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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校服的裙摆/饶雪漫文集青春疼痛系列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饶雪漫
出版社 万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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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校服的裙摆》是国内第一本青春影像小说,作者饶雪漫被诸多媒体称为“青春文学实力派作家”。饶雪漫称:这是她写得篇幅最长也是最“放肆”的一本书,全书近二十万字,但读起来绝不会让你觉得累。该书做为国内第一本“影像”书全新亮相图书市场,真实漂亮的模特儿,专业的摄影师将小说用图像的形式进行再创作,配以雪漫别具一格的文案,翻阅此书的过程就如同看完一部动人的青春电影。

内容推荐

《校服的裙摆》是作者饶雪漫真正意义上的成名之作。

首次提出“青春影像小说”概念的《校服的裙摆》共分四个部分(小三儿,林小花,少女伊蓝,明星伊蓝)。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小三儿”的女孩充满了痛苦和欢乐的离奇成长。特别是“少女伊蓝”部分,再次完美展示了饶雪漫构架故事和叙述青春的超人能量。让人欲罢不能。

目录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代自序]

校服的裙摆

有的青春疼痛,有的青春不[附录]

试读章节

青木河及其它

故事开始的那年,我七岁。

我生活的小镇是个古镇,他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青木河。青木河镇有条贯穿全镇的不大不小的河,也叫青木河,那天我正在青木河边玩耍,我捡了一根长长的木棍去挑掉落在水里的一个旧作业本,我不知道那本子会是谁的,但我很想看看本子上都密密麻麻写了些什么。太阳照着我脏得不成样子的白裙子,我看到童小乐从河的那头狂奔而来,近了,他喘着粗气,瞪着眼睛,哑着嗓子对我说:小三儿,你妈死了。

你妈死了!

童小乐说:你爸爸让你快点回家去!

然后,他的手用力地往后一摆,指着我家的方向。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到的是一片白花花的阳光,眩晕得差点站不住脚。

然后,童小乐牵着我的手一直跑一直跑,刚跑到家门口,我就被我爸狠狠地甩了一个耳刮子。屋子里传出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哭声,我舅妈的,外婆的,三姑六姨的,她们哭得那么的声嘶力竭不可救药好像天已经完全地塌了下来。我扶着墙边慢慢地蹲下,抚摸渐渐麻木的脸颊,巴不得此时此刻心聋目盲。

过了一会儿,童小乐偷偷地蹭到我身边来,问我:“小三儿,你疼不疼呢?”

“你说疼不疼?!”我很凶地喊回去。

“我有药。”童小乐神秘兮兮地掏出一个红色的小盒子,把它打开,巴巴地递到我面前,我闻到一种很特别的很清凉的味道,于是忍不住使劲地闻了闻。

“我被我爸打了,就用这个。”童小乐说,“你试试,很灵的。一擦就不疼了。”

“不疼。”我把他的手一把推开,“用不着。”

“你别难过。”童小乐低声说。

我转头看他,他却不看我,低头拨弄着墙边的一颗草。

傍晚,我爬上小阁楼,看到一轮圆得不可思议的月亮。楼下的哭声终于停了,我可以清楚地听到阁楼上的小闹钟在滴嗒滴嗒地走,还有老鼠悉悉索索爬过的声音。那个时候我才彻底明白过来,那个从我很小的时候就只能躺在床上痛苦哼哼的女人走了,那个被我叫做妈妈的女人走了,以后,我再也不用替她洗脸洗脚或是端水送饭了。

我轻松了。

我可以在青木河边想玩多久玩多久了。

我好像一点儿也不难过,七岁的时候,我就是这样一个没心没肺不知疼痛的孩子。

可惜,我高兴得太早。没过多久,我就被送进了学校读书,是有什么干部到我家来,逼着我爸爸送我去上学的,我已经过了七岁,她们吓唬我爸说如果再不送我去上学就要坐牢,爸爸一开始跟她们吵得很厉害,后来兴许实在是有些怕“坐牢”,于是就送我去了。我没有新书包,背的是我爸以前用过的一个怪里怪气的黑包,包好多年没用了,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橡胶一样的味道。它在上学的第一天就被高年级的男生从我的肩膀上扯下来挂到了一棵很高的树上,我够不着那棵树,童小乐也够不着,我看到他在树下做一次又一次的跳跃,想要替我把书包拿下来,但是他做不到。

