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法布尔《昆虫记》,蜘蛛、蜜蜂等许多人们熟知的昆虫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人们不但能从中了解到昆虫们生老病死的生命历程,了解昆虫的喜怒哀乐的丰富情感,了解昆虫经历的种种艰辛与危险,而且还能从中获得深刻的人生体验与生活感悟。书中详细并深刻地描绘了为快乐而放声高歌,永远不知疲倦的歌唱家蟋蟀;因为本能而遭到嘲笑,头脑简单的黄蜂;外表美丽而天性凶狠的冷酷“杀手”螳螂等昆虫,生动地再现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等情景,客观真实的描述中渗透着深厚的人文关怀,让读者在领略昆虫虫性的基础上反观社会人生,字里行间洋溢着睿智的哲思与优雅的情致。
爱虫如命、至死方休的“昆虫诗人”法布尔,倾尽毕生精力研究昆虫,他以轻松幽默的笔调,辅以昆虫神话与民间传说,栩栩如生地描绘出各种昆虫的特色、本能、繁衍与生活习性:圣甲虫名称的由来、萤火虫发光的奥秘、昆虫的音乐天分、看似虔诚却蚕食同类的螳螂……带领读者进入千奇百怪的昆虫世界,体验大自然的奥秘与乐趣。《昆虫记》由法布尔所著,《昆虫记》中充满对生命的关爱与对自然万物的赞美之情,是涵盖科学与文学,兼具知识与趣味的传世经典,对自然科学与文学有深远影响。
每个人都拥有独特的才能与天赋。有些天赋似乎承袭自我们的祖先,但有更多的才能我们却难以追溯根源。
某位牧羊人也许因为数着小鹅卵石打发时间,而成为令人惊叹的速算家,最后甚至成为数学家。一个男孩在大多数人最爱玩的年纪里,却疏远同学们的游戏,独自倾听梦幻般的声音,享受一场只有他听得见的秘密演奏会——他是位音乐天才。还有个小孩,吃果酱面包时都还会弄脏自己的脸,却沉浸在捏黏土的喜悦中,如果幸运的话,有朝一日他会成为一位有名的雕塑家。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听别人谈论自己,但请允许我花些时间自我介绍,并谈谈我的研究。
从小,我就被大自然的万物所吸引。如果说这种喜爱观察植物和昆虫的倾向,遗传自我那些只关心自己的牛羊,却没受过什么教育的祖先,实在有些说不过去。我的四位先祖中只有一位能翻书识字,他甚至对自己写的字是否正确都没把握。我也从未接受过任何正式的科学训练,没有老师、指导者,更常常无书可从,我只知道要朝着自己眼前的一个目标而努力:为昆虫史增添些许篇章。
回首过往,我似乎看到自己还是个小男孩时,是多么骄傲于我所拥有的第一条背带裤,以及尝试学习字母的情景;当然,对于第一次发现鸟巢和采集蕈菇的记忆,我更是印象深刻。
某日,我爬上一座小山丘,那里有一排树让我相当好奇。从我家的小窗看出去,那座山丘似乎顶着天矗立,在风里摇动,于雪中扭曲;我当时就希望能更靠近它们观察,因此我找了一天,爬上那座小山丘。那真是场前所未有的漫长攀爬,草坡就像屋顶一样陡峭,我的双腿那时还很短小,所以爬得又慢又艰难。
突然间,就在我脚下,一只可爱的小鸟从巨石下的藏身处飞出,我随即发现一个用兽毛和稻草做成的鸟巢,里面有六枚鸟蛋,颜色是高贵明亮的天空蓝。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发现鸟巢,第一次因为小鸟而感到无限喜悦。我压抑着心中的狂喜,趴在草地上凝望着它。 此时,鸟妈妈不安地在石块上方乱飞,十分焦虑地叫着:“塔克!塔克!”当时我年纪还太小,无法了解它的苦痛。我像只小野兽对待猎物般地计划着,我要先带走一枚蓝蛋当作战利品,两个星期后再回来,在小鸟学飞之前带走它们。我把鸟蛋放在青苔上,小心翼翼地捧回家时,恰巧在路上遇到一位牧师。
牧师说:“啊!萨科希科拉鸟的蛋,你从哪里拿的?”
