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弱水编著的《赖床》是一本文字休闲随意的学者随笔。作者从日常生活说到风景、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点滴况味。文字很轻,但往往于轻盈处点出历史或文化缝隙中的艰涩。比如《随烟飘散的思絮》一篇,透过抽烟,写出香港的世事变迁、人心流年;《赖床》,本是人间小事,但是作者点出了世事无奈之间,诸多思考者的独特生存状态;《兰汤试否?》,有江南古老的旖糜,乱时女子的红颜,山水之间的俗事;《舒哥》,评说的是当前很流行的台湾随笔作者舒国治,这篇文字发表后,曾在整个华语文学圈产生巨大影响;《撕扇记:美言不信的蒋勋》,评的是目前红火一时的蒋勋,但是背后点出的是大陆台湾两岸文化交流的落差与问题……虽然都是随笔,但是,作者是以文人之心来做学术,所以灵心感悟之处,往往有细密考证也到不了的准确与通达。
江弱水编著的《赖床》一书收入随笔三十余篇。抽烟、洗澡、睡懒觉、吃西瓜,都有小感触,能发大议论。有人惜物,家中从不用电器;有人惜福,给自己造一座园林。至于江南之微软,北宋之市井,仓央嘉措的情禅两难,鲁迅人生的漏洞百出,于高枕无忧之时,一一纷来笔下。《赖床》作者曾戏为“八半”之什以自述:“半醒半醉岁月,半浊半清行藏。半熟半生学问,半新半旧文章。”读此书,可证此言之不虚。
赖床
随烟飘散的思絮
咬得菜根啃得鸡
兰汤试否?
破瓜引
风月三题
为美丽命名
庄子怕我们吵着要文化
辫子粗又长
旧诗新笺
世说成语
三十九度中
回家
老车有意思
舒哥
归园和它的主人
如此 micro,如此soft,江南
湖光·山色·寺影
从山阴道到天台山
超级现实与超现实——也谈《百年孤独》
那接骨木,那花楸树——谷羽译《茨维塔耶娃诗选》序
神话的去魅与解毒——汤普逊的《帝国意识:俄国文学与殖民主义》
温故西方五百年——雅克·巴尔赞的《从黎明到衰落》
中外同风,古今和雅——巴尔扎克的《风雅生活论》
童蒙之教的春温秋肃——熊秉真的《童年忆往》
戏说历史不如说历史如戏——赵园的《想象与叙述》
《水浒》所见的宋代之现代——虞云国的《水浒乱弹》
故乡美味入梦多——费孝通的《言以助味》
曲曲弯弯三月三
现代生活与现代诗
鲁迅:漏洞百出的人生
仓央嘉措——不负如来不负卿
当洋人的马队踩过去之后——林贤治引文集锦
撕扇记一:美言不信的蒋勋
撕扇记二:美言还是不信的蒋勋
撕扇记三:没言可信的蒋勋
后记
真正的勤快,应该是起得早又睡得迟,可即使像约翰逊博士,一个人编出一部辞典来,也只能像中文所谓的“焚膏继晷”,做不到英文常说的“两头点烛”(burn the candle at both ends)。他不是懊恼过自己的许多日子都给每天的“日食”空耗了吗?这位卡莱尔眼中的英雄都是如此,常人更不消说了。二三十年代的梁遇舂,素不喜英雄之名,而对流浪汉与懒汉情有独钟。他自称精通赖床的艺术,家人上午九点钟走过他的房门还得踮着脚尖,可是他非但不认为自己虚掷了光阴,反而写了一篇文章,大讲卧床不起的好处。对于懒惰,他别有一解,说真正的懒汉该是这样一种人:“黎明即起,老早把事做好,坐着呆呆的打哈欠。”
是的。一个人懒与不懒,既不在起床的迟与早,也不在干事的多与少——如果世人把有些事不当一回事的话。人类的活动,本有劳心劳力之分。只要好动,不管动手动脚,还是动脑动心,都不得谓之懒。只有那四体不勤,一心无用,只晓得伸腰张嘴打哈欠的,才真叫懒。问题是,大脑后边的思维,一如夜幕下面的行动,一般人无从知晓,又何以确认你懒还是不懒?“懒”既日“偷”,可知是见不得人的;而人不得见的,也就有偷懒的嫌疑了。
那些习惯于在黑夜里苦思冥想的嫌犯,尽管自认倒霉,却也是不得已,因为他们的活动方式,决定了他们的作息时间。大凡早睡早起利于行,迟睡迟起宜于思。故劳力者贪的是天光,劳心者恋的是夜色。智慧的猫头鹰,不到黄昏是不会起飞的,因为精神活动总是孤独而宁静,不像体力劳动,喜欢合群,喜欢热闹。王尔德那句妙语,不是分明已将“想”与“干”分属“夜”与“昼”了吗?
