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编著者吴淡如。
第一生,她要美丽;第二生,她要钱;第三生,她选了智慧!什么才是最好的爱?什么才是最完美的幸福?一段三生三世的旅程,一段关于爱和幸福的心灵探寻。台湾金石堂持续5年最佳畅销女作家第一名,台湾畅销书天后吴淡如首部叩问真爱的经典主题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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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三生三世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吴淡如 |
出版社 | 团结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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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三生三世》编著者吴淡如。 第一生,她要美丽;第二生,她要钱;第三生,她选了智慧!什么才是最好的爱?什么才是最完美的幸福?一段三生三世的旅程,一段关于爱和幸福的心灵探寻。台湾金石堂持续5年最佳畅销女作家第一名,台湾畅销书天后吴淡如首部叩问真爱的经典主题小说。 内容推荐 《三生三世》编著者吴淡如。 《三生三世》内容提要:上帝赐给她三朵玫瑰,一朵粉红,一朵浅紫,一朵雪白。 第一世,她选择美貌,却因家贫被卖入青楼,成为浣花楼最当红的花魁。富商、豪客过眼无数,但谁才能与她共度岁月静好? 第二世,她选择财富,生于江南官宦人家,长于锦衣玉食之中,见惯上流社会的浮华奢侈,却忘不了一夜邂逅,让她挂念一生的平凡男子……余生也长,他还会记得她吗? 第三世,她选择了智慧,天生聪明过人,对她来说世无难题,哪怕爱上的人不爱她。略施小技就从好友手中抢到一生所爱。只是机关算尽后,她的美满爱情,还能保持完整吗? 三世轮回后,上帝又将三朵同样的玫瑰放在她眼前,这次,她将如何选择? 目录 自序 从爱做梦的云端掉入凡间 天使女孩的任务 三百年轮回——第一世 三百年轮回——第二世 三百年轮回——第三世 后记 花非花,雾非雾 29分半的情人 电光火石的相遇 各自精彩 勇敢去爱 后记 也许,这是一个天长地久的恋爱故事 试读章节 天使女孩的任务 山路转弯处有一块草地,狭窄的草地上站着一棵很高的榄仁树。 到了初秋,榄仁树开始转红。或许是因为地质特异的关系,这棵树的叶子变成新琉璃一样透出澄澄的鲜红,每一片落叶都像手工雕琢的古董珠宝,落了一地血色艳艳。落叶覆住夏末依然青绿的草丛,榄仁树就成为一个骄傲的国王,宣称自己攻占了所有的领土。 美丽的榄仁树却无法让来往的过客驻足。他们只有在讶于它的美艳后匆匆离开,一秒钟也不多留。 不能多看它一眼。因为依着山壁,榄仁树就站在一个九十度转弯的险坡旁,隔着不宽敞的公路,白天可以眺望到远方的海平线,夜晚足以俯视灯火灿烂的城乡夜景。但只要一分心,在这个危险的转弯稍出差错,就可能连车带人滚下山崖摔得粉身碎骨! 美丽依傍危险而生。 这是车祸发生率最高的地带。 车辆飞驰而过,随呼啸的风翻起沿路祭拜枉死者的银纸。榄仁树守着它不被侵犯的王国。春天枯萎的落叶又成为草籽的养料,鲜嫩的春草与榄仁树的新芽同时向阵阵春雷招呼。年复一年,依然。 微微飘着细雨的初春夜。 一辆摩托车疾驰在几乎无灯的山路上,正要经过在黑暗中沉睡的榄仁树…… 对面,一辆小型的跑车也以超过120公里的时速行来……引擎声一路轻微震动着山壁,似乎也惊扰了榄仁树的恬静与安适——最后两片残留在枝头的老叶在细雨中忽地唰啦落下来。 叶子落地的同时,高声喧哗的引擎声变成尖锐的嘶嚷,一声巨响,“哐!”好像一记极短促的春雷。 寂静的夜里仿佛有叹息声在山谷中回荡—— …… 林祖宁被全身剧痛唤醒过来。雨珠已将他淋得全身湿透。 张眼所见,一片漆黑,他怀疑自己是在人间,还是在鬼域。 方才,冷不防刺眼的远光灯迎面打来,让他的双眼被朦胧白光全部占据,一时失去反应,庞大的车体撞了他一下——他才想弃摩托车而逃,已然失去知觉。 