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多年前,某个夏天的上午,在监狱巷牢狱前的草地上,站满了好大一群波士顿的居民,他们的眼睛全部都紧盯着包裹着铁板的橡木牢门。如若换成任何其他百姓,或是在新英格兰历史上的一个晚期,那么这些留着胡须的好心肠居民板着的冷冰冰的脸,说明非同小可的事情就要发生了,至少也预示着某个臭名昭著的罪犯即将受到人们期待已久的制裁。因为在那时,法庭的判决无非是认可公众舆论的裁决。但是,在清教徒的清规戒律非常严厉的早期,这种推测未免过于武断。也许,是一个懒惰的奴仆或是被家长送交给当局的一名逆子要在这答刑柱上受到管教;也许,是一个唯信仰论者、一位教友派的教友或信仰其他非正统宗教的教徒被鞭挞出城:或是一个闲散的印第安游民,因为喝了白人的烈酒满街滋事,要被鞭挞着赶进树林深处;也许,那是希宾斯老婆子那样的巫婆,即地方行政官那泼辣的遗孀,将要给吊死在绞刑架上了。无论属于哪种情况,在场的围观者都会摆出同样冷峻的神情,这倒十分符合这些人,因为在他们看来,宗教和法律几乎就是一回事,二者在他们的性格中融为一体,但凡涉及公共纪律的条款,不管是最温柔的还是最严厉的,都同样令他们肃然起敬和望而生畏。确实,一个站在行刑架上的罪人,能够从这样一些旁观者身上谋得的同情是少而又少、冷而又冷的。另外,在今天一些只意味着某种戏弄和嘲笑的惩罚,在当时却可能被看作和判处死刑一样严重。
就在我们的故事发生的那个夏天的早晨,有一个情况颇值得一提:挤在人群中的好几位妇女,看样子对可能出现的不论什么刑罚都抱有奇特的兴趣。那年月没有那么多的文明讲究,穿着衬裙和撑裙的女人们公然出入于公众场合没什么禁忌,只要有可能,她们便要扭动那并不娇弱的身躯,挤进最靠近行刑台的人群中去,也不会给人什么不成体统的感觉。那些在老英格兰出生和长大的媳妇和姑娘们,比起与她们相隔六七代的漂亮的后裔来,身体要粗壮些,性格也要粗放一点,因为通过一代代相传的链条,每代母亲遗传给自己孩子的,总是更为柔弱的体质,更加娇小纤细的身材和短暂的美貌,姑且不说性格上比她们自己软弱多少。当时在牢门附近站着的女人们,和那位堪称女性代表的不让须眉的伊丽莎白时代,相距不足半个世纪。她们是那位女王的同胞姐妹:她们家乡的牛肉和麦芽酒,佐以未经提炼的精神食粮,一股脑儿全都被吸收进她们的身体和心灵,因此,明亮的晨光所照射着的,是宽阔的肩膀、发育丰满的胸脯和又圆又红的双颊——这些都是在那遥远的岛国上发育成熟的,远还没有在新英格兰的氛围中变得苍白与瘦削些。尤其令人瞩目的,是这些主妇们大多都是粗喉咙、大嗓门,要是换在今天,她们的言谈无论是含义还是那调门,准会叫我们瞠目结舌。
“太太们,”一个面相凶恶的五十来岁老婆子说,“我跟你们说说我的一点儿想法吧。要是我们这些上了岁数的、好名声的教会会友,能够把赫斯特·普林这样的败类收拾了,倒是给大伙儿办了件好事。你们说是吧,伙计们?要是那个破鞋站在眼下咱们这五个姐儿们跟前听候判决,她能够带着那些可敬的官老爷们赏给她的判决溜过去吗?老天爷,我才不信呢!”
“人家说,”另一个女人说道,“尊敬的迪梅斯戴尔先生,就是她虔诚的牧师,听到这样的丑事出在自己的会众里,简直伤心透啦。”
“法官老爷们都是些敬畏上帝的人,可就是心太软了,这可是事实,”第三个人老珠黄的妇人补充说,“最起码,他们应该在赫斯特·普林的脑门上用烧红的烙铁烫个记号。我敢说,赫斯特太太知道这一招的话,准会吓个半死。可是她——那个破烂货——她才不在乎他们在她衣服胸口上贴个什么东西呢!哼,你们等着瞧吧,她准会用胸针或是异教徒的什么饰物把那玩意儿挡上,像过去一样厚着脸皮在大街上浪荡!”
