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少年》编著者飞行官小北。
青春,是人生中最伟大的一场虽败犹荣。
《别闹,少年》则在记忆洪荒中将这些骄傲与失败倔强地释放了出来,作者飞行官小北在这本书中,写了一些故事,这其中有“写给小安的信”的伤感纯美,有“回望过去,查无此人”的无助孤独,有“赤脚走路,一停就疼”的年少倔强……“有你天堂,非则洪荒”让我们有力气去陪一些人抵御这世界的每一秒荒凉,“耳边有风,以风为向”让我们在迷茫中坚持寻找,“感动常在,都为自己”让我们跳出不作不会死,像真正的成人一样,思考爱和困惑。
这些文字不只是好的、坏的、妙的、苦的情绪,不只是热烈的、伤感的、躁动的、幸福的故事,更是那些遥远的、因为傻所以美的、无法铭刻的意义。
《别闹少年》编著者飞行官小北。
五封信,几十个故事,信手的随笔,有心的无主情话。
《别闹少年》将情绪缝在了故事之中,你会发现这些故事里,那些讨厌的,勇敢的,倔强的,爱作的,人们不是别人,正是另一个你。
那些年,你甩开伸来的手一万次。有一个人给你的台阶连起来能接成天梯。
那些年。你不疲倦,以为这就是永远。你不知道,永远两个字,十二画就写完了。
记忆,被时光卷得行色匆匆,心满意足。你驻足不前,退后也不是,前行也不是。回望过去,查无此人。努力,就像用圆珠笔在本子上写心里人的名字一样。一百遍,笔芯写完,又能怎样。感动常在,只为自己。
少年。
你可知道。
比光速还快的,是物是人非。
第一封:我们之间的美 小安,你好。 那天你说,如果我们在美国相遇,就一起去阿拉斯加看极光。我说好的。可是你知道吗小安,我已经长大了,已经学会如何看待约定了。约定这种东西,成立于氛围,结束于现实。它们作用于很久以后,不经意间被想起会觉得很美。它们的美不在于最终实现,而在于使人铭记。 五年前,你我约定去外地的寄宿学校念书。在那所学校等待你的日子里,我脑袋里想的全是跟你相遇的那一刻。如果在教学楼前跟你相遇,你一定会站在窗外,用口型唤我偷偷告诉过你的小名,我一定会慢慢悠悠走出教室,却不小心撞歪一两张桌子,忍着疼走到你面前,一手插兜,另一只手弄乱你的头发,绷着脸问,怎么这么晚;如果在宿舍楼前跟你相遇,你一定会先打电话让我往窗外看,我一定不会开窗,只是隔着玻璃偷瞄你一眼,然后用我独创的三步下楼法蹦完每一层楼梯,却在二楼停下来喘几口气,然后挠着脑袋走出宿舍大门,为了忍住不咧嘴而使劲往其他地方看;如果在操场跟你相遇…… 你真正出现的那一刻,我却忘了所有设计过的动作,傻了一般就知道笑。其实我不是真傻,我只是在忙其他的事,我用那一刻把将要和你一起度过的几百天都过了一遍。 那一刻多美啊。你直接溜到我宿舍门口,推开门,探进你挂着笑的小脑袋。我腾地坐起身,先是一愣,然后就乐个没完,边笑边暗自感谢上帝让宿舍没有其他人。你走过来坐在我怀里,我闻着你的头发,正想说“才两周没见又变沉了”之类的话来讨打。你先我一步开口了,说你一会儿就走了,你父母又改变主意了,你只是来看看我。 你瞧,多美啊。 我不是在说反话,我已经不说反话了。说反话很奢侈,我只敢在不会离我而去的人面前奢侈,就跟你在我面前一样。我们即使很久不联系,只要你愿意怀念,我都会笑着陪你怀念,一如既往。不不不,一点儿也不勉强,我自己也喜欢这样。 某天你突然打电话问,如果毕业时答应跟我在一起,我们现在会过着怎样的生活。那是一个仲夏夜,我正在海边散心,喝了点儿酒。你说出这句话,风忽然就停了,就这么神奇。到底是气流撞击所产生的幻觉,还是我喝醉了呢?这是《国产凌凌漆》里的台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记得,可能我时常产生幻觉,也时常喝醉吧。可我喝醉以后是不会说傻话的,我要说的都是早该说的。 我找了一片干净的沙滩坐下来,我说我们应该很快会分手吧,我们的个性太不合适了。我说的是实话。你说对,你也这么觉得。但是你瞧,我曾不顾一切地希望我们能在一起,现在得知你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这是不是说明,或许某个平行世界里的我们真就在一起过呢?