从头、胸骨到腿每一寸都像要宣布独立一样。 难道自己已不在阳间? 他努力向远处张望,云雾深重,但依稀可以看见山崖下方的零星灯火泛着微弱的光芒。 那么,此地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他没死,但奇怪的是,他的摩托车不见了,那辆撞他的车也不见了。一点痕迹也没有,似乎是被雨腐蚀掉一般。 “难道我碰到鬼了?” 任谁在这种地方有了这个念头都会毛骨悚然。即便林祖宁是个胆子不小的年轻男子,也不免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没吓昏过去已算是人间英雄。 冷雨让他手脚冰冷,刚才使他脸红耳热全身舒畅的酒气,现在却令他头痛欲裂,他连动都动不了,全身隐在一尺长的草丛中。 就在这个时候,一条滑溜溜的东西大大方方地从他的脚边借道而过。光线虽然昏蒙不明,他却可以清楚地看见那家伙圆长的身体上黑白相间的鳞片,在雨水洗刷下露出炫耀的光泽。 一条刚从冬眠醒来的雨伞节①!剧毒的蛇! 屋漏偏逢连夜雨!他的脑子很难灵活指挥手脚运作,他只知道,这天他是倒霉透顶! 上辈子欠债才这么祸不单行! 他平时不喝酒,这天有心情喝酒,事出有因:他刚刚失恋。 “失恋”两个字,实在不足以形容这件事。应该说,他未来的老婆决定跟别人远走高飞。林祖宁和旷雨兰同居两年,从互相等待吃晚餐到以纸片留话,再至宿夜未归连纸条也不留,感情由热到冷顺理成章,爱意随时光共消长,但他从没想过,旷雨兰有朝一日真的闷声不响地离开…… 亲爱的: 我收拾全部的东西走了。 电视机、电冰箱是我买的,所以我一并带走;洗衣机由你付分期付款,我留下,但我在你抽屉里拿走两千元,因为订金是我付的——收据压在你的照片底下。锅子我全部拿走,反正你从不下厨,用不到。 你房间里堆积月余的垃圾,我顺手帮你倒掉,服务免费。上个月电话账单还没收到,我打过两通国际电话到美国,如收到账单,请至我公司收款。大恩不言谢。 PS:敬祝快乐 雨兰 他刚看见留言时还以为雨兰在开玩笑。他难以形容自己的震惊,雨兰竟先斩后奏地搬走!事情发生之后林祖宁才开始推想缘由,明白它沿着一定的轨道运作,有一定的成因。 即使雨兰后来几个月很少跟他打照面,更甭提同挤一张床,但她的离去还是扰起他的惊慌情绪。好像某一天早上起床,发现全部家当都给偷走。 他没想到挽回,因为雨兰的决议通常无法挽回。他只想喝醉。 不过他可没想到死。 林祖宁瞪大眼睛看着那条滑溜溜的雨伞节抬头吐信、穿梭草丛中缓缓离开。 蛇的身影消失的一刹那,他并没有如释重负的松弛感。林祖宁看见另一样活生生的东西。 一双脚,站在草丛中。 一双光洁干净的脚,但它们并不真正“站”在草丛中,它们是与草丛重叠的,在同一个空间,荒谬离奇地放了两样截然不同的东西,好像一幅立体空间透视图,一幅未来派画作。他想自己是眼花了。 他不自觉身子一哆嗦。 然后他看见一袭白袍子,和着风和雨的韵律飘飞,袍子里包裹着一个纤细的女孩。 当林祖宁看见女孩的脸时,他的恐惧就立时被溶解了,仿佛掷盐入水。 “你,你是谁?” 那张脸白得有些泛青,隐隐有股寒气,但却给他无比柔和的感觉。 在雨声淅沥的冷夜里,她给他一个温暖的微笑。 她的眉细而分明,像刚刚迸出的柳叶,小巧的鼻梁和小巧的嘴,清明稚气的眼睛,她是个少女。 一张如同搪瓷娃娃般美丽却不曾引起人任何邪念的脸,正在对他微笑。 “你在这里做什么?我……我刚发生车祸,现在不能动弹,你……能不能帮我的忙。” 女孩一直毫无意义地微笑着,似乎没听懂他的话。 莫非是聋子? 他再度说明并以残余的力气指手画脚:“我——发——生——车祸!” 他指指自己一身的泥垢,还有脸上的伤口。 “车祸——我知道。”她终于开口,好像简单的一句话也得想很久。 女孩继续微笑,毫不在乎,带着旁观者置身事外的得意。可是也没有任何嘲谑的意味,似乎只在陈述一件事实,好像3岁小孩以正经口气在告诉他:我看见门前有一只狗走过——这样稀松平常的事实。 “你有没有同情心啊?” 他眯起眼睛打量她,想瞧出她脑筋是否有问题。 她看起来既温柔又聪明,发丝像千万丝线在风中飞舞成波浪。 “同情心?我很有同情心呀!可是你的伤是注定的,我也没办法把你的伤口变好。” 注定的? 林祖宁觉得自己仿佛在跟另一个世界的生物说话。他对她的幸灾乐祸感到生气。 