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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欢喜(冯唐文集)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冯唐
出版社 天津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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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欢喜》——风流才子冯唐最纯情的文字。旧书堆中偶然发现的17岁少年习作。

完整未删节版,鲜活重现1980年代往事,可谓是阴柔纯情版《阳光灿烂的日子》。作者自我评价:“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

内容推荐

完整未删节版《欢喜》,鲜活重现1980年代往事,可谓是阴柔纯情版《阳光灿烂的日子》。

《欢喜》是冯唐十七岁作品,青春寻找的故事,结构完整,堪比仲永。读到最后有种莫名的伤感,觉得青春这回事实在是难以捉摸。多年后的回忆,似曾相识的瞬间,恍然明白,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酷爱读书的秋水,有着普通孩子对社会、人生以及异性的好奇,有着青春期少年的乖张和叛逆,在80年代末的高中校园里,他和同学们一起议武侠、论诗歌、谈理想。那个时候没名没利,却有人生真正的欢喜。

试读章节

上语文课,大家都可以轻松一下。像大多数中国文人一样,语文老师精通侃山和发牢骚。打把式的说自己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我看我们老师的功夫全在一张嘴上。嘴唇粉薄,给人极精致的感觉,保养得很好,红润光鲜,像是女孩子的。现在想来,张仪拖着游说不成、被人打得体无完肤的身子,对怨他的妻子说:“你看我舌头还在吗?还好吗?这就足够了。”也很有气魄,或许我们老师和他多少有些渊源。其他器官也还端正,有儿歌为证:“大脑袋,小细脖,光吃饭,不干活。”脑袋就像隔街的“步云轩”,女人的铁镀铜镯子,掺银的金戒指,劣等的青田石,泥猫泥狗,郑板桥的竹子(当然是假的),情人卡,代人冲洗相片,快件一天取每张四毛,总之,里边什么都有。所以联想丰富,讲重耳的时候,最少要讲重耳的板肋,也就是排骨中间没肉,连成一整块,和他眼睛里有俩瞳仁,天生的四眼。兴致高的时候,还要讲讲国君在重耳逃亡时候,趁重耳洗澡偷看了一眼他稀有的排骨,其后重耳得势,偶然想起来,发兵把那个国灭了。

语文老师兴致总是很高,如果知道的有点没说出来,就像找不到厕所,憋得浑身不自在,生怕明天噎得死过去,再也没有说的机会了。他腰有病,坐着讲课,激动的时候就站起来,板擦向桌面一拍,很有气势,就是不十分响亮。大家起劲地叫好。

同学们十分爱听,引颈,侧目,兴起时一齐叫好,大笑。但有时候,笑话讲到高深曲折,同学们毫无反应,他们受过的教育使十个人合起来也不见得能理解一句真正的笑话。“你们倒是笑呀?”老师只好皱着眉头再讲一遍,痛苦啊。“这也是个笑话。”先生生气地说,于是几个聪明一点的先笑起来,这笑再引起其他人的笑,遂笑成一片。就像胡校长训完话:“我的讲话到此结束。”几个未睡死的人兴奋地鼓起掌来,掌声惊醒了沉睡着的,大家就一起鼓起来。

我也乐得看几页自己喜欢的闲书,要是平常,一来有老师在台上辛辛苦苦地讲,总觉着不太尊重老师的劳动,二来在干正经事的时间看闲书,心里总有一种犯罪感,且不说上对不起伟大的党,下对不起列祖列宗,单是想起早上吃的二两馒头,也很不好意思。但是现在,西山卧佛头上的匾说得好:心安理得,得大自在——反正语文老师讲的实在不见得比我看的正经多少。

今天,开讲贺敬之的《回延安》,李季的《王贵和李香香》。

“我对八百里秦川总有一种向往,去年去了次,一条土路,一条汉子赶着架驴车,一条腿曲在车辕上,另一条在车边逛荡着,车后边歪着他的婆姨,红袄绿裤,怀里抱个娃……陕西和山西的农民在外表上很难分,但有个诀窍:陕西的手巾把儿朝后系,山西的手巾把儿朝前系……”

