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请卸妆——历史就是重口味》由咪蒙编著。
《圣人请卸妆——历史就是重口味》讲述了:
杜甫,出身于主旋律公务员世家,小时候是五道杠,看《新闻直播》都会佩戴红领巾,觉得是国家大事。
李白在文坛、黑道、皇宫、隐士圈都混得开,就是个会写诗的韦小宝。
纪晓岚是性瘾者、清朝西门庆,一天不做五次爱会死。
墨子是谢耳朵式的科学怪人,开创了一个高科技黑帮。
郑板桥白天装穷叫苦做忧国忧民状,晚上花钱养男宠与美少年乱搞,在正人君子和猥琐大叔之间自由切换。
说屈原是gay,爱慕楚怀王,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文人!
说辛弃疾嫖娼,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诗人!
说李清照好赌,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词人!
不过,偷偷说,爱国和嫖娼、好赌、搞gay不冲突啊!
嘘!
圣人24小时滚动伟大,好人365日天天崇高,让人毛骨悚然。
我们不可以讲伟人的坏话,因为他们都完美无缺,吃饭睡觉都是表率,至死还保留着守宫砂。
我们也不可以质疑英雄的言行,因为他们打出的喷嚏是矿泉水,拉出的屎都是工整的圆柱体。
我们也不太挑死人的毛病,因为中国人热爱死人,“死者为大”,这话本义是对死者的尊重,但很多时候发展成对死者的美化。人一死,道德层面自动升级,普通的成了美好的,美好的成了崇高的,崇高的成了不朽的。
于是,那些死了很久的古人,一个个被化好妆,涂上意识形态的油彩,京剧脸谱似的,按生旦净末丑几种角色分配好。台上的,照着剧本演;台下的,乖乖跟着念。遵照各自的原始设定,是演员和看客的天职。
历史学不是神学。让古人们卸了妆,不再饰演悬在空中的文化符号或政治图腾,而是回归人性,展露出各种款式的人格分裂来。一个诗意盎然的流氓、一个一往情深的泡妞专家、一个宅心仁厚的嫖客、一个精神错乱的女侠……这种突兀的搭配,多令人向往。而干巴巴的“爱国文人”四个字,才是存天理、灭人欲,既避邪,又避孕。有时候甚至拿来当成迷幻药,让人活在社会的昏迷中、政治的昏迷中、历史的昏迷中。
情圣杜甫
《情圣杜甫》,1922年,梁启超在清华大学作了一场以此为题的演讲,他认为,杜甫是中国文人中第一抒情圣手——咦,杜甫不是那位苦大仇深、忧国忧民的抑郁症大叔吗?唉,所以说很烦你们这些文盲,亲自细读杜甫诗,就会发现,杜甫这家伙就是个李白控。自从和李白鬼混了一年多,发生了“酒后同睡一张床,盖同一张被子,白天手拉着手,四处招摇”(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纯洁的男男关系,之后那二十多年,他的人生就像一部难民生活宣传片,持续的愁云惨雾中,他是靠着对诗仙哥哥的思念撑下来的。
爱那么短,遗忘那么长。
他写给李白的情书,可考证的就有15首,题目够露骨:《冬日怀李白》《春日忆李白》《梦李白》《天末怀李白》……当李白入狱、被流放,所有人都对他喊打喊杀时,只有杜甫站出来,为李白辩驳。
为了你,我愿意背叛全世界。