“唉,不过,”一个手里牵着孩子的年轻媳妇轻声地插嘴说,“她要是想挡着那标记就随她去吧,反正这事留给她的痛苦总会是在心里的。” “我们扯什么烙印、标记的干什么,管它是在她胸口还是脑门上呢?”另一个女人嚷嚷着,这几个自命的法官中数她长得最丑,也最不留情。“这女人给我们所有人带来了耻辱,她就该死!难道说没有管这种事的法律吗?明明有嘛,圣经里和法典上全都写着呢。那就请这些不照章办事的官老爷们的太太小姐们去走邪路吧,那才叫自作自受呢!”
“天哪,婆娘们,”人群中一个男人惊呼道,“难道女人除了害怕绞刑架,就一点儿德性都没有了吗?别把话说绝了啊!好了,别吵吵了,婆娘们!牢门的锁在转呢,赫斯特太太本人就要出来了。”
牢门从里面一下子给打开了,最先露面的是狱吏,他腰旁挎着剑,手里握着警棍,像一道阴影穿过阳光,他这个角色的尊容便是清教徒法典全部冷酷无情的象征和代表,他的差事就是对违法者实施最终和最直接的惩处。此时他伸出左手把警棍杵出去,右手抓着一个年轻女子的肩膀,拉着她向前走。到了牢狱门口,她用了一个颇能显示她与生俱来的尊严和个性力量的动作,推开狱吏,像是出于她的自主意愿一般,走到公众面前。她怀里抱着一个三个月左右的婴儿,那孩子眨着眼睛,转动她的小脸躲避着过分耀眼的阳光——自从她降生以来,还只习惯于监狱中土牢或其他昏暗房间的幽暗微光呢。
当这年轻的女子——就是婴儿的母亲——整个儿伫立在人群面前时,她的第一反应似乎是把孩子紧紧地抱在胸前。她这么做也不完全是出于母爱的本能,也是借此来掩盖钉在她衣服上的标记。然而,她很快就聪明地意识到,用象征耻辱的一个标记来掩盖另一个标记是无济于事的,于是,她把婴儿放在臂弯里,虽然面颊红得发烫,却还是露出高傲的微笑,用毫无愧色的目光环视着她同城的居民和邻居。她长裙的前胸上,有一块红色细布,布边装饰着精致的刺绣,上面是金丝线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A。这个字母制作得极具艺术性,体现了无比丰富的想象力,佩在衣服上构成尽美尽善的装饰,与她那时代的品味和谐一致,只是其艳丽程度大大超出了殖民地俭朴标准的规定。
这年轻女子身材颀长,体态优美之极。她有着乌黑浓密的秀发,在阳光折射下熠熠生辉。一张面孔呢,真是五官端正、容貌秀丽,还有那美丽的眉毛和一双深深的黑眼睛,楚楚动人。按照那时候大家闺秀的标准来衡量,她也属于娴淑高贵的。她自有一种端庄的风韵,并不同于如今人们心目中的那种纤巧、轻盈和不可言表的优雅,这些只是现在人们认可的女性特征。即使按照当时的概念来说,赫斯特·普林也从来没有像步出监狱的那一刻更像一位贵妇人。那些本来就认识她的人,原以为会看见她在灾难阴云的笼罩下黯然失色,结果却都吃惊得发呆了,因为他们所看到的,是她焕发的美丽,竟把笼罩着她的不幸与耻辱变成了一道神圣的光环。不过,目光敏锐的旁观者或许能从中觉察出一种微妙的痛楚。毫无疑问,她在狱中按照自己的想象,专门为这场合制作的服饰,显示的桀骜不驯和标新立异,似乎表达了她无所顾忌、孤注一掷的心情。但是,吸引了所有的人的目光而且事实上使赫斯特·普林焕然一新的,还是在她胸前那个绣得妙不可言的红字,以致那些与她熟识的男男女女,简直感到是第一次与她谋面。这个红字具有一种魅力,把她从普通的人际关系中拉了出来,又把她包裹在自身的圈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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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说来有点蹊跷,尽管我不喜欢坐在炉边,与朋友谈论太多有关我自己和我的事情,但在我一生中,竞有过两次想把自己的经历写成自传公诸于众的冲动。