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的边缘
一间老人院的小病房。屋子里摆着的,都是出自同一名作家之手的书作。
住在这儿的人早就不再阅读了。大多数时间他都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莫名地焦躁不安。他已经到了老年痴呆症晚期。
在他情绪特别差的时候,唯一能宽慰他的就是把那些书放在他手里,指指封面上的作者姓名。这时他往往会眯起眼睛,一脸疑惑却又天真的表情,有时还会触摸名字的每个字母,似乎不明白那些符号代表着什么。
尽管如此,这总能让他安静良久。阅读一定曾是他最爱的消遣,所以他才会不停地抚弄这些书本,即便他已不记得自己这样做的原因,甚至不记得自己就是它们的创作者。
这是好些年前发生在巴黎的事了。
时光再倒转六十年,慕尼黑,同一个人。
他信步走在城市中,像块新海绵一样,拼命吸纳周遭的一切新鲜事物。
在感受视觉和听觉冲击的同时,他仍试着保持敏锐的批判力。这么做并非是要评判德国。不,他所有的责难都指向自己的祖国罗马尼亚。那里的“落后”和“渺小”一直使他苦恼。现在,望着一向现代、激进的德国,他更感到自己国家的微鄙。
于是,他开始在一篇篇杂志文章中赞扬德国的新任总理。“在当今的政治家里,没有谁能比希特勒让我更认同、更崇敬”,其中一篇文章这样开头,而结尾更令人咂舌:
希特勒对政治斗争投入了火热的激情,并为一整套被民主与民族主义贬抑得毫无意义的价值观注入新生。我们都需要这样一种神奇的魅力,因为有太多惹人生厌的真理从未进发出火花。
这番结论就算没让布加勒斯特…的编辑部破口大骂,也让他们感到极为不解。在向这名年轻作家邀稿时,他们指明要的是针对德国国内刚发生的大规模杀戮的报道。这一系列在“大屠杀之夜”(Nacht der langenMesser)做出的凶杀案是为了争夺纳粹党的控制权,而下令的正是那位“向政治斗争投入了火热激情”的先生。
但这位来自罗马尼亚的年轻作家非但没写预定的新闻报道,反而发出了一封公开的“情书”。显然他觉得几十宗谋杀案不算什么。喋血不但没有破坏希特勒在他眼里的神奇魅力,还可能将它抬得更高。哪个雄心勃勃的年轻人不佩服一个敢说敢做的“男子汉”?
听起来这像个单纯的道德故事:一名固执己见的纳粹同情者最终得到了报应,尽管正义之轮在转了六十多年之后才发挥作用。
如果要从这个角度来解读齐奥兰(E.M.Cioran)一生中的这两个场景,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理解淡化了他在此期间的所有成就,让这一切变成“罪行”与“惩罚”二者之间的小插曲。
这种理解还会引申出齐奥兰本人绝不会认同的一个观点:世间存在着某种对善恶赏罚分明的法则和秩序。在齐奥兰看来,“不公正统治着全宇宙……在这个屠宰场里,袖手旁观和拔刀相助都同样毫无意义。”
说句公道话,齐奥兰究竟做了什么,要受到谴责,遭到报应?