我决定不听了,翻出《李义山集注》,桃色虎皮纸封面,白绫包角、压脊,装裱很招人喜欢。

第一首《锦瑟》,曾仔细读过几遍,还是不了然: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遍查诗话,得两解,仍觉欠通。宋人刘放著的《中山诗话》说:“李商隐有《锦瑟诗》,人莫晓其意,或谓是令狐楚家青衣名也。”——一个旦角没头没脑长出五十根弦来,的确很奇怪。宋人许觊著《彦周诗话》载:“……《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柱如其弦数,其声有适怨清和。’又云:‘感怨清和’昔令狐楚侍人能弹此四曲,诗中四句,此状四曲也。……”中间四句分写四支曲子,似可,但首、结二联不可解。

我闭上眼睛,让这几句诗在嘴里慢慢嚼着,椅子自然而然地前腿离地,又摇了起来。阳光探进来,摩挲着我的身子,像姥姥温暖的大手。

“第一首,第一首……”这三个字不知从哪里突地打到脑子里,撞起一朵白亮的火花,头脑里呈纷乱着的各种设想、思路,燃烧起来,腾起明亮的蓝紫色的光焰,一切在它的照耀下都清楚了。

“第一首!第一首!这是作者的自序。对,是《汉书·郊祀志》: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首联是说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诗总是深怨凄婉,无由地发大悲音,可那一句一言都是我情丝的凝结,我岁月的折叠。次联就是说诗的内容:对色空人我的迷惑、探究,对皇上的痴心——杜鹃啼血总是该人人知道吧。中联是说诗的艺术:先是用词,如海阔,如明月,如珠圆,如泪润,后是造境,大概是了然的话吧:如蓝田日暖良玉生烟,可望而不可置于眉睫之前也……结联是回顾,是叹……一情一景如在眼前,可为什么自己当时那么糊涂呀!心情真好,像阿基米德从澡盆里光屁股跑到街上一样,喊起来:“我发现了!我发现了!笔!我的笔!我要写下来……”

真应了小学老师的那个比喻:“你的笔就像战士的枪,战士上战场不带枪,他能干什么呢?”

“当军官呀。”我当时心里这么想,却没大胆到说出来。现在想来,军官也会有把装饰用的小手枪,我却连一个现成的铅笔头都没有。

有什么法子,削吧。情绪还没有平静下来,手兴奋得直颤,脑子全然不在手上,结果木头没削着,手指险些少了一块。

“拿来给我。”

大概是脑子不在手上,手指是受了孟寻的支配,把铅笔和刀子自动交给她。她打开铅笔盒,把剩下的秃铅笔全部掠了去。P11-14

序言

我写《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初衷是,在我完全忘却之前,记录下我最初接触暴力和色情时的感觉。但是,当我写到三分之一的时候,我发现,已经晚了。尽管我有小时候的八本日记,还有二十三岁时写的一个两万字的中篇小说,但是,我想那个姑娘的时候,心跳再也到不了每分钟一百二十次,手指也不再微微颤抖。王朔写《动物凶猛》的时候,也反复在正文里怀疑并否定自己记忆和叙述的真实性,以致息偃雄心,把一个长篇的好素材弄成个中篇,硬生生结了尾巴。

我想到的补救办法是,全篇引入成年后回望少年时代的视角:书中的少年人偷窥当时周围的世界,写书的中年男子二十几年后偷窥书中的少年。姜文拍《阳光灿烂的日子》,在结尾用了一点点这样的处理:加长凯迪拉克转上建国门立交桥,长大了的混混们喝着人头马XO,看见儿时的傻子骑着棍子走过,傻子对他们的评价依旧:傻×。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初稿完成,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原来在北京的房子大,四壁都是书架。香港的房子比我原来的厕所大点有限,睡了人就不能再放书。我把所有的书装了四十四个大纸箱,四吨多,堆进大哥家某间十几平米的空房。

“地板禁得住吗?”我问。

“没问题。塌了也砸死楼下的。”我哥说。

我大哥赋闲在家,我说:“别无聊,你每年打开一个书箱,全部读了。四十四箱书读完,你就成为了一个幸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快要告别人世的人。”

在书籍装箱的过程中,我找到自己一堆手稿,搞不清楚是过去的情书还是无病呻吟的文字,反正都没兴趣,飞快收拾起来,免得老婆看见生事儿。有过教训:我一个学计算机的朋友,被老婆发现他大学时代写给其他姑娘的情诗,勒令三天之内写出十首新情诗献给老婆,要比舒婷写得好,诗里还不能有“0”或“1”。

