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仍在,你我飞逝。一回头,岁月已远。乐事、糗事、逗事、情事、乌龙事,这些都是我们没有错过的年华!
俞敏洪温暖作序,一本书带你重遇曾经的自己。
《时光交汇的地方》作者刘斌立是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雅痞文艺靠谱青年,用一支行走于路上的笔,书写成你我渐渐遗忘的年华。
在岁月的江湖里行走,我们时常忘记了生活的本色。停下忙碌的脚步,一起祭奠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事已过,人已远,欢笑仍在。时光交汇,回味无穷,且看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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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时光交汇的地方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刘斌立 |
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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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岁月仍在,你我飞逝。一回头,岁月已远。乐事、糗事、逗事、情事、乌龙事,这些都是我们没有错过的年华! 俞敏洪温暖作序,一本书带你重遇曾经的自己。 《时光交汇的地方》作者刘斌立是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雅痞文艺靠谱青年,用一支行走于路上的笔,书写成你我渐渐遗忘的年华。 在岁月的江湖里行走,我们时常忘记了生活的本色。停下忙碌的脚步,一起祭奠那些回不去的时光。事已过,人已远,欢笑仍在。时光交汇,回味无穷,且看且珍惜! 内容推荐 《时光交汇的地方》由刘斌立的散文集。太多的人,穿行在城市之间,忙碌的节奏让我们忘记了生活的本色。有一些或诙谐或温暖的文字,是调节神经的最佳良药,让人停下来享受某一刻。怀旧、回味,一起祭奠那些回不去的时光。声色犬马的字里行间,一个屌丝有点犯贱却顽强地行走在岁月的江湖里,那是太多在城市穿行的年轻人今天生活的共鸣,是那些追逐着的年轻人共同的写照。用诙谐的语调,用不好好说话的方式,记录我们已经走过的人生,纪念恋恋风尘之中的岁月。那些简短的记叙,或让人捧腹,或让人感动,每一个文字,都有我们回不去的岁月、抹不掉的记忆。每一个故事都仿佛是我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他们曾经经历过的时光,于交汇处,温暖焦躁的今天。 目录 第一章 人不犯贱枉少年 自古英雄出少年 打针进行曲 锅巴饭否 耍帅 第二章 刺青时代 严肃点,我这打架呢 走别人的路,让自己悔去吧 当不务正业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花非花 第三章 梦里花落知多少 “黄”品源 雨夜遇鬼 老大的爱情 当男人爱上女人时 向左,向右 后话 第四章 江湖酒事 啤酒花开 白浪滔天 酒吧四季 这段掐了别播 第五章 食欲横流 让我们举起刀叉 幸福的生活靠自己 那些流光飞舞的味道 踢馆轶事 流感无禽 第六章 书香袅袅 其实我们都这样“活着” 那些忧伤的林林总总 男人的天方夜谭 流白与繁花 第七章 三分之一的人生 沉默的大多数和永远的沉默 那些如饥似渴的天真 扑面而来的冉冉年华 鬼话 第八章 归去来兮 远去 归去 诞生 后记 试读章节 自古英雄出少年 那日在家中,聊起了我童年时代的正义感。 在我记忆中,我第一次正义感的萌发来自这样一件事情。 小学一年级时,我住在一个大国企的家属大院中。大院中砖瓦平房错落层叠,大概住了五十多户人家。其中有6~10岁左右调皮小男孩群落一个,人数在十人左右。我虽然从小好读“四书”(小人书的书),但也偶尔拖一米二长木棍一根一把鼻涕一把尿地混迹于中。我得说明一下,这个帮派的标志就是人手一根一米二木棍且都得鼻涕邋遢。太干净的孩子,跟我们有生理上的隔阂,不允许加入我们的。 我们这个组织层次非常紧密,但凡二年级以上的孩子都是帮主,最次也是副帮主,基本和现在政府机关差不多。二年级以下的入了组织必须从跟班干起。我入帮那会儿也是比较倒霉,竟然全帮只有两个一年级男孩,我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外号叫“撒尿”。(撒尿原名我忘了,只记得是从陕西转学过来的,一口陕西话,尤其是小便时大呼“撒尿”语音独特,尿飙得还特远,有未来德艺双馨的趋势。) 