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可编著的《法学方法论原理》至今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了理论创新:首先,提出“法学方法论原理”这一重要概念,并对其理论要素、关系、特征、结构和体系进行了剖析,是该著的概念创新。其次,全面分析和建构了法学方法论内在构造和理论体系的各种要素及这些要素之间的内在关系,是该著的体系创新。再次,借鉴各科知识,立足中国现实,多角度、多层次、多维度剖析法学方法论原理,并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立体地、网状地分析法学方法论问题,是该书的思维创新。最后,以法益衡量、利益衡量和价值衡量这三种典型司法方法为切入点,从微观角度剖析司法方法论的技术构造,从而为规制司法主体在这三种典型司法方法中的具体行动奠定技术依据,是该书的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