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青年
吴虹飞
刚到北京的时候,虽然已经是春天了,却赶上一场罕见的大雪,满地的冰碴子。
倒春寒寒得就像我当时的心境,偌大的帝都举目无亲无朋无熟人。单位在一段铁轨旁,每天我沿着铁轨上班下班,周末没事也沿着铁轨散步,我最熟悉的就是铁轨,每次我都走过2009根枕木,再沿着走过的枕木走回来。从枕木上把我解救出来的是个女的,叫吴虹飞。因为有个周末我在数枕木的时候,她在网上喊我去她西坝河三元大厦(我常认成“三光大厦”)旁的家里玩。
那时候,她以两个身份闻名于文青群体,一个是“幸福大街”的主唱,另一个是《南方人物周刊》的驻京记者。我跟她认识最早是在2008年,后来闹掰是在2010年,认识的原因是因为一本书——《今生今世》,胡兰成的书;闹掰也是因为一本书——《再不相爱就老了),她自己的书。
我们俩好的时候,比最黏糊的情侣还要黏糊——虽然我们俩没谈过情,也没说过爱;我们俩掰的时候,比最反目的仇人还要反目,憋着,忍着,互不往来,隔着一道篱笆墙也鸡犬不相往来。不过我欣赏她的才气,虽然她唱的歌我不觉得很好听,很歇斯底里,很愤青少女,很上气不接下气,然而她灵光一现的时候,还是能狗嘴里吐出来象牙的,尤其是在很稀松、很平常的状态下。
她似乎很神经质,因为神经质,所以写诗,写歌,唱歌,写专访,写情书,写字条。搞得她的话和字不分白天黑夜、不分晨钟暮鼓,跳跃得神龙不见首尾,经常一句话、一个动作丢出来噎死人或笑死人。我跟她玩得好的时候,森森地记住了以下几件事情,权且作为一个歪传吧!
其一,阿飞家墙上挂了一只表,长年累月不走动的表,指针永远指向九点半钟,很有艺术范儿的样子。我说:“我要写写你,写写你的表,名字就叫做《一只永远九点半钟的表》。”她说:“那我是故意调的,故意弄坏了不让它走的,因为他最后一次从我家离开的时候是九点半钟。”
其二,2010年的春天,北京的大雪还未化完,路上还积着不少。我一路走过来,深一脚浅一脚,到阿飞家里,进屋子转了一圈,地上一串华丽丽的泥水大脚印子。阿飞怒目而视地说:“怎么弄得跟杀人现场似的。”然后垒出一只拖把拖啊拖,终于拖干净,拖完也不把拖把放回去,一只刚打扫完“杀人现场”的拖把,就那样被她抱在怀里,坐在床边,十分端庄地和我聊天,旁若无事。
其三,某一次在她家聊天,阿飞突然说:“我十分想诈死,那多好玩呐,谁都不知道,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得干干净净,然后改头换面再出来,一个人销声匿迹了,一个新人横空出世了。” 其四,阿飞和一个朋友去吃饭,饭毕朋友拿钱要付账,阿飞呵斥了她,自己掏钱买单。我是喜欢她经常肆无忌惮、老不正经地用“呵斥”这个词,呵斥别人这样,呵斥别人那样,很温暖、很霸气、很损己利人地呵斥。“呵斥”这个词在我的脑海里,现在已经被她弄得很有喜感了。
其五,阿飞走路别具一格,尤其是从后面看。我跟她说:“阿飞.你走路很好玩!”她说:“罗圈腿嘛!”我说:“不是,像鸭子,一摇一摆的,两只鞋像没提起来。”她说:“我的鞋就是没提。”她说陈丹青有一次从背后看她歪歪扭扭的,哈哈大笑,于是她就变得更加歪歪扭扭了。
其六,在东安市场的“辣婆婆”吃饭,我十点要赶到上海。吃到八点多,阿飞送我下楼,我刚走到楼下一伸手要打车,一掏口袋,没钱了,我说:“没钱了,我去取钱!”阿飞遂极其大方地拿出十块钱递给我,我说:“不够,打车至少要二十块!”然后她十分爽快地给了我二十块。
其七,还有一次吃饭,席间有人说:“阿飞,蓝老师教文学的,怎么你却学会唱歌了?”阿飞略一沉思,吐出一句惊人之语:“因为蓝老师不会唱歌呀!”蓝老师是蓝棣之,清华中文系的教授,阿飞在清华读了一个环境工程,还读了一个中文系的科技编辑,所以蓝是她的老师。