我告诉他事情的经过,并且说:“等其他小鸟长出幼毛时,我再回去拿剩下的那些。”
“哎呀,你不该这么做的。”牧师说道,“你不该从可怜的鸟妈妈那儿残酷地抢走它的小孩。做个乖孩子,答应我别再去碰那个鸟巢了。”
我从这次的对话中学到了两件事:第一,掠夺鸟巢是件残忍的事;第二,所有的鸟儿和动物都有自己的名字,就像人类一样。
于是我问自己:“在森林里与草原上的那些朋友,都叫些什么名字呢?萨科希科拉鸟的名字,有什么意义呢?”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萨科希科拉的意思是“岩石中的住民”,那种下蓝蛋的鸟叫“野鹟”。
我们的村庄,有一条小溪流过,溪的对岸有一丛树干光滑、直挺,像是房屋梁柱的山毛榉。那里的地面上满是青苔,我就是在那个树丛里挖到我的第一株蕈菇的。第一眼看到它时,我觉得它就像是迷了路的母鸡在青苔上下的一枚蛋。那里还长有许多大小不同、形状颜色各异的野菇:有些形状像铃铛;有些像灯罩;有些像茶杯;有些熟破了,流出牛奶般的汁液;有些在我踩踏之后变成了蓝色。还有一种很稀奇,长得像顶端有个洞的梨子,当我用手指戳破它时,它就像烟囱般飘出一阵青烟。我在口袋里塞满这种蕈菇,一想到就拿出来让它们冒烟,直到它们缩成火绒的样子。
好几次,我回到那片令人愉悦的树林,在乌鸦群的陪伴下,学习关于蕈类的基本知识。在家里是学不到这些采集经验的。 我的知识几乎都是经由观察自然和做实验学来的,除了两种知识——解剖学和化学,我是向对科学有所研究的老师学习的。
在解剖学方面,自然科学家摩金一坦东帮助我很多,他让我见识到如何在装着水的盘子里解剖一只蜗牛。虽然这次的学习时间很短暂,却对我很有裨益。
我第一次学习化学的过程就没那么顺利了。我做的实验导致玻璃瓶爆炸,许多同学因此受伤,还有位同学差点儿失明,老师的衣服被灼破,教室的墙壁被药液溅得到处都是斑点。后来当我成为老师重回到那间教室时,那些斑点都还残留在墙上。这次意外至少让我学到一件事,当我做类似那样有危险的实验时,我会尽量让学生离远一点儿。
我一直有个很大的愿望,就是在野外有间实验室,但对于为了生计而每天处于紧张状态的人,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四十年来,我渴望着有一块围着篱笆的小小土地,一块偏僻、荒凉、太阳曝晒、长着蓟草的小空地,黄蜂和蜜蜂都喜欢到这个地方。我无须担心被打扰,我可以在这里实验和研究,用一种难懂的语言和猎蜂以及其他的昆虫朋友进行对答。那样我就不会因为远征考察而消耗时间及精力,就能时时刻刻在这里观察我的昆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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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书都是经过时间洗礼和考验的经典。它们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选择出来的,是不同时代的产物。
经典应该是很少的,不可能是很多的。和“经典”这个概念相关的还有“名著”。如果谁认为经典有很多的话,我就不能认为那是经典了——它们很可能只是名著。在我的印象中,我在阅读经典时,觉得所谓经典就是一种有宗教色彩的东西。我把它看成是至高无上的。有些书,要让我在阅读过程中对它有一种仰视感,是困难的。我觉得它也许只能算是名著。它不能让我产生经典感——至少现在不能产生。阅读经典有一种宗教情绪在里面。这里的阅读是一种仰视。就是事情到这里为止,不能再过去了。就像来到一座高山下。经典肯定是与时间有关系的。对于现在的东西,我只能这么想:它可能成为经典。经典的作品肯定是能说出一些东西来的,不是不能把握的。