第一次是在三四年前,当时在一本书里,给读者描述了我住在一座“老宅”里,过着幽静孤寂的生活情景。那样做实无必要,情无可原,无论宽宏大量的读者还是爱挑剔的作者,都难以想象出任何实际的理由。现在这次,同上次一样,出乎意料,我非常高兴逮住了一两位听众,于是我再次抓住他们不放,谈论起我在海关的三年经历。虽然《教区执事》这种自吹自擂的榜样不再被人效仿,然而,事实似乎是这样:在作者把书稿公诸于众时,他与之交谈的,不是众多把他的书弃之一旁的人,或是从不碰该书的人,而是为数不多的知音读者,他们甚至比他的大多数同学或终生好友更了解他。确实,有些作者走得更远,他们痴迷于发掘内心深处的奥秘,把本来只适合于讲给个别知心好友听的东西都写出来,仿佛这本印出来的书一旦在市面上广为流传,肯定会找到与作者自己个性不相同的部分,通过与它的交流,完成他生命的轮回。然而,把一切都说出来,即便说得八面玲珑,也很难不偏不倚。但是,除非叙述者和他的听众之间保持某种真诚的关系,否则说的内容必然是呆板的,表达起来也一定是生硬的。因此,情有可原——说话人把听众想象成一个朋友,一个善解人意的朋友,当然未必是莫逆之交。有了这种亲近感,人性中本能的谨慎化解了,我们便会侃侃而谈,讲述我们周围的事物,甚至我们自身的情况。不过,即令此时,我们仍然要把内心深处的“我”置于面纱后面。我认为,按这个程度,在这个范围之内,作者是可以谈论自己的经历的,这样既不会侵犯读者的权利,也无损于作者本人的权利。
同样,人们还将看到,《海关》这篇文章具有某种特性,一种常在文学中被视为行规的做法:例如解释一下后面篇幅中涉及的大部分内容是怎么来到我的笔下的;又比如提供证据说明所述内容的确凿可靠。实际上,这一点——一种设法把我自己置于编辑位置上的愿望,或再多一点点,置于这本故事集中最长一篇故事的愿望——这点,也是唯一的一点,是我与公众保持某种个人关系的真正原因。达到这个主要目的之后,似乎可以允许添加几笔,勾勒一下以前没有描绘过的生活模式,以及在里面活动的人物,作者本人恰巧是其中之一。
大约半个世纪之前,也就是在老船王德比叱咤风云的时期,我的家乡塞勒姆镇是一个繁忙的码头。但是,现在码头边上,却只留下一些歪歪斜斜腐朽的木头盖的仓库,当年热闹的商业场面已不复存在,只是偶尔可以见到一艘双桅或三桅帆船,停泊在了无生气的长码头中央,卸下些皮货;或许,更近处,一艘来自新斯科舍的纵帆船,正在从船舱里丢出运来的柴火。我说的是,在这个经常被潮水淹没的残败不堪的码头上首有一排建筑物,后面长着一大片稀疏的野草,它们成了荒芜岁月的见证。在这儿,从它正面的窗户里,可以看到这幅毫无生气的景象,从那里隔水相望,还可看到一座壮观的砖砌的大厦。在这大厦的屋顶,每天上午恰好三个半小时里,共和国的国旗在微风中飘扬或因无风而低垂着:但是,这面国旗上十三道条纹是垂直的而不是平行的,表示这里是山姆大叔的一个民事部门而不是军事单位。大厦的正面装饰着一个六根木头柱子组成的门廊,支撑着一个阳台。门廊底下是宽大的大理石台阶,直通街心。正门上方悬挂着一只巨大的美洲鹰雕像,双翅展开,胸部护着一面盾牌,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它的两只鹰爪各抓着一束倒钩箭和霹雳。这只不悦的猛禽生就一副坏脾气,通过它凶狠的利喙和目光以及凶猛好斗的姿势,它似乎威胁要对无辜的人们施暴:特别警告镇上的全体居民,小心他们的安全,不要侵入它羽翼下的这幢建筑物。然而,尽管它看上去气势汹汹,但就在这时,许多人依然来到这只联邦雄鹰的羽翼下寻求庇护。我想,在他们的想象中,它的胸脯一定会像鸭绒枕头一样柔软舒适。但是,即令在它心情最好时,它也没有多少温柔可言,迟早——恐怕多半是早——它也会甩掉刚孵出的雏鹰,用爪子抓,用喙啄,或用倒钩箭刺它们。
