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丽雅特·比彻·斯陀编著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对汤姆叔叔复杂而真实的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品在艺术上取得的最大成就。他安分守己,又正直不阿;他宁死不屈,又笃信上帝;他相信命运,又富于幻想。作者在他身上集中了老一辈黑奴可贵而又愚昧的品格,读来催人泪下。乔治·哈里斯的形象也是十分成功的,尽管他后半生的经历过于简略,但这个人物已经通过他前半生叱咤风云的英雄胆略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卡茜、圣·克莱尔、莱格利、哈利等人都个性鲜明,生动形象。毋庸讳言的是,作者浓厚的宗教思想使小说也蒙上了一层明显的说教色彩:伊娃这个十来岁的女孩居然向汤姆大讲《圣经》,不免给人以滑稽可笑之感。此外,对乔治·谢尔比赎买汤姆尸体后埋葬这种忏悔性的行动的真实性,也是值得怀疑的。至于小说中对乔治·哈里斯这条线索描写得过于单薄、粗糙,这只能说是艺术上的一点不足,读者当不会过于苛求。
哈丽雅特·比彻·斯陀编著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于1852年出版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著。这部小说的出版,掀起了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对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它在100多年间被译成多种文字,对世界人民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民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工厂里,这个漂亮乐观的混血儿,是个人见人爱的小帅哥。然而,由于这个小伙子在法律的眼里并不是个自由人,而只是一件东西,因此他身上具有的这些优秀品质,通通隶属于一个心胸狭窄、粗鄙庸俗、暴君一样的主人。正是这样一位绅士,听说了乔治发明的消息,便骑着马来到工厂,想看看这个聪明的奴隶到底是怎么回事。工厂主热情地接待了他,并祝贺他有这么一个值钱的奴隶。
主子在工厂逗留期间,乔治向他介绍了那架机器。他神气活现,口齿伶俐,在主人面前显得鹤立鸡群,显山露水地表现了一个美男子的大丈夫气概。那个主子觉得自己在奴隶面前相形见绌,无地自容,不禁怒由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他的奴隶凭什么在这个国家趾高气扬,发明机器,爬到绅士们的头上拉屎?他得马上制止这种行为。他要把他带回家去,让他去耕田种地,“看他是否还潇洒得起来”?因此,当他突然要求结清乔治的工资,并把他发明的机器一起带回家时,工厂主和全厂的工人都大吃一惊。
“可是,哈里斯先生,”工厂主抗议道,“这不是太突然了吗?”
“这有什么突然的?——难道这个人不是我的吗?”
“先生,我们愿意增加租金。”
“没什么可商量的,先生。除非我愿意,我不需要出租我的奴隶。”
“不过,先生,他似乎特别适合做这种工作。”
“敢情如此;可是我安排他干的事,他却从来没有觉得哪件适合他的。我要走啦。”
“不过,看在他发明这架机器分上吧。”一位工人有点遗憾地说。
“啊!是了。机器节省劳力,对吗?他发明了这架机器,我可受束缚了;不管什么时候,一个黑鬼就可以靠这架机器单独干活啦。奴隶本身就是节省劳力的机器,每个奴隶都是一架机器。不,他非走人不可!”
乔治听到这个掌握着他的生杀大权的人,突然宣布了他无法避免的厄运,不禁呆若木鸡。他的双臂抱在胸前,双唇紧闭;但是在他胸中,却燃烧着愤恨的怒火,血管中奔腾着激愤的热血。他呼吸急促,大大的黑眼睛,像燃烧着的煤球一样闪闪发光。要不是和气的工厂主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臂,他也许已经忍不住怒火爆发,做出一些危险的动作了。只听工厂主低声说道:
“算了,乔治,快跟他回去。不过,我们会想办法帮助你的。”
那个奴隶主暴君注意到工厂主跟他的耳语,虽然听不清工厂主说些什么,但却揣测着他说话的意思。他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保住自己占有他的权利。
乔治被带回家,分配在农场里干最脏最累的活。虽然他的嘴巴能忍住不说出不满的话,但是他那燃烧着的眼光,那阴郁不安的眉头,却是一种无法被压抑的语言——那是一个再明白不过的信号,它非常清楚地显示,这个男孩不愿自己被人当作一件东西看待。