童小乐只比我大几天,他已经念二年级了,在这个学校里资历比我深一些,可是一样被欺负。那些高年级的男生抱着手臂看着童小乐跳个不停笑得东倒西歪,有个很胖的男生一面笑还一面说:“努力呀,还差一点点就够得着了哦。”

童小乐的脸因为痛苦和激动已经变得涨红。

我在地上捡了一根树枝,粗粗的那种,我走到那个胖男生面前,什么话也没有说,一下子就猛抽到了他的脸上,他被我打得尖叫起来,捂住脸,脸上的红印清晰可见。

我继续疯狂挥舞着手里的树枝,男生们被我吓得四处逃窜,我回过身来,用树枝指着那个胖男生说:你,去把书包给我拿下来!

那男生显然被我吓倒了,忘了我拿的不过是一根树枝而不是一把刀或是一把剑,他乖乖地把书包取下来还给了我,这才捂着脸跑掉了。童小乐用吃惊的眼神一直盯着我,像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很久后他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对我说:“小三儿,没想到你这么凶。”

其实我对童小乐一直都很凶,就像他对我一直都很好一样,我们从小玩到大,童小乐的妈妈对我也一直很好。那天我们回家后,童小乐的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新书包,我清楚地记得那个书包的价格是十块钱,就在街边的一个小店里买的,小店的老板长着很难看的山羊胡子,他说:“开学了,书包最好卖,十块钱算是很便宜了。”

童小乐一直冲着他做鬼脸。做得他都有些火了,在童小乐的背上重重地拍了一下,重复说:“十块钱真的是很便宜了!”

我把爸爸的黑包拎在手里,背着新书包进了家门。正在饭桌上喝闷酒的爸爸歪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问我:“书包是怎么回事?”

我说:“是童小乐的妈妈给我买的。”

“什么?”

“是童小乐的妈妈给我买的。”我的声音小下去。

他一把拖过我来,没头没脸地就是一顿狂揍:“我叫你要人家东两,我叫你要人家东两,你这死丫头,我们家的脸全让你给丢尽了……”

我不记得他打了我多久,反正肯定是打累了,才住了手。他继续坐到桌上去喝酒,我从地上爬起来,看到桌上只有一盘孤孤单单的花生米。我觉得脸上很腻很脏,于是走到水龙头前面洗脸,有红色的东西和着自来水慢慢地流到白色的瓷盆里,我知道我的鼻子又出血了。血流了很久都没有要停的意思,可是我真的不觉得痛。

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饭。

第二天,我没有去上学,也没有吃饭。

P11-15

序言

我还有可以尖叫的权利(代自序)

又要写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这对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我曾自我解嘲,说谁谁谁的书比我卖得好,是人家会写“散文”的缘故。不过我是真的散不起来,我脑子里的形容词少得可怜,游离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后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实在不是我的作风,也非我所擅长。

我所擅长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样,在于遗忘。关于我,其实有一个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一我的记性一直很坏。

我会忘掉很多的事情,从前的,现在的,甚至刚刚发生的。每一次出门,我都会忘掉带东西,比如手机充电器、数码相机、存储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双发誓不可以忘记带的鞋子。我忘掉很多的人,他们或许前两天还在跟我发短消息,但是当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会一脸茫然且万分抱歉地问道:“请问您……”我总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记不起他或她的模样,要不就干脆忘掉我们为什么会认识,有过什么样的交集。

没有人的时候,我会悄悄地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很大的毛病,需要医治?”

但是我一直没有空去医治,我的记性开始越来越坏,坏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刚刚写完的小说的时候会问自己:“这些字,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说是不是?

不过还好,我是个天生乐观的人。我总是乐呵呵地好脾气地去买第N个充电器,N张存储卡,新的手套和无数双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我总是一次次试图去记住那些和我擦肩而过的人,在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他们的名字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

所以,千万不要问我为什么写了这么多字,这些字到底从何而来,因为结果可想而知,问了也是白问的呀。

所以,关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实,我都是听来的。

我早已经想不起五岁那一年,当我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我坐在院子里的树阴下练习写我的名字,我安安静静地很乖很乖地写着那些复杂的笔划,我的爸爸从树后面走出来,给我变桔子吃,他那时候年轻英俊,很多人说他长得像“高仓健”。而我是他最宠爱的女儿,除了变桔子,他还给我买过一件绿色的灯芯绒大衣,据说那件大衣花掉了他半个月的工资。我真想知道,我穿着它笑眯眯地靠在墙边站着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