李白之于杜甫,就如东野圭吾的《白夜行》里雪穗之于亮司,在冗长的黑暗中,你是我唯一的光。
1.醉眠,翻译成白话文,就是酒后乱性
公元744年,杜甫与李白相遇在初夏的洛阳。
李白44岁,杜甫33岁。11岁是个很微妙的年龄差,貌似感情难得善终,比如王菲与谢霆锋、麦当娜与盖里奇、巩俐与黄和祥、张惠妹与何守正。
此前,李白贵为国民偶像,在文坛、朝廷、黑社会、道教界、隐士圈都是大红人,宛如会写诗的韦小宝。而杜甫,出身于主旋律公务员世家,小时候是五道杠,看《新闻联播》都会佩戴红领巾,觉得是国家大事。24岁时考科举,落榜,索性来了个全国自助游——当时很流行这种gapyear,青年人先不找工作,四处晃荡,顺便结交权贵,混个脸熟,以便将来顺利步入仕途。杜甫很聪明,他抓紧时间过了一段裘马轻狂的放纵生活,因为不久后他就要连续倒霉。
那时李白刚刚遭遇重大的仕途挫折。拿着唐玄宗给的遣散费(《新唐书》本传称“赐金放还”,也有人调侃说这是唐玄宗不堪杨贵妃的强烈妒意和胡搅蛮缠,被迫给李白一大笔分手费),离开朝廷,携带着被摔碎的治国梦,内心极度失落。
治疗失意者的最好方案,就是给他一个忠犬牌爱人。
杜甫在父亲杜闲的官邸,见到了传说中的谪仙人李白,一见倾心。
学者闻一多盛情讴歌李白和杜甫的相遇:“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我们再逼紧我们的想象,譬如说,青天里太阳和月亮碰了头,那么,尘世上不知要焚起多少香案,不知有多少人要望天遥拜,说是皇天的祥瑞。”
闻一多好流氓哦,太阳和月亮碰了头,那不就是日全食吗?众所周知,日全食就是太阳和月亮乱搞啊!不过相比牛郎织女每年可以在鹊桥上做一次,太阳和月亮这对痴人更可怜,上个床得等三百多年。人家好不容易合体,地球人还不懂事,动用天文望远镜、人造卫星等多种偷窥工具,悍然围观。
悄悄说,其实,闻一多的身体里,住了一个腐女。曾经,作为权威的《楚辞》专家,他亲自论证,屈原是gay,把保守派统统吓哭。
李白花了三秒钟,给杜甫这个冒着星星眼的崇拜者打分:长得正派,扣3分;诗写得还行,加5分;酒量不错,加100分!于是,这段送货上门的感情,他就很随和地笑纳了。反正李白也不是第一次泡粉丝了,几位铁杆粉丝,汪伦、岑勋、魏颢都跟他传过男男绯闻。
杜甫斗胆向李白要了手机号码,二人相约,秋天去开封、商丘一带游玩。唯一不和谐的是,杜甫的好友高适本来在老家搞现实版开心农场,种种田、钓钓鱼,一听说杜甫要跟李白同游,非要加入(是不是高适暗恋杜甫,不放心他们二人独处呢?唉,文艺圈实在太复杂了)。于是,三个人cos《笑傲江湖》,过起了游山玩水、骑马狩猎、狎妓饮酒、打打杀杀的快意人生。
镜头中,只要有了白衣飘飘仙气过剩的李白,就完全是偶像剧画质。杜甫晚年回忆起这段经历,饱含深情:
昔我游宋中,惟梁孝王都……舟车半天下,主客多欢娱。白刃仇不义,黄金倾有无。杀人红尘里,报答在斯须。忆与高李辈,论交入酒垆。两公壮藻思,得我色敷腴。——《遣怀》
杜甫嗔怪道,李白和高适两个都喝高了,留我一个人拍照片,发微博,好讨厌。
他们骑着马,唱着歌,登吹台、琴台,共渡黄河,游王屋山。至今,开封禹王台公园内,还有为纪念李白、杜甫、高适三位大诗人登台吟诗作画而建的“三贤祠”,弱弱地问,三贤的意思是,他们玩3P的时候,互相谦让,显得特别贤惠吗?
