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律文件选编(精)》由国家文物局编,全书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三编,收入了《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等法律文件。
第一编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长城保护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文物藏品定级标准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文物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博物馆管理办法
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
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办法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编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辽宁省牛河梁遗址保护管理条例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
安徽省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
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管理办法
福建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重庆市红岩遗址保护区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南京军区营区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编 国际公约及双边协定
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公约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
方法的公约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
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对旧石器时代到唐末的
归类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迹雕塑和壁上艺术
实施进口限制的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