我也已经想不起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曾经在妈妈的指导下写过一篇叫《跳绳比赛》的作文,我在那篇作文的最后引用了一句诗:“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篇作文得了某次作文比赛的一等奖,被贴在学校的布告栏里。我很想知道那时候的我知不知道世界上有“作家”这个词,是不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做我的“作家梦”。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他们只记得我是个馋嘴的小姑娘,曾经偷过妈妈的五块钱去买泡泡糖吃,夜里九点在食堂排队等着妈妈学校分馒头。

我当然也想不起念初一的那一年,我从镇上来到市里的中学读书,我们的班主任姓刘,她总是在课堂上声情并茂地朗读我的作文,每堂作文课是我最风光的时候。因为作文写得好,我还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在那些比赛中总是能拿到一等奖,他们说我的声音很甜美,故事编得很感人。不过我还是那个馋嘴的小姑娘,盼望口袋里有钱,可以在放学后或游泳完吃一碗酸辣凉粉,放很多的辣椒,辣到嘴唇红肿倒吸凉气才算过瘾。

我想不起我是从哪一天起忽然喜欢起写诗,长长短短的句子,我写满了很多很多的本子。想不起那些诗里的任何一句,想不起我是如何抱着它们忐忑不安地成长或者暗自悲伤。想不起我又是从哪一天开始写小说,我写很多很多的故事,用笔写,很厚的一本又一本的稿子,它们流传到各个学校,再传回我手里的时候,后面跟了好多好多的留言,用各式各样的笔写下。我想不起他们是怎么夸我或是怎么骂我,想不起我走在校园里的时候,会有人忽然停下脚步来,指着我说:“看,那个就是妄想当琼瑶的饶雪漫呢。”

我想不起我第一次发表文章,是哭了还是笑了。

想不起我第一次收到读者的来信,是天晴还是下雨。

想不起我第一次暗恋的男生,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想不起我疯狂写字的那些岁月,抬起头来,看到的是一片什么形状的云。

想不起第一本书出版,到底是在哪一年。

想不起我拿过哪些奖,吃过什么苦,做过哪些梦……

你瞧,我真的是忘记了很多很多的事,很多很多的人。我在这样大的一个毛病里迷失方向却乐此不疲。当然,我也是有我的小小狡猾的,我愿意相信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人生,我可以从头开始,永远是那个穿着绿色灯芯绒大衣的幸福而懵瞳的长不大的孩子。

只是,我亲爱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忘记了你,真的真的很对不起。不过在我敲下的字里,一定有你来过的痕迹,这一次我把它们都集合在一起,就像对自己的一次总结和回顾,我整合我的文字,像整合我们曾经的过去,我捡拾曾被我遗落的片断,在前行的路上感恩地驻足。这一次,我请很多的陌生人,来见证我们的故事,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爱过恨过的青春岁月,感觉应该可以不错的吧。

时光总是走得很快,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每一年快要过去的时候,心里会有不舍。一年中,我最喜欢的是十二月。今年的十二月二十一号,我飞到成都去看齐秦的演唱会,从十七岁的第一场演唱会至今,我已经数不清这是多少次去看他的演唱会了。还记得两年前在上海,齐秦问:听我的歌有超过十年的吗?我们大声答:有。有超过十五年的吗?有。有超过二十年的吗?有!齐秦得意地说:“那你们都老了。”然后,哈哈笑。

是的,我老了。于是我也会狡猾地忘掉我的生日也在十二月。今年收到的最特别的生日礼物,是一些读者为我录下的祝福,听着听着,就有些没出息地想哭了哦。是的,就算我无法挽住岁月的流逝,但我还有爱的勇气,有为了偶像尖叫的权利,还有容易感动的柔软的心,能为一切爱和美好的事物落泪。

这一切,只因为我和我的十七岁,住在我的文字里,永远不会老去。挺让人羡慕的吧,哈哈。

一套三十多本的书,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在这里,要谢谢所有为此书辛苦的工作人员,谢谢所有的书模。谢谢我的读者。

新年快乐,我爱你们。

饶雪漫

2007年12月干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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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6: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