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税则
附表
附表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执行税率表(部分)
附表2 中国-巴基斯坦、智利、新加坡、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税目税率表
附表3 进口商品特惠税率表
附表4 关税配额商品进口税率表
附表5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
附表6 出口商品暂定税率和特别关税税率表
附表7 进口商品从量税、复合税税率表
附表8 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进口税率表
附表9 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是以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为基础,结合我国贸易政策,以及其他政策情况编制而成的。为履行作为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公约》缔约方的义务,我国以《协调制度》为基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4年),包括我国本国税目和关税税率等内容。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编著的《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力求全面、实用,是海关和进出口企业工作人员必备的工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4年)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一系列附表,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及关税减免等。内容全面实用,对海关业务监管和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书分为二十一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 活动物: 动物产品 ; 植物产品 ; 冬、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精制的食用油脂 ; 动、植物蜡 ; 食品 ; 饮料、酒及醋 ;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