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斯隆·威尔逊所著的《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精)》故事发生在1953年,汤姆与贝齐住在康涅狄格州破旧的小屋里,他们有三个沉迷电视的小孩(两女一男),经济拮据。汤姆是二次世界大战的退役军人,哈佛毕业生。战后三十三岁的他深受战争中曾杀过十七个人的影响,时而出现创伤后压力的症状。为了让妻儿有更好地环境,汤姆离开艺术基金会去联合广播公司当公关,但是从他的老板身上,汤姆看见了美国企业文化如何能扭曲人的价值观以及毁掉家庭关系。为了能与家人共度幸福时光,汤姆拒绝老板提出薪酬优厚的工作,最后回归平静安逸的生活。
由斯隆·威尔逊所著的《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男人(精)》牢牢抓住了一个时代的精神气质。小说一时极为畅销,改编而成的电影(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也大受青睐。本书讲述了拉斯夫妇寻常生活中的一段波澜。在旁人看来,这对年轻夫妇的生活合当美满:有三个健康的孩子、一个舒适的小家、一份稳定的收入;可麻烦事变换着面貌不时探头,搅扰得这小家庭不得安宁。身为大公司的重要职员,汤姆面临事业上的激烈竞争,在严酷的考验中,他回忆起了自己二战时的露水情缘。在冰冷现实与战争创痛的双重打压下,他痛苦,他迷惘,却也由此反省起了生命的真正意义。
等他们在康涅狄格州韦斯特波特市绿林大道的这栋小房子里住到第七个年头的时候,他们俩都开始厌恶这里了。理由有很多,没一个合理的,但是又全都很有说服力。就拿一点来说吧,这个房子天生邪恶,处处显示出他们的缺点,同时又抹杀了他们所有的优势。参差不齐的草坪和满是杂草的花园向路人和邻居们表明,托马斯·R·拉斯一家不喜欢“收拾这个地方”,同时又雇不起人去收拾。房间的内部装修报复性更强。在起居室里,靠近地板的灰泥墙上有一大块凹陷,从凹陷处向上延伸出一条弯弯曲曲的裂缝,形状像个问号。这个墙面是在1952年的秋天被弄破的,那时候他们已经努力还了几个月的债。一天晚上,汤姆回家后发现贝琪竟花了四十美元买了一个雕花玻璃花瓶。这样奢侈的行为完全不像她的作风,至少战后她不会这样。贝琪是一个尽职尽责的家庭主妇,通常在她做出什么汤姆不喜欢的事时,他们会仔细地进行讨论,两边都很通情达理。但是在那个特殊的夜晚,汤姆一身疲惫,而且为了工作能穿得好一些,刚给自己花了七十美元买了一身新套装,正为此而心有不安。在他们吵到最激烈的时候,他拿起那个花瓶,扔出去砸到了那面墙上。沉重的玻璃砸得粉碎,墙面上的灰泥开裂,灰泥后边用来支撑的板条断了两根。第二天早上,汤姆和贝琪一起跪在地板上补灰泥,然后他们将整个墙面重新粉刷了一遍,但是当油漆干了以后,依然可以清晰看到那一大块靠近地板的凹陷和从凹陷处向上延伸出的问号似的弯弯曲曲的裂缝。裂缝像问号的形状,对汤姆和贝琪来说似乎并没什么象征意义,甚至也不好笑——只是惹人厌。它那特殊的形状极能吸引人们闲暇时的目光,一次鸡尾酒会上,一个微醉的客人说:“我说,真有意思。你们注意过你家墙上的那个大问号吗?”
“那只是个裂缝。”汤姆回答道。
“但是为什么非得是个问号的形状呢?”