上面描述的这座大厦——我们也可称它为这个港口的海关,其四周人行道上的裂缝里已长出一丛丛野草,表明已是有日子没什么人来这儿办事踩踏了。不过,一年之中有几个月,常常在上午还有一些活动,它们给它带来些生气。此时此景会使上了年纪的居民想起上次与英国人打仗前的那个时期⑤o那时塞勒姆本身就是一个港口,不像现在被它自己的商人和船主们所蔑视,任它的码头崩坍破败;同时他们的企业毫无必要地、也是不知不觉地一窝蜂跑到纽约或波士顿去掀起了巨大的商业浪潮。在这样的上午,有时三四艘船刚好同时靠岸,它们通常来自非洲或南美洲,或者是马上要启航开往那些地方。在这种时候总可听到频频的脚步声,在大理石的台阶上迅速上上下下。在这里,被海风吹得满脸通红的船主,在他自己的妻子向他打招呼之前,你也许就在港口先行和他相遇。船长的腋下夹着一只没有光泽的铁皮盒子,里面放着他那艘船的文件。在这里,船长的老板也赶来了,或兴高采烈,或怒气>中>中,或和蔼或震怒,全都取决于这次刚完成的航行所筹划的货物买卖的情况:有的货物很快就会变成金子:有的则会变成一大堆无人问津的废物,如此一来可就有他的好瞧了。来这里的还有满面皱纹、胡子灰白、愁眉苦脸商人的胚子——机灵的年轻职员,他们本该在大水池里摆弄航船模型,但就像让狼仔尝血腥一样,他们过早地尝到了航海的滋昧,被送上老板的船出海冒险。在这个场景中的另一类人物是水手;他可能是将要出海的水手,正在办理护照;也可能是刚上岸的水手,脸色苍白,身体虚弱,正在设法找医院。我们也不该忘记那些锈迹斑斑的小型纵帆船的船长,他们的船从不列颠的行省运来柴火;这些船长套着式样不堪的防水油布衣,看上去不像美国佬那么机灵,但是他们对于我们日益衰颓的贸易可作出了一份不小的贡献。
把这些各色各样的人,像他们有时会做的那样,聚集起来,再加上使这伙人更为多样性的其他各色人等,他们把海关一时间变成了一个沸沸扬扬的地方。然而,更常见的是,你会看到在这些台阶上拾级而上的是一长排受人尊敬的人物。如果在夏天,那么你会在这座建筑物的大门口看见他们;如果在冬天或遇上天气恶劣的日子,那么你会在他们各自的房间里看到他们。他们坐在古色古香的椅子里,跷起椅子腿,椅背抵在墙上。他们经常昏昏欲睡,但偶尔可以听到他们在一起交谈,讲话的声音像是说话,又像是鼾声,有气无力,样子就像那些生活在济贫院里的人,以及其他所有靠施舍、靠义工过活的人,反正不像是那些自食其力的人。这些老先生们便是海关职员,他们像马太一样坐在那里收税,但是不大喜欢像马太那样为使徒的事让人支派差遣。
再往里去,走进正门,在左手边有一间大约十五平方英尺大小,又高又宽敞的房间或者叫办公室,有两扇拱形的窗,俯视着前面说到的那个衰败的码头,第三扇窗则朝着一条狭窄的巷子,一直可望到德比街的一小段。从这三扇窗口望去,可以瞧见各种各样的店铺——杂货铺、木工作坊、成衣店、船具商店等。在这些店铺门口,经常可以看到三五成群的老水手在那儿说笑闲聊,还有各色专吃码头饭的人徘徊在港口一带。屋子里蜘蛛网密布,陈年的油漆使房间显得昏暗,地上铺了灰砂,这种方式在其他地方早就不用了。从这个房间如此污秽的样子,很容易得出结论:这里是个罪犯的隐匿地,女性很少带着她们具有魔力的扫帚和拖把之类工具进去。在家具方面,有一个装着粗大烟囱的炉子,在一张松木桌旁边有一个三条腿的凳子,两三把摇摇欲坠的木头座椅;不要忘了还有些图书,在几个书架上有一二十本《国会法典》和大部头的《说法汇编》。一根铁皮管子穿过天花板,成了与大厦内其他房间传声的工具。大约六个月前,尊敬的读者,你会认出一个人,他在大房间里从这一角踱到那一角,或者仰坐在那条高脚凳子上,肘部撑在桌上,眼睛扫视着晨报的各个栏目;还是这个人欢迎你进到他在“老宅”西侧舒适的小书房里,那里阳光穿过柳枝在欢快地闪烁。但是现在,如果你要到那里去找他,你就打听不到这位民主党的海关稽查官的下落了。改革的大扫把已把他扫出了办公室,一个更般配的接班人穿上了他那一身庄严的制服,口袋里装进了他的那份薪俸。
