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元翰编著的《刑法总则》,包括绪论、第一编“犯罪”、第二编“罪状”以及第三编“刑罚”等四个部分,主要讲述了刑法总则的相关概念、学说观点、原理原则以及基本制度。
绪论分刑法、法院编制法及刑事诉讼法、刑法史之大要三章,讲述了刑法的基本概念及其历史发展。在“刑法”一章中,作者由“刑法”字面理解可能产生的歧义(即“刑法者,定刑罚之法也”),进而指出“各国刑法,均含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如何行为,谓之犯罪;(二)既犯罪时,应科以如何之刑罚”。时至今日,刑法依旧是以犯罪与刑罚为基本内容的。有关刑法的含义,有广狭二义。就广义言,包括犯罪及刑罚之法令全部,有普通刑法及特别刑法两种。就狭义言,则所谓刑法者,特指普通刑法……
熊元翰编著的《刑法总则》作者运用历史的、比较的研究方法,详细讨论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问题,语言简洁明了,资料翔实充分,较为全面地讲述了刑法总则中的具体内容,使我们今天在研读这本书的时候,仍然能够较为清晰地把握刑法总则的体系脉络。盖取源于西学之故,书中的许多观点不仅在当时具有相当的超前性,乃至于今日看来仍然具有前瞻性,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如死刑之存废问题的讨论等)。这不得不令人敬佩先贤之眼界与智慧。
《刑法总则》内容详细得当,理论分析细致透彻。在刑法体系、基本原则、刑罚制度等方面,均表现出现代化的特点。后世刑法总则教材一直采用这种体系结构。特别是为帮助研习者理解和掌握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作者特引用了大量的实例,是为本书独特之处,虽历经百年,仍然未显陈旧,且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由此可以想见百年前法律学堂的教学风格,即以应用法学教育为主,重点培养实务性人才。即使今天看来,本书仍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刑法总则教材,同时也是探索刑法进化规律之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