在乔治受雇于工厂做工的那段快乐时光,他结识并娶了他的妻子伊莱扎。在那段时光——他被雇主信任和赏识——他获得了到处自由来去的权利。这个婚姻得到了谢尔比夫人完全的认可,这位女主人以一种小女子的满足心态,觉得将她心爱的靓女仆,许配给与她同属一个阶层、各方面都很适合她的男人,可说是门当户对的好事。他们的婚礼就在女主人的大客厅里举行,女主人亲自为新娘梳妆打扮,给她美丽的头发插上桔子花,盖上新娘的盖头,可以说很少有女奴能享受这样的荣耀。当然,新娘还戴上了白手套,婚礼蛋糕和葡萄美酒也应有尽有——所有的宾客对新娘的美丽和女主人的磊落大方都赞不绝口。婚后一两年时间里,伊莱扎经常去工厂看望她的丈夫,除了开头出生的两个婴儿不幸夭亡之外,没有什么事情破坏过他们的幸福。对那两个早夭的婴儿,她一直念念不忘,总是伤心地暗自悲泣;温和的女主人则以母性的同情加以规劝,引导她将这种天生的怀念之情,视作命运和宗教的捉弄。
自从小哈里出生之后,她的心情便逐渐平静安定下来;她的每一根神经和血管,都跟这个小生命纠缠在一起,可以说是生死与共。自从她的丈夫被他法律上的主人从好心的工厂主那里野蛮地带走,重新置于他的铁腕统治下之后,伊莱扎的幸福生活又一次遭到了破坏。
那位工厂主没有失信,在乔治被带走一两个星期之后,便拜访了哈里斯先生。他以为这时候哈里斯先生的气已经消了,可以利用各种优惠条件巧言诱劝,说服他让乔治与他恢复先前的雇佣关系。
“您无须再多费口舌了,”哈里斯先生固执地说,“我自己的事自己会处理,先生。”
“我并不想干涉您的家务,先生。我只是想,为了您自己的利益,您可以考虑按新的条款,让您的人回到我们厂里去做工。”
“啊,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那天我把他从厂里带走时,我看到您跟他又是眨眼又是耳语,您以为我没看见吗?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先生,这个人是我的,我高兴怎么用他就怎么用他——就是这么回事!”
就这样乔治最后的希望破灭了——在他面前,除了辛苦劳累的生活之外,什么也没有了。那个残暴的主人的智力所能给他提供的,只有更加痛苦的侮辱和折磨。
一位心地慈祥的法学家曾经说过,你能给予人的最厉害的处罚,便是把他吊死。不,使人处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才是最厉害的惩罚!P15-17
在美国现实主义文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无疑是小说。而在美国文学史占有重要地位的废奴小说则无疑是引发南北战争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欧美文学传统而言,废奴小说的品质已经不再是浪漫主义的了,它的产生是美国万恶的奴隶制度存在的结果,因而具有明显的现实主义特性,所以应该把废奴小说看成是浪漫主义小说向现实主义小说发展的过渡。战前以写废奴小说受到广大读者欢迎的理查·海尔德烈斯、比彻·斯陀夫人和黑人小说家威廉·布朗、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都可以被看作是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
所谓“废奴文学”,是指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而盛行于50年代的,以废除奴隶制度、揭露和控诉奴隶主罪行为目的的美国资产阶级进步文学潮流。
早在18世纪末,本杰明·富兰克林即发起和组织了美国第一个“废奴协会”。进入19世纪之后,以美国进步的政治家、知识分子为主体的左翼资产阶级势力,一直在不停地进行着反对奴隶制度、争取废除奴隶制度的努力。废奴文学即是这方面的努力在文学上的体现。
废奴文学的早期作品主要是诗歌,例如朗费罗、爱默生、罗威尔、惠蒂埃这些著名的诗人、学者均创作过一些杰出的废奴名作。19世纪30年代后期,首先用小说形式来表达废奴主义主题的是理查·海尔德烈斯,1836年他所创作的长篇小说《白奴》是废奴小说的第一部。到了50年代,另一位女作家比彻·斯陀夫人又以她杰出的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把废奴小说的创作推向了高潮。
继《汤姆叔叔的小屋》之后,黑人小说家威廉·布朗的长篇小说《克洛泰尔,或总统的女儿》、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的自传体三部曲《弗莱德里克·道格拉斯生活的自述》都是属于废奴小说范畴,它们大都是通过对黑奴悲惨命运的描述来达到控诉奴隶制度的目的。