“只是巧合。”
“真有意思。”那个客人说道。
汤姆和贝琪彼此确信,有一天他们一定会给整面墙重新涂上灰泥,但是他们始终都没做到。这个裂缝的存在,像一个永恒的提示,提示着他们贝琪的奢侈、汤姆的暴力以及他们没有能力自己动手或花钱雇人把墙修补好的事实。这对汤姆来说真是具有讽刺意味:这所房子竟然保留着像这样的痕迹,而任由那些愉快和幸福的夜晚不留痕迹地飞逝而过。
起居室里的裂缝还不是唯一的恶劣记录。简妮房间的壁纸上有很多墨水手印,那是简妮故意破坏家产时留下的纪念,那是贝琪唯一一次对她发脾气,还打了她。简妮五岁,是拉斯家三个孩子中的老二。她每件事都会做到极致:她哭的时候会尖叫,而她高兴的时候,那一瞬间她的小脸似乎凝聚了全世界所有的欢乐。她决定要玩墨水,于是她小心地将墨水倒在双手上,在壁纸从地板一直到她能够到的地方上按上整洁的手印。贝琪气愤之极,打了她的双手;而简妮只是觉得自己在艺术创作过程中被打扰到了,在床上躺了一个小时,一边抽抽搭搭地哭,一边用手揉眼睛,结果弄得满脸都是墨水。贝琪感觉自己像个杀人凶手,她试着安慰她,但是就连抱她、摇她看起来也不起作用,而且贝琪还惊讶地发现孩子在发抖。当汤姆晚上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她们母女俩紧紧地抱在一起,倒在床上睡着了。两个人的脸上都染满了墨汁。而这面墙则记录了一切。
房子无数的不起眼的破烂处反映出拉斯一家的粗心大意。前门上留有一处狗的挠痕,那条狗一年前被轧死了。浴室里的热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漏水。几乎所有的家具都旧了,或是需要重新抛光,或是该重换椅面,抑或是需要好好清洁一番。除此以外,这所房子太小、太丑,而且就和周围的房子几乎一模一样。
拉斯家是在1946年买的房子,那时候汤姆刚退伍,又在他祖母的建议下成为了塞南豪瑟基金会主管的助理,这个基金会是由一个上了年纪的百万富翁为了资助科学研究和艺术发展而创建的。他们对彼此说,他们很可能只在这里住个一两年,以后就能负担起更好的房子了。他们花了五年的时间才意识到,抚养三个孩子的花费增长速度几乎比汤姆在慈善机构的工资增长速度还要快。如果汤姆和贝琪完全理智的话,这一现实可能就会使得他们发疯似的开始重新粉刷这栋房子,但是实际的效果正好相反。他们两个人也没怎么讨论过,就都认为这个房子是一个牢笼,就像犯人不会乐意去将他牢房的栅栏擦亮一样,他们根本不愿意重新装饰它。他们俩都清楚,他们并不喜欢这栋房子。
“我不知道我们是怎么了,”一天晚上贝琪说道,“你的工作已经够好了。我们有三个可爱的孩子,很多入要是能有这样一栋房子就会觉得很好了。我们不应该总是这样不满足。”
“我们当然不应该了!”汤姆说道。
他们的话听起来很空洞。很难相信这栋墙壁上有问号形状的裂缝、壁纸上留有墨渍的房子可能就是他们人生道路的尽头。实际上根本无法相信。不管怎样,总得发生些什么吧。
在1953年6月初的一天,汤姆的一个叫比尔·霍桑的朋友提到联合广播公司有一份工作,这让汤姆想到了他的房子。汤姆当时正和一群熟人在洛克菲勒中心的一家叫“金蹄铁”的酒吧餐馆里吃午餐。
“我听说我们的公关部要设一个新岗位,”比尔说道,他为联合广播公司写推广方案,“我想如果你们有人愿意干这个工作,那么他一定是疯了,不过说真的,要是有兴趣的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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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经典的小说场景就是20世纪50年代的康涅狄克州郊区,一个像沙皇时期的圣彼得堡或维多利亚时期的伦敦一样舒服的小世界。闭上眼睛,你就能看到秋天的落叶飘落在安静的街道上,可以看到戴着软呢帽的上班族从纽黑文火车站台涌出,能听到夜晚第一瓶马提尼酒的叮当声;还有午夜过后难听的争吵声;闻到令人绝望的性爱的味道。
这个小世界中的所有慰藉和挫折都可以在《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找到。这部小说是斯隆?威尔逊的处女作,于1955年出版。该书出版后极为畅销,很快被拍成电影,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但是之后的几十年该书没有再版。如今人们大多只能记得它的名字,该书和《孤独人群》、《组织人》共同成为50年代顺应时代的口号。
你可能乐于谴责那种顺应,你也可能悄悄地在其中寄托了一份怀旧之情;不管怎样,《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这部小说都会给你带来纯粹的50年代的景象。主人公汤姆?拉斯和贝琪?拉斯是很讨人喜欢的一对白人新教徒夫妇,两人保持着传统的分工:贝琪在家照顾三个孩子,汤姆通勤到曼哈顿做一项极其乏味的工作。拉斯一家顺应时代,但并不快乐。贝琪抱怨着乏味的社区;她梦想着逃离周围奋斗中的邻居(邻居们本身也是不满足的);她算不上一个超级妈妈。一个女儿用一瓶墨水把墙给抹得一团糟时,贝琪先是打了她一巴掌,然后和她一起睡着了;晚上汤姆看到她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两人的脸上全是墨水。
和贝琪一样,汤姆的失败也越来越让人同情。“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本是他恐惧和不屑的那种人;可是,他在二战中当伞兵的那段生活与他现在养家糊口的郊区家庭生活感觉完全脱节,这使得他有意识地将自己隐藏在灰色法兰绒西装下。他想在联合广播公司争取到一份更挣钱的公关工作,期间他了解到公司的董事长霍普金先生计划要成立一个关注心理健康的全国委员会。汤姆对心理健康感兴趣吗?