第二年春夏,3P地点改为儒家圣地——齐鲁,先去济南旅游,文学家、书法家李邕很上道,负责接待,带他们游遍大明湖、千佛山、鹊山湖、华山、临清河……实在忍不住了,问一下,为什么古今中外每一段奸情都跟大明湖有关?这湖三观不正啊。
此次分别时,杜甫对李白已是情根深种,以至于刚到秋天,已相思难捺,赶去兖州,找诗仙哥哥玩。这一次,两人只相处了十几天——多么高质量的十几天啊。杜甫按捺不住激动,把此次甜蜜约会写进诗句,让这段奸情,永垂不朽。
李侯有佳句,往往似阴铿。余亦东蒙客,怜君如弟兄。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更想幽期处,还寻北郭生。入门高兴发,侍立小童清。落景闻寒杵,屯云对古城。向来吟橘颂,谁欲讨莼羹?不愿论簪笏,悠悠沧海情。——《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
醉眠,翻译成白话文,不就是酒后乱性嘛。你们睡同一张床,我们假装没看见,学习专家好榜样,自欺欺人。你们还盖同一张被子,我们,我们……好吧,去度个蜜月,也是应该的。你们还不顾世俗眼光,手牵手招摇过市!
其实,你们是以寻访隐士为名,行幽会之实吧。诗的最后,杜甫大胆表白,为了你,我可以放弃功名,与我的深情相比,悠悠沧海算个屁——杜同学啊,吃醋不要这么赤裸裸哦。也是,谁叫李白那个没良心的,说什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他桃花潭水,我悠悠沧海,诗仙哥哥啊,你几何学得有多不好,看不出谁对你更痴情吗?
李白如何回应呢?他写了一首《戏赠杜甫》:
饭颗山头逢杜甫,顶戴笠子日卓午。
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
饭颗山就是兖州的甑山,李白不直接谈感情,而是借写作这件事来表态。哎呀,子美弟弟啊,别那么较真嘛,写诗而已,又不是什么人生大事。看看你,成天皱着眉头秀沉重,把自己搞得瘦了吧唧的,太骨感了——我抱着都没感觉了。
对于情场浪子来说,最讨厌的,就是杜甫这种玩不起的。李白喜欢上一秒你侬我侬,下一秒相忘于江湖,所以忍不住调戏杜甫,放松点,玩玩而已,难道还真让我负责,去荷兰领证结婚?
有史家称《戏赠杜甫》是好事者写的,冒充李白,而郭沫若、安旗、郁贤皓等很多专家都指出,这首诗绝对不是伪作。本来嘛,还有谁能如此精准地写出李白那种玩世不恭的调调,又有哪首诗,能在两句话之内,传神地表达李、杜之关系呢?
两个人之间,爱得深的那个,就是弱者。
2.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见奸情 兖州石门一别,杜甫回到洛阳,又去了长安;李白不久之后也离开山东,去了江东。历代绝大多数史家都认同,这是二人的最后一别。
对于李白,杜甫已成过往。
对于杜甫,李白却是整个世界。
杜甫以一字一句,诠释对李白的深情讴歌和刻骨想念。
他作《饮中八仙歌》,假装夸了8个人,可倾心描绘的,却是李白的醉态:
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
看我家李白多跩,皇帝邀请他,他都不甩。
他写《赠李白》:
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
不少专家说,这首诗是杜甫对李白的规劝之作,谬矣。又有人说,这是杜甫
为李白画的一生肖像,亦谬矣。诗的主语明明是“我们”,“相顾”啊,没看见吗,杜甫是在追忆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光,那样的率性嚣张,那样的痛饮狂歌,都回不去了。
这不是李白的单人照,而是情侣合影。
如果你在乎一个人,看到一草一木,都会拐着弯想到他。春天,他想念李白: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
前四句,以南北朝文学两大泰斗庾信和鲍照两人最精华之处来夸李白。李白啊,就是天下第一,卓尔不群。所谓文人相轻,而一个文人,却可以对另一个文人给予至高无上的肯定和歌颂——如此违背常理,如果没拿钱,那只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睡过了。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喜欢一个人,就会主观地放大他与旁人的差距。
杜甫不过是真情流露,他忠于自己的感情,忠于自己的判断。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病,那么忍不住夸自己的心上人,只是症状之一。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他借景写情。
李白依然是那个白衣翩跹美男子,站在杜甫的回忆里,永不老去。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一个“重”字,道尽杜甫的不舍和期盼。什么时候,我们才能饮酒论文,鸳梦重温?