哈丽雅特·伊丽莎白·比彻·斯陀(1811一1896),1811年6月4日生于康涅狄格州列奇文城,其父莱曼·比彻是一个当时在美国最有威望的加尔文派教士;年轻时代的伊丽莎白在父亲严格的监护下生活,加上身体多病,因而性格内向。由于她的舅舅萨缪尔·福特的自由党信仰对她的影响和她本人大量阅读司各特的浪漫主义小说,在学生时代,她的活跃思想就居于时代的前列,成为一个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的拥护者,这种倾向在她以后创作的小说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1832年,伊丽莎白随家迁居到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城,在当地一所女子中学当教员。她从小爱好文学,此时开始尝试创作,写出了第一部小说(《杰出的故事:一个新英格兰地区的速写》,出版于1834年。1836年,她与卡尔文·斯陀结婚,这位斯陀牧师当时正在伊丽莎白的父亲所主持的莱恩神学院当教授。婚后,斯陀夫人连生七个子女,身体赢弱,经济拮据,但她还是惦记着她的写作爱好。1843年又写完并出版了她的第二部作品《五月花》,这也是一部以新英格兰地区的生活为背景的小说。这部小说同第一部作品一样并没有给作者带来多大的声誉,只不过是一个中产阶级妇女带有好奇性和消遣性的再次试笔而已。真正的创作应该同时代的脉搏紧紧联系在一起,写出生活的强音,对于斯陀夫人来说,所幸的是这一天终于在1850年来到了。
早在年轻时候访问肯塔基州的一次机会中,斯陀夫人便十分留心地观察了那里被奴役的黑奴们的生活情景,从那以后,她对这些贱民的悲惨遭遇一直寄予深切的同情。辛辛那提城位于俄亥俄河的北岸,河对面蓄奴的肯塔基州常有黑奴冒死凫水逃跑,斯陀夫人和她的丈夫、兄弟、姐姐都曾尽力救过一些黑奴,并使他们获得自由;但毕竟力量微弱,更多的逃亡奴隶被抓回去受严刑或被处死。面对奴隶主灭绝人性的血腥暴行,斯陀夫人义愤填膺,加上莱恩神学院内高涨的废奴主义思想的影响,促使这位年近四十的牧师夫人下决心写一部以黑奴的非人遭遇为主要内容的小说,一部渗透奴隶们的血和泪的书,一部愤怒控诉的书!
1850年初,斯陀夫人随丈夫来到缅因州。当时掀起的关于反对奴隶制的全国性讨论激起了她的感情,终于使她奋笔疾书,在半年多时间里就完成了被后人称为“不朽的著作”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1852)。这部作品为她带来了全国性甚至是世界性的声誉。虽然当时斯陀夫人还不是一个完全的废奴主义者,但她拥护这个主张,并认为奴隶制度的存在对美国来说是个耻辱。毫无疑问,这部小说击中了美国的最大时弊,提出了一个爆炸性的问题:万恶的奴隶制度究竟还要在美国存在多久?它所引起的全国性震动是完全可以想见的。小说于1851年至1852年在《民族时代》杂志上连载,1852年出版单行本,仅在第一年就发行了30万册以上。按当时美国人口2300万计算,平均每70余人就买了一本,何况还有将近400万包括在人口总数内的黑奴根本无法见到这本书。
小说出版以后,斯陀夫人理所当然地遭到了南方奴隶主阶层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反对文人的攻击,他们诬蔑她的作品是编造出来的,是对南方生活的歪曲等等。为了批驳这些无耻的谎言和诡辩,斯陀夫人在1853年发表了《关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答辩》一书,从法律的条文、法庭的记录、报纸上的报道和私人信件等大量的资料和事实来证明作品所描写的内容的真实性。小说很快在全国上下引起了巨大反响,广大劳动阶级、左翼资产阶级分子和一切有良知的、正直的美国人都坚决支持作者的正义立场。这一革命舆论的威力大大地推动了美国废奴主义运动的发展,小说的出版和1859年爆发的以黑奴约翰·布朗为首的奴隶起义无疑成为南北战争前夕美国最引入注目的重大事件。《汤姆叔叔的小屋》起到了进步文学在一个国家政治变动的关键时刻所能起到的最大作用,难怪林肯总统在南北战争结束前夕接见斯陀夫人时,戏称她为“写一本书发动了一场战争的小妇人”。
1853年,斯陀夫人在声誉日高的时候去英国作了一次旅行,受到热烈欢迎。回国后,她写了一本《在国外生活的快乐回忆》(1854)。为了进一步反对奴隶制度,1856年,她出版了第二部废奴小说《德雷德,阴暗的大沼泽地的故事》。作品以美国历史上黑人起义领袖德雷德·司各特为原型,描写了黑人奴隶德雷德为了争取自由而率领一批逃亡奴隶在大沼泽地与奴隶主军队进行殊死搏斗的故事。它的主题是高亢的,从艺术描写上来看却比《汤姆叔叔的小屋》要显得粗糙。此后,斯陀夫人还写过几部以她早年感兴趣的新英格兰地区的生活和历史为题材的小说:《教长的求爱》(1859)、《奥尔岛上的明珠》(1862)和《古镇上的人们))(1869)。南北战争之后,斯陀夫人定居在佛罗里达州,过着平静的晚年,主要作品有为妇女权利辩护的小说《我的妻子和我》(1872)和以作者童年生活为题材的《波格纽克人》(1878)等。1896年7月1日,斯陀夫人在康涅狄格州首府哈特福特病逝。
