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引言外,罗欢平编著的《论普通债权质押》分为五章,第一章概括了我国普通债权质押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并指出利益均衡考量的缺失是目前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主张基于普通债权区别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特性,构建普通债权质押制度时应重视对利益均衡的思考。第二章分析了如何确立普通债权质押的标的范围。第三章论述了普通债权质权的设立条件。第四章具体探讨了普通债权质权效力范围及当事人权利义务范围的确定。第五章阐述了普通债权质权的实现机制。
实践中诸如应收账款质押等普通债权质押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但因为法律规定的欠缺或过于简单,致使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罗欢平编著的《论普通债权质押》通过分析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现状,指出利益均衡考量的缺失是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的症结所在,因而主张基于普通债权区别于动产及其他财产性权利的特性,构建普通债权质押制度时应重视对利益均衡的思考。基于利益均衡的考量,《论普通债权质押》第二章开始逐一论述了普通债权质押标的、质权之设立、质权效力范围和质权实现机制等问题。
《论普通债权质押》以现状问题为逻辑起点,落脚于制度构建,将利益均衡的考量作为二者之间的桥梁和贯穿全文的红线,旨在为我国普通债权质押制度的具体构建和完善提出意见及建议。
引言/1
第一章 我国普通债权质押理论与实践的现状及反思/1
第一节 问题·症结·反思之起点/1
一、立法现状/1
二、理论争议/5
三、实践问题/7
四、症结所在:利益均衡考量的缺失/16
五、反思之起点:强调利益均衡的原因/18
第二节 反思之一:需要考量的利益种类/25
一、出质人利益:债权价值的公平实现/26
一、质权人利益:债权安全的便捷保障/32
三、第三债务人利益:尽量免受不利益/35
四、一般第三人利益:公示便捷、高效/37
第三节 反思之二:利益均衡的实现路径/39
一、立法价值的确立体现利益均衡/39
二、制度构建体现利益均衡/47
本章小结/52
第二章 普通债权质押之标的/54
第一节 普通债权作为质押标的的理论基础/54
一、财产的权利化/55
二、权利作为权利客体的可能性与现实性/61
第二节 普通债权质押标的之适格/66
一、依其性质不得让与与依法不得让与之普通债权的界限/67
二、当事人禁止让与约定的效力/71
三、其他条件/77
第三节 几类典型的普通债权质押标的/82
一、存(款)单债权/82
二、保单债权/89
三、应收账款/96
四、收费权/105
本章小结/112
第三章 普通债权质权之设立/114
第一节 质押合同/115
一、质押合同的性质/115
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形式/123
第二节 通知第三债务人/126
一、关于通知第三债务人的立法例和理论争议/126
二、通知第三债务人要件是完善普通债权质权理论和实现主体间利益均衡的双重需要/129
三、通知的作出和后果/135
第三节 交付债权证书/139
一、关于交付债权证书的立法例和理论争议/139
二、交付债权证书的功能质疑/143
三、交付债权证书应为有定型化证书之普通债权质权设立要件/146
四、债权证书的交付方式/147
第四节 登记/148
一、关于登记的立法例和理论争议/148
二、登记应为无定型化证书之普通债权质权设立要件/150
三、登记制度的构建/155
第五节 收费权质权设立要件的特殊性/157
一、授权单位所出具的收费许可文件为收费权证书/157
二、在授权单位登记的功能主要为通知出质情事/159
本章小结/160
第四章 普通债权质权之效力/163
第一节 普通债权质权的效力范围/163
一、普通债权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债权及其转换债权/164
二、普通债权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债权的一切尚未支付或转让的利息债权/165
三、普通债权质权的效力及于出质债权之担保/168
第二节 出质人与质权人间利益平衡在权利义务上的体现/170
一、非债务人的出质人之权利保护/170
二、质权的保全/173
三、债权证书的占有与返还/178
四、质权的处分:转质权/182
第三节 质权人与第三债务人间利益平衡在权利义务上的体现/187
一、第三债务人清偿义务的变化/187
二、第三债务人抗辩权的变化/188
三、第三债务人抵消权的变化/192
本章小结/198
第五章 普通债权质权之实现/200
第一节 出质债权清偿期居先的情形/20l
一、提存/203
二、其他方法/206
第二节 出质债权清偿期居后的情形/208
一、向债务人请求给付/209
二、一般换价方法/211
三、直接收取方法/214
四、第三债务人不履约时质权人权利的救济/218
第三节 几类普通债权质权实现之特殊规则/222
一、存单质权实现之特殊规则/222
二、保单质权实现之特殊规则/226
三、收费权质权实现之特殊规则/233
本章小结/237
结语/240
参考文献/244
后记/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