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专著的《法治思维及其法律修辞方法》主要是围绕着法治思维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修辞方法描述了六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法治思维的形成需要排除革命的思维,要学会运用法律约束政治以及其他权力的行使。第二,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作为治国理政的新方法,需要改变权利与权力的关系。第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意义在于用法律限制权力的任意行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用法治方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化解社会矛盾。第四,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解、解释和运用应该与法律方法论结合起来,以避免出现背离法治精神的集体误读。第五,运用法律方法修复法治思维的可能性。第六,在描述了法治思维的基础理论以后,对法律修辞方法进行专业性研究。
《法治思维及其法律修辞方法》主要解读与诠释了法治思维、法治方法的意蕴;论证了法治思维的行程过程,认为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应该成为法治时代的意识形态。作者陈金钊试图从法律方法论的角度阐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认为法治思维可以抑制权力的傲慢,但是需要法律人对以往法学所揭示的“法治思维的前提之殇”进行修复,建构法律推理的大前提,以便使所有的判断都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法治思维及其法律修辞方法》既不纯粹地根据制定法的推论或解释,也不抛开制定法的规定去探寻“法律”的实质意义,而是在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思维规则的基础上,探寻恰当的、用于说服的裁判理由,在思维的过程中落实法治作为规则治理的事业。
在法治时代需要把法律的运用当成一门艺术,把法律、价值、社会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在法律运用中谋篇布局、统筹帷幄,使人们的法治思维建构在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和法律修辞等方法论的基础之上,通过“我要给你讲法治”来实现司法公正。
导论:研究法律修辞方法提升法治思维水平J
一、修辞学与法律修辞学
二、法律修辞学是研究法治思维方式的综合性学科
三、法治思维与法律修辞方法
第一章 对法治思维的解读
一、什么是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的含义与特征
(二)法治方式的思想史解读及其现实意义
(三)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
二、重塑法治之法,确定法治思维的前提
(一)法律不确定性命题使根据法律的思考无法展开
(二)简洁的司法三段论难以描述法治思维的过程
(三)实质法治虽然饱含着美好的理想,但却存在背离法治的思维倾向
(四)绝对依赖形式法治的思维,会导致道德判断力下降
三、在法治战略中构建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包含用法律改造社会的战略
(=)法治思维需要用法律话语构造意识形态
(三)用法治方式管理社会,需要提升法律方法的地位
(四)确立法治思维需要消解政法思维的绝对性
第二章 对法治方式的诠释
第三章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蕴
第四章 用法治思维抑制权力的傲慢
第五章 法治思维的形成:权力修辞向法律话语的转变
第六章 法治之法与法治思维的前提确定
第七章 把法律作为修辞及其法律修辞
第八章 法律修辞及其法律话语权
第九章 把法律作为修辞,我要给你讲法治
第十章 解决“疑难”案件的法律修辞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