我的故乡塞勒姆古镇过去和现在都拥有着我对它的挚爱——虽然童年和成年我都没有在那里居住过多久——这种爱的力量在我住在这里的那些岁月里从未觉察过。确实,就其外表而言,她平平坦坦,缺少变化,铺天盖地的大多是些木头房子,很少,甚至可以说没有一座建筑物称得上美;它的建筑没有规则,既不优美,也不古雅,而是平庸无奇。它的街道长而懒散,无精打采地躺在半岛上,从这一端的绞刑架山和新几内亚湾一直延伸到可以看到济贫院的另一端。这些便是我故乡小镇的特点,犹如一个杂乱无章,扑朔迷离的棋盘,对它有一种依恋之情也就不足为奇了。虽然在其他地方我生活得幸福愉快,但是在我内心仍保留着对古老塞勒姆镇的一种情感,找不到更贴切的词来形容我的这种感情,我乐意称它为挚爱。这种情感很可能是分派给我们家族的,它古老的根茎深深地扎入了这块土地。从我们霍桑家的最早移民,也就是原先的不列颠人在这块荒芜的、靠近森林边缘的殖民地上出现开始,至今已将近有两个世纪又二十五年了。现在这块移民聚居地已经成了城市。他们的后代在这里生生死死。他们埋下的尸骨在地下腐烂与土壤混在一起。直至它们的每一小部分都化为尘土,不辨人形之时,我才出生,并开始在街头漫步。因此,我说的那种依恋之情部分只是尘土对尘土的同情。我的同胞大都不明白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也许正如经常的迁徙对该族群来说也许更好一些,他们认为也无需知道。
但是,这种感情同样具有道德的品性。我们那位最早祖先的形象,被家族的传统赋有一种暗淡阴沉的庄严特性。我回忆起来,早在我孩提时,这形象便出现在我的想象之中,至今仍萦绕在我的脑际,导致了我对过去的一种深切感情,但我不认为这种感情与当前的塞勒姆镇有什么关系,而似乎与生活在这里的祖先有着更密切的关系。最早的祖先样子严肃,蓄着大胡子,穿着黑色的大斗蓬,戴着尖顶帽。他很久以前便来到这里,来时带着《圣经》和利剑,以庄严的姿态迈步走在人迹稀少的街道上,俨然是一个能够左右战争与和平的大人物。他的名声远超过我,与他相比,我的名字无人知晓,我的容貌鲜为人知。他是一名军人、议员、法官;在教会里是当权者;他具有清教徒的一切特点,善恶兼而有之。他还是一名残忍的迫害狂:贵格派教徒曾在他们的历史中提到过他,描述了他严厉对待该教派一名妇女的事件。恐怕他的这一劣迹比之他的那些伟绩将要更长久地流传下去,尽管他的伟绩远多于劣迹。他的儿子⑧也继承了他这种迫害精神,在女巫的殉难案中他臭名昭彰,据说她们的鲜血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个污点。这血污一直渗透到他的骨骼里。如果埋在宪章街墓地里的他的老骨头还没有完全化为尘土的话,那么这个污点还一定保留在那里!我不知道我的这些祖先是否对自己有所悔恨,祈求上帝饶恕他们的种种暴行;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在另一个世界里为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饮十艮痛泣。无论如何,我,一名作家,作为他们的代表,却为他们深感羞愧;我祈求这些由他们招来的诅咒——如我听到的诅咒,也如多少年前人类凄凉悲惨的境况充分说明其存在的诅咒——从此以后被消除干净。