除了他二十二到二十三岁期间在德国匆忙完成的一系列文童,还有那本在他年仅二十五岁就出版的《罗马尼亚变形记》。尽管这本书已经是他出版的第三部大作,而且在他漫长的写作生涯中还不断会有新书面世.这本书却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齐奥兰所有的著作当中,唯独这一本得到了全面且系统的研讨,也只有这一本发出强烈呼吁,要让一位无情的独裁者来彻底转变罗马尼亚,消灭一切阻挡变革的人事物,无论是犹太人还是民主本身。 换句话说,这不是一本能让任何作者事后感到骄傲的书。所以齐奥兰在近七十岁时才会说:“一名作者要是在初出茅庐时做过些蠢事,就会像一个有着不堪过往的女人,永远都得不到宽恕和遗忘。”
其实,齐奥兰走向他那条耻辱之路的开端极其平常,或许连解释都显得多余。一个来到大城市的乡下人,只要他血管里流淌的血多过水——借用齐奥兰自己的比喻——就会立刻头晕目眩、心跳加速,因为他所见的事事幕幕都闪耀着超乎自己想象的美。
如果说是希特勒把这样迷人的美带给因第一次世界大战失利而面临社会和经济危机的德国,那么,罗马尼亚自然也需要这么一号人才。因为唯有像希特勒这样的领袖,才能让一个挤满了“永远沉浸在麻木和愚钝之中的农民”的国家摆脱自满,并带领她登上世界的舞台。
不用说,对于齐奥兰这样的愤青而言,如果让他选择“平淡”或“残暴”,他永远会挑后者。这一点他早已在自己的第一本书中就说得一清二楚:“唯有平庸之辈才会甘于‘温吞吞’地过活。”像他这样的人当然不会被“大屠杀之夜”这种琐事震撼到。
不过,他对政治的狂热很快就会消退。第三帝国制造的许多恐怖事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就很明显,唯有故意视而不见的纳粹支持者才看不出齐奥兰挑错了阵线。
因此,在1937年把自己“放逐”到法国之后,他会在一本书里问到一位作家的“源头”究竟是什么。“是他的耻辱。”他自己答道。
无论这说法正确与否,用在齐奥兰自己身上,倒是分毫不差。当初他之所以不断书写自己的褊狭和愤怒,就是出于耻辱:因为他来自一个如此“不重要”的国家,“它的存在对世界没有任何意义”。
对一个自知自觉的人来说,耻辱只能是一条单行道,最终也只会来到一条死胡同。所以齐奥兰才会说:“我恨过自己的国家,恨过所有的人,恨过整个世界:到最后,唯一剩下可恨的,就只有我自己。”P1-5
不管是文学、艺术、历史、政治、哲学,在(李炜)笔下往往一两段,立刻理出重点。
——台湾《联合报》
李炜虽然年轻,西学之博中有精却相当惊人,令我想到钱钟书……
——上海《文汇报》
李炜约取的慢慢拿出来肚子里的庞大素材,是旁证主题,是风趣铺陈,是亲切抒情,是活泼对话,更是研究文学者少见的幽默想象……
——台湾《吾爱吾家》
李炜用英语写作,写的是侵袭人灵魂的音乐,写的是傲慢的忧郁,他将身心灵肉糅进音符,用英文作载体表现出来,再和译者转译为母语中文,这种灵感渊源及文字形成的双重奏呜,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创作,一定能出现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上海《新闻晨报》
芝加哥大学英美文学系毕业的李炜,博览群书,他在书写的时候,将世界各国的文学经典,以及作家对人生哲学层面的思考,全部自然融入书中……
。——台湾《人问福报》
(李炜)尝试,把大师精髓用每个人都会碰到的情境写出来,希望愿意花一点时间读书的人,都能理解。
——台湾《中国时报》
黎巴嫩诗人兼小说家古伊一葛塔(Venus Khoury.Ghata)客居巴黎时,她的祖国爆发了内战。情况惨绝,让她无法回返。
但她还是比大多数流亡者幸运,因为她已能流利地使用容身之地的语言。而且还不止是游刃有余,她可以直接用法语写作并出版。这种令人艳羡的外语能力却得让她付出高昂的代价:新语言把她拧成一个似乎没有国籍的人,既不再属于她的本籍文化,也不算是道地的法国作家。