能有机会这样想,这多美啊。 实际上,我们之间的美不止这些。我全都记得。 比方说窝在你家沙发上看电影那次。可能太好看了,我竟忘记牵你的手。其实也没忘记,说老实话,虽然你的手我牵过不少次,但每次再牵都需要鼓足勇气。那次我没鼓起来,是因为许久未见,怕你尴尬。没想到你虽然眼睛盯着屏幕,手却不老实了,不偏不倚塞到我汗津津的手心里。我长舒一口气,似乎听到了“啪嗒”一声,像是安全带卡进插槽里的声音。 比方说爬到你家楼顶看风景那次。你隔着围栏往外看。三,二,一,我心一横,猛地从背后抱住了你。那是我第一次抱你。可你继续往外看,看天看地看空中,看云看风看飞虫,就是不看我。好像这一切是多么自然,又好像为了不伤害我而忍着。接着你说,如果恰好被卫星拍到,会不会出现在谷歌地图上。后来我还真上网查了。有点儿可惜,并没有。 比方说你刚从老家回来那次,第二天清早就把我叫到公园。有雾。我们在公园里看晨练的老人,我根据那些老人的动作给你编笑话。可能是因为雾,我们的胆子都变大了。你贴得很近,掰过我的胳膊搭在你身上。我有点儿发憷,下意识挪远了一些。你把我拽回你身边说,别装,其实你也喜欢这样是吧。我没说话,手依然搭在你的身上,却扭过头看别的地方。别的地方,对,别的地方有一片竹林,晨雾中像一头毛发松散的怪物。 …… 但我印象最深的,是我转学以后给你打电话的那晚。那晚灯光很暗,影子很凉。我们谁都没说话,接起电话就哭,像提前商量好了一样。我忘了谁先开始的,可能是你,可能是我,可能是我的影子。为了听清楚你每一声喘息,我拼命把听筒往耳朵眼上摁,连鼻涕都不敢擤,怕把哭吓跑了。我们就这样,你一句我一句地哭着,怎么都哭不累,好像很幸福似的。在我的鼻涕流进嘴里之前,你说了句我爱你,这辈子唯一的一次我爱你。你知道吗小安,那一刻我很想死,就死在那一刻。 那一刻多美啊。 美得我竟有些失落,就像《食神》里薛家燕饰演的裁判,吃到那碗蛋炒饭时的内心独白——这么好吃的蛋炒饭,以后吃不到该怎么办。我甚至有些惋惜,这么重要的三个字竟被你脱口而出,这对我即将离去这件小事来说未免过于隆重了。 我这样解释,不知道你听不听得懂。如果用在代表你对我的感情上,这三个字确实重了。就好比我只得了安慰奖,你却发给我一等奖的奖品;如果用在代表我对你的重要程度上,这三个字则刚刚好。是的,我有这个自信。以我的努力程度,足以在另一场叫作“谁是小安最重要的人”的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虽然那场比赛我没打算参加。 你曾说过,对你来说我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我也明白,对你来说我只能是一个不能被任何人替代的人。这就是我在你这条道上可以获得的最高荣誉。像一个终身被软禁的国王。只不过这个国王当年不服,埋头做着希望能感动他的天地的事,却奢望他的天地不只是被感动。 对不起小安,怪我,是我想要的太多了。 意识到这一点是在多年以后。在此之前,我曾在最无助的时候希望能有台时光机,让我回到过去,阻止最初的我遇见你。我真这么想过,我很惭愧。而我能写下这些文字,证明那个最无助的我并没有做到。我猜想,一定是未来的某个我提前回去了,他悄悄在那个无助的我面前放了一百块香蕉皮,然后在暗中保护着最初的我,让他有机会经历这美好的一切。 想想吧,以我后来的性格,未来的我一定会搂着最初的我的肩膀,边敲他的脑壳边告诉他,你想要的太多啦,傻小子。而以我过去的性格,最初的我一定会弹开他的手答道,我要是不傻,你还会觉得这些美吗。 是呀,小安你瞧,这些多美啊。
