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和谐》在文章顺序的安排上,设置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第二部分着重研究了“法的和谐价值”,第三部分研究法与正义的关系,第四部分探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问题,第五部分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问题,第六部分是作者孙国华对法与利益等一些基本概念的相关思考。
《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和谐》是孙国华教授自2007年8月《孙国华自选集》出版后新近学术研究成果的结集。全书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涉及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第二部分着重研究了“法的和谐价值”,第三部分研究法与正义的关系,第四部分探索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问题,第五部分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相关问题,第六部分是法与利益等问题以及对宪政等问题的相关思考。《马克思主义法学与社会和谐》全书力图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指导,站在人类文明的前列,认真思考,努力把握时代的精神,以和平发展为主线,探索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构建社会和谐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中国
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原理必须坚持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几点看法
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再认识
董必武民主法制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十年的实践探索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的核心
法的和谐价值
和谐社会呼唤“和”的法哲学
简论法的和谐价值
论法的和谐价值
再论法的和谐价值
法的正义逻辑
法的正义逻辑
法与正义关系的再认识及其当代启示
法是一定社会正义的体现
公平正义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则
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的、精巧的、不可少的手段
厉行法治,从制度上遏制权力寻租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科学、民主、人权、法治”的中国之路探索与理论精髓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中国化六十年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法治是一切治国手段的前提
“三个至上”缺一不可——我国法治理念的几点理解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理念
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学教育、构建法律文化
论宪法法律至上
科学发展观与依法执政
关于党政关系的几个理论问题——兼论党要领导,但不能代替
法治与“三项重点工作”
依法执政的几个问题
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研讨会上的致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几个问题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的几点想法
公私法的划分与法的内在结构
论法律调整方法
几个基本概念
以人为本与法学研究范式
权利本位能够代替阶级分析吗
论法的本体——法律关系
习惯法与法的概念的泛化
论权力与权利的一般关系
关于法律解释的概念问题
《立法过程中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研究》序言
价值有普世性,价值观没有,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具有普世性
对宪政和宪政观的新认识——兼论“对立统一”是哲学思维的精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