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输林语堂,比莫言、哈金、余华更早扬名西方世界,美国华裔文学泰斗、“黎氏八骏”之一,传奇殿堂级作家黎锦扬《花鼓歌》,讲述中国文化和美国世俗的冲突与传奇,新旧两代人美国梦的生命悲歌。
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小说,一部迟到60年的文学经典,数十年持续傲立《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亚裔畅销小说作家黎锦扬代表作。
黎锦扬编著的《花鼓歌》以一家美籍华人在美国的家庭生活为主线,将两种截然不同文化的碰撞和摩擦具体体现出来,表现了美国华人在两种文化交汇中的艰辛和迷茫。小说深刻描绘了中西文化的碰撞、新旧两代的冲突,人物个性鲜活,不仅被拍摄成好莱坞电影,还曾改成话剧,在纽约百老汇、伦敦宫殿剧场等连演六百场,至今经久不衰。黎锦扬先生也因此一跃成为二次世界战后最早一位以英语撰写中国人题材,并成功打入欧美社会,享誉西方文坛的华人作家先驱。此外,《花鼓歌》也成功地扭转了中国人在海外的形象,让西方人开始抛弃偏见,重新审视唐人街和中国人。因此,论及在海外华人中的历史地位,《花鼓歌》当属第一。
走马看花的观光客眼里,格兰大道只不过是旧金山唐人街里一条热闹繁华的街道而已,对海外华人来说,则是展示他们生命力的橱窗,但对来自大陆的流亡者而言,这里就是广东。虽然在人行道上看不到人力车,听不到木屐敲地的声响,但这一条狭长的地方,却最为接近他们的老家。中国的戏园子、粥店、茶馆、报纸、食品、中药……所呈现出来的景象,不禁会使一位流亡者感到疑惑,自己是否真的站在外国的土地上。不过,在这种熟悉的气氛中,他仍然需要面对许多全然陌生的困难,并在这些困难的环境下奋斗求生。
王戚扬,一位来自中国华中地区,操着一口北方人和广东人都听不懂的湖南方言的人,就是那种除了生活在旧金山唐人街以外,无法适应美国其他任何地方的移民。他所会的英语只有两个词:“yes”和“no”。但他很少说“no”,因为当人家用英语或广东话跟他说话时,他根本听不懂对方在讲什么,但为了不想招致人家不必要的反感,他就尽量少说。因此,他在唐人街并不出名,然而他的“yes”却也着实替他招来不少人的怨恨。有一次他去广东人家赴宴,主人谦虚地说,饭菜做得平淡无味也不够丰盛,敬请各位贵宾原谅。本来是一句等待客人夸赞的客套话,但听不懂广东话的王戚扬,却点着头连说了两次“yes”。
虽然如此,王戚扬还是依恋着唐人街。他自得其乐地住在一座四年前买下来,与格兰大道隔了三条街的充满中国味的两层楼宅里。房子里装饰的是中国绘画和对联,摆放的是价格昂贵,坐起来却不甚舒服的柚木桌椅。连家中雇用的两个用人和一个厨师,都还是他从湖南带来的。家中唯一不够“纯中国”化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王大和王山,尤其是王山,仅仅四年的时间,就已学得一副牛仔相,说话的调调就像斯皮兰电影中的人物一样,才十三岁,已经把中文几乎忘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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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在整个20世纪,就作品的国际影响力和经典地位而言,在我们整个华人世界,也许有人比黎锦扬更伟大和更有天赋(如中国近代歌舞大王、他兄弟黎锦晖和新一代作家、托尼奖得主黄哲伦),却绝对没有人比他更重要。这种《花鼓歌》之后的受宠、这种歌舞精神的丰富多产、这种无以复加的荣誉、这种一般人很难遇到的幸运、这种美金滚滚而来的经济效益,足以使他成为华人世界中的最高楷模。我们不断地看到,黎锦扬的影响不绝如缕,灿烂之极趋于平淡,不知不觉中显示出痕迹的深远。所以,把黎锦扬的历史贡献局限于华人地区,必然低估黎锦扬及其作品所具有的生命力、影响力和品牌力。会当凌绝顶,一览天下小。黎锦扬不仅属于华人世界,更属于全人类。
——文硕 《中国音乐剧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