古伊一葛塔在写给法文读者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当她用阿拉伯语写作时是从右写到左;而用法语写作时,却是从左到右。一个是她的母语;另一个则是“让她接受教育并经历文学启迪的语言”(借用她英语译者的美妙说法)。这条“双向路”充满隐喻,两种语言仿佛在纸上迎面相逢,但这竟让她自觉是个非法侵入者。她本人用的类比喻体是“重婚者”:一个“借语言的掩护而过着双重生活”的女人。
古伊一葛塔的用词挑明了一点:她觉得精通两种语言有点不妥,甚至不该被允许。正因如此。她才会为自己选定的文学语言进行辩护。提及“重婚者”的那篇文章的题目就是《为什么我用法语写作》。
说的也是。为什么“硬要用不属于自己祖国的语言’’讲述故国家园的故事?“答案很简单,”古伊一葛塔自己回道:
住在黎巴嫩,我不可能写书;我会忙于育儿和煮食。因有距离,才有必要讲述黎巴嫩。我需要重建它,模拟它的初态、分裂和伤痛,从而给自己一种幻觉,好像和留在那里的同胞们一起分担了日常生活中的恐怖。
重要的是,用法语写作并不意味着阿拉伯语被迫隐没。事实正相反,古伊-葛塔的母语仍然想被闻见,“阿拉伯语把它的甜蜜和疯狂注入法语”,虽然这也让她成为“流离于两种语言之间的那种人”。
在《与我的父亲阿多尼斯(Adonis)的对谈录》中,叙利亚最受尊崇的诗人不厌其详地和他的女儿进行了一系列广泛话题的互问互答。最终,语言的问题浮出水面。女儿请父亲解释他和阿拉伯语的关系。
“我无法想象自己使用别的语言,”阿多尼斯坦诚地说,“阿拉伯语旺盛地活在我的身体里,以至于它会去嫉妒所有其他语言。我相信阿拉伯语已深切地植根于我,让我在其他语言面前显得笨拙愚蠢。”
无论这番话多么谦虚动人,它并不完全属实。别的不说,父女间的这些对谈都是用法语进行的。阿多尼斯不仅受过正式的法语教育,还在法国住了许多年,因而可以流畅无碍地使用这种语言。至于他的女儿,法语则是她的第一语言。“我可以写一点阿拉伯语,”她在书中承认,“但只懂皮毛。这门语言更像是一种硬加在我身上的责任、甚或重担。”
阿多尼斯对女儿的困窘感同身受,但他还是坚称:“如果你真想理解一位诗人,就必须用他的母语阅读他。”
所以,她的阿拉伯语到底得要多好才能理解她父亲?
“你必须通晓阿拉伯语,”父亲回答说,“但你已经不太可能达到这种境界了。”不过,面对希望成为作家的女儿,他还是宽慰了一番:她只需要彻底掌握一门语言,就能符合作家该有的标准。
如果你愿意,你可以选择法语;但这么一来,我们之间就会存有不可逾越的鸿沟——诗意的以及语言的鸿沟……我不知道你吼叫和哀泣时用法语还是阿拉伯语,但我觉得,阿拉伯语将永远是你的文化语言,而不是母语……
吼叫和哀泣时的语言:还有比这个更像“母语”的精准定义吗?当我们陷入沮丧绝望时,要是不能毫无顾忌地依赖某种语言,它还怎能担当我们最主要的沟通方式?
正是这个原因,古伊一葛塔在阐释她为何用法语写作的文童里还坦白了一点:“新近征服的语言对解决日常繁文缛节毫无助益。”用阿多尼斯的说法,这是因为法语只是古伊一葛塔的“文化语言”,而非她处理俗世问题时的母语。
这不是说一个人无法在第二语言中如鱼得水,只用那种语言就能解决生活中的烦恼。只不过,要达到这种程度,他必须投入所有时间,一直使用他想要精通的语言。他必须彻底地弃械倒戈,直到在梦里都说那种语言为止。
因此,让两种语言都保持完好无损的状态简直是异想天开。连古伊一葛塔都承认:“保留旧语言并且掌握新语言,需要走钢索的技艺。,,
就算一个人有这种技艺,他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吗?想想日常生活中需要了解的零碎事物:新观念,新流行语,新玩意儿,新人名和新地名——谁真有耐心以及决心同时用两种语言学会这些东西?
所以,无论是否心甘情愿,我们终究会疏远一种语言,慢慢让它老朽、蒙尘乃至闲置。每一周、每一月,我们又多忘了一些词、几句话,直到有一天才惊觉,对于那种语言我们不再能够运用自如,哪怕它是我们的母语。
不久之前,我的一部小品得了个奖,继而也让它的作者面临了一个有关母语的问题:一个土生土长的台北人为何选择用英语写作?