最后两句,简直有些惆怅。
如此渴求与李白重逢,又为何不干脆主动去找他?
杜甫并非没有想过。他写《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铺垫了半天,不过是为了讲最后两句话,“南寻禹穴见李白,道甫问讯今何如”,孔巢父啊,你见到李白,一定帮我问一下,他过得怎么样?
其实,他更想问的是,对方愿意见我吗?
李白也给杜甫回过一次信,“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杜甫在战乱中逃难时,或许都把这封信随身携带着,可是,关于李白的绯闻能少点吗?“李白作《梁园吟》,钓到宰前相孙女”“三陪女微博晒与李白艳照”“谪仙人亲赴会稽,凭吊老相好贺知章”“滞留石门山,李白与元丹丘秘密同居?”……每个新闻标题,都像锋利的刺,准确扎进心脏。
杜甫又有什么资格冲到宗氏面前,宣布:“宗女士你好,我是你老公的男朋友。”
单恋一个人,就只配幽幽地抱怨:他除了不属于我之外,什么都很好。
冬天,他也想念李白(唉,杜甫啊,你娃就直说吧,一年四季思念马不停蹄):
寂寞书斋里,终朝独尔思。更寻嘉树传,不忘角弓诗。短褐风霜入,还丹日月迟。未因乘兴去,空有鹿门期。——《冬日有怀李白》
前两句,再鲜明不过,身处寂寞书房,想你,是唯一的主题。
如果说,在这些诗句里,杜甫对李白的爱意,还是有些克制的、隐忍的,那么,到了李白的危难时刻,他就彻底失去了对情感的自控力。
公元756年,李白参与永王起兵与肃宗争夺皇位的军事行动,被朝廷审判。谋反是顶级罪名,大部分人唯恐避之不及,而与李白分别十一年的杜甫,写出240字的长诗,为李白辩驳。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杜甫俨然是李白营销团队的首席顾问,为李白拍了一部个人形象宣传片,以作危机公关。前四句成为千古名句,尤其是“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促成了李白在诗坛超然的地位。杜甫下这么重磅的定义,就是要告诉世人,李白没有被高估,反而是被低估了!李白本就是超越时代的存在。
“处士祢衡后,诸生原宪贫。稻梁求未足,薏苡谤何频”,杜甫用典故来阐释李白的处境,说他下庐山从永王,不是有什么政治野心,仅仅是生活所迫。“苏武元还汉,黄公岂事秦”,就像苏武归汉、夏黄公不事秦始皇一样,李白追随永王,也并非心甘情愿——请不要冤枉我们家李白,他是无辜的!
