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由阿瑟·柯南道尔著,本书以破案为主线,其矛盾的双方是侦探与罪犯。罪犯的作案动机有各种各样,或因为财产,或因为爱情,或因为地位,或因为名誉,总之,牵连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作案者胆大包天、蓄意杀人。侦探则代表了正义,他要将作案者绳之以法,运用法律来严惩罪犯。这对于维护国家机器的尊严,保护善良的人们与无辜的百姓,是完全有必要的。当然,不排除另一种情况,即被害者是真正的恶人,而作案者却是正义者。因此,其主题思想可以归纳为:惩恶扬善,使善恶获得应有的结局。这一思想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与现实批判主义的精神。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的代表作。作品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一个充满智慧的侦探形象。他面对的案件疑云重重、扑朔迷离,但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下,最终都真相大白。作者在讲故事时,巧设悬念,文笔简练,使得故事读起来高潮迭起,引人人胜,因此作品问世后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喜爱。
《福尔摩斯探案集》共精选了《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谷》和《最后的致意》四个经典篇章,情节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文字简洁流畅、一气呵成,值得读者细细品鉴。
1878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就到内特黎去进修军医的必修课程。我在那里读完了我的课程后,立刻就被派往诺桑伯兰第五明火枪团担任军医助理。这个团当时驻扎在印度。在我赶到部队以前,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我在孟买上岸的时候,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穿过山隘,向前挺进,深入敌境了。虽然如此,我还是跟着一群和我一样掉队的军官赶上前去,平安地到达了坎达哈。我在那里找到了我的团,马上担负起我的新职务。
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有不幸和灾难。我在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以后,就和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死的激战。在这次战役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则尔①枪弹,被打碎了肩骨,并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若不是我那忠勇的勤务兵摩瑞把我抓起来扔到一匹驮马的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国阵地来,我就要落到那些残忍的嘎吉人②的手中了。
创痛使我形销骨立,再加上长期的辗转劳顿,使我更加虚弱不堪。于是我就和一大批伤员一起,被送到了波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健康状况大大好转起来,可是当我已经能够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的时候,我又病倒了,染上了我们印度属地的倒霉疫症——伤寒。有好几个月,我都是昏迷不醒,奄奄一息。最后我终于恢复了神智,逐渐痊愈起来。但是病后我的身体十分虚弱、憔悴,因此经过医生会诊后,决定立即将我送回英国,一天也不许耽搁。于是我就乘运兵船“奥伦汀号”回国。一个月以后,我便在普茨茅斯的码头登岸了。那时,我的健康状况已是糟糕透了,几乎达到难以恢复的地步。好在慈善的政府给了我九个月的假期,让我休养生息。
我在英国无亲无故,自由得像空气一样,或者说是像一个每天收人11先令6便士的人那样逍遥自在。在这种情况下,我很自然地就被吸引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中,大英帝国所有的游民懒汉也都是汇集到这里来的。我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过着既不舒适又非常无聊的生活,钱一到手就挥霍一空,大大地超过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因此我的经济情况变得拮据起来。我很快就意识到:我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到乡下去,要不就得彻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我选定第二种方案,决心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较为经济合算的住处。
就在我决定这样做的那天,我正站在克莱提里安酒吧门前,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福。他是我在巴茨时的一个助手。在这茫茫人海的伦敦城中,居然能够碰到一个熟人,这对于一个孤独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令人非常愉快的事。小斯坦福并不是和我特别要好的朋友,但现在我竟热情地和他打起招呼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我在狂喜之余,立刻邀他到餐厅去吃午饭,于是我们就一同乘车前往。
当我们的车子辚辚地穿过伦敦热闹的街道时,他很惊奇地问我:“华生,你近来在干些什么?看你面黄肌瘦,只剩下一把骨头了。”
我把我的危险经历简单地向他叙述了一下。我的话还没有讲完,我们就到达了目的地。
他听完了我的不幸遭遇以后,怜悯地说:“可怜的家伙!你现在有什么计划呢?”我回答说:“我想找个住处,打算租几间价钱不高而又舒适一些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能不能够解决。”
我的伙伴说:“这真是怪事,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样话的人了。”
我问道:“头一个是谁?”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工作的人。今天早晨他还在唉声叹气,因为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但是,租金很贵,他一个人住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好啊,如果他真的要找个人合租的话,我不妨自荐一下。我觉得有个伴比独自一个人住要好得多。”
小斯坦福很惊奇地望着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否则你也许不会愿意和他做一个长年相处的伙伴的。”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吗?”
“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不好的地方。他只是在思想上有些古怪而已——他老是孜孜不倦地研究科学。据我所知,他倒是个很正派的人。”
我说:“也许他是一个研究医学的吧?”
“不是,我一点也摸不清他在钻研些什么。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又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是,据我了解,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所研究的东西非常杂乱,不成系统,并且也很离奇。他积累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足以让专业教授自愧不如。”
我问道:“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些什么吗?”
“没有,他是不轻易说出心里话的。虽然他在高兴的时候,也是滔滔不绝、很爱说话的。”
我说:“我倒愿意见见他。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我倒宁愿跟一个好学而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我现在身体还很虚弱,受不了吵闹和刺激。我在阿富汗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这一辈子再也不想遭这罪了。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这位朋友呢?”
小斯坦福回答说:“他现在一定是在化验室里。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要么就从早到晚都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吃完饭就坐车一块儿去。”
“当然愿意啦!”我说,于是我们又转到别的话题上去。
在我们去医院的路上,小斯坦福又给我讲了一些关于我未来的合租人的详细情况。
他说:“如果你和他相处不来可不要怪我。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碰到他,略微了解他一些。既然你自己提议这么办,那就不要叫我负责了。”
我回答说:“如果我们相处不来,散伙也很容易。”我用眼睛盯着我的同伴接着说道,“小斯坦福,看来你对这件事似乎要缩手不管了,其中一定有缘故。是不是这个人的性格真的那么可怕,还是有别的原因?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
他笑了笑说:“要把难以形容的事用言语表达出来可真不容易。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太科学化了,几乎近于冷血的程度。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的朋友尝。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出于什么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的冲动,是想正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不同效果罢了。平心而论,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它吞下去的。由此看来,他对于确切的知识有着强烈的爱好。”
“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
“是的,不过也未免太过分了。后来他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抽打尸体,这毕竟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
“是啊,他是想看看人死后究竟能出现什么样的伤痕。我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是呀。天晓得他在研究些什么东西。现在我们到了,他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你自己看看吧。”他说着的时候,我们就下了车,走进一条狭窄的胡同,从一个小小的旁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是我所熟悉的地方,不用人领路我们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被刷得雪白,两旁有许多暗褐色的小门。靠着走廊尽头上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里一直通往化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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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入,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
——著名丈学评论家/曾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