琢磨了半天,最终我只能说,因为我的英文比中文好,所以更适合用来写作。
事实上,我不仅是英文写作更好,就连一般思考也都是用英语。但我并不是所谓的“ABC”(“American.born Chinese”[美生华裔]的缩写)。其实,使用英语对我来说一点也不自然——至少一开始不是。
为了改变语言,我十五岁移居美国后就一头扎进了英语。像一名船难中的水手,与其祷告救援在船沉前抵达,不如一个猛子地扎进水里,奋力划动四肢,游向最近的陆地,因为这几乎是唯一的生机。转换语言的人都如此,必须在源源不绝的文字中激流勇进,试着不被险恶的语法暗流冲走,不被无穷无尽的词汇淹沿。
回头去想,这么做还真得有点勇气。但一个遭难的人很少会有当英雄的念头,他一心一意只想要存活。对一个青少年来说,“存活”就是结交新朋友、融入新环境,在学校里不做那种不敢张口说话、老是被取笑的可怜虫。
因此我在英语上投入了不少功夫。这让我没有变成那种一眼就能认出来的移民。即使是在纽约这个出名的文化大熔炉里,还是有不少外国侨民从未被“熔化”过。他们成天和同胞黏在一起,只读母语报纸,看那些从遥远国度传来的电视剧,除了祖国的传统饮食什么都不碰,就连衣着好像也从未随着潮流更换过。
我年轻时常想,这样的人去了异国有什么意义?十年、甚至二十年之后,他们仍不能用第二语言拼凑出一个像样的句子。
但现在的我却不再那么肯定那些人需要怜悯,更不会去鄙夷他们。也许他们有意识地做出了抉择,也许仅仅出于恐惧、甚或懒惰,无论如何,他们拒绝被“熔化”,因而妥善保存了自己的母语;他们的发音依然清晰,提笔时仍可运用大量的词汇。这难道不值得褒奖吗?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人更改了他的主要语言,就切断了自己和母国文化的重要纽带。偶尔,还可能被诟斥为抛弃同胞和故国。
实际上,更换语言这种事频繁发生,并不见得有太多寓意。为了开展一段新生活,人们往往需要同步接收一种新语言。
真该问个究竟的是,以我们使用的语言来“界定”我们的身份,这么做是否合理?例如,一个女人必须说出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才能被认定为“阿拉伯人”吗?难道只因为她更擅用另一种语言,就不再能属于她的出生地? 不应该这样吧?至少,我希望不是。理由很简单:我们使用哪种语言通常都是由“命运”所摆布。这一点在犹太作家贝克(Jurek Becker)的生平故事中可以得到充分的阐释:
如果,今天站在你们面前的我被看作是一名德国作家,这只是出于一系列的巧合。我出生在枯燥乏味的波兰小城罗兹……如果我出生后不久德军没有入侵;如果我的国家没有沦陷;如果后来我和父母没有被赶进犹太人居住区、然后又从一个集中营送入另一个;如果苏俄红军没有解放我最后被关进的那个集中营,那么,我倒很想知道,今天我会站在谁面前,又会被看作是哪一国人……
战后,我父亲一一也是我们家除了我之外的唯一幸存者一一莫名其妙地在柏林住下了。如果他移民去了布鲁克林,我岂不是成了美国作家?要是他选择了布宜诺斯艾利斯……或是特拉维夫?可是他没有。在我所能想到的一切可能性里,他做出最惊人的选择:他留在这里……并安排我成为一个德围人。
贝克如此,可能我也相差无几。或许我用英文写作的‘‘真正’’原因在于,我母亲在纽约生活了许多年。
如果她不是个作家;如果她没有和我父亲离婚;如果纽约的文化没有那么丰富;如果当初台湾的教育体制没有那么糟糕,从头到尾只强调死记硬背;那么,我也不大可能会改变我使用的语言。
然而,生命中的重大决定往往都由不得我们自己做主。所以今天用英文写作的我,才常被称为“美国作家”,虽然这并不是我自己的看法。
因为在内心深处,我仍旧是个说汉语的人。陷入沮丧绝望时,我依然仰仗这最初的语言来吼叫和哀泣。
三
在《天下之美》中,捷克诗人塞弗尔特(Jaroslav Seifert)谈到了哈谢克(Jaroslav Hasek):
他总是坐在桌角写作,每写完几页,他的朋友就会把稿
子直接拿给出版商,出版商也会按篇幅付款,一毛钱也不会多
给。就这样,一天的酒钱都解决了。倘若第二天他不想面对一
个空杯子,他就必须继续写下去。
令塞弗尔特好奇的是,如果他祖国这位小说家“能够平平静静、舒舒服服地在书房里写作”;如果他没有从早到晚在“一家叽叽喳喳的酒吧”里跟他那群酒友混在一起;如果他不需要‘‘在一张啤酒四溅的桌子上”创作;如果他提笔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他需要赚点酒钱”;那么,《好兵帅克历险记》是否会有任何改变?