“我当然感兴趣!”汤姆热诚地说道,“我一直都对心理健康感兴趣!”这话听起来有点傻,但是他想不到别的话来改正了。
顺应潮流是汤姆给自己的心理健康问题开的一副药。尽管本性真诚,他却百般嘲弄一切。“我毕生的兴趣就是为心理健康工作,”一天晚上他对贝琪开玩笑道。“我自己怎么都行。我可以奉献到底。”贝琪批评他总是愤世嫉俗,还说如果他不喜欢霍普金就别为他工作,而汤姆回应道:“我喜欢他。我爱慕他。我的心都是他的。”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的道德和情感核心就在于汤姆四年的军旅生涯。无论是杀敌的时候,还是爱上了一个孤苦伶仃的意大利年轻女孩的时候,作为军人的汤姆?拉斯都是强烈地感觉自己是活在当下的。他对战争的记忆与和平时代“紧张而狂乱的”生活形成了痛苦的对比,和平时代的生活就像贝琪哀叹的那样,“对什么都感觉提不起兴趣来。”可能战争让汤姆的心灵不幸受到了伤害,也可能正相反,他想念战争中才有的那份刺激和英勇冲锋的感觉。不论是哪一种,贝琪的指责都没有冤枉他:“自从你回来后,”她说道,“你真是无欲无求。你工作努力,但是内心中你从没有真正尽力过。”
汤姆·拉斯事实上陷入了消费时代的困境中。有三个孩子要抚养,他不敢冒险去走一条反常、嬉戏和混乱的道路,一条凯鲁亚克开辟、平钦跟随的垮掉一代的道路。但是消费主义单调乏味的工作,以及物质欲求的舒适的生活方式,也让他同样感到危险。汤姆可以预想到,如果他步入了享乐主义下的单调工作,他真的会变成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麻木地不断追求更高的薪水,以便能负担起更大的房子和更好的杜松子酒。于是,在小说的前半部分,他在两个都不怎么吸引人的选择面前挣扎着,他的心情和语气从疲惫不堪急剧转为愤怒,到色厉内荏,从愤世嫉俗到胆小懦弱,到有原则的坚决;而贝琪,令人心酸的是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丈夫为什么不开心,和他一样在挣扎、在转变。
小说的前半部分写得更好。拉斯一家讨人喜欢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很多情绪都很寻常。该书最开始跑龙套的那些角色通常都滑稽而有趣,他们的存在仿佛是要反射出拉斯一家后来的变化一样:总是在桌子后边斜倚着的人事经理,讨厌小孩的上门医生,雇来的保姆,她把拉斯家不守规矩的孩子们收拾得服服帖帖。小说的前半部分是很有意思的。沉浸在威尔逊老式的社会小说的讲述中,就像是乘坐老爷车游车河的感觉;你会讶异于它的舒适、速度和性能;通过小窗户看到熟悉的场景还会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
书的后半部主要写贝琪——汤姆的妻子。尽管他们俩先后经历了三年的初恋、四年半的战争分离、九年“没有激情”的做爱、“只剩焦虑”的负担家庭的生活,贝琪仍然一直站在丈夫身边。她制定了一个家庭自我改善计划。她使汤姆参与了当地的政治。她卖掉了讨厌的房子,带领家庭走出阴暗的“流放生活”,搬到更加独立的环境。她自愿过高风险的全职企业家生活。最重要的是,贝琪一直劝诫汤姆要真诚。结果,故事的主线由“一对感人的问题夫妇对抗50年代的世俗”逐渐转为了“充满内疚的男人被动地接受贤良妻子的帮助。”尽管世界上存在像贝琪?拉斯这么优秀的人,但从人物塑造上讲他们并不成功。在小说的序言中,斯隆?