两小无猜 比光速还快的应该是物是人非吧。 就像睡着了坐过站,一个恍惚,前排座位就换了人,窗外景色就变了样。可怕的是除你之外,揽着你肩膀的哥们儿,口沫横飞的老师,甚至连院门口的大梧桐树都浑然不觉,他们被时光的洪流卷得行色匆匆,心满意足。你驻足不前,回望也不是,前行也不是,就这样孤零零地看着大地,怀疑自己被全世界蒙在鼓里。 我第一次产生这种可怕的感觉是因为娜娜。 娜娜是我的小学同桌,典型的三好生:守规矩、有眼色、爱端着。她喊起立时字正腔圆,收作业时鼻孔朝天。但娜娜生得好看,马尾辫扎得又紧又滑,皮肤会发光。娜娜听我讲数学题时,脸颊几乎能碰到我的鼻子。印象中她是奶油蛋糕味儿的。娜娜眼里并没有我,只有课本和桌子。即使这样,我还是会不由自主捏紧领口,怕自己身上臭。 两小无猜是个有趣的词,比喻幼时男女亲密无间。但我总觉得亲密无间不足以解释这份亲密。两小无猜应该是,俩人对亲密与否竟毫不知情,像一对停落在树梢上的小黄鹂,并不知道自己胡闹般的叽叽喳喳,在世人眼中是一幅尚好的鸣柳啼春。那时的我跟娜娜一样,什么都不懂,以为橡皮尺子之类的才是头等大事。我们在桌上画过三八线,桌下悄悄掐过手。我在她背后贴过条,她在我腕上画过表。 有一次上语文课,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好大的桃子让我看。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看那么长时间,可能是因为那个桃子真的好大。终于我们被老师发现了:“你们俩在做什么?”娜娜抬起头,气定神闲地说,我让他看我的桃子——因此我成为了全班同学的笑柄,并被罚到教室外面站一节课。站在空无一人的走道里的感觉很难受,很冰,就像快要拉肚子。为此,我发誓不再跟娜娜说话。这可能是我人生当中最短的一个誓言吧,只维持了两节课。 年少时容易把一切都看得很重,更容易把看得很重的东西瞬间推翻。就像哭闹的孩子看到新玩具的那一刻,嘴角在眼泪干之前就已经上扬。对那时的我们来说,一个升学前的暑假就是一次对人生的洗牌。洗得有些人被连起来,有些人被打散,还有些人成了对子。 我跟娜娜就被打散了,初中被分到了不同的班级。这三年里,我们俩说过的话几乎不超过十句,即使狭路相逢都视而不见。好像抹上啫喱水,穿上牛仔裤,曾经的“两小无猜”就会成了一件令人尴尬的事情。 倒也不会怅然若失,即使怅然若失,那个年纪也难以名状,还以为是天气的原因。上初中以后,娜娜一下子从好看变成了漂亮。好看和漂亮不一样:好看是透明的,漂亮是花花绿绿的。我偶尔会从身边的哥们儿口中听到她的名字和她的事情。听说她是他们班的班花,她身边的男生经常换,有些还是混帮派的。有时候我会在操场看见她,永远会有一个姑娘挽着她的胳膊,从操场这头晃到操场那头。每隔一段时间,姑娘的脸孔就会换一张,但她们谁都比不上娜娜,无论是长相还是气质。娜娜走路的步伐很稳,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架势,就像她当年说“我让他看我的桃子”一样气定神闲。 临近毕业,同学录悄然流行。大家多数都会买可拆卸式的,在每一页上面用铅笔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分发给同学,既能提高效率,又能保护隐私。收到一沓子同学录的人会用抱怨的方式表达满足,占用上课的时间奋笔疾书,周围的人则用认真听讲的方式表达不屑。某天,一个不怎么熟的同学递给我一张同学录,我接过一看,淡绿色的纸上用铅笔写着娜娜的名字。 如今,我已经记不得在那张纸上具体写过什么,只记得大意是“希望你能过上真正想要的生活”。没错,从那时起我就开始学说这类矫情的话了。大概就是因为这张同学录,我跟娜娜在即将毕业的日子里说话了。 娜娜告诉我她很感动,她的确想要过不一样的生活。 但我不知道她想要的生活是怎样的,也不知道她现在的生活是怎样的。她没具体说,我也没具体问。从那以后,娜娜经常拿着练习册来问问题。她的学习真的不怎么好。看她听得很认真却一脸茫然的样子,我既心疼又心酸。有时候,我会故意想很长时间,只是为了让她觉得那些题目其实并不简单。 距离中考已经没剩几天了。虽然在那个小城市里,不管考得如何都可以上高中,凭借一些关系也可以分到重点班;但我还是会怕,怕听到她假装明白时那一声迟来半拍的“哦”,怕跟她说“你一定行,有志者事竟成”之类的保证,最怕的是想象中娜娜拿到成绩单时的表情。 中考结束后,我一直想打电话问娜娜考得怎么样,却始终因为害怕没有问,娜娜也没再找过我。就这样,我跟娜娜又一次被负责洗牌的时光打散了。 等到再一次说话是在上高二的某一天,上学路上。 娜娜从后面叫住了我。我回过头,差点儿没认出来。 她把头发染黄了,发根有一寸左右是黑色的。外套上全是孔,跟街道上的太妹一模一样。