然而,塞弗尔特也清楚,要是没有上述的这些因素,很可能小说家根本就不会写出他最著名的那本小说,也不会成为“那个扬名全欧洲的‘哈谢克’”。
但这仍然只是一种猜测,谁也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些因素造成了这个或那个结果。就像塞弗尔特所说,任何一件事,从策划到完工,都涉及一连串可以“决定命运”、改变结果的“如果”。
这本书也不例外。要是我母亲还没有过世,要是她没有留下一点遗产,让我可以专心写作,我也不可能有时间写出这些绝不是为了讨好市场,而只是因为自己想写而写的文章。
老实说,这世上没有一个作家不想要有更多的读者;不想看到自己的著作登上畅销排行榜。问题是,在这个已不再关注纯艺术、纯文学、纯哲学的时代,一个学者如果想要取悦大众,唯一能做的不外乎是评论那些家喻户晓的人物,阐释那些众所周知的作品,重述那些老掉牙的话题。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绝大多数讨论艺术、文学、哲学的相关书籍都没什么新意,总是重复着那几个人、那几桩事,好像除此之外,没什么别的好说。
事实却不然。有许多被大众忽略的艺术家、作家与哲学家其实都是一流的,他们的才华与成就绝不亚于那些老是被吹捧上天的人物。
我想,这也是我写这些文童的主要目的:不是——至少不完全是——因为我喜欢与流行唱反调,而是因为我觉得有必要把这些值得认识、甚至深究的人物、轶事介绍给更多的读者。
萨克一马索克(Leopold yon Sacher.Masoch)三十六岁时,策划了六组小说,每一组都由六部中篇构成。这六组小说的主题分别是爱情、财物、政治、战争、事业,以及死亡。每一组的前五部作品会通过虚构的故事来讨论主题所涉及的问题;第六部则会提供答案。这么一来,萨克一马索克宣称,他便可以描述“世上所有重要的问题、生存中所有的危险,以及人类所有的弊病”。
不消说,这位十九世纪奥地利作家并没有达成他的梦想。他雄心勃勃计划的一系列小说,只完成了两组,而且一本比一本写得糟糕。这两组作品中唯一常被提到的,仍是《穿貂皮衣的维纳斯》,一本打从一开始就备受争议、描述“性变态”行为的小说,最后还让作者的名字被心理学家用来命名“受虐癖”(德语中的“Masochismus”)。
当然,恶名昭彰也有它的好处。尤其在这样一个对丑闻诽谤特别有兴趣的时代,一个文人想要引人注意,或许真得不择手段。但我想,要是一个人能从萨克一马索克身上学到什么,最踏实的,大概还是不要太高估自己的能力。
换言之,与其宣布有一天,我希望以自己的方式写出一系列的文章,把西方文化里最经典却又鲜为人知的东西介绍给读者,还不如默默地写下去。一篇篇文章、一本本书地发表。这么一来,就算最终无法完成梦想,我还是写了许多关于自己欣赏的艺术家、作家、哲学家的文童。每个人的作品都让我在阅读研究的那些深夜里,在孤独中得到乐趣;在黑暗中得到启迪。
要说这是文化可提供的最基本报酬,或许也不为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