这就是传说中的患难见奸情。
3.最感人处,在于他的“无我”
事实上,李白被控鼓吹、协从反叛之罪并不算冤枉,虽然事败后他自辩“空名适自误,迫胁上楼船”,假装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却忘了自己曾吹嘘“但用东山谢安石,为君谈笑静胡沙”,还豪气地写了十一首《永王东巡歌》。
但杜甫的可贵就在于,你爱一个人,就会自带傻逼气质,无条件地相信对方。对他的缺陷,视而不见。
相信,就是爱的核心元素,就像当年《画皮》最激怒我的,不是陈坤意淫与周迅颠鸾倒凤,而是仅凭小三几句谗言,就让他一朝之间,信了相处多年的发妻不是人,是妖怪。
情感往往凌驾于道德判断之上。不爱一个人,便不再信他(她)了。
杜甫不安地等待有关李白的消息。得知李白被捕入狱,后来被判长期流放夜郎,竟然连续三夜频繁地梦见李白。在梦里,二人终于重逢,却经历生离死别的苦痛。他像一个焦灼的妻,担忧丈夫的安危,陷入一种凄惶的情绪里,不能自拔。
而杜甫的妻,却在半夜,听自己的丈夫叫着另一个男人的名字,看他披衣下床,记录有关另一个男人的梦境。
《梦李白二首》其一: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恐非平生魂,路远不可测。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
《梦李白二首》其二:
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三夜频梦君,情亲见君意。告归常局促,苦道来不易。江湖多风波,舟楫恐失坠。出门搔白首,若负平生志。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孰云网恢恢,将老身反累。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
这样两封字字泣血的情书,任何一位心理医生看了,也只会给出同样的诊断:单恋症末期。
哪怕以痴情著称的韩剧男二号,在杜甫的诗句面前,也尽显矫揉造作。
杜甫想到李白的遭遇,抑郁难解,写着写着,他生出愤慨,这是什么狗屁世界?偌大的长安,车水马龙,而我的李白,独自憔悴。这是什么狗屁时代?就不怕成为后世笑柄吗?
小道消息说,李白流放途中已经有些神经质,杜甫写了首《不见》: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很久很久没有见到李白了,这世道,非要把他逼到装疯卖傻的地步吗?世人都说他该杀,只有我,怜惜他的才华!
此时的杜甫,已经不是苦闷,而是悲愤了!
反复读杜甫给李白的15首诗,我以为,最感人处,在于他的“无我”。从头到尾,他写李白,担忧他,维护他,为他感伤,替他叫屈,却丝毫没有顾及自己的处境。
其实,杜甫自己分明长期衰神附体。读他的诗,读研究他的专著,总让人感叹,即使上天为了制造一个被后世知识分子最为推崇的牛逼文人,多拨些倒霉配额给他,刺激他的痛感,激发他的情怀,也不必下手这么狠吧?
跟李白分别之后的二十几年,杜甫的人生,就像是一部长达百集的灾难苦情剧。在长安奋斗十年,只等来一个卑微职位,没干多久遭遇安史之乱,幼子被饿死,他被叛军抓去,一年之后才逃出来。投奔肃宗,补了个“拾遗”的官,没过多久被贬,又碰到饥荒,在陕西同谷县,差点饿死。逃难到成都,靠高适、裴冕、严武等好友以及十几位地方官员赞助,一样样要来家具、树种,到经营杜甫草堂,总算过了一点像样的日子。但失去靠山之后,离开四川,再次陷入饥寒交迫——逃难、挨饿、衣不蔽体、四处要求接济,夸张点说,想想非洲难民的宣传片,把里面的人物自行PS成黄种人即可。他自己如此颠沛流离衣食不继,还真诚地为李白操心,不是出自深切的爱情,又怎么能让人信服?
