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许对美国总统有所了解,但你知道吗?威尔逊公然批判宪法,鄙视美国建国根基;1932年,罗斯福的立场比胡佛更“右”;肯尼迪遭到一个共产主义者暗杀;约翰逊推行“伟大的社会”和“向贫穷开战”期间,犯罪率每年上升20%;在布什与戈尔角逐的2000年大选中,选举人团如建国者所设计,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奥巴马在他的环球道歉之旅中本想访问广岛和长崎,但被日本政府谢绝了……
如何评价一位“伟大的”总统?领导力?领导风格?他能应对各种危机?抑或,是个人魅力?
《总统记(从威尔逊到奥巴马)》作者史蒂文·F.海沃德认为,这个标准应该是总统有没有认真对待他的就职誓词,真正维护、保护和捍卫合众国的宪法。
建国后一个世纪,总统们常规性地否决他们认为违宪的议案,并定期向美国人民发表以宪政为主题的演讲。但从进步时代的伍德罗威尔逊开始,一些总统致力于积极削弱宪法的重要地位,近些年来,许多总统忽视他们的宪法职责,有的甚至完全一无所知。
在《总统记(从威尔逊到奥巴马)》中,总统历史学家史蒂文F.海沃德恢复了评判总统的原初标准。
《总统记(从威尔逊到奥巴马)》中,你不仅会知道哪些总统在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方面得到一个F的评分,也会了解到,一些总统并未得到正确的评价,但他们是捍卫宪法的英雄。
在美国建国后第一个世纪,华盛顿以后的历任总统都遵循了他的榜样,把以宪法为标准来衡量立法和政策的合理性当作自己的一项职责。这有一部分是受到了华盛顿所树榜样的鼓舞,还有一部分是因为美国人坚定拥护宪法背后的根本原则。在华盛顿任内,有一场关于宪法是否授权联邦政府特许设立国家银行的激烈争辩。杰斐逊和詹姆斯·麦迪逊认为设立银行不符合宪法;但亚历山大·汉密尔顿说服华盛顿,宪法中允许设立银行。
在这场争论中,双方都理直气壮,孰是孰非不能一目了然。关键在于,当时的政治领袖一致认为,有必要根据宪法就支持或反对任何一项政府行动提议展开辩论——这项惯例在20世纪已经衰落。(不过,在21世纪,奥巴马医改计划强制公民个人购买医保的条款却使关于宪法的辩论得到了恢复,这大概是他从未想到或希望的。)
即便对宪法第1条的“公共福利”条款和“必要与适当”条款可以有多种解释,诉诸宪法寻求立法和行政权威仍对我们的政治审议产生了有利影响,限制了政府的扩张。在19世纪,国会通过的特殊利益开支法案屡遭总统否决,而今天,预算“专款”成了国会内一种极为盛行的文化,这在当时是不可想象的。正如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45篇中所说:“草拟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少而明确……主要用于外部对象,如战争、媾和、谈判,以及对外贸易。”
因此,当国会在1794年拨出15000美元,用于救济为逃离圣多明各叛乱来到美国的法国难民,当时仍在众议院的麦迪逊提出了反对意见:“我无法指出宪法中哪个条款授予了国会一项花选民的钱来做慈善的权利。一旦他们打破了为其行为方向制定的原则,谁也不知道他们以后会过分到什么程度。”因此,当麦迪逊几年后当上总统,他否决了一些自认为违反宪法的开支法案,这不足为奇。例如,他否决了约翰·C.卡尔霍恩让联邦政府修建州际公路的“内部改进”法案。麦迪逊对国会的权力持严谨态度,他认为宪法中并没有哪个条款授予国会进行内部改进的权力:
要使该法案符合合众国宪法是一个无法逾越的困难,令我感到深受束缚……宪法第1条第8款具体说明并列举了授予国会的立法权。该法案拟行使的权力似乎不在所列权力之中,也没有合理的理由表明,国会有权为了执行已经列出的或宪法授予合众国政府的其他权力,而制定必要和适当的法律。
19世纪四五十年代,国会开始流行一种做法,即用土地代替金钱,作为赠与物送给受优待的特殊利益集团。对这种挥霍行为,一些总统根据宪法作出了抵制。例如,国会1854年通过一项法案,准许联邦政府代替精神病患者使用1000万英亩的公共土地,该法案被富兰克林·皮尔斯总统否决。他指出:
尽管我支持精神病患者救助事业,但是我未能在宪法中发现任何授权,要求联邦政府成为为整个国家分发救济品的伟大施赈者。在我看来,这样做将违背宪法的文字和精神,颠覆联邦赖以建立的整个理论基础。如果允许考虑对任一对象行使这项权力,我将不可避免地认为,把各州对慈善机构的管理权转交给联邦政府,最终会对高贵的慈善机构有害而无益。
1859年,国会通过一项土地赠与法,要把600万英亩的联邦土地分给各州,用于建造农业院校。詹姆斯·布坎南总统的长篇否决报告详细地讨论了该法案对宪法的逾越:
宪法中列举了几项授予国会的权力,主要涉及战争、媾和、国内外贸易、谈判,以及其他最好由政府行使或其单独行使将有利于国家的方面,这些方面为数不多却至关重要。所有其他权力都留给各州和人民。为使国会的权力和后两者的权力高效、协调地运转,有必要让他们的一些活动领域保持区分。仅此一点,就可避免双方发生冲突和互相损害。如果有朝一日,州政府都指望联邦财政部出钱养活他们,维护他们的教育和内政体制,那么无论联邦政府还是州政府,其品质都会遭到极大毁坏。州和人民的代表更迫切关注的,将是获得钱财减轻其选民的负担,而非推动实现已经交给联邦政府的更遥远的目标。为了州的利益,他们自然会倾向于从联邦政府那儿获取钱财……这将授予国会一项巨大而不负责任的权力。P24-27
“史蒂文·F·海沃德是我最喜欢的历史学家和作家之一,他的一些想法很古怪《比如,他觉得我们应该按照总统对就职誓词的忠诚度来给他们打分。哇塞,这可是个疯狂的念头!这本书之所以值得一看,不仅是因为它有趣、富有洞见、让人增长见识,也因为它是总统得分虚高的最佳解毒剂。”
——卓纳·古登堡(“国家评论在线”特约编辑、《自由法西斯主义》作者)
“恢复政府的恰当职能范围,关键的一点在于让我们的总统按照原初意图担当宪法的捍卫者,而非通过对行政国家的不断扩张来削弱宪法。奇怪的是,我们现在极少根据总统是否遵守就职誓言来评价他们。我们得感谢史蒂文·F·海沃德,他提醒了我们,哪些总统明白其捍卫宪法的职责,而哪些不明白。”
——埃德温·米斯三世(里根政府司法部长、传统基金会法律与司法研究中心主任)
“每位总统都宣誓要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但他们在履行这项基本职责上做得怎样呢?现代历史学家大多忽略了这个问题,不过史蒂文·海沃德迎难而上,他给过去一百年的总统打了分。他是位严格的评分者,他的结论将让很多读者吃惊或者高兴。”
——迈克尔·巴龙(《华盛顿审查者》资深政治分析家、《美国政治年鉴》合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