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是西顿经典作品之一。他笔下的动物形象真实、生动,而且无不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一系列作品经久不衰,一直被奉为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他本人被尊为“动物小说之父”。
本书写乌鸦银斑、溜蹄儿野马、松鸡红脖、黄狗巫利、作者的爱犬宾果等动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人类最宝贵的品质,凸显了庄严、高雅、智慧的力量,讲述那些动物们从困境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反抗暴力的辛酸与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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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YOUTH经典译丛 |
分类 | 少儿童书-儿童文学-童话寓言 |
作者 | (加)西顿 |
出版社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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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是西顿经典作品之一。他笔下的动物形象真实、生动,而且无不充满了生命的尊严。一个多世纪以来,这一系列作品经久不衰,一直被奉为世界动物小说中的经典,他本人被尊为“动物小说之父”。 本书写乌鸦银斑、溜蹄儿野马、松鸡红脖、黄狗巫利、作者的爱犬宾果等动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人类最宝贵的品质,凸显了庄严、高雅、智慧的力量,讲述那些动物们从困境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反抗暴力的辛酸与快乐。 内容推荐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为“YOUTH经典译丛”之一。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西顿动物故事全集)》里的这些故事会很自然地引起人们的思考……毫无疑问,每位读者都会从故事中找到适合自己品味的道德标准,但是我希望你们能从故事里感受到一条古老的道德标准:我们和野兽是有亲缘关系的。动物具有很多人的习性;某种程度上,人也具有很多动物的习性。 目录 洛勃,克朗普之王 银斑,一只乌鸦的故事 破耳朵,一只棉尾兔的故事 宾果,我的狗的故事 泉原狐 溜蹄的马 巫利,一只黄狗的故事 红围脖,一只松鸡的故事 试读章节 克朗普是位于新墨西哥①北部的一个广阔的农场。那里牧草丰美,牛羊成群,平顶山②连绵不断。珍贵的淡水幽幽流淌,汇聚成克朗普河——这整片区域便由此河而得名。在这里称王称霸的是一头叫洛勃的灰色老狼。 新墨西哥本地的人都叫他“国王”。他已经带领着他本领高强的手下们在克朗普峡谷“烧杀抢掠”很多年了。左近所有的牧羊人和农场主都久闻他的鼎鼎大名。无论何时,只要他和他那帮亲信手下一出现,就会给牛群带来极度恐慌,给牛群的主人带来愤怒和绝望。老洛勃不仅个头比普通狼大得多,其狡狯和力量更是和他的个头成正比。他的夜嗥声人人熟知,大家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的叫声和其他的狼区别开。普通的狼就算在牧人的露营地旁边声嘶力竭地嚎上大半夜,也只会被当作“路人甲”。但只要老国王那低沉的吼声气势磅礴地滚落峡谷,牧人们就浑身一激灵,做好第二天天亮看到牛群刚被狠狠劫掠过后零落惨象的心理准备。 老洛勃的亲卫队规模不大,对此我一直不太理解。通常来说,当一头狼取得了他这样的地位和权力,都会吸引一大帮追随者。这或许是因为他自觉他如今的手下不多不少刚刚好,不愿再添丁;也许是因为没多少狼受得了他那暴脾气,避之唯恐不及。无论究竟为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洛勃王朝”的后期,他只有5位追随者。数量虽少,却个个精英。他们大多块头超群,坐第二把交椅的那头狼更是头名副其实的巨狼。但即便是他,在体魄和勇武方面也无法与洛勃相提并论。除了这两位首领外,群里的另外两头狼也特别知名。其中有一头被当地人叫做布兰卡的、漂亮的白色母狼,估计是洛勃的配偶。另外一头黄色公狼动作迅捷非凡,据说曾好几次为狼群捕到羚羊。 这些狼在牛仔和牧羊人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们经常可以看到他们出没,听到他们的故事,狼和人的生活紧密相连。克朗普的畜牧业者都巴不得洛勃团伙早日毁灭,情愿用高价换洛勃团伙里任何一位成员的狼皮。可这些狼们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任何机关、器具都无法杀死他们。他们蔑视所有的猎人,嘲笑一切毒药。很多人都说,连续5年了,他们每天从克朗普以及其附近的农场收取一头小母牛做“贡品”。依此推测,洛勃团伙杀死了至少两千头最好的牛——他们每次只挑最好的。 “野狼们总是饥不择食”这陈旧观点对洛勃’团伙半点儿不适用。事实与这说法相去甚远。这帮强盗皮毛油亮,保养得极好,对食物吹毛求疵。这些狼根本不碰那些自然死亡或者死于疾病的动物的尸体,甚至不吃那些被农场主们杀死的动物。他们的日常食谱仅限于一岁小母牛身上最嫩的那一小块肉,对老牛的肉十分不屑。这伙强盗偶尔也会劫掠小公牛或者小马,但显然他们并不喜欢小牛肉或马肉。羊肉嘛,似乎连小吃都算不上,杀死绵羊只是为了找乐子。1893年11月的某个晚上,布兰卡和那头黄狼杀了250头羊,却一斤羊肉都没吃,这种行为纯粹是娱乐活动。 这个破坏力十足的团伙就是这样蹂躏这片牧场的,以上只是几个例子,我还可以讲更多诸如此类的故事。尽管他们的“敌人”每年都尝试新的机关、器具,想要消灭他们,但洛勃团伙不仅活了下来,而且一派繁荣昌盛。洛勃的狼头值一大笔赏金,所以人们想方设法给他下过很多难以察觉的毒药,可洛勃从不上当,他可以轻易察觉并躲开。他只怕一件东西,那就是猎枪。因为他心里很清楚这附近所有的人都带着这危险的东西,他从不攻击甚至不面对人。事实上,洛勃团伙的规矩是,一旦看见人就飞速撤退,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洛勃“只允许大家吃自己杀死的猎物”,这条规矩无数次成为了狼群的救星,而他对人和毒药的敏锐嗅觉更是让大家对这类陷阱彻底免疫。 某次,一个牛仔听到了老洛勃那熟悉的“集结嗥”,蹑手蹑脚地循声而去。他在一片洼地上发现了洛勃团伙,他们正在围困一小群牛。老洛勃独自在一个小丘上,坐看布兰卡和其他弟兄努力地想把他们看中的一头小母牛“剔除”出牛群。那些牛紧紧地挨在一起,牛头向外,用一排牛角御敌。这方法通常十分有效的,可是有些牛会因为受到狼的惊吓试图退到牛群中间,这使得整个阵形有了空隙。洛勃团伙就是利用了这样的空隙,成功地伤了那头被他们看中的小母牛,只是创伤还远不致命。 P3-6 序言 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尽管我在很多地方模糊了历史真实性的界限,但是这本书里的所有角色都是真实存在的动物。他们过着我所描述的生活,这些动物所显示出的英雄气概和他们独特的性格魅力是我的笔所不能尽述的。 我认为,因为普遍存在的模糊笼统化,博物学失去了很多重要的东西。用10页的篇幅去描述关于一个普通的人类习惯,能有多大意义?如果用这些篇幅来描述一位伟人将会更有价值。这是我在书中描述动物时尽力贯彻的原则。所以,我在本书中展现的是某个动物个体真实的个性及生活环境,而并不是大多数人戴着肤浅、敌对的“有色眼镜”所看到的模样。 看了我的故事的读者可能会觉得这个说法有些矛盾。的确,由于自然观察记录的零散,有些动物角色的故事确实是拼凑而成的,实不得已。但关于洛勃、宾果和野马的故事几乎都没有偏离真实的情况。 洛勃从1889年一直到1894年都在克朗普地区的狂野大自然中过着他罗曼蒂克的生活,农场主们对此“太了解”了。他死于1894年的1月31日,就如书中写的一样。 尽管因为我去了纽约而有些间断,但宾果从1882年到1888年一直都是我的爱犬,这一点我在马尼托巴的朋友们都可以作证。而我的老朋友(谭的主人),将会从我的故事中了解到他的爱犬究竟是怎么死的。 18世纪90年代,那匹野马就生活在离洛勃不远的地方。这个故事严格按照它的发展而讲述,除了他的死——关于这事一直都有争议。有些证人说他被带到兽栏里后折断了脖子。“老火鸡爪子”已经去了天堂,没法再问他了。 巫利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两只狗的组合,他们两个都是有些柯利血统的杂种狗,当作牧羊犬养大。巫利的故事的第一部分是实录,那之后人们只知道他变成了一条狂野、奸诈的绵羊杀手。故事第二部分的细节发生在另一条狗身上,一条相似的黄狗。他过了很长时间两面派的生活,白天是一条忠实的牧羊犬,晚上是一只嗜血、奸诈的怪兽。这种事不’像想象中那么少见。在我写这个故事的过程中,又听说了另一起事件。那条狗也过着两面派的生活,晚上起来以屠杀邻居家的小狗为乐。后来他的主人发现这一切的时候,他已经杀了20条同类,并把那些牺牲品藏在一个沙坑里。最后,他的死法和巫利一样。 红围脖确实生活在多伦多北部的唐河谷里,我的很多伙伴都记得他。他于1889年在塔糖山和弗兰克堡之间的地区被杀害。谁杀的他我就不说了,因为我想揭露的不是凶手个人,而是他的整个种族。 银斑、破耳朵和泉原狐的故事都是基于真实的动物原型。我把很多发生在他们同类身上的故事编在了一起,集中在他们身上,这其中每一件都是来源于真实的生活。 正是因为这些故事都是真实的,所以他们的结局都是悲剧。野生动物的真实生活总是以悲剧告终。 这些故事很自然地启发了一个人们常常会有的思考——上一个世纪就该被提倡的道德标准。毫无疑问,每位读者都会从故事中找到适合自己品味的道德标准,但是我希望至少你们中一些人能从故事里感受到一条和《圣经》一样古老的道德标准:我们和野兽是有亲缘关系的。动物具有很多人的习性;某种程度上,人也具有很多动物的习性。 这样一来,动物们就应该是有想法、有感情的,尽管可能和我们程度不同,但是他们理应拥有他们的权利。这个两千多年前就被圣人强调过的想法,终于开始被白种人的世界认可了。 这本书由我妻子格蕾丝·加勒廷·汤普森整理成册。尽管书的内容是我写的,但是她设计了封面、小标题和整体装订。还要感谢她进行了文字的校对和润色,并监督这本书出版的整个枯燥繁琐的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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