她的名著《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的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悲惨故事:
汤姆叔叔是肯塔基州仁慈的庄园主谢尔比家的一个品格高尚的、虔诚地信奉基督教的黑奴,由于他为人可靠而被主人提拔为总管。但不幸的是后来谢尔比在经济上负债累累,不得已只好将得力的汤姆和谢尔比太太贴身使女伊莱扎的爱子小哈里卖掉抵债,伊莱扎得知消息后连夜携子出逃,在途中与不堪忍受主人虐待的丈夫乔治·哈里斯相遇,在废奴主义者的协助下,他们一家三口终于逃过国境线到了加拿大获得自由。伊莱扎和汤姆的妻子克萝当时也劝汤姆逃走,但汤姆拒绝了,因为他不愿自己逃走而连累其他黑奴兄弟,他宁愿一个入承担厄运。汤姆被卖给了奴隶贩子哈利,在去南方的船上,他救了落水的女孩伊娃,伊娃的父亲圣·克莱尔就将他买下来带回家中。在圣·克莱尔家,汤姆度过了平安的两年生活,他写信给妻子叫她放心。可是不久厄运又落到了他的头上——圣·克莱尔因为劝架死于非命,女主人将他出卖,后被拍卖给了凶狠的庄园主莱格利。莱格利本想重用汤姆,有意提拔他当监工,但由于他生性正直,多次得罪主人而遭到鞭打。一次,为了一个女奴免受鞭笞之苦,汤姆偷偷将自己摘的棉花塞到这个体弱无力的女奴的篮子里,莱格利发现后,命令汤姆鞭打女奴,汤姆不从,并说“我的身子卖给你,但我的灵魂却不属于你”,结果遭莱格利毒打。另一次,为掩护受莱格利蹂躏的女奴卡茜和爱米琳外逃,他宁愿被莱格利毒打致死也决不说出她们的去向。善良的汤姆叔叔终于死了!他生前虔诚地皈依于上帝,但上帝并没有救他。临死前他还盼望家里人能来赎他回去,但当谢尔比的儿子乔治·谢尔比前来接他时,他已经只剩最后一口气了。
作者在小说的“原序”中指出:“正如书名所揭示的,这个故事的场景,是落在一个素为文雅的上流社会所不齿的种族之中;人们来自异域,其祖先生长在热带的烈日之下,带来了(并传给他们的子孙后代)一种与专横跋扈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截然不同的民族性,因而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后者的误解和蔑视。”这段话明确地表达了作品所描述的这个故事的含义。乔治·哈里斯通过斗争为自己赢得了自由,最后决心到非洲去,为建设一个非洲人的国家而奋斗一生,这是每个奴隶都应该走的一条光明之路;与此同时,汤姆一生委曲求全,笃信上帝,虽然生性善良、正直,从没做过一件坏事,可是在那个根本无理可讲的奴隶社会中,即使他遇上个好心的主人,过上几年好日子,最终也必定会被万恶的奴隶制度所吞噬。所以“汤姆叔叔主义”后来成了这种软弱、幻想性格的代名词,而作品却以精心构思的情节、生动深刻的故事为奴隶们指出了一条以奋斗求解放的道路。
对汤姆叔叔复杂而真实的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品在艺术上取得的最大成就。他安分守己,又正直不阿;他宁死不屈,又笃信上帝;他相信命运,又富于幻想。作者在他身上集中了老一辈黑奴可贵而又愚昧的品格,读来催人泪下。乔治·哈里斯的形象也是十分成功的,尽管他后半生的经历过于简略,但这个人物已经通过他前半生叱咤风云的英雄胆略给读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卡茜、圣·克莱尔、莱格利、哈利等人都个性鲜明,生动形象。毋庸讳言的是,作者浓厚的宗教思想使小说也蒙上了一层明显的说教色彩:伊娃这个十来岁的女孩居然向汤姆大讲《圣经》,不免给人以滑稽可笑之感。此外,对乔治·谢尔比赎买汤姆尸体后埋葬这种忏悔性的行动的真实性,也是值得怀疑的。至于小说中对乔治·哈里斯这条线索描写得过于单薄、粗糙,这只能说是艺术上的一点不足,读者当不会过于苛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自问世以来,已译成了三十余种文字,在美国和世界各国改编成剧本上演;电影发明以后,也已经几度搬上银幕。现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读者不知道这本小说。经过一百五十年的历史考验,它的伟大价值已经获得了全世界的公认。
浙江工业大学外国文学教授
毛信德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