等确定那是娜娜之后,我好难过好难过,难过之余竟有些生气,心想你怎么敢变成这样。娜娜看到我的眼神也有些尴尬。我赶紧笑着跟她打招呼,寒暄起来。 娜娜说她在十四班,我这才知道我们在同一所高中。她问我在哪个班,我答二班。她说哦,不错嘛,是重点班。然后,我们就没话说了,就这样在路上走着,走得很慢。我记得那天天气不好,娜娜脸色很苍白。她突然问我还记得那个桃子吗。我大笑不止,笑着笑着,觉得可以停了,却还是继续在笑,我觉得我很假。我说,你们班主任真好,都让你们染头发。她没说话。快到学校时她问我,你觉得黑发好看吗。我说嗯,还是换成黑色吧,黑色好看。 她的语气还是那样气定神闲,她说:换不回去了。 这是她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自此,我们没有了任何联系。刚开始撞见还会相视一笑,后来就彻底视而不见了。这次的我们仿佛都心知肚明,那段时光再也换不回去了,我没有再为她担心,她也没有再说“我想要过不一样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们的那段时光给娜娜留下了什么,不知道她听到《同桌的你》会不会想到我,也不知道她还记不记得那个大桃子,我甚至连娜娜口中的“不一样的生活”是怎样的都不知道。 对娜娜,我仿佛什么都不知道,她就像我一个人走在路上时突然出现的小姑娘,牵着我的手跟我蹦蹦跳跳一阵,又突然毫无征兆地撒开我的手,一个人朝拐角那头跑去。她在拐角那边会继续蹦蹦跳跳,还是会掩面痛哭,这些我都无从知晓。 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种体验:上体育课时崴了脚,坐在树荫下休息,全班同学四人一行,在烈日下绕着操场跑步,一圈又一圈。天气很热,蝉鸣很凉,同学们欢快的口号声,带着回音在操场上回荡。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那个世界刹那间就跟你没有了任何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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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一直在飘荡。从西安,到北京,到上海,到广州,再到北京。最长待过一年半,最短是四个月。无形中发现自己有个习惯,到来和离去的那一天,总要选个整数的日子。不是月初的第一天就是月末的最后一天。我没有强迫症,我是怕老,怕以后忘记。记忆会被时间胡乱修改,谁都不能与时间为敌。
在飘荡的过程中,我以为途经的每一个城市都是终点。每个城市都有人问我,是否打算留下。上海我点头了,广卅}我点头了,第一次到北京我也点头了。无论是北京天桥下的车水马龙,上海弄堂里的人声鼎沸,还是广州便利店前的凌晨夜宵,我都喜欢,都想看下去。但这次再回北京,我却不敢轻易点头了。我只能回答,目前打算在这里,以后不知道。我再不敢承诺什么了。阿岛说我像焰火,不停散落,老牧说我是风,不适合跟人在一起。刚开始我挺高兴,能像这么浪漫的东西,我觉得真好。为此离开上海去广州之前,我还发过一条微博:风要离开上海,去广州了。若哪天你从空气中嗅出太平洋,那是我在讲故事。谢谢你们,谢谢上海,谢谢你。再见。
后来我只能苦笑——谁愿意像风一样自由,只是没有地方肯收留风罢了。
王小波说,生活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我斗胆在后边接了一句,世人最终会过上受锤后爱上锤子的人生。这也是我后来在我身上发现的事。当我对自身特质——无论是阴暗面还是闪光点,独特的部分还是平庸的部分——越能客观接受,我对自己,对这个世俗的世界就越喜爱。可每个人的身上,总会有不愿承认的部分。这是痛苦的一大根源,也是生命力的一大表现。比如对我来说,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肯承认,我的矫情是不好的东西的。