它有如下一些基本品质——
道义
人要有道义,人类社会的正常运转,必有道义的原则,必有道义的支持。而文学就具有培养人之道义的得天独厚的功能——当初文学作为一种精神形式,之所以被AA选择,就是因为人们发现它有利于人性的改造和净化。人类完全有理由尊敬那样一部文学史,完全有理由尊敬那些文学家。因为文学从开始到现在,对人性的改造和净化,起到了无法估量的作用。在现今AA的精神世界里,有许多美丽光彩的东西来自文学。在今天的人的美妙品性之中,我们只要稍加分辨,就能看到文学留下的深刻痕迹。没有文学,人类依旧还在浑茫与灰暗之中,还在愚昧的纷扰之中。没有文学,就没有今日之世界,就没有今日之人类。人类当然应该像仰望星辰一样仰望那些曾为他们创造了伟大作品的文学家。
毫无疑问,文学从一开始,就是以道义为宗的。
必须承认,固有的人性远非那么可爱与美好。事实倒可能相反,人性之中有大量恶劣成分。这些成分妨碍了人类走向文明和程度越来越高的文明。为了维持人类的存在与发展,人类中的精英分子发现,在人类之中,必须讲道义。文学从存在的那一天开始,就一直高扬道义的旗帜,与其他精神形式(如哲学、伦理学等)一道,行之有效地抑制着人性之恶,并不断使人性得到改善。徐志摩当年讲:“托尔斯泰的话,罗曼·罗兰的话,泰戈尔的话,罗素的话,不论他们各家的出发点怎样地悬殊,他们的结论是相调和、相呼应的,即使不是完全一致的。他们柔和的声音永远呼唤着人们天性里柔和的成分,要他们醒起来,凭着爱的力量,来扫除种种阻碍我们相爱的力量,来医治种种激荡我们恶性的疯狂,来消除种种束缚我们自由与污辱人道尊严的主义与宣传。这些宏大的声音好比是阳光一样散布在地面上,它给我们光,给我们热,给我们新鲜的生机,给我们健康的颜色……”
所谓经典,必有“道义”这一品质。
审美
一个完人的精神世界,是由许多纬度组成的。这其中,审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纬度。而文学对这一纬度的生成,几乎是最有效的。文学的根本性的功能之一,就是审美。如果说远古的文学可能更在意的是表达思想和抒发情感的话,那么后来的文学则越来越在意它的审美价值了。而人们亲近它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正在于它能够满足人们的审美需要并能培养人们的审美经验、提升人们的审美境界。
如此审美,使人类渐渐变成了具有情调的人类,使人生变成了情调人生。今日之人类与昔日之人类相比,其一大区别就在于今日之人类有了一种叫做“情调”的元素。而在情调养成期间,文学有头等功劳。
人类有情调,使人类超越了一般动物,而成为高贵的物种。情调使人类摆脱了猫狗一样纯粹的生存状态,而进入一种境界。在这一境界之中,人类不再仅仅享受种种官能得以满足的原始快乐,而有了精神上的享受。人类一有情调,这个物质的、生物的世界从此似乎变了,变得有说不尽或不可言传的妙处。人类领略到了种种令身心愉悦的快意。天长日久,人类终于找到了若干表达这一切感受的单词:静谧、恬淡、散淡、优雅、忧郁、肃穆、飞扬、升腾、圣洁、素朴、高贵、典雅、舒坦、柔和……
