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编的《财政学》认为,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以满足公共需要、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的收入、支出活动。本书研究对象可以分成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基本的层次,是对财政本质和财政规律的认识。第二层次的财政学研究对象包括:财政活动(财政收支)、财政制度、财政政策、财政学说以及财政活动准则、政府程序等。财政学作为经济学的分支,且与政治学、管理学、政策学、法学存在着交叉关系,因此,本书在研究方法上汲取了其他属地精髓,形成了具自身特色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归纳与演绎、历史与逻辑、实证与规范、定量与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