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体系论》编著者范进学、夏泽祥、秦强。
中国宪法学体系的构建取决于宪法学自身基本范畴的构建,基本范畴是评价一个学科是否成熟、完善的主要标志。本书把当代中国宪法学基本范畴概括为八组十六个范畴,即民主与共和、宪法与法治、基本权利(人权)与国家权力、宪法职权与宪法责任、宪法规范与宪法效力、宪法救济与宪法诉讼、一宪法概念与宪法解释、宪法监督与宪法审查。它们大致勾勒出了中国宪法学的基本框架,整个基本范畴体系构成个内部相通、外部协调的有机联系的整体。各个范畴之间具有逻辑同一性基础,既有独立的价值,又体现其在体系中的不孤立与相容性。每个范畴发挥作用,都依赖于其他范畴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