威尔逊对他的第一任妻子伊莉斯写下了一句充满感情的致谢词,(“这部书的很多想法都是来自于她”),简直让人怀疑这部小说是不是威尔逊写给伊莉斯的情书,一部他们婚姻的颂歌,说不定他是想要借此书消除自己对婚姻的疑虑,让自己重新相信爱。在小说充满女性的后半卷里明显出现了一些有争议的地方。当然,尽管拉斯身上矛盾不断,威尔逊却从来没让他的角色接触到任何真正的不幸。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中一个明确的含义就是社会的和谐取决于每个家庭的和谐。战争使男人和女人之间产生隔阂,让美国陷入病态;战争将几百万的男人派到海外去杀戮,去见证死亡,去和当地的姑娘做爱,而美国几百万的妻子和未婚妻在家里高高兴兴地等待,期待着童话般完美的结局,承担着一无所知的精神负担;现在只有坦诚相见才能够修补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纽带,拯救失调的社会。就像汤姆总结的那样:“我也许不能改变世界,但是我可以让我的生活恢复秩序。”
假如你相信爱、忠诚、真实、公平,你就会像我一样,眼含着泪水读完这本《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可是,即便你的心正在融化时,你还会懊恼于自己对书的屈服。就像弗兰克?卡普拉导演的傻乎乎的电影一样,威尔逊让你相信,一个人只要表现出真正的勇气和诚实的品格,他就会得到一份离家只有几步之遥的完美工作,本地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会欺骗他,本地的法官会公正执法,讨厌的坏人会被撵走,工业巨头会表现出正派有礼和公民精神,本地的选民会投票为小学生上缴更多的税,海外的前女友也会很识相地不给他惹麻烦,于是危机四伏的婚姻得到了拯救。
不管你信不信,这本小说确实成功地捕捉到了五十年代的精髓——这种不自在的顺应行为、对冲突的逃避、政治上清心寡欲、推崇核心家庭、尊奉阶级特权等。拉斯一家要“灰法兰绒”得多,而他们似乎一直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与“沉闷的”邻居们不同的地方,归根结底并不是他们的不幸或是他们的怪癖,而是他们的美德。在书的开篇里,拉斯一家不经意间会说一些讥讽和抵抗的话,但是在最后的部分,他们家很开心地变成了有钱人。在第41章里,笑意盈盈的汤姆?拉斯可以说是志得意满,正是第1章里那个困惑的汤姆?拉斯害怕而又蔑视的形象。与此同时,贝琪?拉斯完全不相信郊区的不安情绪可能有一系列系统的原因。(“最近人们过分地依赖于解释了,”她想,“却缺少勇气和行动。”)汤姆之所以这么迷茫、不开心,并非因为战争导致了社会道德上的混乱,也不是因为他老板经营的生意里满是“肥皂剧、广告以及喧嚣的场内观众”。汤姆的问题纯粹是个人问题,正如贝琪的行动主义仅限于本地和家庭内部一样。这四年的战争(或者说在联合广播公司里的四星期,或是在韦斯特波特一个阴暗的街道上当妈妈的四天时光)唤起了那些深层的存在主义问题,而这些问题被弃之不理:可能这就是五十年代本身不可避免的损失。
《穿灰色法兰绒西装的男人》是一本关于五十年代的小说。前半部分可以作为消遣来读,后半部分却可以让读者一窥即将到来的六十年代。毕竟是五十年代给予了六十年代那种理想主义——还有愤怒。 乔纳森·弗伦岑
200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