……
P15-17
老猫:
所有文章,写人的最难。写好,有阿谀吹嘘之感;写不好,被写的人不高兴,会翻脸。东林这本书写的全是人。他没有顾忌.怎么想怎么写,激扬、评点、个性十足。他写人,我们也看到了他:一个热血充盈想努力站在制高点的人,一个在各种膨胀景深里努力保持镇定的人。
韩松落:
跟都教授比起来,东林更像个米自400年前的古代人。他的文宁里.有古意、有豪气、有血性、有匪气,也有妩媚,甚至有现代高压生活来至之前的一点天真,有混沌初开、大局始定时代的一点单纯,这些早已失传的生命讯号,在他这里隐约浮现。生活在现今而占意尚存的人,会在他这里找到共鸣;奔波在都市而天真未泯的人,又会在他这里找到呼应。
于一爽:
东林一直展现确定性,但是我想事实上,他可能一直是在不确定中往前走。跟东林更多是在酒桌上见,没见他喝多过,但是他总能陪喝多的人坐到最后,他也许为了等待一个时刻,用这个时刻去理解另外一些时刻。他看上去比很多人活得更具体,不做无谓的悲观和虚无,或者他为了避免这样,于是很认真地生活,抓住那些并不让人失望的瞬间,并且写给你看。
十年磨一尖(代后记)
我不写诗,因为诗言志,我素无大志。我也不写小说,因为小说复杂,而我很简单。
我爱读的是诗和小说,会写的是随笔和杂文。写到哪儿算哪儿,骂到谁算谁,不避荤腥,不讲豹头猪肚凤尾,最适合泼洒性、情和脾气,能我我不体地喋喋下去,过瘾、爽利,该长长,该短短。我从来都以为,好的文章是随性而为,刻意庄重或者郑重。最后写出来的往往都不尽如人意。
曾想跟这个比跟那个比,曾想怎么写才能畅销百万,也曾想做曹雪芹和本雅明,写得能避开速朽而不朽。事实上证明,如果写东西时还想着这些,就是想多了。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写文章不为祭天祭地。也不要想着进庙堂,能娱乐自己顺带欢乐一下众生,就不错了。
劳伦斯生前曾抱怨说:“三百年内无人能理解我的作品。”我没有这样的抱怨.因为我没有跟一个时代背道而驰的野心和自负,我只是想表达自己,通过自己表达你我他。顺便娱乐一下众生。所以速朽是肯定的,虽然也想千古过。但唯其真实,唯其坦然,足够了。在放下之后,我一个挑灯,一个人看剑,一个人劈柴,一个人喂马。自得其乐,自得其悲,自顾自地撒欢和流泪。
从来至美之物,皆利于孤行,虽然我没有至美的颜色,但是却偏爱孤行,既然世间难行,于是只好在文字中安营扎寨、占山为王。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还总想采,因为野花比家花香。文字就是我的野花。
我最想要的是这种野的状态,不混圈子,也不人流派,散养放养,像野鸡,似野狼,自己觅食,自己啸月。至今我仍固执地认为野是一种元气和本能,最能滋养笔下。文笔可以训练,知识可以积累,唯有野最难学,这是娘胎里的东西。虽然这一路数,自古被视为野狐禅,不过无所谓。于文字,我没有辟邪剑谱,也没有高人带路,只是自说自话、野里野气地写了这么多。
十年一梦,磨不出莫邪剑,只磨得笔头尖,也算聊以自慰了,不负寒窗,不负明月。
最后,不感谢CC,也不感谢Tv,感谢文字,感谢自己,感谢肯花钱买书的你们1
2014年6月于北京
天黑前的野心 牧峤
某一天夜深了,人不静。东林突然冒出来,让我写序。这事吧,透着说不出的古怪。
他读书,行走,看天下,恣意妄为或是墨守成规,都有他的道理。他刚过了而立之年,拼了命地写字(也许拼了命地泡妞)。几个月打一通电话,他就又要出书了,这节奏绝对是不给其他人喘气儿。书中的男女山水。哪一样也要有硬朗朗的独特之处,最后却都落在侠骨柔肠里,他就是要这些放在哪儿都像个旗杆。这书实在是要找个大人物写序的。换作我,不仅是乱了规矩。
