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走入原始
大法官米勒的房子坐落在圣克拉拉山谷之中,和熙的阳光一年四季照耀着那里。房子遮映在郁郁葱葱的绿树之间,离人们常走的道路有些远。通向那座房子的是一条用砾石铺成的车道,从树下广阔的草地上蜿蜒穿过,一直延伸过去。房子后面有一些马厩,马夫和仆人们经常在马厩旁高谈阔论。绿色的藤蔓覆盖着一排排供仆人居住的小屋;长长的葡萄藤围绕着外屋向四周生长开去;绿色的果树林、牧场和浆果地也都是引人人胜的美景。另外,这里还有配备着抽水设施的自流井和一个用水泥砌成的游泳池。炎热的夏日里,男孩子们总是喜欢泡在游泳池里避暑。
巴克就是在这座房子里出生的,如今它已经四岁了。它统领着这片土地上的其他狗。跟巴克相比,别的狗都显得很逊色。它们每天悄无声息地踱来踱去,不是挤在破烂不堪的狗窝里,就是隐藏在房子外面毫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
巴克既不是养狗场里的狗,也不是看门狗。它是这里的主人。它可以跟大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游泳,一起出去打猎;它可以在日出或夕阳西下时陪同大法官的女儿们外出散步;它可以在漫漫冬夜里躺在书房中烤火;它也愿意驮着大法官的孙子们,跟他们在柔软的草坪上一起打滚,一起穿过草坪去探险。它是这里的国王,它管辖着大法官米勒的领地里所有的动物,不管是天上飞的还是地上爬的。巴克的父亲埃尔莫是一只圣伯纳德犬,体型庞大,它生前和大法官形影不离。巴克的母亲谢普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身材比较矮小,受母亲的影响,巴克没有庞大的体型,它的体重只有63公斤。然而正是这63公斤的体重,再加上长期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巴克受到了普遍尊敬,同时也养成了一种高贵的品性,增加了它身上的王者风范。过去四年的贵族生活让巴克感到异常满足,连它自己都感到既骄傲又得意。但是巴克担心自己因生活安逸而变得身材臃肿,所以它积极地外出打猎,频繁地进行户外娱乐活动,这样一来,巴克不但没有发胖,反而愈加健壮起来。
这是1897年秋天巴克的生活情况。巴克每天陶醉在这种生活中,它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麻烦即将到来,那不只是它自己的麻烦,也是每一只身强力壮的狗即将要面对的麻烦。当时,人们在克朗代克河沿岸的河谷地区发现了金矿,再加上轮船制造业和运输业的迅速崛起,导致世界各地的淘金者都纷纷来到了冰天雪地的北方。巴克不看报’纸,所以根本不知道淘金这回事。巴克生活在从皮吉特海峡一直延伸到圣迭戈沿海地区的低洼地区。在这些区域,运输任务主要靠狗来完成。不计其数的淘金者都想得到强壮的狗来帮助自己干活。另外,狗的毛皮非常保暖,这也是狗成为抢手货的一个原因。当然,巴克对这些情况一无所知,它更不知道大法官手下的雇佣工人曼纽尔是一个不可交往的坏家伙。巴克的命运也因此改变了…… 那是一个晚上,大法官米勒去参加一个“葡萄干生产者协会”组织的会议,而这里的男孩子们则在商量关于成立体育俱乐部的事。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曼纽尔带着巴克穿过果园离开了。出于对曼纽尔的信任,巴克并未对他起任何疑心,巴克单纯地以为曼纽尔只是带它出去散步。曼纽尔把巴克带到了那个众所周知的“大学公园”,其实是一个小小的火车站。一个陌生人开始和曼纽尔商量买卖巴克的价钱。金钱叮叮当当的响声在巴克的耳边响起,但是它却并没有意识到不幸的降临。
“你可要把它拴好了。”那个陌生人粗鲁地说。于是,曼纽尔用一根结实的绳子在巴克的脖子上绕了两圈。
曼纽尔回答说:“不用担心,你只要这么一拉绳子,它就会透不过气来的。”那个陌生人嘟嘟囔囔地回了一句,似乎是表示认可。
在被系上绳子时,巴克并没有反抗。它默默不语,并始终保持着庄严的姿态。当然,这样的举动有着非凡的意义,因为它相信曼纽尔,相信自己认识的朋友,而且它也相信人类一定比自己聪明。
可是当曼纽尔把绳子交给那个陌生人时,巴克就忍耐不住了,它发出了威胁性的号叫。巴克只是想用叫声表达自己的不快。然而,强烈的自尊心还是让它选择了用一种委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在它看来,表现出自己的不满,就是拒绝服从陌生人的命令。然而接下来却发生了让巴克意想不到的事,那个陌生人把绳子猛地一拉,紧紧勒住了巴克的脖子,使它喘不过气来。巴克顿时勃然大怒,凶猛地向那个陌生人扑了过去。那个人一边四处躲闪着,尽力避开巴克,一边死死地拽住巴克脖子上的绳子用力一拉,巴克立即就被甩翻到地上。巴克脖子上的绳子又一次被拉紧了,它疯狂地挣扎着,它吐着舌头,大口地喘着粗气,胸膛上下起伏着。自出生以来,巴克还从未受过如此的虐待,它表现出从来没有过的愤怒。但此时巴克已经筋疲力尽了,它眼神呆滞,它只能听天由命,任人宰割。列车进站了,曼纽尔和那个陌生人把几乎昏迷的巴克扔进了车厢。
巴克不知道自己被装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将要被带到什么地方去。它一直是迷迷糊糊的。走到交叉路口时,火车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巴克对这个声音很熟悉,它得知自己现在是在火车里。巴克以前经常跟大法官米勒一起外出旅行,它记得坐在行李车厢里是什么感觉。
巴克犹如被绑架的国王,满腔怒火,它眼神里流露出的愤怒使那个陌生人感到危险,他扑过来打算抓住巴克的喉部,但是巴克尽力躲开了。巴克趁机咬住了那个陌生人的手,鲜血淋淋,直到它被勒得喘不过气来。
他们激烈的打斗声惊动了行李收发员,那个陌生人急忙把被咬伤的手藏了起来,说:“这只狗又犯病了,真是的!我得把它带到旧金山,那儿有一位非常优秀的兽医,我想他一定能治好这只狗的病。”
于是,那个陌生人把巴克带到了旧金山。在滨水区一家酒馆后面的小屋里,陌生人和酒馆老板见了面。
那个陌生人嘟囔道:“我这么辛苦地跑一趟,才给50块钱的报酬。下次就算给我1000块钱也没用,我再也不会干这种苦差事了。”他的手用手帕包着,手帕已沾满了血迹。
酒馆的老板问道:“给了那家伙多少钱?”。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