四起婚姻家事的对照描写提出了道德行为的规范问题,表达自己对建立在相互理解和真诚爱情的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婚姻的讽刺。
人们常常笼统地认为奥斯汀专门描写爱情与婚姻,其实她首先并且主要写婚姻问题,她所描写的不是作为爱情结果的婚姻,而是作为经济需要的婚姻。事实上,作品开篇即用一句看似真理的命题将读者引向了对婚姻与经济关系的思考:“单身男人一旦有了钱财,必定想要寻妻觅偶,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在简与宾利、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中,经济基础与爱情共同成为了他们婚姻幸福的基石;对夏洛特而言,经济基础是她婚姻选择的唯一条件,虽然婚后缺乏爱情滋润,但生活倒也衣食无忧,这种婚姻成为奥斯汀冷悯而又嘲讽的对象;而丽迪亚追求的是一个既缺乏经济基础又缺乏理性爱情的婚姻,整个婚姻最终是一种彻头彻尾的失败,对此作者只有嘲讽。这里似乎透露出奥斯汀本人的婚姻观:她不是一个社会秩序的颠覆者,不是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者,不否认经济基础对婚姻的重要性;但是她否定婚姻中的市侩态度,强调爱情在幸福婚姻中的不可或缺性。这一点似乎可以说明奥斯汀本人在现实生活中悔婚并终生独身的人生选择。
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奥斯汀对于在婚姻选择中人的独立意识和自主情感的关注。作品所塑造的伊丽莎白一反当时感伤主义小说中按照男性标准塑造的美貌高尚的淑女形象,而是被描绘成一位貌不惊人、性格刚硬的泼辣少女,她一无美貌二无门第三无当时社会所期待的女性的德行。在婚恋方面,她没有自惭形秽地向社会地位优越者乞求爱情,也没有受宠若惊地接受达西,更不是以美貌的外表、多才多艺的修为和女性的柔弱之美来吸引达西,而是以其活泼真诚的、“想从心灵深处说真话的有理性的人”的气质吸引达西。面对傲慢的达西、宾利小姐和德·波尔夫人,她表现出强烈的自尊和独立人格。她在婚姻的选择上基于自己的价值观独立判断、自主抉择,既争取了自己的幸福,又遏制了达西的傲气,在婚姻双方之间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整部小说投射出奥斯汀对决定婚姻关系乃至人的一切关系的物质原因的深刻思考和揭露。但在这部喜剧性的世态小说中,这种揭露不是感伤的或出于道德义愤的,也不是玩世不恭的,而是反讽的、严肃的。反讽不仅成为该作品的亮丽风格,而且渗透于全书的字里行间,在人物塑造和情节的构筑上起了关键作用,成为叙述的灵魂。例如,小说开篇写道,“单身男人一旦有了钱财,必定想要寻妻觅偶,这是一个举世公认的真理”,可故事的发展却使得本应该成为“猎手”的有钱的单身汉却沦为女人们追逐的“猎物”;伊丽莎白自以为能观人识相,可是她对达西的偏见在很大程度上却来自她对骗子威克汉的轻信;傲慢的达西曾极力阻止宾利与简的交往,可到头来自己两次求婚才娶到贝内特家的二女儿;势利高傲的德·波尔夫人亲自出面阻拦达西与伊丽莎白的婚姻,反而为这对默默相爱的年轻人沟通了信息,促成了他们的婚事。这种对日常生活题材的真实描写和喜剧性处理不仅使作品妙趣横生,而且绵里藏针、机锋暗藏,浅显轻松的文字背后隐含着深邃的思想和启示。
《傲慢与偏见》在写作技巧和艺术形式上别具匠心、独树风格。这部作品十分注重运用戏剧性对话和场景描写来揭示主题、渲染气氛、刻画人物性格。奥斯汀运用全知叙述,采用讽刺技巧,成功地将人们熟悉的生活题材进行艺术转化。正如国内学者所论述的,她“对菲尔丁的‘史诗型喜剧小说’的叙述形式作了一定的修正,以19世纪作家的审美意识与道德理念相结合的方式以及幽默与讽刺的口吻来揭示人物从复杂的对立情绪到简单的解决方式的转变过程”(见李维屏《英国小说艺术史》第131页)。这种对传统小说形式可能性的新的发现成为这部杰作的一大贡献。
奥斯汀在其短促的一生中创作的多部小说虽然大多远离政治中心和社会主流,但她的小说堪称以小见大的典范。她的作品没有拜伦式慷慨激昂的情感抒发,极少见惊心动魄的现实主义描写,既无政治寓意也无神秘象征,多以爱情婚姻为主题,刻意描绘的都是平常的人和事,大都是她自己熟悉的乡间所谓体面人家的生活与交往,但却以其严肃的道德感和喜剧精神,展示了她所生活的时代英国乡绅阶层的生活景观,如财产继承、家庭问题、教育状况、妇女地位和出路、社会道德与习俗等,理性地刻画出了人与人、人与现实的复杂关系,包涵了超越时空的对复杂人性的透视和哲思。
事实上,奥斯汀将“一个乡村中的三四户人家”视作自己“最合适的写作对象”、甘愿在二寸象牙上细细地描画,不是她艺术创作中的无奈之举,而是一种艺术上自觉的选择。她在自己的小说和书信中多次谈到自己的小说写作准则:情节要可信、细节要真实、人物性格发展要符合逻辑、结构要精巧、语言要简洁等等。她对自己的创作特长也有清醒的认识,总是从自己最熟悉的生活中取材,以喜剧精神观照日常琐事,以女性作家特有的敏锐和细腻刻画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的生活和思想。“历史小说之父”司各特敏锐地看到,奥斯汀的小说一反当时流行的浪漫感伤风尚,代之以“按照普通阶层生活的真实面貌来描摹自然的艺术”,向读者提供的不是灿烂辉煌的想象世界的画面,而是对于他周围日常发生的事情所作的正确而引人注目的描绘,这正是19世纪小说发展的新方向。
奥斯汀是继菲尔丁之后的一位自觉关心小说艺术的作家。她始终把小说看作是一种艺术形式,认为小说是“只有具备才华机智和鉴赏力才可能写得出的作品”。她在《诺桑觉寺》中为被人轻视的小说辩护:“它们展现了智慧的最伟大的力量;作者用最精确的语言向世界传达了对人性的最彻底的了解,而且巧妙地描述了其丰富多彩的各个方面,文中充满了最活泼的机智和幽默。”这番言论不仅是奥斯汀本人对于小说艺术形式信心的体现,而且也是对她小说的最恰当的总结。在《傲慢与偏见》发表近两百年之后,我们重译和重读这部作品,无疑会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
本书根据英国企鹅英语文库1972年版翻译而成。
罗良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