可在一般人看来,“想”常是空想,“干”才叫实干;而懒惰之不被原谅,根本就在于它的一无所成。这又是一偏之见。伯特兰·罗素就叹息过,总是哈姆雷特的有思想无行动,而不是奥瑟罗的有行动无思想,给人看作要不得。显然,前者想而不干,纵使无益,也难有害;后者干而不想,就徒然有害而无益了。所以罗素要人培养起“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动上去寻求快乐的习惯”。听起来这话相当阿Q,可是他自有道理。从前的人,非终日劳作不得温饱;如今托现代科技的福,人们不需长时间的工作就能维持生活了,照罗素的说法,每人每天四小时足矣。其余时间,正不妨懒一点。所以他真的写文章歌颂闲散,提倡懒惰了。“我把懒惰大体看作人所拥有的最佳品质之一”,他说。
适度的懒惰,其实也是人所拥有的最佳形象之一,不然约翰逊博士就不会承认懒惰的确逗人喜爱了。在中国古典诗,尤其是词中,那些美妙的女子常常微呈一些儿慵懒的意态:噱咙的星眼,蓬松的云鬟,以及滞涩的步容,于是“懒”竟成了一个极富魅力的字眼。西方亦然。波德莱尔诗中的女主角,少不了带几分热带阳光下的懒散。超现实主义诗人布勒东(Andre Breton)有诗句日:“你的慵倦使我的……
P2-3
随笔写来都是随缘。抽一支烟,洗一个澡,睡一个懒觉,都可以找到作文的好题目。至于山川映发,如醉如痴,人物交流,可圈可点,更兼好书经眼,妙理餍心,自然会有一些小感触,能发一番大议论。
英国人的essay是娓娓的炉边夜话,有情调,有格调,但总是少不了大英帝国的子民勘破世情的那点世故,所以即便是围炉而话,衬衣也总是熨得笔挺,说话腔调低缓,而且伸手就可以取下书架上一本羊皮精装书。那种gentlemen的习气随处可见,读多了有点烦。相形之下,美国人写起随笔来,经常是挽了袖子,语速有点急,不带一点牛津音的高贵的厌倦,写出来东西却让人眼前一亮。日本人的文章中,我最喜欢的是永井荷风和谷崎润一郎两家,洒脱,滋润,有时又哀感顽艳。如果不是二十世纪的巨变与深忧,中国人写出来的散文,应该很多是这个样子吧。
现代中国人的文字,我最爱的还是鲁迅和周作人,其余作者,深度宽度精度皆有不足,好东西一辈子没几篇。而中国古人中,我耽读庄子和张岱,魏晋与六朝,却吃不消八大家,受不了三袁。古人的好文章都在子书和史书里,集部反而少。先秦之后,中古的几部大书,《文心雕龙》、《水经注》、《洛阳伽蓝记》、《颜氏家训》,不分骈散,不拘精粗,想不到忸怩作态,用不着摇曳生姿,却自有一种魅力。所以说,我喜欢的其实还是实用点的文章,有料而能出彩。可那已经不再是随笔了。
二十岁时我只想做一个诗人,也曾写了十年的诗,后来不写了。最近二十多年,只读,只研究,不写。但诗写不了,退而求其次,我.还可以写文,可以把文当诗来写。所以我写随笔,实在是出于某种心理补偿。我原先写诗就喜欢用典,积习难除,写文章也就喜欢掉书袋。我是生活在文本世界里的人,写东西似乎不掉文就不会说话。废名说李商隐的诗是用典故以驰骋想象,我大概是用引文来连缀思想吧。这跟写论文是一个套路。我估摸着自己最好的散文其实都在学术著作里,因为我总想把文字写得好看,配得上我的研究对象,那些文学大师。
但陆放翁说,诗到无人爱处工。太要好便是不好,这道理我懂。所以我一直对自己说,写文章不要那么刻意,要随意。可是我性好精约,不大能野得起来。这本书中的一些文章,内容虽有点荡检逾闲,行文却规矩得很。后来终于想通了。文贵自然,但自然不等于粗头乱服,精丽严整也是一种自然,只要是合乎天性。“索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该怎样就怎样,即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