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释的视角理解西方法理学,视西方法理学史为一部法解释学的历史,对于构建中国当代法理学应当具有启蒙意义。解释既可以是一种进路、理路、透视、角度、视角、观点,也可以是一种说明、诠释。本书试图从法学解释而不是法律解释的视角编排篇章体系,不以时间为区分,即按照从古希腊、古罗马、中世纪、13—14世纪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18世纪等时间发展过程来安排叙述结构,避免著作体系雷同。本书把“理性”、“语言”、“经济”、“文学”等作为叙述策略,而不是“自然法学派”、“法律解释学派”、“法律经济学派”、“法律文学学派”等,是为了避免落入传统的学派分类方法,发展出新的学术认知。从编写顺序上,借鉴了英国学者阿伦·布洛克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