但是,毫无疑问,这两个面目森然、郁郁寡欢的清教徒都应该想到,他们的罪孽会得到报应。在我们家族的谱系上,在那棵上面长满青苔的老树干上,隔了许多年之后,竞在它末梢的一个枝丫上,冒出了我这样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我胸无大志,也一事无成——如果在家庭范围之外,我的生命因成功而风光一时的话,在他们看来即使不是十足的有失体面,也是毫无价值的。“他是干什么的?”我的先人中的一个灰白的幽灵向另一个咕哝道。“一个写故事的作者!这算什么行当——既不能给上帝增光,又不能给人类和子孙后代造福。哼!这个堕落的东西还不如当个小提琴手呢!”这些便是我和我的先辈们越过时间的鸿沟相互进行的恭维!然而,随他们怎么瞧不起我吧!反正他们天性中的一些特性已经和我的纠结在一起,不分彼此了。
在这个镇子的初创时期,经过这样两个态度认真、精力充沛的男子汉的开拓经营,我们的家族从此在这里生存下来,而且还颇受尊敬;就我所知,还从未有一个不肖的成员给家族丢人现眼;但是,另一方面,在最初两代人之后,也很少或没有谁完成过可资记忆的业绩,或者提出过引起公众注意的重大建议。渐渐地,他们在人们的心目中消失了,就像街上各处的老房子,堆积的新土几乎快把屋檐掩埋起来了。在一百多年里,我们祖祖辈辈都以航海为业。在每一代人中,当一个头发花白的船长结束甲板生涯回家安度晚年时,他的十四岁的儿子就继承其父亲船上的位置,站在桅杆下,面对着曾吹打过他父辈的狂风恶浪。儿子到时候也从水手成了船长,度过了风吹雨打的壮年,飘洋过海,漫游四方,然后告老还乡,以终天年,让自己的骨灰回归到生养他的泥土中去。这种一个家族与一个地方,一个既是出生地又是安葬地的长期维系,在人和地之间培育起一种亲情。这种亲情与围绕他的景色及其周围的道德环境如何并不相干。它不是爱,而是本能。新居民,一个刚从异国他乡来这里定居的新人,或者只是第二代、第三代的移民,都还不配称作塞勒姆人,因为他还不知道一个老居民在过去三百年悠长岁月中培养起来的对这块世世代代扎根的土地的依恋之情——那种像牡蛎依附于海礁的韧劲儿。不管这个地方对他来说是如何大煞风景,他是如何厌倦那里破旧的木头房子、遍地的泥泞、满天的尘土、沉闷的环境和感情、萧杀的东风以及更为令人心寒的社会气氛;所有这一切,以及除此之外你能看到的和想象到的缺点和瑕疵都无关宏旨,无伤大体。相反,其魅力犹存,而且威力无比,仿佛这片故土乃是人间天堂。我的情况正是如此。我觉得塞勒姆成为我的故乡几乎是命中注定的,所以那些我们一贯很熟悉的这个古老镇子的相貌和气质永留心间,历历在目,一成不变,跟我年轻时一模一样,就如我们家族中的一个成员告别尘世,长眠在地下,另一个换岗接班,巡逻街道,绵延不绝。然而,这种情感恰好提供了一个证据,说明最终应该切断这种已经变成不健康的联系。正如马铃薯在同一块贫瘠的土壤里连续种植要退化一样,人性久无挪动同样不会成长发达。我的子女都在其他地方出生,只要他们的命运在我的控制之下,他们将把根扎在陌生的土地里。
……
总而言之,虽然我的处境充其量是令人不快的,但是还是有理由庆幸自己是在输的一方,而不在赢的一方。如果在此之前我一直不是一个热忱的党派人士,现在,在这个危险和对抗的时期,我反倒对自己偏向哪个党派变得相当敏感起来:说来也不无后悔和羞愧,根据对机遇的合理推算,我看到我自己留任的可能性比之我的那些民主党的弟兄们要大一些。但是,谁能看清楚鼻尖外一寸之遥的未来呢?我的头竟是第一个落地的!