不过他从不在漂亮的小女孩面前咆哮。 “你可以帮我打个电话,也可以往前走两步帮我拦一部车。” “我不能呀!”不等他说完,女孩幽幽叹了口气。 “你能!” “我真的不能,对不起。我,我……我不是跟你一样的……” 林祖宁对她的胡言乱语莫可奈何。他打量她:“你不是人?难道是鬼不成?” “可以这么说……”女孩答道。 终于有一辆车来了。林祖宁在黑夜中看见亮光,兴奋异常。 “算了,我不跟你抬杠!我自己拦车——” 林祖宁想努力站起来,右脚勉强撑起身子,左脚迈向前去时却听到咔嚓一声!他再度跌在地上,这次搞得一嘴污泥…… 完了,他暗叫一声!不是腿断了吧?心中闪过这个念头以后,左脚边传来一阵剧痛,痛入骨髓,仿如有一打雨伞节尽情啃噬他的腿骨—— 女孩在这时不声不响地奔向前去。 他以为她良心发现了,想替他把车拦下来…… 嘶——煞! 女孩不是替他拦车…… 林祖宁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看见什么…… 她灵巧地向空中抛出一样东西——一条极细极细的白色丝绳——柔软的丝绳在风中飘荡,一会儿变成钢尺一样的笔直,远方来车像短跑选手以全速冲向终点一样抵达丝绳,然后“唰”的一声——翻个筋斗,咣当咣当滚下山坡…… 那虽不是万丈深渊,也是百尺险坡! “啊,在这样的雨夜里开车,实在不该开这么快——” 女孩平静地说,回到目瞪口呆的林祖宁身边。 “你,你是鬼!” 林祖宁很困难地吐出这句话。女友离开、发生车祸、折断腿骨,然后又碰到鬼……人生真是举步维艰。 “我没说我不是呀!”女孩耸耸肩。 “我今天的工作做完了,真累——”她竟然会打哈欠。 她是鬼?可是她打哈欠的样子像天使,甜美娇憨。 “你……明白了,让我发生车祸断了腿的也是你吗?” 她若无其事地点点头,似乎完全不觉得她做了一件坏事。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要我陪你聊天吗?”女孩很天真地靠过来,“我可以陪你聊天,因为我曾经认识你。” 林祖宁不自觉地把身子往外挪移半尺。 何处飞来祸?这小女鬼兴致勃勃地要陪他聊天。 他实在难以说要或不要。 P8-P14 序言 自序 从爱做梦的云端掉入凡间 有位免疫风湿科的医师来上我的节目。行医三十年的他,看到我的手就说:“哦,你的手应该有退化性关节炎,是不是做了太多家务?” 我大笑。 我没有那么贤惠。我是个喜欢“主外”的人,对于家务,能让贤能者代劳,通常不会动手。我从来不相信擦地板或洗碗可以减肥那种话。 我比同龄女子不擅长家务。 这是因为祖母很宠我的关系。她认为我好好读书就可以,女孩子嫁人后必辛苦,不必从小时候就开始苦。 “可是,你这是使用过度的手。”他说,手指的关节微胀,看似过劳。 没错,有一阵子,我醒来时手指都是僵硬的。 我笑了,我知道原因,都是因为写作的缘故。 早年,没有电脑时,用笔写,我的右手中指是歪的,握笔太用力太久所致。 十八年前,改用电脑,两手打字飞快。我用的是仓颉输入法,可以想见年代的久远。有一阵子我很害怕这种古董输入法消失,那我该怎么度过艰难的更改适应期? 当然啦,Iphone也要负点责任。倒不是因为输入太久,而是我常用来玩游戏消除工作多时的情绪。 我对医师说:“嗯,虽然同是退化性关节炎,但我得到的理由特别,绝对与众不同。” 退化性关节炎?天哪,我已经到了这个关卡了吗?我是个过动成人,每天在忙,确实不知道时光如白驹过隙,不知老之将至。 话说这些日子,已经很少感觉晨间手指僵硬了。 因为这些日子,是我写作写得最少的日子。 有很多年,我效法王献之写完一缸水的精神,每天平均写一千五百字左右。我写过不止千万字。一直到去年,我还维持着平均每年写二十万字以上的习惯。 最近我倒是头一回进入所谓的空窗期。半年前连写专栏的工作也辞去了。 年轻时,我那么热爱写作,并不知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懒惰。 原因有好几个,主要原因:家里有了一个幼儿。 我得哄她睡觉,舍不得她离开视线。没办法对她说:“妈妈不能陪你玩,我要去写稿。” 以前听人家说孩子是作家杀手。嗯,如今想来没错。 虽然我是心甘情愿的。 她晚睡,若我已工作一整日,半夜还要伏案写作,对自己太残忍。我一点也不想在孩子长大前,先弄白了自己的头发,燃尽了生命的脂膏。 我从来不是一个对自己很严苛的人。