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 研究现状概述
二 宋代“乐”及“乐论”的存在形态
三 研究意义和基本思路
第一章 宋代乐论对前代乐论的接受与新变
第一节 唐宋乐论之关系
一 宋初想象共同体之营构
二 从《文苑英华》看唐宋乐论关系
第二节 文人乐论之体系性建构
一 乐与“和心”:道德伦理的继承
二 乐与“和天地”:自然伦理的通变
三 乐与“和民”:政治伦理的实现
四 “和”与几个相关范畴之关系
第三节 理学乐论之美学新变
一 乐与“淡和”
二 乐与“性”、“情”
三 乐与“静”
第二章 “形"对“义"的本体性超越
第一节 雅乐实践“尚技”、“尚形”之考察
一 规范音高
二 厘定音域
三 规范乐仪
四 官制乐书
第二节 以“形”论乐:宋代乐论的形式化
一 以声论乐:从“惟乐不可以为伪”到“乐文之美不可以为伪”
二 声词相从:从“声依永”到“永依声”
三 以律阐意:从“意义”到“义理”
第三章 宋代乐论的经典化实践
第一节 陈肠:正统乐论的总结
一 明经正乐
二 关注“今日急务”
三 以自然为本
第二节 从郑樵到朱熹:正统乐论的会通
一从郑樵到朱熹:形式通变与内容通变-
二 古乐与新声:朱子乐论的会通现象
三 性与情:朱子乐论会通之原因
第三节 《玉海》、《文献通考》:经典化的完成
一 《玉海》的乐论思想
二 《文献通考》的乐论思想
第四章 俗乐兴起及民间乐论
第一节 瓦子的文化空间意义
一 瓦子的兴起
二 瓦子的空间意义及特性
三 瓦子与俗乐兴起之关系
第二节 主流与民问的背离及原因
一 主流乐论与民间音乐思想的合离
二 物质与精神的背离
三 “乐统”的重建与分化
第三节 宋代乐论对雅、俗概念的偏离
一 对白居易乐论之接受
二 协音律:声律之淡
三 蕴真情:情性之淡
第五章 乐论与文学思想的互动
第一节 宋代“诗”与“乐”关系发微
一 声诗与歌诗:宋代音乐文学概念辨析
二 歌与声:以《乐府诗集》为考察对象
第二节 隐括与点化:诗、乐融合的方式及比较
一 隐括的音乐文学特质
二 点化的音乐文学特质
三 隐括与点化之比较
第三节 诗乐合论:“诗论”与“乐论”关系发微
一 宋诗话与乐曲、乐器、乐诗
二 以乐论诗
三 文乐同理
本章小结
第六章 乐论与文学创作的互动——以江西诗派为对象
第一节 黄庭坚形式观演变及与乐论之关系
一 对形式之重视:由格律到律吕
二 律吕与诗之美
三 形式化乐论对黄庭坚之影响
第二节 乐论形式化对江西诗派影响管窥之一:陈师道、陈与义
一 陈师道的“以声为律”
二 陈与义的“超声律”
第三节 乐论形式化对江西诗派影响管窥之二:吕本中、曾几
一 吕本中的“活法”、“自然”、“气”
二 曾几的“清新”、“重声”、“淡”
余论
一 影响与掩饰:对辽金音乐史之考察
二 同与和:对辽金乐论之考察
三 尚需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人名索引
主题索引
后记
韩伟所著的《宋代乐论研究》以宋代乐论为研究对象。总体上按“本体论”和“关系论”的脉络分成前后两个层次进行。“本体论”研究重点探讨宋代文人、理学家对传统乐论的继承和超越;宋代乐论“以形论乐”的形成和原因;以及在形式化和通变思想影响下宋代乐论实现经典化的过程。“关系论”研究重在探讨已经形成体系并表现出鲜明形式化特点的乐论与诗论、文论以及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另外,“关系论”研究是一个开放的结构,而乐论与词论、曲论以及与词、杂剧创作之间的关系尚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宋代乐论研究》除序论和余论之外,共分六章。绪论部分除了对宋代乐论研究现状、研究意义进行概述之外,重点是对宋代“乐”及“乐论”的存在形态进行考察和界定,认为宋代的“乐”是涵容“礼乐之乐”与“音乐之乐”的浑融形态,前者近“雅”,后者近“俗”,且表现出前者向后者转化之事实。与之相应,宋代“乐论”便发生由崇尚“义理”到推崇“形式”的理论转向,并具有五种存在形态:单篇文章、诗话(或词话、曲话)、类书、史书、专著。
第一章主要讨论宋代乐论对前代乐论的接受和新变情况。首先通过对宋初类书《文苑英华》的考察,指出宋代乐论是选择性地吸纳唐代乐论的,直接取法于先秦乐论。其次指出:欧阳修、苏轼等文人的乐论对先秦乐论属于“义理性接受”,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理学家乐论属于“哲学式接受”。文人乐论将“乐”与“和”的关系系统化为“和心”、“和天地”、“和民”三个层面,从而实现了道德伦理、自然伦理、政治伦理由内而外的逻辑统一;理学家乐论不但参与了理学之建构,而且使得宋代乐论范畴开始向系统性和形而上性转化,不但将“乐”与“淡和”、“性”、“情”、“静”这些概念勾连,而且完成了伦理层面的“孔颜乐处”向哲学层面的“成于乐”的转化。’认为“淡和”是乐之特征、“孔颜乐处”进而“成于乐”是乐之层次,并且“静”是“乐”的内在规定,“返静”为乐之作用。