那日午后,我和撒尿跟随众帮主在大院中出巡,百无聊赖中突然发现了另外一个大院过来串门的两个女孩。都是二年级的,其中一个是我们学校,在学校里就是出了名的白净。只见我们帮会的众帮主蜂拥而上把两女孩给围了。那帮家伙,我现在觉得肯定是荷尔蒙飙升了,非常亢奋地用棍子直指这两个女孩。 大概对峙了十秒,我以为帮主们能说出多么流氓的话来,结果丫们冒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说,你们跑到我们大院是来窃取什么情报的。 我心悲哀至极,哪有这么把妹子的,弟虽不才,但那时已经开蒙看了西厢画片,把《红楼梦》的小人书也翻烂了,怎么我也能憋出句“敢问姐姐青春几何”吧。这帮家伙典型的看黑白打仗片着了魔,竟然搞出偷地雷的情节来。那两个女孩也非等闲之辈,伶牙俐齿地说是过来去谁谁家借书的,并且对我们帮小屁孩们嗤之以鼻。 几大帮主震怒,说她们肯定是来和特务接头的,纷纷举起木棍要喊打。就在这个时候,撒尿小脸苍白地说,咱们不能欺负女孩,我也狠狠地点了点头。于是,惊人的一幕发生了。 我和撒尿以矮小之身躯,竟然挤进了人堆,横在两个女孩面前大喝一声:“哪个敢动手!” 众帮主一惊,愣住了好一会儿。就在我已经很尴尬于该如何收场时,一个比较有斗争经验的帮主喊道:“原来这两个女特务是来和你们接头的,一起打。” 木棍纷纷就要落下,这时下班号吹响了。这就是大院,一到厂里上下班,我们都能听到号声。下班号一响,家长们即将回家。什么特务、接头之类的事都是扯淡了。拖着棍在大院里走,一定会被父母一顿暴揍的。于是说时迟那时快,号声刚刚落下,帮主们比兔子还快的就没了踪迹。 两个女孩也失了魂魄般地走了,竟然没有挥一挥手,留下些许味道。只留下我和已经尿了裤子的撒尿。 那天以后,我就和大院的帮会绝了关系。很有意思的是,帮会竟然没有来找我寻仇,谁说的出来混的迟早要还,我看未必。但更有意思的是,我意欲去那两个女孩所在的另一个大院混,结果在去寻找梦中人途中,被那个大院的男孩们给暴揍了,说我们是想勾引良家妇女。大爷的,一年级的找二年级的,能这么上纲上线。 后来在学校看见过那白净女孩多次,她从不搭理我,就像我没有救过她似的,我也心灰意冷决定一定要拖到小学三年级以后再谈恋爱。但这次正义感萌芽让我一直金刚护体至今,不管江湖人生如何冷暖快意,我自留同情心和正义感该出手时仍喜欢出手。 这故事也算自古英雄出少年吧…… P3-6 序言 这些人,那些事 两年前的一个清晨,北京还没醒来。我像往常一样,悄悄地拉着行李箱,赶去机场。我通常要在上午赶到一个城市,争取在下午完成我的工作,并于晚上赶去另外一个熟悉的“外地”。最近十年,我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一年中有一半的时间,我都在城市之间川流。那天也一样,我在出门前,从书架上随手拔出一本还未除去塑封的书塞入行李箱侧包。我每月都会从亚马逊上买来一堆不那么引人注意的书,它们是我在每个城市之间穿行时最好的伴侣。那天我去的地方是乌鲁木齐,带走的是吴念真先生的《这些人,那些事》。 近4个小时的飞行,我睡意全无,那本斯文的书,深深地吸引住了我。吴先生不愧为台湾5届金马奖最佳剧本获得者。娓娓叙事、情感朴素,却动人心扉。交织成这些文字的几乎全是他所经历往事的点点滴滴。读完这本肯定触及我灵魂的书后,我决定动笔去写一个70年代生的人已经走过的30多年点滴回忆。还好,在那些我自诩为行走江湖的岁月里,不管是回忆还是经历,都伴随着间歇性的表达欲望强迫症,我在博客里动笔留下过一些不怎么占内存的文字。相比那些在我电脑里占据了大量空间的声色犬马,文字总能让我安静下来,是我远行在外时调节神经最好的良药,恰似于公园的长椅上阅读阳光和那封远方的来信时的温暖。于是写这样一本书,对我来说简直成了一种享受。 在慢慢洗去年少轻狂以后,我才体会到其实每一个平淡的人生都是精彩的。曾经渴望的那些波澜壮阔的东西,只属于后人编撰的历史。于我们这些还活在自己或者别人世界里的人而言,人生有如一部纪录片,而那些点滴就是那一帧一帧的画面。几天后,我和“读点文化”的创始人姚讲先生在大悦城闲聊,一边在人潮人海中寻觅美女,一边感慨时光荏苒,际遇跌宕。同样喜欢漂泊的我们俩,在尚还年轻的日子里,也曾若有所思地生活“在别处”。对于记忆中真实的、虚构的、感动的、冷漠的、悲伤的、喜悦的碎片,有很多值得我们去捡拾。于是,我们构思了一个“70、80、90”为线索的主题策划。三个年代出生的人,写三本关于各自记忆碎片的书;有记叙、有小说、有纪实、有虚构,文体不限,你我不分。归根结蒂,就是用不好好说话的方式记录一下我们已经走过的人生。 那天以后,我占用了所有在路上的时间,于各种交通工具上回忆记录。不管多漂亮的空姐、铁姐或车姐,我最多只偷偷用“旁光”瞅两眼,就埋头疾书。工作与生活是如此之充实,让我异常想再体会一下“闲得蛋疼”的日子是不是真的会蛋疼。各位看官,我先声明,下面文字,我非我,你非你,花非花,雾非雾。