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表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在当时社会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一年之内就再版三次。随后的几十年当中,它一版再版,成为继《圣经》之后出版的英语语言读物中阅读范围最广的图书之一,而且在西方文学史上没有任何一本著作像《鲁滨逊漂流记》一样产生数目如此巨大的译本和改写本。其文学影响及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是许多其他著作所无可比拟的。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丰富的想像力,鲜明地反映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时代特征,真实地描写了离开社会28年之久的人所经历的逆境和绝望感,还有对信仰的体验和对生活无尽的挑战。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表的第一部小说,《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1632年出生于约克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希望他学习法律,但是他从很小的时候就渴望冒险,终于不顾父亲的挽留,离家航海。后来,船在海上失事,他独自来到一个荒岛上。在岛上,他想出了很多有创意的办法,努力活了下来。并且救出了被土著有俘虏到岛上的星期五,使他成了忠实的仆人,最后还救出了一位英国帆船的船长,并且帮助他镇压了船上的叛乱,最后,他们一起回到了英国。《鲁滨逊漂流记》使人们产生了这样一个疑问:“如果没有文明的利器,人类真的能独自生存吗?”在竞争激烈的时代存活下来的现代人和为了在荒岛上活下来而拼命挣扎的鲁滨逊·克鲁索之间,也是有一定的共同点的。这部作品处处表现了基督教的世界观和在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决不放弃的勇气和智慧,让读者认识到在社会中和他人共同生活的重要性。
我于1632年出生在约克市。因为在家里排行老三,父母从未教过我谋生的手艺,所以从小我脑子里就充满了四海为家的念头。
有一天我去赫尔市,那时我完全没有离家出走的打算。在那儿我遇见了一位小伙伴,当时他正准备搭乘他父亲的船前往伦敦,他用水手们常用的诱人航海的办法怂恿我和他们一起去,即不用我花一分钱。我没和父母商量,甚至根本没有向他们提及此事;我也没有考虑这次航行将会怎样以及后果会是如何,而是在1651年9月1日这个不吉利的日子,登上了这艘驶向伦敦的船。
我们的船刚驶出恒比尔河就刮起了大风,霎时,海水开始以令人惊骇的速度迅速上涨。由于之前从未有过航海经历,此时的我浑身都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心里害怕极了。
第六天,我们驶入雅茅斯锚地,尽管恶劣的天气渐渐平息下来,但却刮起了逆风,因此,我们寸步难行。
但在我们停泊以后,风向始终没有转变,西南风一直刮了七八天。在这期间又有许多从纽卡斯尔驶来的船只停泊在同一个锚地,因为这儿是海上来往必经的港口,所以船只都在此等候顺风后再驶入河口。
到了第八天早晨,风势骤然增强。我们召集全体船员一起动手摇下中桅,并把船上的一切物件安置稳妥,以便让船能顶住狂风,安然停泊。到了中午时分,风浪大作,我们的船头好几次钻入水中,打进了很多海水。有一两次,我们以为脱了锚,于是船长下令放下备用大锚。这样,在我们的船头放下了两支锚,并把锚索放到最长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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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1660-一1731),原姓福,出生于伦敦,曾在异教徒办的学校里接受过中等教育,成年后经商,但多次失败,一度债台高筑。他做过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因经商而去过欧洲不少国家,游历甚广,对政治充满浓厚兴趣,参加过反天主教国王的叛乱和威廉三世的军队。笛福很早就从事写作,早期发表了大量政论文章和讽刺诗,因抨击国王、教会和执政党数次被捕入狱;晚年转向小说创作,受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被弃海外荒岛而孤独度过5年后得救的真人真事启发,于1719年创作出第一部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此后写出《鲁滨逊漂流记续集》、《辛格顿船长》、《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罗克萨纳》等十几部作品。笛福的小说创作在欧洲小说史上具有首创意义,特别是《鲁滨逊漂流记》,自问世以来,一方面被欧洲主流文化所推崇,融入了帝国主义的殖民教育体系,是英语国家中学生的必读书籍,另一方面被后世不断地解构与重写。笛福本人被称为“英国小说之父”。
鲁滨逊出身于英国上流社会家庭,父亲希望他平静安乐、悠然自得地过完一辈子,但他一心想着航海,偷偷出航三次,后抵达巴西,买下种植园,成为庄园主。不久,鲁滨逊再次出航去非洲,不幸触礁,作为唯一幸存者被冲到一个无人小岛,开始了28年2个月19天的荒岛生活。他把沉船上的遗物运上小岛,搭帐篷、盖茅屋、围木桩、找山洞、建堡垒、制家具、猎野禽,种玉米、大麦和水稻,驯养山羊,饲养鹦鹉和海鸟,学习制作面包。他把自己能够活下来并开荒自救归恩于上帝,用日记把经历记录下来。在第23个年头12月的一天,十几个裸体野蛮人乘两只独木舟光临小岛并杀俘享用人肉宴席。过了许久,又来了一群食人生番,鲁滨逊想找个“仆人”做伴,便救下了一个“眉目清秀”的俘虏,并为他取名为“星期五”。仆人很快学会了主人本国的语言,而且成了一个很好的基督徒。主仆二人救下了被另一群土著人俘获并打算宰吃的一个西班牙白人和星期五的父亲,鲁滨逊派他们去解救其余的白人,等待中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在附近抛锚,原来船上发生了叛乱。鲁滨逊帮助船长瓦解了叛乱,夺回了船只,将三个闹事水手头领留在岛上,自己和星期五回到了英国。35年后,鲁滨逊重返家乡。
英国在16世纪成为世界贸易中心,17世纪夺占海上霸权,18世纪开始建立庞大的海外帝国,《鲁滨逊漂流记》正是以小说的形式体现出称霸海洋的帝国激情,它集浪漫主义情调、现实主义色彩、冒险主义风格于一体,以普通人为主人公,以现实生活为题材,如实地表现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精神面貌,塑造出资产阶级心目中的英雄——一个以自我为中心、野心勃勃、积极进取、顽强不屈、以改造旧秩序建立新秩序为己任的资本主义殖民者形象,从而不但开创了“殖民小说”、“荒岛小说”的先河,对以后的英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小说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鲁滨逊的主题在英语国家持续流行,撒播着关于海外扩张和蛮荒之地文明化的种种神话,成为了欧洲文化帝国文学叙述链的开端。
小说基本情节可分为海上历险、流落荒岛、离岛回归、巡视小岛四个部分,整个故事由主人公鲁滨逊以第一人称形式叙述出来,像自传,增加了可读性和亲切感,缩短了读者与书中主人公及环境的距离。与18世纪初期及之前的欧洲小说相比,《鲁滨逊漂流记》无疑别开生面,题材新颖,加上语言简洁明快,朴实无华,语气含蓄,表达感情逼真动人,不但当时就成为了畅销书,而且在其出版以来,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译本,关于鲁滨逊的故事有不少人重写,影响颇大。