他感伤于“斯人独憔悴”,却浑然忘了自己经过多年磨难,更是形容枯槁、心力交瘁,从骨感版杜甫,早就变成了腊肉版杜甫。
他心痛于李白的“佯狂”,而忘了自己身患糖尿病、肺病、风湿、疟疾、风痹,在多种并发症中备受折磨。
他认为李白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坦白说,李白、杜甫仕途都不顺,如同罗宗强在《李杜论略》中的分析,两个人都缺乏政治智慧,迂阔幼稚、不切实际(《新唐书》说杜甫“好论天下大事,高而不切”),连谄媚权贵又抨击该权贵好大喜功穷兵黩武、刚巴结了某宰相等他一下台就大喊活该、指望继任者赏识自己这些小分裂和小猥琐,都很类似。但至少,李白是当朝最红的大诗人,他所获得的名誉上的成就感、经济上的赞助、情感上的崇拜,与他的才气相比,也并不构成太大落差。相反,杜甫把诗写成了时评、写成了纪录片,在当时,并未得到太大重视。这样的他,却忙着为李白鸣不平。
事实上,杜甫也有偏狭和小气的一面。对他的贵人严武,也经常出言不逊,《旧唐书》评论他“性褊躁,无器度”,他EQ并不高,并非对任何人都大度宽容。正因如此,他坚持二十多年,哪怕不能见面,哪怕李白对他满不在乎,也照样献出一片赤诚,这样的爱,更令人动容。
也许,正因为他处于那样困顿的人生中,才更为怀念与李白曾经快意潇洒的交往。正因为他是个儒家乖宝宝,悲天悯人,喝高了都不忘搞人文关怀(黄庭坚说他“醉里眉攒万国愁”),所以才更仰慕李白的超脱旷达、唯我独尊。
所以,哪怕最严肃的学者,提及二人,用词极尽严谨和节制,也难免有耽美倾向。林庚说,李白是杜甫生平最倾心的诗人,但他疑惑的是,为何李白对杜甫如此冷淡无情?大批学者跟林庚一样,看不下去杜甫单方面对李白一往情深,拼命地证明,杜甫不是单恋,郭沫若经过详细考证,说,“李白虽然年长十一岁,
他对于杜甫也有同样深厚的感情”。他们不忍承认,李白的爱情观,就是王尔德式的以滥情为深刻、以花心为崇高。王尔德就公开宣扬,当爱到了终点,软弱者哭泣,精明者马上去发现一个,聪明者早就预备了一个。一生只爱一次,不叫忠贞不渝,而叫肤浅、懒惰、愚蠢、失败。
李白就是这么没心没肺,而杜甫爱的,也就是他的没心没肺。有S和M,生态才能平衡。
其实,杜甫也有卖萌的一面。
此时与子空归来,男呻女吟四壁静。
杜甫好奸诈哦,假装这是写饥荒。
杜甫在微博上发了新写的两句诗,低调地@了李白,还特别解释,我写的是朋友来了,主人很happy的故事哦,大家不准展开流氓联想!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P220-230
圣人不死 大盗不止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
庄子这家伙,说的话都长得像病句。他的业余爱好就是吃饭睡觉骂孔子。他讨厌儒家的势利和伪善,在他看来,天天讴歌英雄、推崇圣人的社会,就是病态社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有圣人,就必然有大盗,二者相生相克,甚至可能互相转换。不泯灭这种人为差异,谈什么仁、什么礼,都是瞎扯淡。
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家推崇的最高境界,是内圣外王。还有什么比人格和权力双双抵达巅峰更为完美呢7虽然用肉眼都能看出,这意淫存在着明显的悖论。于是,聪明的统治者发明了简单易行的方法,把内圣外王的前后顺序轻轻一换,直接通知大家,外王,必然内圣。这条法则跟地心引力一样不容置疑,谁不信,谁就是找死。王道成了霸道,玩的是以德服人、以德吓人、以德杀人的治国套餐。
“存天理,灭人欲”是圣人的口头禅,但清代牛逼哲学家戴震就站出来,直指这不过是骗人的把戏:灭了老百姓的小欲,成全统治者的大欲:灭了老百姓的小私,成全统治者的大私。最可怕的,是圣人和大盗两位一体,所到之处,非死即伤。
比起大盗,圣人更违背人性。庄子提出的解决方案很现代,不就是大道面前众生平等嘛。大道,就是老庄版的上帝,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就是万事万物他妈,简称造物主。庄子的意思是,道对每一个孩子都一视同仁,灭等差,齐物我,把什么高低、贵贱、得失、贫富等价值观,一脚踢飞。
咦?庄子在说什么?风好大,我们听不到啊听不到。
迄今为止,我们都当庄子是放屁,百折不挠地活在圣人的时代,配合官方一次次造神。
我们不可以讲伟人的坏话,因为他们都完美无缺,吃饭睡觉都是表率,至死还保留着守宫砂。
我们也不可以质疑英雄的言行,因为他们打出的喷嚏是矿泉水,拉出的屎都是工整的圆柱体。
我们也不太挑死人的毛病,因为中国人热爱死人,“死者为大”,这话本义是对死者的尊重,但很多时候发展成对死者的美化。人一死,道德层面自动升级,普通的成了美好的,美好的成了崇高的,崇高的成了不朽的。
于是,那些死了很久的古人,一个个被化好妆,涂上意识形态的油彩,京剧脸谱似的,按生旦净末丑几种角色分配好。台上的,照着剧本瀛台下的,乖乖跟着念。遵照各自的原始设定,是演员和看客的天职。
可像我这样的人渣,偏偏不肯当个乖巧的看客,二维的演出看腻了,想来点3D的,更想知道把古人们脸上的油彩卸了,让他们素颜,又该是何种模样?
