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沃恩·多德所著的《沼泽女孩》讲述在1980年代的爱尔兰,18岁的Fergus生活充满超乎他想象的麻烦。他从事军职的哥哥Joe因为牵扯入北爱尔兰军的问题而被关进监狱,为表示抗争,他进行绝食…… Fergus常和叔叔Tally从北爱尔兰越过边界到南部非法挖掘泥炭,在某次挖掘的过程中,他意外在沼泽中发现一个小女孩的尸体,Fergus原本心想女孩可能是遭北爱尔兰共和军IRA所杀害,但经过考古学家的证实后,才发现这个女孩Mel是公元80年左右的人,这惊人的发现也开始让Fergus对Mel的身世及遭遇感到好奇,她究竟是什么原因而丧命?是因为爱情还是和平?而Fergus自己也在心中萌生出对于考古学家的女儿Cora爱恋的种子。
《沼泽女孩》是西沃恩·多德所著的一部儿童文学作品。
《沼泽女孩》讲述:当孩子坚持自己的选择时,请认真听听他们的想法……
18岁的弗格斯麻烦不断:哥哥乔伊被关进监狱之后,为表示抗争而开始绝食;父母因为过度担心儿子,健康出现了问题;而他自己则要面临两项考试:考驾照和考大学……
弗格斯和叔叔在一次挖掘泥炭的过程中,在沼泽中意外发现一具小女孩的尸体。经过考古学家的考证后,它竟然是公元80年左右的人。这一惊人的发现引起弗格斯的兴趣,而与此同时,他也在心中萌生出对考古学家的女儿科拉的爱恋……
那天,他们起得很早。天空犹如暗色的玻璃,不肯让阳光透入。唯一的声响便是小货车穿过湖畔时发出的颤抖声。水面清澈透明,远山由高变低,仿佛沉睡中的巨人。
弗格斯打了个哈欠。还不到5点钟,他们已经转入上山的路径。达力叔叔的嘴里嚼着什么,轮胎在车辙里颠簸着前进。弗格斯的手里捧着一瓶加了糖的红茶——当天早上的冰箱里已经没有牛奶了。
“对你来说,起得太早了吧?”达力叔叔调笑了一句,换了车挡。
“说得太对了,”弗格斯答道,“我起来跑步时天也没这么黑。”说到一半,他的声音模糊起来。又是一个哈欠:“人起得比鸟还早,这根本不合自然规律。”
车子渐渐接近关卡,速度慢了下来。站在木屋旁的士兵肩上扛着步枪,一动也没有动。他看起来很年轻,脸色苍白,长着雀斑。他挥了挥手,枪托稍稍倾斜了一下,示意两个人通过。车子没有停,直接开了过去。达力叔叔笑了起来。“早知道这样,我就装上一车炸药了。反正这些新兵也不在乎。”
弗格斯哼了一声:“是啊。天神①会很高兴的。”
“肯定会的。”
“不过,也只有你会这样做。我们可是想要避免冲突的人。阿叔,你可别趟这浑水。”
达力叔叔敲了敲方向盘。“说得没错。咱们已经进入自由领土了,跟他娘的泥塘里的蛤蟆一样自由。”两个人同时笑了起来,小丑一样。穿越边境就是这样,接近关卡时,下颚会不由自主地变硬,似乎全身的血液都要涌出,但等穿过之后,你会轻松得笑出声来。
车子转入一条陡峭的山路,路上杂草丛生。车子不断向上攀升,金雀花的颜色也越发金黄。天色越来越亮。“那道边界,恐怕连修女穿过时都会觉得紧张。”弗格斯提醒道。
“咱们到了山顶就又穿回去了。”
“真的?”
“看看地图就知道了。”
弗格斯打开地图,只见爱尔兰境内到处都标着灰色的线条,只有一条狭长的地带没做任何标记一一多尼哥郡。“爱尔兰的最北端却是在南方。”他忽然想到书上的这句话,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达力叔叔念经般喃喃地说着。
“总有一天会怎样?”
“总有一天,边界会扩展到海岸,唯一的守卫便是海边的沙丘。总有一天,住在这里的人全都会变成爱尔兰共和国的公民。总有一天会的,弗格斯。”
“要是这样,那些主张联合的人去哪儿?”
“把他们炸到天上去。”达力叔叔转了个弯,朝着越发明亮的地平线驶去。“运气不错。这儿还有停车的地方,弗格斯,咱们得赶紧干活,否则开挖掘机的那群家伙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赶上来了。”说着,他停了车,从车后拿出两把铁锹,一个袋子,然后沿着一条小径向前走了一百码。只见两侧长满了褐色的野草,叶子从湿润的黑土中冒了出来,水分充足的地方草叶嫩绿,仿佛面粉上的霉菌一般。清晨的第一只云雀从巢穴中冲天而起。弗格斯走近那台挖掘机,它仍然停在那里,周围堆满了昨天挖出来的泥土——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泥炭,生物尸体经过千万年的挤压后形成的产物。挖出来的木材有可能是原始时代的产物,树脂中的昆虫可能属于另一个世纪。不管在这里挖到什么,都可以当做燃料来用。
就像爸爸说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呈,没有什么能比泥炭的味道更让人舒心。
两个人不停地挖着,把整块的泥炭装进袋子里。地平线上露出一缕粉红,天色更亮了。从山顶望去,天空很近,很明澈。达力叔叔一边挖,一边嘟囔着什么。他身材结实,似乎很享受这份工作。弗格斯为他撑着袋口。每隔一会儿,两个人便轮换一下。这些泥炭能卖90个便士,按照先前的约定,弗格斯能得到其中的百分之三十。不过开挖掘机的工人们很快就会赶来,他们必须尽快溜走。
一阵哭声传来,弗格斯猛地一转身。原来是个乡下孩子,穿着白色外衣,正朝着五十码以外的妈妈哭叫。
“把水瓶拿来,弗格斯,”达力叔叔叫道,“渴死我了。昨晚喝了一肚子酒。”
“真的?”
“是啊,和你爸爸,还有拜德·麦圭尔,到芬妮屋去喝的。你知道那会是什么样子。”
“你们唱歌来着,阿叔?”
“醉得太厉害,我们就唱了首《三只瞎老鼠》,可是刚唱到‘看看它们跑起来的样子’那句,你爸就唱不下去了。当时不过10点钟而已。”
“我才不信。”
“好吧,可能实际上没有这么夸张。”
弗格斯走回车里,拿来了水瓶。两个人走到一块裸露的岩石上,喝了一瓶盖水。阳光已经爬上山顶,一阵风吹了过来。
“老天,这上面还挺安静。”达力叔叔说。
“要是住在这儿,感觉肯定很奇怪。”
“那你必须是个隐土才行。”
“成天什么也不干,只管祈祷。”
“是啊。等你临死之前,罪孽也就偿清了。到时候就直接上天堂了。”
“那你真该搬上来住。”
“我倒是想,就是有点儿远。”
“离哪儿远?”
“最近的酒吧。”
“你可以自己酿酒嘛。”
“用什么酿?”
“你的祷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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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个男孩的视角,带领读者进入古代和现代的政治冲突中,探讨所谓跨时代的光荣牺牲、人性弱点、爱情、死亡以及梦想间令人窒息的生命节奏。全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给读者带来连续不断的惊喜,同时也引发了读者对道德选择问题的思考。
——《出版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