我倾向于这样的看法,一个人的头落地之时很少或决不是他一生中最愉快的时刻。然而,像我们遭遇到的大多数不幸一样,即令出现了这样一个非常严重的情况,随之总会带来弥补的办法和慰藉之处,只要受害者善于把落在他身上的坏事变成好事,而不是把坏事弄得更糟。就以我这件事为例,可资慰藉的地方唾手可得;确实,这些方面在要求实际运用之前,我考虑了很长一段时间。考虑到我原来就很厌倦我的工作,并隐约出现过辞职的念头,因此我的幸运有点类似这样一种人的幸运:他本来正在考虑自杀,却遇上个好机会成了他杀,尽管他并不希望如此。在海关,就像以前在“老宅”一样,我整整度过了三个年头;这段时间长得足以使一个疲倦的头脑得到休息;足以戒除旧的思想习惯,培养起新的习惯;这段时间对于过一种很不自然的生活是足够长了,长到已不堪忍受了,此时这种生活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已既无好处又无乐趣,须及早使自己从这种至少让人烦躁不安的劳役中摆脱出来。再者,至于他被很不礼貌地逐出海关一事,这位过去的稽查官倒对被辉格党认作是敌人并不以为然,并不为此闷闷不乐,因为他在政治上的不活跃,有时使得他民主党的弟兄们都怀疑他不配称作朋友。他喜欢在人们可以相聚的广阔而平静的田野里随心所欲地漫步,而不喜欢把自己局限于那些曲径小道上,与同室的弟兄分道扬镳。现在,在他赢得了烈士的王冠之后(虽然他已没有头可戴上它),这个问题可以看作已经解决了。最后,虽然他谈不上多么英勇,不过让他同他喜欢与之站在一起的党一道被推翻倒台,比之让他在许多更值得尊敬的人纷纷下台之时,还孤零零地留下来,最终在一个敌对政府的宽恕之下苟延残喘地生活了四年之后,再不得不重新确定自己的立场,并哀求一个友好的政府赐予他更令人屈辱的宽恕,似乎要正派体面些。
同时,有人报道了我的事,使我有一两个星期没头没脑地在各种报刊上横冲直撞,就像欧文笔下的那个无头的骑士,阴森可十白,渴望像一具政治僵尸一样给埋葬起来。这就是比喻里的我。而那个真实的我在这个时期肩膀上一直安安稳稳扛着脑袋,给自己找到了一个舒舒服服的归宿,一切事情终归有了好结果;花钱购置了笔墨纸,重新启用我那张搁置多年不用的写字桌,又当起文人来了。
这下子,我的前任稽查官皮尤先生呕心沥血写出来的东西派上了用场。由于长期以来无所事事,思想生了锈,需要有一点时间,让我的思想机器开动起来,潜心写作这个故事,以达到某种程度上令人满意的效果。然而,尽管我全神贯注,全力以赴来写作,但故事在我看来显得太严峻,太阴沉:和煦的阳光难以使它变得高兴些,温柔亲切的影响也难以使它轻松一些。通常这些影响使几乎每一个自然景色和实际生活场景变得柔和温存,无疑也应该使故事中的每一个画面变得柔和温存些。这个让人兴味索然的效果,也许是因为这个故事形成的时间正处于革命尚未完成、社会动荡不安、一片紊乱的时期。不过,这并不表明作者心中缺乏欢乐。实际上,当他在这些没有阳光的阴沉的幻想中遨游时,他比离开“老宅“以来的任何时候都快乐。组成这个集子的有些较短的文章,同样是在我身不由己退出公务生活的辛劳和荣誉后写的,余下的那些是从年刊和杂志中搜集得来的,它们都是很久以前发表的,转了一个圈子,回来又成了新东西了。为了继续沿用政治断头台的比喻,整个集子可以视为《一个丢了脑袋的稽查官的遗千乍》;这篇他行将结束的随笔,如果对于一个谦逊的人由于过多地涉及个人的生平事迹而不宜在他活着时发表的话,那么倒可以把它看成是一位绅士从坟墓那边写来的。愿天下太平!我祝福我的朋友l我宽恕我的敌人!因为我已入净土。