不过,这也就是他。猜不出哪里就过人,执拗。我小他几岁,人群中决不起眼,写字没章法,更不以此为生,和他也不是一个圈子。要是勉强说来。早几年我们隔着几公里,共用一个伟大的上司。工作几年,我东跑西颠,从不主动寻他,唯一一次说要去四川看在那儿写字的他,上了飞机,三分钟后,雅安地震了,他说他穿着裤衩就从楼上下来了,我也没去成,再见面就是很久之后了。没缘分的事儿,还要算上天灾,日子的巧妙就是纵使多爱未来,也只能过当时当刻。不过这之后,还劳他记着我这么没心肺的姑娘,隔着千万人,无论我又到哪里,他每本书都耐心地寄给我。
想为数不多的碰面,他总是迁就我的胡言乱语,张牙舞爪。他也说我有那么一点点灵气,要趁年轻记下什么。不过,转眼间,他又不得不每次声讨我的懒散。我以忙为借口,一拖就是三年,也没有三篇五篇文章像模样,养的猫却很有重量了。我不信自已才情大过天,能遮天蔽日,估计连当个阳台的作用都不抵,遵放在一边,肤浅吃喝。东林可不是,他珍惜他遇到的人,还乐意考据那些道听途说的事儿,走哪也不忘秀秀身上的文艺气儿,认认真真地荒唐活着。每次他在朋友圈说什么,我都损他两句,心里又说不上哪里羡慕。人就是这样,秃子见不得别人梳头发。
为写序,我还是虔诚地一篇篇读了。主要因为香港下雨,北京下雨,坏天气飞机就不灵光,我一等就是六个小时。六小时,觅了他十年的好见识。作为资深的策划人,他无所不用其极的标题党,歪理怪说,就像我锅里碗里的美食,实在炫日。那些随手的小事情,异乡感,没完没了的不安全感,佯装与惶惑,放肆还有紧张兮兮,也都是我切身的经历,却是怎么也说不出口的。
想说他真是我的知已,不过,我估摸他也是许多人的知己,不专用,不专宠。
写字的人大多都有个通病,就是自我感觉良好。此事,东林身上更是淋漓。他坏心地写着如何让世故变得理所应当,世俗又文艺的模样,才最招人咬牙(可能是嫉妒,不过嫉妒才说明我也如此)。别人豪车美酒的时候,他就真真切切地捧着心脏,实在别人有的,他补不上的,也要冠冕堂皇地嘴硬。他写的大人物柔情日常,小人物却艳帜高张。他走过的路,都好像有钻石在地。虽然他顶着正太的小生脸说自己人世沧桑.我却总觉得他自由得太可耻,世界对他这样子宽容。
他这个二流的理科生,教学是体育老师教的,自是没好果子。用我不识字外婆的话说,就是“这算账算不明白,会耽搁事的”。可他就这么耽搁事的熊大叔,却写了一本又一本。论古今,谈情说爱,走街串巷,什么都没忘记带上。他说有偏爱,怎么看都不是正的角度,面子上要当才子爱佳人,血管里却又要当英雄爱美人。若只是他的秘密,被挖出来肯定是尴尬,他却是个诚实贪心男,贪得让人哑口无言。他还说要仰望,要替全世界仰望,这动作像个在空想的艺术家。
故作的事是会招人怀疑动机的,可这就是他,似乎老于世故,其实却是谙于天真。
野心要替垒世界看,我不相信他看得明白。只是世道这么坏,再看不明自,天就真黑了。
2014年5月于宋庄
《替全世界去仰望》是林东林的最新一本杂文随笔集,讲述年轻人的怕和爱、心底的尘泥和星空。
在这本书中,他谈关于文艺、青春、岁月、热血、路上和文字的事,跟所有挣扎着老去的年轻人倾心,有所偏爱;他说作家和书、烟和酒、旅行和女人、生活和城市,有所偏见。他的三观比花椒麻,文字比辣椒辣.带你把双脚扎到泥土,把眼睛放到星空。
那些关于文艺、青春、三观、岁月、热血、路上和文字的事,如果涉世未深,就带你看人间繁华;如果心已沧桑,就带你坐旋转木马。
林东林是近年来比较活跃的青年作家,《替全世界去仰望》是他最新的一本随笔集。在书中,作者通过细腻明快的笔触讲述了当代青年生活中的怕和爱、心底的尘泥和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