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人——“4·14”夜班女工被杀案侦破纪实
他是贺平村有名的大老实人,性格内向,从不与人争长论短。有时本村同龄人歧视他,挖苦他几句,他都是听之任之。从没有发现他有过任何劣迹,虽然有时一些行为稍稍与众不同,如看女人的视线比较死板,但村里人都认为他稍有神经质,都不以为然。
女工雨夜回家途中突遭奸杀
1983年4月14日晚上,黑黢黢的夜空稀稀落落地下着小雨,大地沉浸在寂静的阴霾之中。
夜里二十一点整,某县棉织厂的女工刘梅香下了夜班之后走出工厂大门,打着雨伞骑着自行车往自己的家中赶。当刘梅香走到县劳动服务公司围墙西南角的南北便道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树后蹿了出来,将她拽下了自行车,然后拖到了一旁的草丛中。
惊魂未定的刘梅香被强奸之后,一再保证自己不会告发对方,希望对方放过自己。
然而,丧心病狂的凶犯害怕刘梅香报警,掏出尖刀刺进了她的胸部。之后,凶犯趁着小雨迅速消失在夜幕之中。
刘梅香苏醒后,强忍胸口的疼痛,冒雨拼命奔跑,并且高喊:“救人呀!救人呀!”
当刘梅香挣扎着跑到县劳动服务公司大门口,进了小门就跌倒在地。县劳动服务公司的值班人员听到呼救,赶忙冲出来,看见刘梅香跌倒在地,随即喊人抢救,同时向公安局报了案。
派出所民警和医院的急救车迅速赶来。但是,尽管在急救车上就采取了止血措施,拉到医院又抢救了半天,终因失血过多,刘梅香没有说上一句话就断气了。
“救人呀”,是刘梅香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久久地回荡在听见她呼救的人们心中。很多年来,县城群众的生活一直十分平静,从没有发生过如此惊心动魄的杀人案。
足迹鉴定专家奉命赶赴现场
刘梅香,二十二岁,县棉织厂女工,新婚不久,平时工作表现良好,没有发现她与他人有明显的经济纠纷和感情纠葛,只是新婚不久经常与丈夫吵架。
县公安局派侦技人员赶赴现场,从县劳动服务公司大门勘察到路边的草丛,在草丛处发现有一趟凶犯逃离现场进入麦地的足迹,当夜就调来了附近两地市的警犬,进行了警犬追踪。因为当时下着小雨,麦棵高,麦垄厚,警犬追踪的效果不佳。
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尽快破案。
案情上报到河南省公安厅,厅领导当即作出了指示,同时命令足迹鉴定专家郑德才迅速前往,协助案发地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郑德才,是河南赫赫有名的刑侦专家,拥有多项荣誉头衔: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的“河南省优秀专家”、中国刑事科学现场统计研究会理事、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客座副教授、河南省公安厅机关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特聘专家。
4月17日,郑德才赶赴案发地,随即进行了周密的现场复查工作。
郑德才顺着犯罪嫌疑人遗留的还没有被破坏的足迹,经过麦地,翻过围墙,穿过树林,断断续续追踪一千六百多米。足迹开始为穿解放鞋足迹,后变为赤脚足迹。顺着此趟足迹一直追到了贺平村的一条南北街,足迹从北端进去,快到南端的时候消失了。
在追踪的途中,郑德才发现有几段足迹反映比较清晰。在县公安局侦技人员的协助下,他对每段清晰足迹的步幅步态特征进行了认真测量记录。