纪晓岚是性瘾者,清朝西门庆,一天不做五次爱会死。
墨子是谢耳朵式的科学怪人,开创了一个高科技黑帮。
李白在文坛、黑道、皇宫、隐士圈都混得开,就是个会写诗的韦小宝。
郑板桥白天装穷叫苦做忧国忧民状,晚上花钱养男宠与美少年乱搞,在正人君子和猥琐大叔之间自由切换。
也许是天性阴暗,我从小就对高大全真善美的背面感兴趣。迷恋假恶丑,算不算一种隐疾呢?
我敢写历史,因为我历史成绩很烂。而我政治成绩特别好,因为我的学习方法太天才、太牛逼了,那就是无脑学习法。学历史,忍不住动了髓,跟出题者完全不在一个思维轨道,高考不及格,于是怀恨在心,写起古人各种猥琐、狗血和八卦来。 这本书,收录的是我恶搞古人的专栏,80%的史料加20%的胡说八遭,考证史实不是我的强项,我的特长是,永远能化高雅为庸俗,从四书五经中读出黄赌毒,从唐诗宋词中读出屎尿屁,从古代圣贤身上读出脏乱差。
我想调戏的不是古人,而是呆子,守株待兔般,等候他们被激怒。这就是传说中的恶趣味吧。陈丹青说过,犯忌的事,做起来才有意思。正常不就是平庸的通假字吗?
我说屈原是gay,爱慕楚怀王,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文人!
我说辛弃疾嫖娼,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诗人!
我说李清照好赌,有人说,怎么可以污蔑爱国词人!
他们规劝我,多看点书,学学人家安意如,哪里像我作恶多端、不知廉耻、哗众取宠、邪门歪道……哇,他们一定是读过弗洛伊德之精神分析学的,看人怎么这么精准。
不过,偷偷说,爱国和嫖娟、好赌、搞gav不冲突啊。
圣人24小时滚动伟大,好人365日天天崇高,让人毛骨悚然。王尔德都说了,人总该有点不可理喻之处。
历史学不是神学。让古人们卸了妆,不再饰演悬在空中的文化符号或政治图腾,而是回归人性,展露出各种款式的人格分裂来。一个诗意盎然的流氓、一个一往情深的泡妞家、一个宅心仁厚的嫖客、一个精神错乱的女侠……这种突兀的搭配,多令人向往。而干巴巴的“爱国文人”四个字,才是存天理,灭人欲。既辟邪,又避孕。有时候甚至拿来当成迷幻药,让人活在社会的昏迷中、政治的昏迷中、历史的昏迷中。
马克斯‘韦伯把人类社会划分为三个时代:传统时代、英雄时代和法治时代,一个法治社会应该没有英雄,没有圣人,没有完人。
圣人一死,世界终于正过来了。
有读者说,咪蒙最好的历史文,也就是《好疼的金圣叹》了。
说实话的人都该被逮捕。
虽然关于墨子、杜甫、袁枚、纪晓岚、郑板桥、秦观这些篇章,我自己也挺喜欢,从技术上说,或许并不亚于《好疼的金圣叹》,但是,就人物本身的有趣指数而言,金圣叹是很难超越的。这也是我正在和彭浩翔导演合作,写作有关金圣叹的电影剧本的缘由。不出意外的话,大家应该能在大屏幕上见到立体的金圣叹,看他如何反抗科举制度、调戏荒诞社会。