第二章主要讨论宋代乐论“形”对“义”的本体性超越。主要分两个层次:首先结合《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会要辑稿》等史书中对北宋用乐、议乐的相关记载,指出宋代社会在雅乐实践中十分重视技术和形式因素,主要围绕规范音高、厘定音域、规范乐仪以及官修乐书等方面展开;其次与实践层面的“尚技”、“尚形”倾向相一致,在理论层面宋代乐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以“形”论乐,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以声论乐(从“惟乐不可以为伪”到“乐文之美不可以为伪”)、声词相从(从“声依永”到“永依声”)、以律阐意(从阐发“意义”到阐发“义理”)。与传统儒家乐论相比实现了“形”对“义”的超越。
第三章主要考察宋代乐论经典化的实现过程。如果对先秦乐论的接受是宋代乐论的基础、“形”对“义”本体性超越是动力的话,那么一些重要的乐论典籍则完成了中国古代乐论的经典化实践,进而使中国古代乐论完成了哲学化和体系化的过程。具体分三个层次:首先指出陈呖《乐书》既是儒家正统乐论的最终总结也是宋代乐论经典化过程的必然起点,属于文人乐论一系,总结性大于创新性;其次认为与陈呖严格遵守儒家正统乐论的教条行为不同,郑樵和朱熹两人分别从形式与内容上对正统乐论进行了改造,从而使传统乐论与宋代音乐现实的关系更为密切;最后,通过对《玉海》、《文献通考》的乐论思想及文献分类情况的考察,认为两者很好地整合了传统乐论与宋代新的理论趋向,从而使宋代成为古代乐论史上第二个轴心时代,并使宋代乐论以固定化的理论形态完成了经典化历程。 第四章主要以俗乐及民间乐论为考察对象。首先以现代空间理论为参考,指出瓦子作为宋代社会特有的市民生活空间,改变了传统的城市空间模式,其文化意义大于地理意义。从而为俗乐兴起提供了天然场域;其次指出宋代主流乐论与民间音乐思想存在背离现象,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两宋社会物质与精神的背离,另一方面源于宋代“乐统”的瓦解与重建;再次由于宋代音乐实践中雅乐、俗乐互相博弈的复杂现象,以及建立系统化“乐统”的尝试,宋代对雅乐、俗乐的定义开始产生变化。将“协音律”作为区分雅俗的必要条件,将“蕴真情”视为充分条件,这种现象既是对传统雅俗定义的偏离,更是一种重构。
第五章考察宋代乐论与创作、文学理论思想的互动。从宏观角度讨论和分析宋代乐论与文学思潮、文学思想的联系,试图寻找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深层机制。首先,认为宋代歌诗之现实,表明在实践层面音乐与文学的关系仍十分密切,主要通过隐括和点化两种方式实现“诗”与“乐”的融合;其次,实践层面的互动在理论层面必然有所反映,这种理论互动表现为:一方面,讨论乐曲、乐器、乐诗成为宋诗话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宋代文人往往采取“以乐论诗”和“文乐同理”两种方式将乐论与文学思想进行勾连。
第六章考察宋代乐论对创作实践的影响。从微观角度探讨乐论对文学创作实践的影响是否可能,主要选择对宋代诗坛影响最大的江西诗派代表诗人为研究对象。认为宋代形式化乐论对声容形式的重视,使得黄庭坚、陈师道、陈与义等人的创作由重视诗词“格律”转变为重视音乐之“律吕”,从而以符合自然声律作为创作的重要指标。另外,对宋代乐论与创作实践关系之考察是一个开放结构,乐论与词、杂剧创作的关系有待深入。 最后是余论和尚需解决的问题。宋时复杂的民族状况表明仅从单一视角观照宋代乐论是远远不够的,故余论部分试图对辽、金乐论及其与宋朝乐论的关系作简要梳理。一方面考察辽与金对待汉地礼乐文化的态度上的差异,另一方面考察辽、金乐论受汉地乐论的影响情况。
韩伟所著的《宋代乐论研究》是关于宋代乐论及其与宋代文论、文学创作实践之间关系的研究。总体上按“本体论”和“关系论”的脉络分成前后两个层次进行。“本体论”研究,首先从美学视野探讨宋代文人、理学家两个阵营对传统乐论的继承和超越。其次,探讨宋代乐论“以形论乐”的发生及美学贡献。再次,探究宋代乐论的经典化实践及其历程。“关系论”研究,首先探讨已经形成体系并表现出鲜明形式化特点的乐论与文论之间的互动。其次,考证并探讨乐论对实际文学创作的影响是否可能及其发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