虽然,总希望自己能够达到某些标准。 不写作的日子,有时会觉得仿佛缺了些什么,但也换来一些自由。 写作啊写作,我被你其实奴役了很久。奴役到忘记自己其实还有别的专长。 就让我休息一下吧!我对自己这么说。 好像失去了什么,偶尔有些空虚和怅然,但不当被虐狂,其实也蛮舒服的。 大凡作者都有些写作的坏习惯,我也有。比如边喝威士忌边写稿,比如熬夜——我的坏习惯不算多,情绪也自认为比一般作家正常,但现在能戒的也都戒了。 不再那么依赖酒香。 最近,时报(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要出版这本书,让我有机会回顾自己的写作生涯。 《爱上300岁的女孩》(编者按:出版时更名为《三生三世》)和《29分半的情人》,是我变成所谓畅销书作家之前的作品,那时,我只有25岁。 写作《三生三世》时,我在欧洲流浪,鬻文为生,这本书卖了5万台币(约1万多人民币),使我在法国有了生活费,使我人在天涯还可以丰衣足食。 写作《29分半的情人》时,我刚回到台湾,还处于青黄不接的待业状况,人生非常茫然。 很少有读者看过这两本书,它们至少被冰封了二十年。 我手边甚至没有这两本书。 时报主编提及,要再版这两本书时,我非常惊讶。心想,我有脸出版这么久以前的作品吗? 我是个坚持“往事何必回头看”的人,因为我的生活,还一直是新鲜充实而充满刺激挑战的,我没有闲情逸致回头看。 我是一个不太多愁善感的作者(虽然我曾经是),有着坚韧的社会适应度。有趣的是,当我当起自己的读者在重校稿件时,我对25岁的自己说,其实,你写的故事还蛮好看的。 我一气呵成地把稿子看完了。 我知道,我现在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的。我的心比较老了,沉了,硬了,爱恨比较不分明了。 觉得好看,或许出自自我感觉良好。 但身为一个以写作为志愿的人,活下去的力量,靠的本来就是自我感觉良好。 我很喜欢这两个故事,我想,你也不会因为看此书而睡去好多次。 我看见25岁的自己,和现在的我迥然不同的自己,那时我还立志要当纯文学作家,还以为自己是文艺小说的气质女主角。我恍惚问自己,那么多年光阴,到底如何逝去?答案啊答案,在无可捉摸的风里。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从爱做梦的云端掉入凡间,所幸我的步履愈来愈轻盈。 后记 开始写这本小说是在一个晴朗的星期天。 我在东区的高楼上,一个人,打开收音机,让无意识的音乐挤满我所在的空间。 一个人,并不孤单,因为我要开始说故事了,我心思饱满。 写累了我便站在窗口下看底下的车辆和国父纪念馆里颜色鲜艳的人潮。不太大的广场里挤满了人。 年轻的情人携手散步。 年轻的父母带孩子打球、赛跑。 年纪大的夫妇拄着拐杖闲话家常。 一切如此清楚,而一切远远隔着我。我只是个冷眼旁观的人。 而且我的寂寞无可医治。我并不真的需要陪伴,我也不感到孤单,所以我的寂寞无药可救。 写小说这件事很孤单,所以写小说的人必须寂寞。因为不甘寂寞,所以写小说,寻找一种自给自足的快乐。 痼疾难治。 读小说的人,或者也是寂寞的吧? 当我离开那片窗景,我又告诉自己,寂寞其实没什么不好。 寂寞的世界无可争辩,没有喧哗,人世困扰可以减到最少。比较不会对生活厌烦。 看我,多么安于自己的寂寞。 人间万事消磨尽, 只有清香似旧时。 我常常想起陆游的这两句诗。 万事存念消磨尽的。不知道过了很久很久以后,什么事是我唯一留下的清香? 是我谈过的恋爱,还是因为寂寞而写的小说? 或者只是寂寞? 能留下什么是不重要的。当我写这本小说的时候,我的整个思绪只在盘算,怎样说一个动人的故事,怎样让我的心暖起来。 多年后我必须承诺,除了寂寞之外,写小说有许多的快乐。真实、单纯、永远无可取代。 那些快乐,在写作的时候只有我自己懂。 也许,当小说完成之后,看小说的你也会懂得。 希望如是。 张静和龚慧安是两个能够相爱却不能相处的人。因为他们太坚持自己,他们也许都太好。 开个玩笑说,上帝,造人造一对,但都不忘留下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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