金圣叹和庄子一样,都是实验家,以各种姿势跳出规则;也是发明家,用新鲜模式与世界相处——事实上,我写这些不着调、不靠谱的历史文,确实有个卑微的愿望,希望能够启发一些人,不要太听教材的话,不要迷信所谓的常识,不要恪守老旧的规律,带着一点积极的怀疑精神,换一个角度去审视古人、审视自我、审视世界。
规矩就是拿来破坏的,就如同洗干净手就是为了弄脏一样。
我不求甚解,书中谬误肯定不少,但如果因为我的胡说,激发了你去挖掘史实,了解真相,这本书就总算有了一点点价值。
对出书一事,我始终心存敬畏。如今像我这样的阿猫阿狗都能出书,足见图书市场之堕落。我唯一能做的,便是调动有限的智商和上进心,将专栏文字一一仔细修改三遍,改到再看都想吐的程度。其中有些文章全盘推翻,重新写过——我知道自己文章写得烂,但还是试图突破自己——至少要写一种新型的烂吧。
近日之图书,越来越薄,我却刹不住,往其中不停添加。这不过是场苦肉计,总以为字多一点,读者哪怕不满,看在我诚意十足的份上,也会暂时谅解。
对于读者,我怀有愧疚——为了看我的书,得耽误一点大家逛街打游戏看电影的宝贵时间啊。我甚至不好意思推荐大家买我的书,毕竟,有这个钱,买些“人生必读之书”多好,比如《如何处理仇人的骨灰》、《天天好体位》、《农民进城防骗手册》、《如何谋杀你的丈夫》、《打飞机英雄集》、《怎么鉴别黄色歌曲》、《金日成花金正日花栽培方法》、《怎样唱好周杰伦歌曲》等,这些书才称得上延年益寿滋阴壮阳。
感谢被我调戏的李白、杜甫、辛弃疾、金圣叹、郑板桥们——没有告我诽谤罪,是因为把诉讼费献给夜总会了吗?
感谢恩师张可礼先生:读研三年,您嘱我治学要严谨、谦逊、勤奋,我很听话,全部照做了——按那六个字的反义词。您曾希望我念博士、博士后,进而成为学者,而今我自甘堕落,写些不伦不类的垃圾,可我知道,您会一如既往地包容我的猥琐。
感谢BOSS南岛:对我这种混世魔王式的下属,拥有神奇的忍耐力,每次我想旷工,就假装说要在家闭关写书了,你总是很懂事地批准了。
感谢马一木、YOYO夫妇:作为国内才气和美貌最高分的夫妇,你们找学生还真是不挑,本着人道精神,当我的文学教练,不时推荐牛逼小说,对我展开文学启蒙。
感谢蕾蕾菜、周吟、杜子虹、王相明等闺蜜们:你们启发了我的奇思妙想,又容忍我的胡说八道。
感谢于长江老师:愿意动用您浩瀚的知识,解答我提出的各种神经质+不靠谱的社会学问题,贴心地将我的歪门邪道上升到理论高度。
感谢《女报》编辑杨小果。如果没有你恒定的催促,我也会出书的,时间是——下辈子。
感谢妈妈:你60岁还爱看《新周刊》《城市画报》。我身体里仅有几盎司文艺元素,一定是从你那里偷来的。 感谢爸爸:关于你,我最自豪的是,以前你上班的工厂门口有一个黑板,记录当日迟到人名,其他人名用粉笔写,而你的名字是用油漆写的。你赐给我自由散漫、跳出规则的气息。于是,我每一次写字,都是一次捣乱。
感谢罗同学:我思维混乱,文字野蛮,却内心坚定。因为你给了我旷日持久的安全感,像一支锚,将我稳妥地固定在地球表面。
感谢唯唐:你把我知道的东西重新教了我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