文学似乎比其他任何精神形式都更有力量帮助人类养成情调。“寒波澹澹起,白鸟悠悠下。”“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闲上山来看野水,忽于水底见青山。”“黄莺也爱新凉好,飞过青山影里啼。”……文学能用最简练的文字,在一刹那,把情调的因素融入人的血液与灵魂。但丁、莎士比亚、歌德、泰戈尔、海明威、屠格涅夫、鲁迅、沈从文、川端康成……一代一代优秀的文学家,用他们格调高贵的文字,将我们的人生变成了情调人生,从而使苍白的生活、平庸的物象一跃成为可供我们审美的东西。
情调改变了人性,使人性在质上获得了极大的提高。
情调当属美学范畴。
所谓经典,必有“审美”这一品质。
悲悯
当慈爱的主教借宿给冉·阿让、而冉·阿让偷走了他的银烛台被警察抓住、主教却说这是他送给冉·阿让的礼物时,我们体会到了悲悯。当简·爱得知一切,重回双目失明、一无所有的罗切斯特身边时,我们体会到了悲悯。当祥林嫂于寒风中拄着拐棍沿街乞讨时,我们体会到了悲悯。当沈从文的《边城》中爷爷去世,只留翠翠一个小人儿守着一片孤独时,我们体会到了悲悯。我们在一切古典形态的作品中,都体会到了这种悲悯。
在沉闷萧森、枯竭衰退的世纪里,文学曾是情感焦渴的人类的庇荫和走出情感荒漠的北斗。
悲悯情怀(或叫悲悯精神)是文学的一个古老的命题。我以为,任何一个古老的命题——如果的确能称得上古老的话,它肯定同时也是一个永恒的问题。我甚至认定,文学正是因为它具有悲悯精神并把这一精神作为它的基本属性之一,它才被称为文学,也才能够成为一种必要的、人类几乎离不开的意识形态。
所谓经典,必有“悲悯”这一品质。
还有就是经典是必讲艺术性的,它反映的问题代表了人类生存的基本状态,它既是过去的,也是现在的,还是将来的。是一些恒定的问题。
一部名著的确定,或一部经典的确定,我想主要就是看它们是否具有这样几点品质。这套书,正是具备了这些品质,我们才称它们为经典。
我曾许多次说过,这是一个追求时尚的时代,阅读也是如此。
时尚成为一望无际的灿烂花田,人们犹如采蜜之蜂蝶,嗡嗡然飘飘然趋之如潮,唯恐那花田于瞬间烟消云散。即使少年儿童的阅读,也是沉浸在一片令人眼花缭乱的热闹之中。某些光怪陆离的卡通,故作痞子的少年写作,铺天盖地、咋咋呼呼、一副反叛面孔、一口野蛮腔调、一股深秋凉风的网上文学,吸引了成千上万双纯情而又充满好奇的眼睛。这些图画与文字,最大的功能就在于让那些涉世未深的孩子陷入欢乐的疯狂。
这是一个享乐主义的时代,一个平庸的时代。相比从前,人们虽然少了温饱之虞,但也失去了心灵的丰盈和目光的深沉。在一片毫无质量的傻笑之中,人的心灵变得苍白,目光变得浅薄。浮躁人生,从此开始。
此刻,我们谈论对经典的阅读,就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有意义。只有回到对经典的阅读上,将阅读经典作为阅读的基础,我们才有可能获得一个理想的阅读格局,也才有可能将我们从享乐主义的泥淖中解救出来。经典就是有这样神奇的力量。
我坚持我的表述:如果一个孩子不能回到经典性的文字,长期沉沦在轻飘的、只有快乐而没有忧伤的时尚文字之中,那么,我对这种阅读在建构孩子的精神世界和培养孩子优良的心理素质方面起到的作用表示深深的怀疑;时尚阅读是必要的,但一种正当的、有效的阅读,应该将对经典的阅读看成是整个阅读过程中的核心部分;一个孩子的理想阅读,应从经典开始。
做什么事,都得讲究智慧。智者,是幸福的入。智者以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同样的生命长度,一个智者因为他的智慧,而实现了最丰富、最有质量的人生,比起非智者,他的生命长度换算下来大大延长了。
读书也有智慧。而最大的智慧就是阅读经典。
读这套书的人必定是一个智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