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论私法哲学
(一)论唯物史观
1.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
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
2.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
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
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
3.市民社会是全部历史的真正发源地和舞台
4.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明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
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
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出发
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
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
5.奴隶被看做物,不被看做市民社会的成员,无产者被承认
是人,是市民社会的成员
6.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
7.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
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
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
8.这两个集团彼此分离绝不是由于什么所谓的原则,而是由
于各自的物质生存条件,由于两种不同的财产形式
9.因为这个观念是和法国社会中人数最多的阶级的固定观念
一致的
10.蒲鲁东的全部学说,都是建立在从经济现实向法学空话的
这种救命的跳跃上的。每当勇敢的蒲鲁东看不出各种现
象间的经济联系时——这是他在一切重大问题上都要遇
到的情况——他就逃到法的领域中去求助于永恒公平
11.蒲鲁东从他的法学观点出发,不是用社会生产的条件,而
……
二 论物权法
三 论契约法
四 论婚姻法
五 论继承法
六 论罗马法
七 论商法
八 论知识产权法
九 附文
附:俄罗斯三部民法典简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