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立国和兴起,是世界现代史的中心事件之一。美国的兴起与其宪政的相关度问题,更是身处现代化漩涡中竭力保全自身文明政教制度的中国知识界的核心关切。
长期以来,我们思考美国宪政的一般路径是:将之拆解为一系列据说可放诸四海皆准而中国自不能不准的宪政“要件”,寻觅这些要件在中国的蛛丝马迹,嗣后有则再接再厉,无则奋起直追。
阿纳斯塔普罗的《美国1787年宪法讲疏(美国宪政与古典传统)》是关于研究美国宪法的专著。
中译本说明
前言
第一讲 美国人的宪法
第二讲 《宪法》“序言”
第三讲 第一条,第一至六款
第四讲 第一条,第七款
第五讲 第一条,第八款
第六讲 第一条,第九、十款
第七讲 英美宪政
第八讲 第二条,第一款
第九讲 第二条,第二、三、四款
第十讲 第三条,第一、二款
第十一讲 第三条,第二、三款
第十二讲 1787年时的各州宪法
第十三讲 第四条
第十四讲 第五条
第十五讲 第六条
第十六讲 第七条
第十七讲 《合众国宪法》治下的美国人
附录 和原始文献
附录一 独立宣言(1776)
附录二 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1776—1781)
附录三 国会召集联邦制宪会议决议案
附录四 西北法令(1787)
附录五 合众国宪法(1787)
附录六 第一条第八款图表(第五讲 )
附录七 联邦制宪会议准备将所提宪法送达邦联国会决议案(1787)
附录八 所提宪法自联邦制宪会议转呈邦联国会函(1787)
附录九 邦联国会将所提宪法送达各州决议案(1787)
附录十 国会为实施宪法而制定之法案(1788)
附录十一 《合众国宪法》各修正案(1791—1971)
附录十二 提出而未经各州批准的宪法修正案(1789—1978)
附录十三 葛底斯堡演说(1863)
附录十四 对《美国1787年(宪法)讲 疏》的两篇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