海关的生活犹如一场梦。那位老稽查员——顺便提一句,我遗憾地告诉大家,他不久前从马上摔下来给踩死了:否则他会永久活下去——他和那些曾同我一起坐在海关里收税的其他可尊敬的人们在我看来都只是一些影子;这些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形象,过去我的想象常常跟他们一起逗乐,现在则永远弃之一边。那些商人,——平格里、菲利普斯、谢泼德、厄普顿、金布尔、伯特伦、亨特——这些名字,还有许多名字在六个月之前对我的耳朵异常熟悉,如雷灌耳——这些巨商大贾似乎在世界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毋须多少时间,我与他们脱离了一切关系,不仅在行动上,而且在记忆中!我费了很大的努力,才回想起他们中几个人的形态和面貌。同样,不久我故乡的那个老镇透过记忆的薄雾隐现在我眼前,烟雾黑压压的一片笼罩在它的四周,仿佛它不是现实世界的一部分,而是在云端里的一个杂草蔓生的村子,只有一些想象中的居民住在木头屋子里,走在简陋的小巷和冗长而不甚美观的大街上。从此以后,它不再是我现实生活的一部分。我是另外一个地方的老百姓了。我的乡亲们不会因失去我而感到遗憾,因为——虽然这个小镇在我的文学工作中曾经像任何东西一样是十分珍贵的,在他们的眼中是很重要的,并且这块我的许多祖先生息安葬之地也为我留下了令人难忘的记忆,但是,——对于我它从来没有那种和蔼可亲的气氛,而这种气氛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它促使他的思想成熟,获取丰收。我将在另外一些人中问安度余生;毋须赘言,原来我熟悉的人们没有了我同样会过得幸福自在。
然而,多么令人心旷神怡,欢欣鼓舞!每当我想到,也许我们的子孙后代有时会发思古之幽情,怀念起那位记述往昔生活的拙劣作家,那时未来的考古学家将站在这个城镇的历史遗址上,指出“小镇唧筒井”的所在地!
因通奸罪而被胸前带上耻辱红字的女主人公赫斯特,以之后多年的善行改变了人们对红字的认识;一心要查明其情夫的赫斯特的丈夫齐林沃斯,终因心力交瘁而死去;备受信徒推崇的牧师满怀巨大的恐惧和负罪感,用以生命为代价的忏悔换取了道德上的新生……
《红字》以一曲浪漫主义的爱情悲歌揭示了激情、良心、人性解放及道德困惑等难以把握并充满争议的主题,1850年一经出版Bp获成功,被公认为美国乃至世界文学的经典名著,它不仅奠定了霍桑在美国文学史上的杰出地位,还使他获得了同时代的作家如朗费罗、爱默生、霍尔姆斯等的尊崇,同时对他身后的一大批美国作家如赫尔曼、梅尔维尔、海明威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至今久演不衰。
年轻漂亮的海丝特·白兰嫁给了一个年老畸形的学者。婚后,两人决定移居波士顿,海丝特先行到达,一住近两年。独居中,海丝特与年轻牧师丁梅斯代尔相爱,生下一女珠儿。因触犯教规,海丝特被罚终身佩戴红字。审判之日,她的丈夫正巧赶到,目睹现状,更名齐灵渥斯寻找仇人。很快就怀疑上了年轻的牧师,假意亲近,实为折磨。“选择日”牧师做了最后一次布道,游行途中,他抓住海丝特和珠儿的手,走上了七年前海丝特当众受辱的刑台,坦白自己的罪孽,心力交瘁倒台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