修改《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时候,我明白,这是我最后一个机会谈论这个主题,忽然想起那些手稿,想找出来看看有哪些素材可以废物利用。于是,2004年3月,在我满三十三周岁之前,我发现了一部我十七岁时写的长篇小说:蓝黑钢笔水写满的三百二十七页浅绿色稿纸,封存在一个巨大的牛皮纸袋子里,竟然是个结构和故事极其完整的长篇小说,不可割断,不可截取,《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几乎一点儿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十六年之后,我对这部长篇小说的记忆几乎丧失。什么时候写的?为什么写?当时的情景如何?那个女主角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全部忘记了?我无法回答,甚至那些蓝黑钢笔水的字迹和我现在的字体都有了本质的差别,要不是小说结尾清晰写着“1989年9月”,要不是手稿沉甸甸攥在我手里,我不敢相信这个东西是我的。我心虚地举目四望,周围鬼影憧憧,我看见我的真魂从我的脚趾慢慢飘散,离开我的身体,门外一声猫叫。

我托人将手稿带给出版家熊灿,他说找人录入。他是个有明显窥阴癖倾向的人,在录入之前就偷偷看了手稿。他打来电话:“你丫小的时候,写的小说很有意思。有种怪怪的味道,说不出来。”

“我打算友情出让给我的小外甥王雨农,让他用这本书和他七岁的傲人年纪,灭了韩寒和郭敬明,灭了王蒙的《青春万岁》。”

“不好。浪费了。要你自己用。简直就是《阳光灿烂的日子》的阴柔纯情版哦。”

“你觉得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还好?”

“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真实哦,简直就是活化石,恐龙蛋,有标本价值。你现在和王朔当年一样,记忆都有了变形。嘿,总之,比《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强。”

“你是说我这之后的十六年白活了,功夫白练了。日你全家。”

“你的孤本在我手上哦,语言要检点哦。毁了之后,没有任何人能再写出来哦。”

“北京是个有所有可能的地方,我的手稿少了一页,就找人剁掉你一个指头,少了十页,就剁掉十个指头。”

择了个吉日,我重新校对了一遍。我不相信熊灿的判断,我自己的判断是,优点和不足同样明显。小说语言清新,技巧圆熟,人物和故事完整,比我现在的东西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小说。对少年的描写,细腻嚣张,是我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见过的,我现在肯定写不出。但是,这篇小说思想和情感时常幼稚可笑,如果拿出来,必然被满街的男女流氓所伤害。

我曾多次冲动,想动手修改这篇少年时的作品,按照现在的理解,掩饰不足,彰显优点。但是每次尝试都以失败告终,稍稍动手就觉得不对劲儿。思量再三,决定放弃修改,仿佛拿到一块商周古玉,再伤再残,也绝不动碾玉砣子,防止不伦不类。等我奠定了在街面上的混混地位或是四十多岁心脏病发作辞世,再拿出来,一定强过王小波的《绿毛水怪》和《黑铁时代》。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

最后,打电话给大哥,开箱翻书的时候一定留神,要是再发现整本的手稿一定要告诉我。没准儿在那四十四个大箱子里,还隐藏着我少年时代写成的另外三四个长篇小说。幸亏这些小说当时没有在街面上流行,否则作者现在就是另外一个忧伤的仲永。

冯唐

书评(媒体评论)

京派的文人里,语言好的,要数老舍,接下来是王朔(王是语言好,不是文字好),再接下来是王小波,再接下来是涂鸦,现在是轮到了北京人冯唐橫空出世。冯是语言好,文字亦好。

——何立伟

一个二十岁的少年向我伸来他细瘦的、敏感的手指——他叫作秋水或者不是,他的肋骨也是细瘦的,眼神也是,味道也是;他的意识还没有跟肉身分离,他不懂什么意淫,一旦拥抱,他的手臂是要将人勒出血肉的;将来,他可能会长成社会栋梁,也可能会长成市井流氓;他可能会长成目无焦点的庸俗人,也可能会长成滴水不漏的精明人。可是在那之前,在那之前,岁月的潮水已经没顶。在记忆的骨灰里我恍惚,用文字打败时间,真的不可能吗?真的可能吗?

——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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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9: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