只是一个小中年危言耸听地记录下的关于人生已经走完的30多年的那些点滴故事。如果发现你不幸中招,那我只能说,你在那个刘姓胖子的人生里占有浓墨重彩的一笔。反之,也并不能说明你不够浓重,因为你可能只属于他心里最柔软地方的一段温暖的回忆。 我想那个胖子只是想和他的同龄人,一起纪念那些曾经恋恋风尘的岁月吧。 以上以为序。 后记 对于一个“70后”男人,现在是个尴尬的年纪。新陈代谢刚过了巅峰,但各方面体征已尽显衰老之态,虽然头发尚未流离失所,但肚子上脂肪外溢已经图穷匕首现,靠吸气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写这本书的这段日子,正好赶上了我心理和生理褪色的时期。 话说我在一年前的两个秋风打烊、霜冷菜花黄的夜晚,分别一脸丧气地跟两位男女有别的朋友说:“真的废了,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太多兴趣,总也没有什么特别高兴的事,当然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不高兴的事。且不说提笔忘字,对一切有来历的东西通通想不起出处。连出去撸串喝酒,我都谈资阳痿,除了聊工作,其他的一律半天接不上话。咋整?” 男性友人开导我的话堪称德艺双馨如苍井空老师:“找当当或亚马逊,把排名前十的小说都买来读一遍;然后再把最近挨骂最多的恶俗电影电视剧狂扫一遍。在街头巷尾寻灯火阑珊之小按摩店,于门口徜徉幻想而不进,于冰火两重天的矛盾心理撞击中探究一条英姿二次勃发的捷径。” 女性友人的回答简直是色艺双绝:“找个情人,赶快谈场恋爱;然后再把这事坦白给天下,于爱恨冲突中寻找一条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边缘人生道路。相信此举定能让你于生不如死中无暇颓废。” 一年后,男的那厮经商失败,渺无音讯,是否也流连于街头巷尾那些灯火暖昧、躲躲藏藏的粉色小店,探究通往高潮的捷径亦不可知。而那女的,华灯初上,已为人母,也不知是哪个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的主儿刨开了她的爱情坟墓。 那晚的酒局,竟然把我久经考验的胃搞的出了酒精考验的血,我在昏睡半天以后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医院走廊上的担架车上,头顶悬着葡萄糖,透明的液体毫无感情地在侵入我的身体,解救着够得上昏迷的我。突然间我有一种即将离世的感觉!恍惚中,有一个强烈的信号在本能地刺激着我——月供和信用卡这月都没还呢! 其实,是工作和写作联手挽救了我。准确地说我算个商人,所从商的行业,不好明说。反正,我干的这个事往好了说是四个字:“诲人不倦”,往坏了说也是四个字:“毁人不倦”。一字之别,谬以千里,身在局中,总是备受欲望贪婪和道德良心的双重蹂躏。不过我这个人天性乐观,一般情况下贪婪总是能战胜良心的。所以,道德标准一旦统一,人活着固然行尸走肉,但仍旧可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而在于写作来说,满足了我自从有世界观起就建立起来的强大的虚拟世界控制欲。在我的文字世界里,生杀予夺,悲欢离合只是我笔下的一个小小拐点。现实生活的诸多惨淡,不管让我多么心潮澎湃,只要在我进入写作的世界后,一切都风轻云淡。一壶普洱、一盒烟、一台电脑,那就是一个世界。 本来这本书名叫“危言耸听”,主要为了吸引眼球,卖得好点。后来觉得既然我已经有商人的身份,那就没必要在从良期间还搔首弄姿。有时候文艺点,装丫挺,也不会满大街喊打的。 写完这段,全书结束。我的眼前一帧一帧地切换过很多黑白的回忆,自小随父母漂泊,成年后一直履行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痴狂,读书未过万卷,但旅程早过万里。我总是觉得有一种情绪牵绕着我,却又不知道是某个谁还是某个地方。直到听到了动力火车的《艾琳娜》后,我觉得那种感觉终于可以名状了。 风梳过的头发雨淋过的潇洒 踏上了这条路我踩着轻快的步伐 满天的晚霞染红了天之涯 思念像一杯烈酒不断地升华 热血满腔离乡迈向那未知的远方 每一次再回头望回家的路又更长 我流浪闯荡可从来不曾遗忘 永远我朝思暮想归去的地方 刘斌立 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写于从北京去往乌鲁木齐,重庆,成都,贵阳,南宁,深圳,长沙,郑州,杌州,福州,广州,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呼和浩特,长春的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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