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A·比尔德的《美国宪法的经济观》一书出版于1913年,是其运用“经济决定论”解释历史的主要著作,也是一部探讨美国宪法制定过程的权威性著作。
比尔德首先分析了当时美国历史学的三大派系,班克罗夫特派(神学派)、条顿派、科学历史学派,的缺点。认为他们无法正确解释美国的制宪历史。接着提出他自己的研究方法,经济决定论。并对当时历史经济解释学的状况做了介绍。接着,他提出经济因素在法学理论中也受到了忽视,在这样的情况下,“宪法不但是全民创制的,而且也不沾一点派别斗争的痕迹”,这无疑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他进一步指出美国宪法的条文实际上是保护某一阶级的权利、或是保障某一集团的财产以防另一集团的侵犯。而这在理论中未得到应有之重视,因而必须予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