当天夜晚,郑德才经过研究计算一番之后,在专案组的案情分析会上给犯罪嫌疑人画出了一幅体貌特征:男性,年龄在十八岁至二十八岁之间,身高一米六九左右,体态中等;走路微低头,上身稍前倾,略有左右晃动;身体结构基本匀称;作案时脚穿焦作某鞋厂生产的四十一码民用解放鞋。
专案组办案民警根据郑德才提供的画像整整排查了一个星期,围绕着犯罪嫌疑人的足迹在贺平村连续排查了六名嫌疑对象,其中一名即是死者的丈夫。
死者刘梅香的丈夫名叫王立权,是该县公安局副局长的叔叔、副县长的表弟。经过调查,王立权原本不愿与刘梅香结婚,因为家庭干预,勉强同意结婚。两人结婚之后很快产生了隔阂,夫妻之间非打即吵,近期还闹着离婚。因此,许多民警认为王立权为了逃避罪责,故意伪装外人强奸杀人的作案嫌疑最大。
郑德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对侦查排查出的六名嫌疑人究竟谁是真正的犯罪者,我需要对每个人进行足迹检验鉴定之后才能最终确定。”
办案民警立即传唤了王立权。郑德才很快提取了王立权的鞋子和行走足迹样本,经过认真检验,认为王立权的足迹步法特征与现场足迹不符,建议排除王立权的嫌疑。
办案民警随后传唤了其他五人,但都是因为足迹步法特征与现场足迹不符被郑德才否定。
4月22日,办案民警又提供了第七个嫌疑对象刘大有。专案组顿时眼前一亮。
刘大有,贺平村村民,二十五岁,平素有过劣迹,尤其是案发当晚去向不明。
经过县公安局侦技人员的初步检验,刘大有的步法特征、走路姿势和现场的足迹分析非常接近,加上具有作案的时间、条件等因素,疑点不少。更加让人振奋的是,经初步询问,刘大有大体供认了自己的作案过程,基本没有什么漏洞。
一时间,专案组上上下下均认为刘大有必定是犯罪嫌疑人。
技术人员提取了刘大有的行走足迹样本。刘大有非常配合,甚至有点得意洋洋。
分析会上,郑德才再一次提出了独特看法。郑德才说:“我检验刘大有的单个足迹时,发现与现场足迹特征有些细微的差别。现在认定此人就是犯罪嫌疑人理由不足。我建议暂时排除他的嫌疑,大家尽快去排查新的嫌疑对象吧。”
此言一出,众多干警一片哗然:“贺平村范围就这么大,已经排除了七个对象,没有可排查的了。郑老师是不是再仔细地比对检验一下刘大有的足迹?”
郑德才非常肯定地说:“请你们相信我,我和你们一样,工作都是非常认真的。我也知道大家不是因为偷懒,而是确实坚信七号对象就是犯罪嫌疑人。但是,我还是希望各位同仁再费心忙些日子,扩大排查范围。我们的刑侦工作不能容许出现一点差错,否则就会造成冤假错案。对于受冤的个人来说,这是他一生都无法挽回的灾难。”
一个星期过去了,新的对象排查不出来。此时,更多的人认为七号对象刘大有就是作案分子,物证、口供都有,如此明显的案情,谁还能够不信呢?
专案组的负责同志多次与郑德才交流检验结论,其目的就是想让郑德才相信他们的判断并且认定七号对象为犯罪嫌疑人。
一位技术权威人士打保票说:“老郑,你就认定七号吧,绝对不会有错,错了我负一半责任。”
郑德才说:“既然你们都认定是七号,而且一定要我签字,我要亲自给七号再做一次足迹样本提取,重新检验鉴定一次。” 就在亲自提取刘大有足迹样本时,郑德才发现了他工作职责之外的事情。他立刻将自己发现的情况向县公安局提出了建议:“经过再次提取足迹,我不仅不能认定七号,而且怀疑七号对象刘大有可能具有精神分裂,建议对其进行精神状态鉴定。”
很快,鉴定结果出来了,刘大有果真患有精神病,虽然不太严重,但是他非常善于遐想,他的交代根本不能作为真实口供。
一起冤案就这么被郑德才的认真负责的精神化解掉了。他的工作态度使专案组下定了重新排查嫌疑对象的决心。此刻,很多干警都不再吱声了,而是转身投入了更加繁忙的排查工作。P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