有次跟老吴喝酒,老吴说:“你就是太矫情。”我说:“那怎么办?”老吴说:“戒矫情。”我一愣,心想,这不是让我戒命么。我承认我是个矫情的人,经常会为一些非常不起眼的小事而触动。比如在学校图书馆看注音版《成语故事》的保安,比如教室里趁午间休息陪女儿做英语作业的保洁阿姨。能够感知这些,都是矫情为我带来的好处,但坏处也有很多。记得某一次登机,排在我前面的一个女人看着头等舱的人,莫名来了句‘‘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我会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倍感孤独,且能持续好一阵子。朋友不懂为什么,我也不懂。
这就是我再次回到北京后,喜欢上北京的原因。这本书是在北京写完的,也只能在北京。中途我因为过年回了一趟家乡。记得某天早上六点,我揣着两罐啤酒准备到大桥上看日出,却发现桥中央的观景台上全是大便。也许这就是我当初想离开这里原因吧,这里无处安放我的矫情。而北京,北京总有地方,总有人能够安放我的矫情,能够一次叉一次地原谅我。
我劝过很多朋友来北京。北京是中国唯一能提供“高质量有意思的人”的地方,至少我身边的人是。大家都有故事,故事都精彩,喝一轮酒就有一轮瞠目结舌。高压叉如何,雾霾叉如何,我是个文青,文青又无需长寿,路遇有趣最不饧一牛.
我的室友Nono,她是我们家里最汉子的人,会在我们集体喝大的时候扛着我们上车,一个一个送回家。但她也会扑在我怀里,因为一些人的离去哭一整夜;我的姐们儿喵喵,会兴奋地拉住所有人算命,她自己的故事却永远算不出来。但她跟我最有话聊,有时我们甚至不肯跟对方讲话,怕三天三夜也聊不完影响工作;我的学长三哥,永远是酒桌上喝不醉的人,小心谨慎地照顾其他人。我刚回北京那段时间情绪不稳定,三哥一直陪着我沉默,他是沉默高手,讲到自己的父亲却眼眶发红;我的“助理”柯羽,因为我睡过头错过火车,认为我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而决心做我助理,他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孩子,他会因为不敢问大家要外卖的钱痛苦一下午。
还有半夜十一点拽着我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的老昊,每次喝大之后的特定节目是看他曾经的风光照;非要在游戏里见我一面,只为炫耀坐骑的老冯,兜里只剩四百块钱却还问我需不需要生活费;人生惨烈而精彩被我一直误解为传销头目的编辑莎莎,每天端着“机关枪”扫射世人,却不断扫射到自己。
……
真怕离开这些人啊。
我曾自诩为不怕时光的少年。可我现在怕了,怕得要死。那些步履蹒跚的时光,现在随随便便就消失了,就像当年的我一样。想起前些天发生的趣事,一查日历才发现已经过去两年。终于,我对自己说,这个少年也开始怕老了。怕老是正在老去的证据,而老去是一场无论如何也打不赢的仗。
所以我要写,为我们写。把我能记得的都记下来,把我能想到的都记下来,把我想明白的也都记下来。我希望我的朋友看到书里的情节惊喜道:这里面有我也。也希望我能接到朋友们的电话:你个王八蛋,怎么没把老子写得帅一点儿。我希望我们在看完这本书之后,都能顺手牵羊一段过往,证明一些存在过的什么。
而对于我来说,这本书的意义也很重要。我写给自己的标签“一生年少”,实际上不是对我的定义,而是对我的期望。我希望我的这一生,心中的那个少年一直在。让我孤独,让我痛苦,让我迷惘,只要不麻木。可我也快撑不住了。心中的世界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一个少年如何撑得起。所以,我也把少年时期的自己写了进去,我用这本书创造了一个打败时光的小小结界。当我想念那个年少时的我的时候,我希望届时能有一张沙发,一杯小酒.能让我翻开这一本书,对书里的不论是美好的还是愚蠢的自己说,让我再看你一遍,从后往前。
希望你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